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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必問問題:你什麼時候能到崗

面試常見問題 閱讀(2.67W)

面試的時候,HR除了問你,“還有沒有什麼想問的?”

面試必問問題:你什麼時候能到崗

還會問你,“你目前是什麼狀態?大概多久可以到崗?”

遇到這樣問題的時候,應該怎麼回答?特別是在職的人,如何回答,才能掌握更多主動權呢?

HR爲什麼問?

首先應該明確的是,HR問這個問題的原因是什麼?

其實這個問題在我們看簡歷的時候,就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人才網的簡歷,都會有一個欄目,你的求職狀態,是在職不考慮新機會,在職瞭解新的機會,已離職。

這三種情況,HR最喜歡的是已離職,這意味着可以很快到崗,比如第二天入職,或者第二週就可以入職。

因爲在HR眼裏,就沒有招聘不緊急的崗位,都希望人選可以儘快入職。

所以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應該解決HR的疑慮就是,告訴HR,你能以較短的時間入職,不管你目前是什麼狀態。

誰握有主動權

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還應該理解清楚一點,這個問題的主要目的,是把握求職主動權的關鍵點之一。

在人選能力、期望差不多的情況下,會優先選擇能儘快到崗的人,填補空缺。特別是在需求非常緊急的情況下,有可能選擇能力更次一些的人。

這也就是很多人覺得,自己能力好像一般,但能抱到大腿的原因,走運了。所以有時候進的特別好的公司,可能不是你很厲害 ,而是別人降低要求而已。

在拿到Offer之前,主動權在公司手裏,公司確定要不要給你發Offer,所以你是被動的。

如果你拿到了Offer,那麼主動權就轉移到你手裏了,因爲你什麼時候到崗,決定了HR什麼時候填上坑。

並且HR一旦發出了Offer,必定會把這個崗位的緊急程度降低,去招聘其他崗位。

當然了,如果你面試的崗位HC有好幾個人,那麼他們還是會繼續招聘的,反正都要填滿。

所以在主動權方面,如果你面試的HC只有一個人,你主動權會更大一些,但相對來說,只要拿到Offer,主動權都會增大很多。

離職需要多久

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你應該瞭解的是,在職狀態下,多久可以離職,到崗新的公司。

合同法規定是,員工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

重點在:書面離職。

所以你除了和老闆面對面聊以外,需要寫一個正式的郵件,給自己保底,確保30天以後可以走人。這也是公司裏很多事情需要郵件留底的原因,保護自己,留證據!

當然了,具體多久可以走人,還是得和老闆商量清楚,才能最終確定。

快的可能一週,慢的可能需要一個月左右,此時你需要考慮清楚的,如何回答,才能讓HR安心。

如何回答比較好?

這方面我的建議是,儘量縮短時間期限,後續走不了,再想辦法拖延。

比如還沒提離職,可能是一個月左右可以走人,那麼你的回答可以是兩三週左右。

通常公司很難去等待一個人超過1個月,所以可以適當縮短時間。

倘若到了兩三週時間,萬一走不了,再和對方說,有某些原因耽誤,需要再延遲到一個月左右。

由於對方已經等了你兩三週時間,已經有沉默成本,等HR再重新招聘,那麼再找到合適的人,也未必有你到崗那麼快。

此時,優勢就在你的手裏,你繼續入職的機會也會更大一些。

因此,別一開始就說你還沒提離職,需要一個月多月時間,先說少,後面再想辦法拖延。

之前一個用戶,就是用了這個方法,拿到Offer以後,5周才入職,相對來說這個方法還是可以參考的。

-End-

總結一下,在回答什麼時候能到崗的時候,已經離職的人直接回答可以即時到崗,如果還想看其他公司的機會,就說說,需要一週搬家,或者其他什麼事情稍微拖延。

如果還在職,建議可以先說兩三週左右離職,給HR一個安心,後面若還不能走,再用其他方法拖延一兩週。

總體來說,HR不會等一個人選太久,一個月差不多是極限,除非是高層,稀缺人選,可以等你3個月以上,否則,別讓對方等太久,你纔是安全的,掌握主動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