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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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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方案

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方案

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方案
(草案)
爲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根據河北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和《新市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考覈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國小收入分配機制,有效推動學校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覈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爲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爲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職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覈對象、時間
考覈對象:在編在崗已聘的正式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考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考覈內容
1、校級領導績效考覈的主要內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國小校長職業行爲規範》、師德建設、學校發展、教育教學管理、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發展、落實“一比兩率”等方面的實績。
2、教師績效考覈的主要內容是: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師德主要考覈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特別是爲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
3、教育教學主要考覈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考覈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覈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覈,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爲依據,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覈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
4、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爲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班主任工作的考覈,重點考覈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5、其他教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考覈的主要內容是: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覈細則
(一)班主任崗位津貼。
按文體教育局規定,採取固定數額加量化設立班主任津貼,具體標準:各校根據班容量大小自行確定,最高不超過160元(局方案)。
班主任津貼月末統計,下月月初發放上月津貼。
1、具體標準
人數 津 貼
固定部分 量化部分
45人以下 50 50
46-50 60 50
51-55 70 50
56-60 80 50
61-65 90 50
66-70 100 50
70人以上 110 50
2、發放辦法
(1)固定部分
班主任津貼固定部分參照班主任的出勤情況,班主任缺勤天數的津貼部分需扣除,補發給代理班主任。具體的計算方法爲:
班主任津貼(固定部分)=班主任津貼(固定部分)÷應出勤天數(工作日的實際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2)量化部分
①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覈細則
德育處和法制辦根據班主任班級管理的主要內容進行考覈記錄,月末統計上報。量化分值滿分100分,具體分值分配如下:需上交材料10分、班隊活動開展情況25分、校紀校風評比40分、安全管理15分、學校公物管理情況10分。
▲各種材料10分
A、包括班主任工作計劃、總結、論文、班主任工作手冊中各項內容、各種報表、掌握學生管理規定及時上報學生變更情況等學校要求上交的材料。
B、按時按要求上交,內容具體詳實,富科學性、創造性得滿分10分。
C、不按時上交者扣2分,不按要求寫者扣2分,內容雷同者各扣除2分,不交者爲0分。
▲各項活動(班級和班主任活動)25分
A、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班主任要跟班巡視學生情況,班主任一次不到崗扣0.5分,扣完爲止。滿分5分(開學典禮、升旗儀式等大型活動屬每次必查項目,課間操、眼操、路隊每週至少抽查兩次。)
B、按時參加班主任例會,學習業務,認真做筆記,主動參與交流,提高班級管理水平。滿分5分,遲到一次扣 1分,無故不到者0分。
C、家長會,按時按要求召開家長會,有準備、有記錄、有效果,得滿分5分,不按學校要求召開家長會的0分。
D、班隊會,按課表上好班隊會,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做到課前有準備,課上有成效。如擅自倒課或挪爲他用,一次扣1分。做好班隊會記錄,放入班主任工作手冊待查。滿分3分。
E、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如小幹部培訓、學生值周及上級佈置的一些比賽等,班主任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學校工作。滿分5分。
F、班級文化建設按學校要求有板報、圖書角、展板等。滿分2分,達不到學校標準的,少一處扣0.5分。在學校基礎上有創意和新意的加1—2分。
G、堅決杜絕體罰行爲,因體罰受到舉報情節惡劣的一經查實,免除該月班量化成績。
▲校紀校風40分
A、根據《愛民國小校紀校風檢查實施細則》,進行各項檢查,包括室外衛生、室內衛生、課間操、路隊等內容,由值周小幹部進行檢查,每週一公佈成績,每週掛牌發獎。
B、每週的星級班級得10分,非星級班級得5分,每月進行量化統計,每月按四周計算。
▲安全法制管理15分
A、及時做好和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安全教育工作並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定期向學生開展交通、法律、消防、意外傷害、中毒、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並有文字記錄。以上各項完成者滿分5分。一項未完成的每項扣0.5分。
B、當月班級無發生安全事故,滿分2分,有事故的扣2分,隱瞞不報或遲報扣2分,教育及排查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給學校造成嚴重影響的,一票否決當月量化成績。
C、班主任應履行安全管理責任,滿分3分。因班主任教師疏於管理,造成學生輕微傷害的扣1分。
D、班內要經常教育學生合理使用有關器材及用具,班級大掃除時(擦玻璃、燈管、電扇……)班主任必須在場看護,嚴禁學生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滿分5分,有不到位者一次扣1分,因班主任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經查實,一票否決該月量化成績。
▲學校公物管理10分
教育學生愛護學校公物,加強班級公物管理,無損壞公物現象發生,滿分10分。(以後勤檢查維修記錄爲依據)發現一次損壞公物現象扣0.5分。每破公共區域設施壞一處,視情節嚴重扣3-5分。
▲加分減分最高限15分
A、對突出的好人好事加1—3分,反之減去1—3分。
B、有重大影響的先進事蹟,經校領導評議後酌情加分,對發生重大事故及嚴重違規現象的,經校領導評議後取消量化資格,免除該月量化成績,並進行嚴肅處理。
C、該項作爲全年班主任評優評先的參考項目。
▲計分方法:
每月計算一次分數,兌現量化津貼;學年末計算總分,按全年總分評出“先進班集體”、“優秀班主任”。
▲德育、體育、藝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相關活動或比賽,按照相應月份計入到當月量化內。
②量化津貼分配方法:
班主任個人標準量化津貼=量化標準總金額/全校班級得分總和X該班得分(量化標準總金額=50X25=1250;全校班級得分總和=100X25=2500; 該班得分95; 班主任個人標準量化津貼=1250/2500X95=47.5)
班主任個人實際量化津貼=班主任個人標準量化津貼÷該班主任應出勤天數(工作日的實際天數)×該班主任的實際出勤天數
(3)代理班主任
代理班主任津貼計算方法同班主任津貼計算方法。
(二)教師課時津貼
月課時津貼標準每人200元,月末統計,下月月初發放上月課時津貼。任課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
(1)以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公辦中國小教育機構編制和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和【20XX年文件】中的分學科教師工作量標準爲依據。即:



課時 語文 數學 外語 科學 品德與
生活 體育 音樂 美術 綜合實踐 地方與
校本課程
周課時數 11 11 15 15 15 19 19 19 16 32
圖書管理員每週任課節數6節,爲滿工作量。
(2)分別合計出每學科(同類學科)月工作量總和,用月課時津貼標準除以月課時總節數,得出每課時津貼。用每課時津貼乘以每月實際課時量,等於每月個人得出的課時津貼。
公式:每月個人課時津貼=月課時津貼標準/月標準課時總節數x月實際課時量 。
即:
津貼
學科 課時津貼標準 周課時標準(節) 月總課時標準 每節課時津貼
語文 200 11 44 4.5
數學 200 11 44 4.5
英語 200 15 60 3.3
科學 200 15 60 3.3
品德與生活 200 15 60 3.3
體育 200 19 76 2.6
音樂 200 19 76 2.6
美術 200 19 76 2.6
綜合實踐 200 16 64 3.1
(3)誤課按實際課節數計算扣發數額。
(4)代課每節4元。
(5)加工作量項目
①帶“兩操”的體育教師每週加2課時,月加8課時。
②負責專用教室人員每週加1課時,月加4課時。
③學校大型活動、二課堂、輔導學生、編輯校本教材等依據實際工作量增加課時。
④各級骨幹教師、名師(已經認定的)在教科研工作中起示範引領作用,每學期向教師開放課堂至少2次,做示範引領課至少1次。國家級加6課時/月、省級加4課時/月、市級加2課時/月,區級加1課時/月。(學期末兌現)
⑤其他臨時性工作視情況而定。
(三)管理人員工作量計算辦法
學校管理人員主要擔任學校管理工作,同時擔任一定量的學科課程。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學校管理人員擔任學校管理工作的工作量測算辦法
(1)副校長、工會主席的工作量爲全體教師月平均課時費的0.5倍
(2)主任、會計的工作量爲全體教師月平均課時費的0.4倍
(3)副主任、大隊輔導員的工作量爲全體教師月平均課時費的0.3倍
(4)年級組長兼教研組長每月加7個代課費,年級組長或教研組長每月加5個代課費。
2、學校管理人員擔任學科課程工作量測算辦法
按照文教局的要求,副校長、工會主席每週任課節數3—5節爲滿工作量;中層、大隊輔導員5—7節爲滿工作量;因爲會計的工作性質不同,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可不兼課。其工作任務每月由區教育支付中心、勞動人事局、區醫保辦等服務部門反饋完成情況,完成任務爲滿課時。
(四)考勤獎勵
出滿勤,每月每人獎勵100元。月末統計,下月月初發放上月考勤獎勵。
(1)實行8小時坐班制度。教師在校時間不少於7小時,全體教師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實行簽到制,出滿勤。每月統計公佈考勤一次。
(2)教師因病因事需請假,半天由主管出勤的領導審批,一天(含一天)以上、一個月以內由學校校長審批,三個月以內由文體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半年內由局長審批,半年以上由局長辦公會審批。審批工作嚴格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新文黨字【20XX】13文)。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需有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①教師因病因事請假1天扣20元。
②礦工半天扣40元。礦工一天取消月出勤津貼。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個工作日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區方案)。
③本學期病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區方案)。
(3)遲到、早退(有簽到而無故不在崗即視爲早退)。每月遲到、早退3次以內(含3次),每次扣5元;遲到累計3次以上每次折算半天事假;遲到或早退超過一節課視爲半天事假。
晚到、早退經學校值周領導同意,按機動散假計時對待。
(4)在不誤課、不誤集體活動的前提下,每月機動5小時,(男55歲以上,女50歲以上每月機動6小時)累計超過5小時或6小時按病事假計算。
(5)擅自離開課堂,寒暑假或特殊時期值班不到崗,不履行職責(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2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6)對婚、喪、產假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7)集體活動
①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全體教師會議、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校本培訓、升旗、臨時性通知的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一次10元;遲到早退一次5元;累計3次每次折算半天事假,累計5次免當月出勤津貼。以簽到和會議記錄爲準。(公假除外)
②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明確要求不允許請假而請假的,雙倍扣除。
(五)教師學期量化獎
每學期末各處室根據原始資料彙總,再交由辦公室彙總,根據過程性記錄的各項材料,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給每位教師定出檔次,按檔發放學期量化獎金。
1、考評內容
教師學期量化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出發,全面考評教師的日常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考評滿分共計100分,分數分配爲:師德師風考覈20分,教職工出勤10分,工作過程50分,工作結果20分。除此之外,爲了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各級各類的比賽,獲獎情況另外加分。
2、考覈結果
考覈結果作爲學期結束量化獎勵的依據,期末根據總分結果分出等次,予以獎勵。學校每學期末將考覈分配劃分爲四個等次:一等、二等、三等、取消期末考覈獎。按量化總分從高到低排列,語文、數學、外、科任教師按總人數40%的比例定出一等等次;語文、數學、外、科任教師量化總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無重大工作失誤定爲三等等次;其它教師爲二等等次;有如下一項情況者。取消學期考覈獎。
(1)師德表現差,“三評”滿意率在60%以下。   
(2)體罰或變相體罰,有學生上訪,造成嚴重後果。
(3)集體購買複習資料經檢查覈實,搞有償家教或其他嚴重的師德事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5)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
(6)本學期累計礦工5天,事假累計10天以上,病假累計60天以上。
(7)教職工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學校管理人員期末量化獎勵取全體教師的平均值。
3、具體辦法
A師德師風部分:(20分)
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
a扣分項:
(1)出現違反學校規定行爲,對學校管理帶來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如:
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
②因排斥差生導致學生身心不健康的;
③出現教學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④工作中因違反規定造成責任事故或嚴重後果的;
⑤在從事專項工作或臨時性工作中違反有關紀律的。
(2)對干擾學校秩序、破壞學校財產、危害師生安全的行爲不予制止的,發現一次扣2分。
(3)違反“十不準”等教師管理制度,違反一次扣1分。
(4)合作意識差,無團結協作精神,有鬧不團結行爲者扣1分。
(5)抗拒或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作如下處理:
①不服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安排,扣5分
②未經學校同意,拒聘原任教班級者,扣5分
③不服從學校正常教學工作中臨時性工作安排,一次扣1分
(6)任意換課、混課,發現一次扣1分。
(7)無理取鬧、酗酒鬧事或動輒吵、打、砸行爲者扣5分(情節嚴重的除扣分外按有關規定處理)
(8)違反下列規定的出現一次扣1分:
①不說有損於教師形象的語言;
②行爲習慣堪爲學生表率;
③工作場所衣着儀表規範;
④不對學生說有損班級管理、有損學校管理、有損學生自尊心、自信心的話語,不說有損於學校聲譽、有損其他教師聲譽的語言。
b加分項目
(1)發現、制止並上報重大違紀事件,每次獎勵1分。
(2)主動上前制止處理突發惡性事件,每次獎勵2分。
B出勤部分:(10分)
1、考覈項目
法定休假、病事假(包括長假)、臨時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2、考覈細則
(1)婚假、喪假期限內教職工按要求休假不扣除考勤部分量化分數,具體要求以學校考勤制度爲準。
(2)教職工在學期內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中途離崗等違反《考勤制度》的情況,視爲滿勤可得10分。
(3)凡請病、事假每天扣除量化分考勤部分1分。
(4)每遲到一次扣除量化分0.1分。
(5)教職工請假天數在10(含10天)天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量化分數。
(6)無故曠工者加倍扣除量化分數。
3、考覈辦法
實行平時考勤記錄與抽查出勤記錄相結合的計分方法。
C工作過程:(50分)
1、考覈項目
上課、備課、作業批改、聽課、常規教研活動 、文字材料(教學計劃、記錄、總結、業務學習筆記、教改日記等;)
2、考覈細則
(1)計劃總結(3分)
學期教學教研計劃切合實際,各學科有教學進度,學期末教學教研工作總結有針對性、經驗性、無雷同。
(2)備課(4分)
教案規範,字跡工整,目標明確,方法措施恰當,課後記有針對性、有整改措施。
(3)上課(5分)
教師要遵守課堂教學紀律,上課不能遲到、早退、不擅離課堂。不得隨意停課或增減課時。教師上課時,能夠使用普通話,課堂教學要鼓勵學生提出問題,啓發學生積極思維,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精神,培養學生學習本課程的濃厚興趣。課堂秩序良好,無亂堂現象。
(4)作業 (3分)
作業設計科學有效,針對性強,作業量適當,批改及時、指導具體。
(5)輔導 (2分)
輔導學生(包括學困生轉化和特長生培養)有記錄有效果。
(6)聽評課(2分)
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聽評課活動。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0節。聽課記錄有側評有總評。
(7)教科研活動(5分)
積極參加各級教研活動,不遲到早退、不請假。在教科研活動中能夠按要求做公開課、彙報課、評優課等,及時上報教學論文、教學設計、教學案例、教學反思等。認真參加研究工作,能夠承擔課題或承擔課題組成員且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8)業務學習(4分)
內容有利於提高自身專業發展,學習內容重在本學科範疇。 書寫認真規範,每月不少於2篇。
(9)教學札記(3分)
及時總結教學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反思失敗教訓,在教學中有自己的思考,是自己的真實感悟。每月至少兩篇。
(10)教師成長記錄冊(3分)
按學校統一制式要求填充,不丟拉項目,內容充實,可充分體現個人的成長進步。
(11)自制教具(2分)
按要求完成規定數量,教具實用性強。
(12)繼續教育(2分)
重視知識更新和專業學習,積極參加各級教育培訓,且成績合格。
(13)學科活動(4分)
積極輔導學生參加學校等各級學科競賽活動,成績良好。
(14)安全管理(4分)
(15)德育教育(4分)
扣分項目:
1、擅自停課一節扣5分;
2、違反教學常規一次扣除2分(包括上課遲到、早退、亂堂、擅離課堂、留懲罰性作業、接打手機,教研活動、培訓等遲到、早退等);
3、違反教育法規,剝奪學生受教育權,對學生有擅自停課、不允許考試等行爲,每次扣除10分;
4、由於監考、閱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視爲教學事故,扣10分;
5、各種材料需按時上交,逾期每次扣除1分。
D工作結果(20分)
1、對語數英老師的考覈
(1)學校組織統一考試和質檢,同年級班級按平均分量化排名。
(2)四軌年級第一名爲20分,第二名爲19分,第三名爲18分,第四名爲17分。五軌年級第一名爲20分,第二名爲19分,第三名爲19分,第四名爲18分,第五名爲17分。
(3)年級組內名次和上學期相比,前進一名加1分 ,前進二名加2分,以此類推。
(4)在名次未變的情況下,本學期班級平均分和年級平均分之差與上學期相比上升1分,加0.1分,上升2分加0.2分,以此類推。
(5)同年級班級按優秀率排名,四軌年級第一名爲4分,第二名爲3分,第三名爲2分,第四名爲1分。五軌年級第一名爲4分,第二名爲3分,第三名爲3分,第四名爲2分,第五名爲1分。
備註:任多班教師取所教班級成績的平均值
2、對科任老師的考覈(20分)
每學期對科任教師考評兩項內容:大型活動和學科質檢。成績產生如下:
(1)活動成績(10分):每學期科任教師結合本學科特點開展一次大型活動,學校成立活動考評小組,視學生參與人數和活動效果給組織老師打分,可個人組織或學科組集體組織,集體組織教師得分相同。滿分10分,不組織者無分。
(2)質檢成績(10分):每學期對科任學科抽檢一次,學生正確率達95%得10分,每下降5個百分點下降1分。
3、獲獎加分部分
1、公開課、優質課與基本功競賽
擔任區、市、省、國家級教研公開課、優質課、基本功競賽、觀摩課分別計0.5、1、2、5分。同一節課的不同級別的優質課、按最高級別計一次分。同一節課的不同級別的課、基本功競賽按最高級別計一次分。
2、獲獎
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學會組織、並由學校統一選送的或者教師自己投稿並在國家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獲區、市級、省級、國家級等獎勵,分別計0.2、0.5、1、3分。
3、輔導
直接輔導學生參加各學科、技能等競賽,凡獲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獎勵分別計0.1、0.2、0.3、1分。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減半加分。
每學期教導處根據上學期期末考試情況定出本學期的潛能有待開發生名單,若這些學生獲得特長獎勵,有關教師雙倍計分。
4、稱號
由學校選送,上級主管部門評選獲得的榮譽稱號,按區、市、省、國家四等級分別計1、2、3、4分。
(六)特別獎勵
特別獎勵總額不超過學期末獎勵的25%(及35%中的25%)
1、教科研成果獎
(1)公開課
①校級示範課、引領課、推薦課、交流課和評優課獲獎者獎勵做課教師獎15元。
②區級及以上公開課獎勵詳見下表:(單位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區級 40 30 20
市級 50 40 30
省級 60 50 40
國家級 80 70 60
③區級及以上示範課、研討課等按各級比賽二等獎對待。
④做課教師的指導教師(所拜師傅)金額減半。
(2)其他項目評比(教學設計、教育敘事、教育教學反思、基本功比賽、論文等)
經學校推薦層層選拔,獲區級及以上獎勵詳見下表:(單位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區級 20 15 10
市級 25 20 15
省級 35 30 25
國家級 50 40 30
2、市區組織統一閱卷成績獎
①學科成績在市區統考中,年級平均分在同類學校中榮獲第一名,該任課教師每人獎100元,第二名每人獎80元,第三名每人獎60元。組長另加20元。進入全區前600名的學生按學生人數獎勵對應教師,每生10元。若無學科排名,則進入全區前200名的,每學生獎勵任課教師20元,201——400名的獎勵15元,401——600名的獎勵10元。
②涉及市區全員統測的考試科目獎勵同上。
③其他學科市區抽檢,獲同類學校第一名涉及到的任課教師每人獎50元,第二名每人獎40元,第三名每人獎30元。
3、教師輔導獎懲(必須是教育系統層層選拔)
(1)集體輔導獎懲
①參加區級及以上集體活動比賽(參賽人數20—30人,因學科不同,人數酌情確定)獎勵見下表:(單位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區級 140 120 100
市級 160 140 120
省級 180 160 140
國家級 200 180 160
②若活動不設獎項,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級活動展示或參加區級及以上現場會,按各級二等獎對待。(上級領導檢查工作所涉及的活動除外)。
③如果棄權不參加評選每人罰50元。
(2)輔導學生獎
經學校推薦參加區級以上教育系統比賽學生獲獎的。區級每生3元,市級每生5元,省級每生7元,國家級每生10元。
4、個人與集體榮譽獎
(1)個人榮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獎勵者給榮譽獎。獎勵標準:國家級獎勵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區級20元,校級10元。教師榮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臨時組委會獎勵或輔導獎,獎勵等級下降一級,同一活動多次獲獎取最高。
(2)學校榮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集體獎勵的,給與組織和直接參與者榮譽獎。獎勵標準:國家級獎40元,省級30元,市級20元,區級10元。
(3)榮立三等功以上者獎50元,年終考覈優秀者獎20元。
(4)被評爲優秀校級教研組每成員獎勵15元,教研組長獎勵25元。
(5)特殊貢獻獎:由校長辦公會酌情而定。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本學期末在學校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以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者;
2、借調到教育系統以外者;
3、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師德考覈不合格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5、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
6、體罰或變相體罰,有學生及家長上訪,造成嚴重師德事故者;
7、向學生亂收費、私定教輔書,搞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經覈實情況屬實者。
8、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發生重大教學事故者。
9、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爲者。
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