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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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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策劃方案是用來表達你的活動執行方式,你會寫相關的方案嗎大家在撰寫活動方案之前需要認識活動的要求,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爲您推薦的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6篇,供大家參考。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6篇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1

爲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我校課堂教學改革的步伐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確保課程改革的有效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的德、能、勤、績,加強教育教學過程管理。根據《教師法》、《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覈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08]15號)和《云溪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覈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覈領導小組

組 長:李升文

副組長:曾慶良

成員:楊洪波、劉國泰、彭嶽文、周 帆

二、考覈工作小組

組 長:劉國泰

成員:李樂生、鄭琳娜、向喜、劉英

三、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着力構建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覈評價制度,全面考覈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建立健全對教職工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我校基礎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

四、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爲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職工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爲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覈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職工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五、考覈對象

列入財政預算拔款的在編在崗全體教職員工(校長除外)。

六、考覈內容

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工作量和班主任等方面的實績。

具體內容爲:

1、本辦法所指績效工資即:區財政下撥的早晚下輔津貼及本期每位教師(在編在職)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每年人均8400元。

2、績效工資用於發放工作質量獎、班主任津貼、早晚下班津貼、值周補助、教師個人績效獎五大部分。

3、五大部分爲:

A、工作質量獎 B、班主任津貼 C、早晚下班津貼 D、值周補助

E、教師個人績效獎=教師期末績效考覈得分/校績效考覈總分*(下撥總額-A-B-C-D)

4、工作質量獎發放辦法:

每次聯考或區教育局組織的質量抽測中,所授學科的平均成績超過同年級同學科的總平均成績0.1分,獎勵授課教師2元,以此類推。教兩門主科的教師取兩科的總和(含平行班)。會考獎、特殊貢獻獎按《會考獎、特殊貢獻獎發放辦法》執行。獎金由校長通過其他途徑籌集,不列入績效獎範圍,

5、班主任津貼發放:

(1)、班主任津貼基數爲每月 元。

(2)、班主任工作由政教處根據《班主任工作績效考覈方案》單獨考覈並下發班主任津貼。考覈細則由政教處負責。

6、早晚下班津貼發放標準:早、晚下班每節12元。

7、值周補助:由校長室根據全期教師值周情況造表核發。

8、教師績效考覈及年度考覈根據《教職工績效考覈細則》執行並下發績效工資。考覈細則由教務處負責。

七、確定等級。

考覈小組根據績效考覈情況確定考覈結果。績效考覈結果根據考覈分數排名分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區優”人數按當年教育局下發指標確定,“鎮優”人數等同於”區優”人數,總分60分以下者定爲不稱職,人數控制在總人數的5%以內)。“區優”指標分配原則:班主任每年1名、行政兩年1名,教輔人員每年1名,丁山國小每年1名,其餘爲教學人員,各類別按考覈分高低取, “鎮優”指標與評比方法同“區優”。

八、教職工凡有下列情行之一,年度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

1.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以盈利爲目的進行家教家養的。

3.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它商品從中牟利,或向家長索取財物的。

4.曠課(工)超過七天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組織、參與考試作弊的。

6.出現一般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7.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8.由於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爲的。

9.違反計劃生育的。

10.未超過教職工平均工作量的120﹪的拒絕學校安排的。

九、考覈結果的使用

1、教職工績效考覈每期進行一次,結果作爲當期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班主任績效考覈結果作爲發放班主任津貼的依據。

2、績效考覈結果也作爲教職工表彰獎勵、培養培訓、年度考覈工作(上、下兩期績效分相加即爲當年年度考覈分)的重要依據;考覈優秀或合格者,可晉升、評優評先,考覈基本合格者,不得晉升、評優評先。

十、說明

1、本方案自2014年上期起執行,由教代會通過後實施;

2、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2

爲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爲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國小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覈範圍:全體教職工。

三、考覈領導小組和考覈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覈。本考覈爲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覈作相應折算。

考覈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在初

副 組 長:孫金和、楊永華、王席陶。

成 員: 楊子鑌、許衛、程大俊、年級組長、魏玉仲、楊清華、樑安生、武斌。

四、考覈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覈結果作爲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覈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覈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覈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覈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覈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一)師德(10分)。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2分)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教研組學習、學校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並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8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爲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範,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菸,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說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爲。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爲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如毆打、漫罵學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爲人師表,行爲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爲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於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苟,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1、工作紀律(5分)

①一學年病事假在八天內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曠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爲止,不計負分。不假離校以曠工計。

②本人結婚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90天內不扣分,本人的直系親屬婚喪在5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不扣分(學歷函授學習、外出培訓等)。

③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0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b、脫產學習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發工資的;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5分)

①違反工作紀律,如課內時間閒談、玩電腦遊戲等,發現一次扣0.1分。

②強調個人原因,不完成學校工作,工作被動,推推動動,應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時擅自離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調課每次扣0.1分,上課遲到,每次扣0.1分,上課時間無故接聽手機扣0.1分,中途脫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學期考覈,若無事假、病假與遲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①課時折算辦法

a、學科教學科時數

單班語文、數學、英語=1.2,單班物理、化學=1.15,九年級單班政治、歷史、四五年級英語=1.1,單班政治、歷史、生物、地理=1.05,單班體育、音樂、美術、微機、國小思品、科學及地方課程=1.0,跨年級的學科只一次性另加1.0課時。

b、教學自習課時

自習課=0.8。

c、教學輔導課時數

所有學科輔導=0.6。

d、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爲兩門主課,所接(代)課的 =1.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爲一個頭的主課,所接(代)課的 =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爲兩個頭的主副課,所接(代)課的 =1.3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爲兩個頭的副副課,所接(代)課的 =1.3,自習課=1.1, 學科輔導=0.9。

②教師課時數

以一週每位教師課時總量與①中權重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周課時數。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班級人數/學校班平均人數-1)÷2+1

(3)與學段有關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級,=0.9

③六年級, 七、八年級,=0.95

④九年級=1.0

(4)其中(1)、(2)、(3)的相應的權重的積爲教師課時總數。其中副校級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會計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納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兒教師以平均工作量計入,後勤人員由考覈委員會評定工作量。

2、教師工作量學年得分

教師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師學年度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20分)。崗位專業知識及基本功紮實、過硬,工作中具有不斷創新能力;主動獲取新知識、新信息,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掌握運用現代化教學或辦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善於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對學校、班級、學科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具有教改實踐、教學評價、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①不按時限制訂工作計劃 ,或雖制訂但任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具體,無創見,進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視工作中的信息反饋,個人實踐資料積累不及時,期末無一定價值的總結 或報告,期末查無記錄,扣0.5分。

③不積極參加各項教科研活動,每缺1次扣0.1分。

④認真備課,教案能體現現代教學理念,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有教學反思 和強化訓練題及板書設計;有創意不照搬教師用書。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⑤無學生平時成績記錄(建立過程性評價記錄)、成長活動記錄不齊全,經檢查有一項扣0.5分。

⑥對學生要求不嚴,學生作業缺交嚴重,且書面髒亂、潦草,任課教師無改進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⑦所任課堂學生紀律差,教師維持無效,以致逐漸形成亂堂,每發現一次扣0.1分。

⑧教導處等的常規檢查送檢不及時,每次扣0.2分,缺檢每次扣0.5分。

⑨教師學期累計聽課少不於15節,每少1節扣0.2分;教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監考:履行監考職責,監考期間,不離開考場,不隨意走動,監考時寬嚴適度,學生不能出現徇私舞弊,否則扣2分;閱卷:按要求閱卷,保質保量地批閱試卷,不能出現人爲擡高得分或壓低得分。否則扣2分。

2、公開課或校考評小組採用推門進課堂方式對教師聽評課,一次或多次聽評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學期結束時對教師的上課情況確定abcd四等級,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學過程

①以新課標爲依據,吃透課本內涵。

②課堂內容適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適宜。

③講課思路清晰,節奏適當。

④鼓勵獨創的教學風格,鼓勵創新思維的培養。

⑤注重學生思維品質的培養,培養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勵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鼓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學習和生活的聯繫,加強學科之間的整合。

(2)教學方法:

①強調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

② 教學方法有利於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於課堂生動、活潑,有利於學習內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養。

(3)教師基本功:

①衣着得體、教態自然、有親和力。

②語言規範、標準,富於表現力和感染力。

③能處理教學過程中隨機出現的問題。

④板書工整合理,規範科學。

3、未及時完成學校各處室交辦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學業績(30分)。育人成效明顯,學生綜合學業水平提高,教師在教育教學方面實現自我積累。

1、教育教學質量(20分)

(1)學校設立三級教學成績質量指標。

(2)教學成績以期末統考爲考覈對象,以期會考試爲參考。達到一級指標積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視爲教學成果顯著;達到二級指標,積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階段,全b率2分),視爲教學效果良好;達到三級指標,積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視爲教學效果一般;教學成績低於三級指標,積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視爲教學效果較差。a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爲總分的92%,三、四爲總分的85%,五爲總分的82%,六、七、八和九年級爲總分的76%;b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爲總分的75%,三、四、五爲總分的65%,六、七、八和九年級爲總分的60%;c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爲總分的60%,三、四、五爲總分的50%,六、七、八和九年級爲總分的40%。

注:①、若教辦有統一進行成績分析或教育局對有些年級進行成績分析時,以此數據爲準進行考覈。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礎爲基數,根據升降酌情加減分。

(3)任教兩科或兩科以上得分綜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參加學業期末質量檢測的學科,視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完成情況、活動開展等由考評委綜合評定等級。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級班風正,學風濃,學生學習行爲習慣好。由考評委定出abcd四個等級,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3分。

②評爲優質課、說課、優秀教案、教學案例、評選的獲獎論文、課件及科技作品、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獲教育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模範班主任、等加分區、縣、市、省、國家各爲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組長工作責任心強,工作及時到位,成績突出者加2分。

④獲校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等榮譽稱號的記 1分。

⑤有課題實驗並有實驗方案及實驗記錄材料的教師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級區、縣、市、省、國家各爲1、2、3、4、5分。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3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覈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爲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爲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爲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爲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爲“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爲“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爲當季度爲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覈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爲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 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爲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覈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覈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篇四:四川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績效考覈的範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弄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教師。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三條 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爲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爲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爲導向,着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覈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力量。

第四條 績效考覈的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爲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爲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覈的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第三章 績效考覈的主要內容 第五條 教師績效考覈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

(1)對教師“德”的考覈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覈教師履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四川省教師職業行爲“八不準”》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情況。

(2)對教師“能”的考覈內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覈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內容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能力;教學能力主要考覈教師鑽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覈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教育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能力;教師專業發展主要考覈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等方面的能力。

(3)對教師“勤”的考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學校兼職等方面的情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覈教師任課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情況;教學常規主要考覈教師“教學六認真”情況;出勤主要考覈教師遵守學校作息制度的情況;學校兼職主要考覈教師擔任中層以上幹部以及學校其它工作履行職責的情況。

(4)對教師“績”的考覈內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和專業發展等方面的內容。教育效果主要考覈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爲習慣等方面的情況;教學效果主要考覈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素質、創新能力發展,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以及幫助學困生等方面的情況;教研業績主要考覈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情況;專業發展主要考覈教師專業水平提高、學歷提升等繼續教育方面的情況。

第六條 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爲教師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覈,重點考覈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繫等方面的情況。

第七條 對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的績效考覈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德”主要考覈校長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能”主要考覈校長的辦學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學決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溝通協調和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覈校長的工作作風和履行職責等方面的情況。“績”主要考覈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引領學校師生髮展等方面的實績。“廉”主要考覈校長校務公開、經費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潔自律的情況。

第八條 教師績效考覈的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義務教育學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試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自行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績效考覈的具體實施細則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本試行辦法,結合區域實際自行制定。制定績效考覈實施細則要統籌考慮德、能、勤、績等幾個方面的權重,突出考覈的重點。 第四章 績效考覈的方法與程序

第九條 教師績效考覈實行平時考覈與定期考覈相結合,定性考覈與定量考覈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覈組評議相結合。

第十條 教師平時考覈由義務教育學校職能科室依據學校績效考覈實施細則對被考覈人進行考覈。定期考覈分爲學年度或自然年度考覈,由學校績效考覈小組依據學校績效考覈實施細則對被考覈人進行考覈。

第十一條 考覈結果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教師師德考覈不合格者,其績效考覈直接確定爲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條 教師定期考覈的基本程序:

(1)教師填寫《績效考覈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

(2)組織民主測評或民主評議;

(3)學校績效考覈小組對教師進行考覈,並根據考覈情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覈的結果提出考覈等次建議意見;

(4)學校績效考覈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教師考覈等次;

(5)在校內公示考覈結果(公示期一般爲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覈結果有異議教師的複覈申請 ;

(6)學校將考覈工作總結和考覈結果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績效考覈爭議的處理。教師對考覈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覺校績效考覈委員會提出複覈申請,學校績效考覈委員會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覈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師對學校績效考覈委員會複覈和再次確認的考覈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學校主管部門提出再次複覈的書面申請,學校主管部門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覈結果的最後確認。

第十四條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的績效考覈由學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五章 績效考覈的組織管理

第十五條 義務教育學校設立績效考覈委員會和考覈小組。績效考覈委員會由黨支部、學校行政、工會、教師等方面的代表組成,績效考覈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考覈小組組長和成員由績效考覈委員會確定。

第十六 條績效考覈委員會的職責是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校教師績效考覈實施細則,領導和組織本校績效考覈工作,確定教師績效考覈等次,對有異議的考覈結果進行復核和確認。考覈小組在績效考覈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實施對教職工的考覈工作,並根據考覈情況提出績效考覈的等次建議意見。

第十七條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實施細則,要廣泛徵求教師的意見和建議,並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績效考覈委員會和績效考覈小組,必須按照教師績效考覈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覈。對績效考覈過程中拘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建立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覈審覈備案制度。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覈結束後,學校必須將績效考覈工作總結、《績效考覈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

第二十一條 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覈檔案,並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第六章 績效考覈結果的運用 第二十二條 績效考覈結果作爲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時,應根據績效考覈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堅持向骨幹教師和考覈爲優秀的教師傾斜,合理拉開分配差距。對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覈爲不合格等次的,不發放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二十四條 績效考覈結果也要作爲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教師專業技術年度考覈可以與教師績效考覈合併進行。

第二十六條 義務教育學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覈參照本試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試行辦法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試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4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覈方案的考覈結果,將作爲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覈方案。

二、考覈內容與分值:考覈基本分爲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爲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爲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覈)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覈)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爲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覈)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覈要求爲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覈)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覈)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爲好課加2分,評爲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爲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覈)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 ,否則以事假考覈。(校辦考覈)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覈)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爲準)(校辦考覈)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爲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覈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覈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覈計分。考覈分前10%的教師爲優秀,考覈分不滿70分的教師爲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爲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覈係數,凡考覈爲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覈爲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覈期間爲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爲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覈方案》的考覈對象爲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覈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爲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覈結果是骨幹教師考覈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5

一、德(10分):

熱愛祖國,熱愛職業教育,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校紀校規,忠於職守,愛崗敬業,爭先創優;舉止文明,衣着整潔,禮貌待人,品行端正,爲人師表,言傳身教;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循循善誘,教書育人,不體罰學生,不歧視、排擠差生,尊重、保護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勸迫學生輟學。重視德育工作,把德育知識滲透在學科教學中,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行爲習慣和健康的心理素質。熱愛學校,自覺維護集體榮譽,主動關心學校的改革和發展,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設。團結協作,互幫互學,顧全大局,不做有損於團結的事,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達到以上要求計10分。

1、以越級方式表達訴求或爲了個人利益而採取罷課等極端行爲等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每次扣5分。

2、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推銷物品資料、違規收費的;每次扣2分。

3、侮辱學生、體罰學生或驅趕差生,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響的; 一次扣2分。教師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人次扣3分。

4、在校內遇突發事件發生,教師視而不見,袖手旁觀者,不予制止處理,見有險情隱患即將發生,不主動排除,知情不報,造成不良影響者每次扣2分。

5、向他人散佈詆譭學校聲譽言論的,每次扣5分。

6、受通報批評、黨政警告處分、行政記過、治安拘留的,經查屬實從該項總分中扣10分。並按相關文件扣除相應獎勵性績效工資。

7、違反社會公德和社會秩序,被媒體曝光,對學校聲譽造成影響的,每次扣2分,影響學校年終績效考覈的,扣5分。

8、教師之間在學校發生打架或吵架等情況經調查覈實主動者扣3分,被動者扣2分,教師有意搬弄是非,散佈不利於團結的言論,發現一次扣1分。

9、教師無故不服從學校安排(包括正常工作和臨時工作),無特殊理由拒絕學校臨時工作安排的視爲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10、教師酒後上課,穿拖鞋上課,衣冠不整上課,課堂上吸菸、打手機,或從事與上課無關的事,學校查實一次扣1分。

11、因玩忽職守,有重大工作失誤的,每次扣5分。

12、因和學校、班主任、學生髮生矛盾,不服從主管部門的安排而停上該班課,按曠工計扣。

二、能(20分)

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有較強的教學工作能力,課堂駕馭能力,在備、講、批、輔、考等教學環節下功夫,能較好地運用自己的知識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遵循教學規律,較好執行教學常規工作,工作無差錯,學生反應好,家長評價高。達到以上要求計30分。

1、無教案上課,扣2分/次(包括突查,聽課檢查)。教案過於簡略、教案不規範,經學校領導或檢查人員指出,二次檢查仍未改正的,扣1分(教齡20年以上者可寫略案)。作業批改量少於有關規定,每少一次扣0.5分;批改作業敷衍扣2分。

2、50歲以下教師不用普通話上課,經學校領導或檢查人員查實,二次檢查仍未改正的,扣1分。

3、教師沒有清查學生人數,沒有執行節報制度,每次扣1分。

4、教師上課課堂混亂,有5人以上課堂睡覺或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如玩手機、看小說等),每次扣1分。

5、眼保健操時間沒有在教室組織學生,每次扣1分。

6、監考時不認真監考,違反監考紀律(如看書、看報等)每次扣1分,監考擅離崗位,造成考場混亂扣2分,不按規定收卷、訂卷,一次扣1分,統考統評不參加或不服從安排每次扣1分,評卷誤差人次,一個考場達20%扣2分,10%扣1.5分,5%扣1分。

7、實驗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實驗(實訓)室髒、亂、差,每次扣1分;實驗(實訓)儀器和耗材,未按規定進行登記,沒有領發記錄,材料管理混亂,每次扣1分;無實驗(實訓)記錄扣1分;實驗(實訓)室沒有安全防範措施、規章制度扣1分;學生違反安全規程而不制止,每次扣2分;出現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扣2—10分。不按規定填報有關實驗(實訓)表冊,每少一次扣0.5分;浪費實驗(實訓)材料,每次扣0.5分。

8、管理教師到實訓場所管理,到場不作爲的每次扣1分。

9、晚自習,輔導教師不管學生紀律導致教室紀律混亂,扣1分。

10、教學工作能力差,工作責任心不強,學生反映不好,有50%以上學生聯名要求換教師,經學校主管部門和領導瞭解、調查覈實,每次扣3分。

11、要求全體教師送交的各種資料,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送交,每缺一種扣1分,推遲

時間送交的每次扣0.5分。

12、凡上交資料有網上抄襲行爲每次扣1分。

13、職業資格證書: (1)、40週歲以下的專業課教師,從2012年起,三年內未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每次考覈扣1分;(2)、40週歲以下的專業課教師,已獲得職業資格證書,但5年內職業資格證書未升級,每次考覈扣1分,獲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不扣分。

14、工作量:以一個工作量爲基本單元,每超一課時加0.2分(工作量含跨課頭,跨一個課頭每週算一節工作量,跨二個課頭每週算二節工作量)。工作量不足,少一節課時扣0.1分(特殊情況除外)。

15、 每次(理論課每兩節課爲1課次,實訓課每個項目爲一課次)授課結束後,授課教師必須及時寫出教學隨筆或教學反思,沒有的扣1分

16、批改作業量(含實訓報告)未達到學校規定的,扣1分。

17、每位教師必須瞭解、熟悉每個學生,制定培優助困計劃加,並有過程記錄,沒有的,扣1分。

18、檢查時沒有用課件上課,經覈實沒有用過課件上課,每次扣1分;

19、未按照教科處規定,每次外出培訓回來,沒有面向教師開展二級培訓的,每次扣0.5分。

20、推門聽課,被點名批評的扣2分。

21、在圖書館借閱圖書每學期5本以上,未達到要求的,扣1分。

三、勤(20分)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工),因病因事履行請假手續,對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按時到崗。以飽滿的熱情、積極的態度對待學校安排的工作,達到以上要求計20分。

1、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事假一節扣1分,病假一節扣0.5分(重大疾病住院除外),上課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扣1分,10分鐘以內扣2分,20分鐘以內扣3分,超過20分鐘扣4分,超過30分鐘。

2、教師擅自離開教學場所,每次扣3分。

3、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學場所,學生髮生安全事故的,視其情節,每次扣5-10分。

4、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研活動,教工例會:缺曠一次扣1分,病假(必須提供醫院證明、發票)一次扣0.3分(重大疾病住院除外),事假一次0.5分,

5、婚假、喪假、護理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按事假計。

說明:1、因公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遲到或早退,有關部門出具證明交教務處備案者不計扣;2、未經教務處允許,私自調課雙方按曠課計算;3、學校組織的大型活動,缺曠者按後勤人員標準計扣。4、請假必須按程序審批。

四、績(50分)

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學生能力,注重學生技能培養,能緊緊圍繞市場需求和國家職業標準,處理教材、開展教學活動,成效明顯;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嚴謹治學,創新務實,與時俱進,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成績顯著。達到以上要求計40分。

1、教學成績(10分)

(1)、按照學校要求參加學校期末統考,有兩個以上平行班級,兩名以上教師上課,取平均綜合值,高於平均綜合值加10分,每低於平均綜合值1分,扣0.1分。一個人上2個班級或多個學科的取其所得分的平均值;只有一人上一學科,按所有統考學科教師得分的平均分計算。

綜合值的計算公式爲:綜合值=及格率×60%+均分×40%

注:未參加學校組織統考的其他科目、按所有統考學科教師得分的平均分計算。

(2)、實訓課教師

凡指導教師指導的實訓項目,按學校制定的考覈標準進行考覈,學生實訓合格率達80%的加9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0.1分,每少1個百分點,減0.1分,10分封頂。(多個實訓班級得分取平均分)。

2、招生任務(15分)

2015年秋季,每位教師招生3人,完成任務15分,每差1人,扣5分。

2、控輟保學(5分)

一年級學生輟學率績效加減分:

(1)、班級輟學率爲0%的,班主任加5分,包班行政及教師加3分;在1-6%的,班主任加4分,包班行政及教師加2.5分;在7-11%的班主任加3分,包班行政及教師加2分。

(2)、班級輟學率在12%的,不加不減。每下降一個百分點,班主任扣0.2分,包班行政及教師扣0.1分。

二年級學生輟學率績效加減分:

(1)、班級輟學率爲0%的,班主任加4分,包班行政及教師加2分;在1-6%的,班主任加3分,包班行政及教師加2分;在7-11%的班主任加2分,包班行政及教師加1分。

(2)、班級輟學率在12%的,不加不減。每下降一個百分點,班主任扣0.2分,包班行

政及教師扣0.1分。

春季招生班級第一學期輟學率提高5%計算獎懲。

3、專業組工作(10分)。

Ⅰ、教師在專業組工作情況(專業組組長組織相關人員對本組教師進行考覈)(5分)

(1)、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加1分。未按要求完成聽課節次,每少一節扣0.1分。

(2)、有效處理教材,同科教師執行相同授課計劃,教學進度與授課計劃基本一致,加1分。教學進度與授課計劃不一致,抽查一次不符扣0.5分。

(3)、按時交專業組要求的各種資料,加1分。缺一種扣0.5分,提醒後無故拖延扣的0.5分。

(4)、積極支持專業組工作,主動接受專業組的聽課、作業和教案檢查等,服從專業組長工作安排,完成專業組組安排的工作,加2分。工作藉口推諉的每次扣1分。

(5)每學期參加各級培訓(含各級教研活動)達40學時以上的,沒有達到的扣1分,沒有參加的扣2分。不服從學校安排參加各類培訓的,省外每次扣3分,省市內每次扣2分,縣內及校內每次扣1分。

Ⅱ、學校對專業組工作目標考覈(5分)

績效考覈小組根據專業組目標考覈方案進行打分,專業組個人得分計算公式爲:專業組考覈得分×5%

教研工作得分:Ⅰ項得分+Ⅱ項得分

3、學生評教師(10分)

學生以班級爲單位填寫《任課教師滿意度調查表》,對本學期任課的每位教師進行多個項目的測評,每個項目分三個選項(滿意、一般和不滿意),每位教師的測評分數由此結果計算產生。計算方法:以班級爲單位統計對某位教師的滿意、一般和不滿意比率,班級科目測評結果計算公式爲:學生評教師得分=(學生測評分總和/學生人數)×10%

教師得分結果爲本次測評的所有班級所有課目的平均值。

教師工作績效考覈方案6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爲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爲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爲導向,着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覈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覈工作的透明度和考覈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覈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覈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爲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爲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覈對象

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考覈內容和方法

考覈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的自覺性、能力和業績。績效考覈分平時績效考覈和年度績效考覈。年度考覈以平時考覈爲基礎考覈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覈結合進行,根據被考覈對象平時工作表現及年度考覈述職情況量化評分。學校正校級領導由教育主管部門考覈,副校級及其他教職工由學校考覈。

(一)學校正校級領導績效考覈主要考覈學校領導的工作態度、管理水平、工作績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校級領導績效考覈小組和學校教職工評分,總分爲100分。考覈小組及教職工評分各佔總分的50%.

(二)教師績效考覈主要考覈教師的職業操守、育人成效、專業水平、教學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學校組織教師績效考覈小組和年級組(學科組)及學生評分,總分爲100分。其中中學教師考覈小組評分佔總分的50%,年級組(學科組)考覈評分佔總分的40%,中學生評分佔總分的10%;國小四、五、六年級教師考覈小組評分佔總分的50%,年級組(學科組)評分佔總分45%,國小生評分佔總分的5%;國小一、二、三年級教師考覈小組評分佔總分的60%,年級組(學科組)評分佔總分的40%(年級組、學生對教師考覈、評分具體內容見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員的績效考覈主要考覈他們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方面(具體考覈內容見附件四)。由學校績效考覈小組和教師評分,總分爲100分。考覈小組和教師評分各佔總分的50%。

(四)班主任績效考覈主要考覈班主任的班級管理、關愛學生、學生教育、學生轉化、學生評價、溝通家長、教學科研、日常管理、協調利用教育資源等方面,具體考覈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見《上饒縣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評分細則》(饒縣教發[2009]7號)。由學校績效考覈小組評分,滿分爲100分。考覈結果作爲發放班主任津貼的依據。

(五)學校對教職工的績效考覈總體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覈,具體考覈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爲:

考覈共計100分,其會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覈教職工出勤情況。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考覈辦法由學校績效考覈小組制定。考覈依據爲學校(單位)考勤記載。本項得分扣完爲止,不計負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縣教師周標準工作量同類學校工作量爲係數1,把教師實際周課時按學科系數折算成周標準課時數,除以全縣同類學校周標準工作量,得出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係數,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係數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爲教師工作量得分。教師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計算公式爲:

教師個人周工作係數=教師個人周標準課時÷同類學校周標準工作量

教師個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師個人周工作係數×30

(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課時的計算辦法見附件五)

各學校(單位)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覈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覈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覈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覈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覈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爲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覈計算本項得分。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覈,由學校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覈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覈並量化爲分數。特校教育教學實績考覈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考覈細則。

(六)各類人員績效考覈得分計算辦法(計分結果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一位數): 學校正校級績效考覈得分=縣級考覈小組考覈得分×50%+教職工評價平均分×50% 國中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覈得分=學校考覈小組考覈得分×5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覈得分×40%+學生評價平均分×10%。

國小四、五、六年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覈得分=學校考覈小組考覈得分×5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覈得分×45%+學生評價平均分×5%。

國小一、二、三年級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覈得分=學校考覈小組考覈得分×6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覈得分×40%。

工勤人員績效考覈得分=學校考覈小組考覈得分×50%+教師評價平均分×50%。

五、考覈程序

(一)平時績效考覈的工作程序

平時績效考覈要堅持準確及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月度記錄爲基礎,每學期考覈一次。

1、教師本人在每月末將本月的教育教學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政治思想表現情況以及出勤等情況如實記錄。

2、教師所在教研組或年級組在每學期末根據教師月工作記錄,並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提出檔次建議和寫出評語,並報主管領導審覈。評語中應指出教師的工作成績和不足,並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3、學校將平時績效考覈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二)學年度績效考覈的工作程序

學年度績效考覈堅持發揚民主、全面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採取第二學期末集會考覈的辦法進行,每學年考覈一次。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並在一定範圍內述職。

2、學校考覈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覈指標體系採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覈,結合平時績效考覈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覈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覈工作小組提出的考覈等次建議進行審覈,確定考覈等次。

4、將績效考覈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覈教師。如教師對考覈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覈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六、考覈等次的確定和結果的使用

(一)學校領導的績效考覈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績效考覈得分確定,其他教職工績效考覈等次由學校根據績效考覈得分確定。考覈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90分(含)以上定爲優秀,70分(含)以上定爲稱職,60分(含)以上定爲基本稱職,少於60分及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評爲不稱職: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採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爲的。被評爲不稱職的人數不佔比例。

(二)績效考覈結果作爲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任務並經考覈定爲基本稱職以上的教職工,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視不同的考覈等次發放;對不稱職的教職工,全部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不得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覈的結果同時作爲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依據。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覈結果爲依據。每位教職工績效考覈總分減去70分,即爲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總和。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即爲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計算公式爲: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總和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

七、考覈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國小校要根據以上考覈指導辦法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後方可執行。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

2、實施考覈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覈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5天。有意見的要及時覈實,考覈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覈分值。考覈分值偏低的,要將考覈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覈、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覈、申訴的答覆工作。

3、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覈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覈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覈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3。考覈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覈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覈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覈。對不按規定程序考覈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覈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八、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後,各中國小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佔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髮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縣教育局把教職工績效工資考覈分配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覈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和學校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九、借用人員由借用單位負責考覈併發放績效工資。借用人員包括支教人員、跟班學習人員、單位借用人員等。

十、本辦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

十一、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