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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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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反腐敗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的講話

今天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上級反腐倡廉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明確2020年工作要求。下面,講兩點意見

一、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019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紀委、區監察局的具體指導下,黨組堅持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爲抓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大力推進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取得了新的成績。

(一)到位不錯位,強力推進,落實主體責任“零拖延”。

黨組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爲推動工商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切實承擔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其他工作之首,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覈。

一是明確責任定位,局黨組率先垂範。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黨風廉政責任制的龍頭作用,建立了“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相關職能機構各負其責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召開副科以上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工作會,重點學習上級黨委、紀委的有關部署和要求,並對年度目標任務進行部署和安排;
召開黨組專題工作會議,專題分析研究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以及作風建設等相關工作的推進落實情況,查找薄弱環節,排查不良苗頭和傾向性問題,制定改進措施,督促落實整改。

二是層層傳遞壓力,各支部落實責任。根據系統派出機構多、權力分散,對一線執法人員難以有效監督的特點,黨組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績效目標管理體系,強調各單位負責人既是業務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更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採取“複查”與“倒逼”機制,主要領導與各單位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由紀檢組、監察科牽頭對各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任務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覈。通過簽字背書的方式,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完善責任體系,讓監督落地、執紀生威,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到人,使黨風廉政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得到進一步強化。

履職不越位,規範權力,力爭制度建設“零缺位”。

一是調整分工,防業務干擾。及時調整了黨組成員分工,強化了紀檢監察隊伍的培養與建設,配備了專職紀檢工作人員,解決了長期以來紀檢工作人員多爲兼任、力量分散、工作難以展開的局面,使紀檢工作人員能夠精力集中的履職履責,有效地減少了他務的干擾。

二是調實重心,防只懲不防。紀檢組圍繞中心工作要求,以制度建設爲落腳點,結合職能、體制調整後的新形勢、新要求,強化了“風險排查”,進一步梳理各個崗位業務流程,重點排查了無照經營監管有死角、行政許可運用不當、執法辦案程序不規範、公共安全領域監管有缺位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點,制定相應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應制度,規範黨員幹部的履職行爲。同時,以權力清理爲立足點,從源頭規範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爲。紀檢組牽頭組織清理歸納了涉及法律、法規、規章等行政權力和服務事項,擬定行政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圖,並在政務網站及時全面公開,便於辦事羣衆對照監督倒逼行政權力規範運行。

三是調準尺度,防避重就輕。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違紀行爲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問責到底。加強對羣衆反映問題強烈、投訴較多單位和個人的調查覈實,對羣衆投訴問題屬實的人和事,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羣衆反映的問題得到滿意解決。加大對信訪投訴情況的分析,對羣衆投訴反映的問題,經覈實查證屬實,立即啓動問責程序,追究責任。堅決打破“不會抓、不敢抓、不去抓”和“護短、照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的歪風邪氣,加大懲戒問責,嚴肅執紀,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爲快查快辦,抓住典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絕不姑息遷就,提高了監督懲治的剛性。

(三)有爲不缺位,重在預防,處置違紀違法“零容忍”。

黨組進一步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意見、市紀委禁令和區委關於改進作風的實施細則,持之以恆地反對“四風”,持續深化作風建設。

一是強化廉政教育,上緊思想“發條”。黨組通過紮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打造廉政文化;
通過開展各類教育整頓活動,促進作風建設;
通過落實談心談話制度,阻止腐敗萌芽。一年來,黨支部多次開展理想信念、黨性黨紀教育,重點解決好乾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總開關”問題;
組織參加職業技能競賽,開展職業道德和紀律教育,進一步釐清“有爲纔有位”的問題;
領導備、講廉政黨課、組織參加廉政巡迴展、觀看警示教育片,大力營造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良好氛圍。

二是嚴格執行制度,下足督查“功夫”。局黨組以身作則,帶頭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制度,堅決落實重大事項報告、黨務公開、述職述廉等制度。一年來,組織單位負責人述職述廉活動,黨組召開高質量的民主生活會,指導局屬黨支部召開組織生活會,嚴肅黨內生活。同時,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根據法定職責和新“三定”工作方案,落實“誰行使、誰負責、誰規範”的要求,把專門監督與職能部門監管結合起來,把日常監督與階段抽查結合起來,把檢查與整改結合起來,立查立改,形成常態化的督促檢查機制。

三是保持高壓態勢,着力扭轉“四風”。堅決落實違紀懲處制度、“一案雙查”制度,切實執行組織紀律,在反腐敗工作上,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發揮震懾作用,切實維護紀律權威。同時開展了“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達到預期目標,整治效果得到羣衆認可;
超標接待現象得到有效控制,鋪張浪費現象得到基本杜絕。

二、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

好制度不應是“紙老虎”和“橡皮筋”,要讓黨風廉政建設落地生根,我們各級領導必須牢築紀律的“高壓線”,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第一,要牢牢抓住思想教育“不鬆手”。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取決於他的能力和工作態度。而工作態度與一個人的品德密不可分,這就尤顯得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要切實把廉政教育和紀律教育作爲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局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要在黨員幹部中開展守紀律、講規矩集中教育學習活動,闡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基本內涵及特性,不斷增強全體黨員幹部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築牢遠離腐敗的思想防線,時刻保持警惕意識、規矩意識、名節意識和敬畏意識,真正做到認識到位、行動到位、效果到位,進一步加深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理解和認識,確保黨風廉政建設牢牢抓在手上不放鬆。

第二,要親力親爲落實責任“不甩手”。黨組、紀檢組、各支部負責人都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做到既“掛帥”又“出征”,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嚴格貫徹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特別是執行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誡勉談話等四項制度。將持續開展“四風”問題糾正整治工作與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起來,進一步明確責任、細化分解工作舉措,完善工作約談、簽字背書、民主評議等措施,嚴格責任考覈,完善防控臺賬,前移監督關口,努力建立預警和風險防控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到履職盡責的全過程,抓工作部署、抓工作推動、抓責任落實、抓檢查考覈,始終要以嚴的標準抓班子、管隊伍、做示範。

第三,要主動作爲勇於擔當“不縮手”。每個黨組成員、支部書記、支委都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人,在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時要主動出主意、想辦法、有分擔,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觀、縮手縮腳;
對職責範圍內的事情該抓的要抓、該管的要管,不能當“老好人”,更不能做“太平官”。要嚴格執紀、真抓敢管、嚴抓嚴管,堅決打破“不會抓、不敢抓、不去抓”和“護短、照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的歪風邪氣,提高監督剛性。採取明查暗訪等形式,重點加強對各單位公務接待、公車使用、上下班考勤、工作日午餐飲酒、工作時間着裝、黨員幹部出入私人會所、工作時間及公共場所“帶彩娛樂”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儘早“出手”,抓早抓小、查早查小,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

第四,要加大力度嚴查重處“下狠手”。今年,區委及區紀委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爲列入紀律監察重點,作爲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對違反規定行爲的,一律發現一起點名通報一起;
對社會影響惡劣、新聞媒體曝光、頂風違紀行爲的,發現一起從嚴查處一起,同時追究違紀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紀檢組要強化擔當意識,把查辦案作爲第一位的職責、主業和任務,要對腐敗行爲出重拳、下狠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允許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對越“紅線”、闖“雷區”的,無論職位高低都要嚴肅查處。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爲的,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存在作風問題、紀律問題的部門和單位,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更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讓紀律真正成爲帶電的高壓線,使查辦案件成爲反腐敗、轉作風最直接、最管用、最有效的手段。

同志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遠在路上。讓我們在區紀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指引下,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全體黨員幹部要以更加過硬的素質、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紮實的作風,不畏艱難、勇於拼搏、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