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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工績效考覈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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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

學校教職工績效考覈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

根據《湖北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指導意見》(鄂教規〔20XX〕3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XX〕4號)及《東寶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覈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辦法(試行)》荊東教人〔20XX〕18號的精神,爲落實我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明確內部分配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安團實驗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覈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特色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爲指南,以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爲法律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科學發展、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爲目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教師績效工資發放的實施細則,公正公平評價教師的工作,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考覈原則

1、堅持“以德爲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3、堅持“定性與定量、過程與結果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按崗分類考覈,切實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力求科學合理,最大限度地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工作積極性。

三、考覈內容及量化

績效工資由師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教育教學效果、教師專業發展等六方面。考覈共計100分,其中師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過程15分、教育教學效果15分、教師專業發展5分。

四、考覈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師。(校長績效工資發放按區文件精神實施)

五、考覈領導小組及考覈形式

1、考覈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2、考覈形式

學校成立考覈小組,由教代會選舉產生。考覈小組按照方案對每位教師進行量化考覈,考覈結果(主要以積分形式呈現)由考覈小組負責統計並公佈。

六、考覈細則

(一)、師德(5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和活動並記有學習筆記。0.5分

(2)對學生進行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愛校教育。0.5分

(3)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爲。0.5分

(4)關心學校工作,維護學校聲譽,不做有損於學校利益的事情。0.5分

(5)服從學校工作分配,執行學校決議,團結同志,助人爲樂。0.5分。

(6)工作期間不離崗,不閒談,不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0.5分。

(7)不穿奇裝異服,不佩戴首飾,不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等。0.5分。

(8)無違規收費等現象,無隨便徵訂學生學習資料及搞有償家教等現象。0.5分。

(9)師德考覈評爲標兵、積極分子、合格等次分別爲0.5、0.4、0.3分。

(10)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東寶區教師十條禁令》。評教滿意率爲95%以上、90%以上、80%以上分別爲0.5、0.4、0.3分。

(二)、考勤(10分)

(1)每月出全勤----------出勤包括上班和參加學習培訓(有課教師除外)、公益活動和會議等10分

(2)曠工半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

(3)上課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

(4)上班簽到忘籤一次扣1分,代簽一次扣2分。

(5) 請假半天扣1分,請假一天扣2分。

(6)學習培訓、公益活動和會議等請事假一次扣1分。

(7)教師婚、喪、產、病假等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因病或事請假,按上級有關文件發放績效工資。

(三)、工作量(50分)

1、 課時工作量係數:

國中理、化、生(含實驗員)、語、數、外:1.4/節,政、史、地:1.3/節,體、音、美、信息、校本、綜合等:0.9/節;國小1——5年級語、數:1.2/節,國小英語:1.1/節,科學:1.1/節(含實驗員)六年級語、數:1.3/節,早晚自習1.3/節,其它0.9/節。

2、、班額係數;40人以下爲1.0,41-45人爲1.05,46-50人爲1.10,51-55人爲1.15,56-60爲1.20,61-65爲1.25,66-70爲1.30(以此類推)。

3、學校報帳員和宿管員工作量按學校平均課時(16課時)計算。

4、附加工作量:

教研組長:4 食堂出納:4 食堂會計:4 食堂事務長:4 微機3 遠程管理:4 早訓:5 教務員:4 報刊收發:2理、化、生儀器保管:1 文印:5 圖書管理:2

國小帶隊3(限5人)

5、管理工作量

學校校長的工作量納入績效考覈。其績效工資總量與本校教師平均績效工資水平比例按1.5:1以內的標準確定,由區教育局考覈工作專班按照《全區學校校長績效工資考覈實施辦法》考覈。

學校其他中層以上幹部的工作量納入績效考覈。原則上中層幹部工作量按照本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55%左右確定即9課時,副校級及以上幹部按本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65%左右即11課時。班主任工作量納入績效考覈。其工作量按照本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50%左右即8課時。

6、任課教師每週滿工作量參考課時:(依據鄂政【20XX】112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中學教師每週滿工作量(平均工作量)爲16,國小教師每週滿工作量爲18。

平均工作量=課表除早晚自習外的課時折算係數總和÷參算教師數

個人周實際工作量=課表課時折算係數+兼職工作摺合課時數

教師個人工作量得分=教師個人周實際工作量÷教師每週滿工作量×5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15分)

1、備課2分

按要求備課,每月至少4篇以上的教案要求寫教學後記;每課均有板書設計,每個環節缺1扣2分。

2、上課2分

(1)拒絕無案上課,查到一次扣1分;

(2)每月使用電化教學至少2次,缺一次扣1分,因停電或電腦故障原因不扣分;

3、輔導1分

培優補差活動每月至少2次,記錄真實有效。

4、批改作業2分

國小語文:1——2年級,每月作業不少於12次;3——6年級每月作業不少於8次,作文每月不少於2次,做到全批全改,學生人手一個積累本,教師每週批一次。

國小數學:1——4年級,每月作業不少於16次;5——6年級每月不少於20次。

國小英語:4——6年級每單元聽寫不少於1次,每單元作業不少於一次。

國中語文:作文每月4篇,2大2小,大作文做到全批全改。作業每月不少於所上課文數,做到全批全改。積累與運用(含日記、週記、摘抄)師每週批閱不少於1次。

國中數學:作業每月20次,做到全批全改。鼓勵課外訓練,以專題訓練爲主,一個學期形成系列。

國中英語:有專用聽寫本,一週一次,作業每月12次作文一週一篇,要求教師備課要有寫作方法指導,所有作業均做到全批全改。

理化、政史、地生:每單元作業不少於2次,有練習冊要求必做,且做到全批全改。

所有學科練習缺一次或有一次未改扣1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作業記錄大學科每週至少2次,國小科至少1次,卻1次扣1分。

5、考試2分

月考、期會考試、期末考試等,測驗後及時做好成績評定入冊,寫好質量分析並及時上交。該項考覈作爲上交任務由教導處直接考覈。

6、研評4分

(1)聽評課每月4次,管教學、科研的領導每月至少5次。(1分)

(2)教師博客每月要充實,至少有一篇文章推送到羣,(1分)教研組長每月至少發表一個話題,(在每月的第一週未發話題扣4分)教師跟帖參與研討活動每月至少2次。(2分)

7、其它

(1)領導巡課教師不在堂1次扣5分;有違背教學行爲規定的1次扣5分;有私自調課現象每次扣5分。

(2)教師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1次扣10分。

(3)教導處佈置的上交任務未及時上交的一次扣2分。

(4)教導處抽查教研組長考覈不實達2人以上(含2人),扣該教研組長5分。

(五)、教育教學效果(15分)

1、考試成績

按學校質量獎懲方案,由教導處計算評定等次優、良、中、差,分別計15、11、7、0分

2、對於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和體育競賽獲獎的學生輔導教師,按下列方式獎勵: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5、4、3分;省級分別獎勵4、3、2分;市級的分別獎勵3、2、1分;區級分別獎勵2、1、0.5分。

3、參加上公開課、基本功競賽等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3、2分;區級的分別獎勵3、2、1分,校級分別獎勵2、1、0.5分。

4、在參加區級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教案、教具、課件等評比活動中獲獎或教育主管部門主編的刊物或報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的教師,按以下方式獎勵: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6、5、4分。省級分別獎勵5、4、3分;市級分別獎勵4、3、2分;縣級分別獎勵3、2、1分。(獲獎論文打0.5折)通訊報道市、區分別加4、2分,(網臺打0.5折)每人限一篇。

5、班主任獎

班主任獎(分月考覈),考覈細則見政教處、安全處考覈細則,考覈後按優、良、合格分別記10、8、6分。非班主任由政教處、安全處組織全員德育考覈,考覈後按優、良、合格分別記3、2、1分

(六)、教師專業發展(5分)

重點考覈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主要包括教師參加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完成規定的教師繼續教育任務,參與教學研究等方面的情況。

(1)有效研修考覈爲優、良、合格,分別加1、0.8、0.5分。

(2)按時參加全區或學校開展的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的活動,取得及格成績者記1分。

(3)積極參加自主研修,每月完成不少於1篇原創教育博文記1分。

(4)有個人教師專業發展規劃、有記載、有效果記1分。

(5)完成本週期內的繼續教育任務、成績合格記1分。

七、考覈方法和程序

(一)考覈方法

1、教師績效考覈工作將每月考覈與期末階段性考覈相結合。其中月考覈內容爲考勤、教育教學過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參加最終考覈。師德、工作量、教育教學效果、教師專業發展四個項目每期考覈一次,下學期期末考覈與事業單位年度考覈結合進行。

2、學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考覈參照教師的考覈辦法進行。承擔多個崗位職責的人員,按崗位分別參加考覈,然後按一定比例綜合計算其考覈結果。

(二)考覈程序

1、平時考覈資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處負責班主任;辦公室負責考勤及教師個人成果;教導處負責教育教學過程、教育教學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負責教師專業發展;工會負責師德。學期結束前,所有資料要歸類完整交給考覈工作專班,由專班根據細則,分塊量化考覈、彙總、公示。

2、期末考覈按下列程序進行:

1、述職。被考覈人進行自評,寫成個人學期工作總結,在學校述職。

2、初評。教師由所在年級組或學科組進行初評,其他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人員由所在處室進行初評。

3、定等。考覈工作專班按照學校考覈細則確定分數,分崗擬定考覈等次。

4、公示。考覈結果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爲5個工作日。

5、審覈。考覈結果由學校評定後,按程序報區教育局工作專班審覈確定。教職工對考覈結果如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覈專班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八、考覈結果的確定和使用

(一)考覈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每個教職工績效考覈得分情況並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覈工作的要求確定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覈結果直接確定爲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反《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侮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濫訂教輔用書或資料;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爲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二)考覈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覈結果是教師年度考覈的主要依據。原則上,學校按教師績效考覈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覈等次。

績效考覈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爲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的70%,一般按月發放。各學校根據教師所聘崗位(教師崗、管理崗、工勤崗),按照《東寶區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職級(崗位)績效工資標準》造冊公示後報區教育局考覈工作專班審覈,然後由區人事局、區編辦、區財政局審批,最後由財政局直達教師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佔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的30%。按績效工資考覈相關公式計算,原則上按學期發放。

績效考覈的結果也要作爲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1、績效考覈爲不合格等次的。

2、脫產學習和離崗退養的。

3、病、事假超過國家有關規定的。

(四)借用、掛職鍛鍊及支教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規定。

經區教育局同意借用、掛職鍛鍊或支教人員,由工作崗位所在單位考覈,考覈結果反饋至其編制、工資關係所在單位,由其編制、工資關係所在單位根據考覈結果發放績效工資,發放水平參照其編制、工資關係所在單位同類人員水平。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及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年按學期(上學期、下學期)分兩次審批和發放。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審批

1、初步覈定。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制定的績效考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組織考覈,得出每個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額度。其計算公式如下:

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全校教師工作績效考覈得分

×教師個人績效考覈得分


每學期期末由學校將教師個人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明細造冊。

2、公示。學校將本校教師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明細進行校內公示,公示期一般爲5個工作日。

3、審批。學校將公示無異議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明細表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後的各學校勵性績效工資明細表報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備案。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區財政局按照備案審批的標準將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一次性發放到學校賬戶(原則上每學期放假前半個月到位),由學校按照審批標準將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別打入個人銀行賬戶。

實施績效工資後,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教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生活補貼。在職工作人員的教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女職工衛生補貼、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經全校教工代表通過,報上級備案後實施,其解釋權在績效領導小組。

2、未盡事宜由績效考覈小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