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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崗實習,權益怎麼保障(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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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崗實習,權益怎麼保障(政策解讀)
當實習已成爲學生們“必修課”的今天,具有學生和勞動者雙重身份的實習生羣體,在頂崗實習的過程中缺乏有力的權益保障——長時間頂崗工作無報酬、意外受傷無賠償、沒有合同上當受騙多——受到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

  眼下,正是畢業生求職的高峯期,頂崗實習學生的權益到底如何得到切實保障?記者採訪有關專家做出解讀。

  頂崗實習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

  【鏡頭】不久前,廣州市勞動執法等部門在檢查時發現,一家世界五百強企業在廣州市蘿崗區的子公司,僱用實習生1200多名,人數超過正式員工。學生們每天工作10小時,每月加班100小時,加班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36小時,工資也遠遠低於正式員工,同時也沒有社保等保障。

  教育部、財政部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中對實習生的權利義務作出過相關規定,如“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實習單位應向實習學生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扣發或拖欠學生的實習報酬”。在校大學生在實習期間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可以參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實習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有專家呼籲,針對頂崗實習學生的權益保護,現有的法規主要是針對職業學校的實習管理作出的規定,還缺少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管理作出規定。

  據瞭解,部分地區已經做出積極探索,廣東省2010年頒佈《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並於當年3月起實施。《條例》規定,見習單位“安排學生周實習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爲見習人員購買人身傷害意外保險”,“安排學生在需要相應職業資格的崗位上頂崗實習”不得“委託中介機構或者個人代爲組織和管理實習”以及有其他“影響實習學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爲”。

  學校要爲實習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鏡頭】記者採訪貴州省遵義地區一家職業技能學校得知,近兩年,珠三角一些企業或者中介公司每年都提前派人到學校,要求帶學生到珠三角頂崗實習。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珠三角,每年春節前後,不少大型企業訂單多人員少,爲了及時補員同時降低用工成本,把職業技能學校一個班甚至一個年級學生全部要走頂崗實習。

  保護頂崗實習學生的權益,學校應承擔起相應責任。《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生實習管理制度,要有專門的實習管理機構,要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要建立學生實習管理檔案,定期檢查實習情況,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確保學生實習工作的正常秩序。”第十二條規定,“學校要爲實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保險,具體事宜由學校和實習單位協商辦理。”

  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趙虎律師介紹說,學校應該與學生或學生家長、實習企業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安排責任心強,有一定經驗的實習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隨時瞭解學生的實習情況,維護學生的利益。出現問題時代表學生與實習單位進行交涉。

  完善實習協議,糾紛時有約可依

  【鏡頭】廣州市蘿崗區的這家工廠1200多名實習生年齡在17至18週歲之間,主要是來自湖南、四川、甘肅等省的中專、中技學校三年級在校生。企業和實習生所在學校簽訂了集體協議,但沒有明確一旦出現工傷和安全責任等情況如何處理。在企業與實習生本人簽訂的協議上,只寫明每月實習補貼爲1030元,另有食宿補貼352元。

  專家提醒,對於實習的學生來說,簽訂一份實習協議非常重要。從實習生權益保護角度出發,實習協議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實習期內實習時間的約定、實習期間實習報酬的約定、實習過程中實習生髮生傷亡的處理、實習生在實習期知識產權歸屬的約定、發生糾紛的處理。有了一份完善的實習協議,可以在發生糾紛時有約可依,更好的處理爭議。

  專家還提醒,學生在自選實習單位時還應該做到慎重選擇,應該事先了解該單位的經營合法性和行業信譽,在實習前與單位簽訂實習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權利拒絕實習單位收取抵押金或扣留身份證件等要求。

  若實習期間出現意外或者權益被侵犯的情況,還應該學會正確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趙虎律師建議:1.保留證據。通過手機拍照、證人證言等保留證據,以備日後之用。2.保險賠付。已經投保險的,可以通過保險賠付來獲得救治。3.求助。遇到權益被侵犯,自己無法解決,可以向家長、學校和其他同學求助解決。4.報警。遇到身體受到侵害或者企業有違法、犯罪行爲,要果斷報警,由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