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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現狀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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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現狀調研報告
隨着我市工業提升工程的推進,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工業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挖掘存量工業用地潛力,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是當前我市工業平臺建設的重要工作。存量工業用地是指已農轉用未徵收(轉而未徵)、已徵收未平整(徵而未平)、已平整未供熟地(平而未供)和未供先用的工業用地。近期,我們在市國土局的大力支持下,對全市存量工業用地進行了全面調查,並就盤活存量工業用地作了思考,提出建議供領導參考。
  一、存量工業用地基本狀況
  XX年和XX年,我市抓住機遇,爭取到大量農轉用土地指標,集中報批了較多的工業用地。由於XX年我市工業空間佈局作了新的調整,加之其他多種原因,造成供地率偏低存在較多的閒置工業用地。經調查至XX年4月底止,全市共有歷年來轉而未供存量土地7494.67畝,其中:工業用地6164.97畝、城市建設等其他用地1329.7畝(其中:其它建設用地684畝)。6164.97畝存量工業用地包括:未供先用工業用地632.43畝和經濟開發區區(跨江部份)轉而不用土地117.7畝。我市實際擁有可利用存量工業用地爲5414.84畝,其中:轉而未徵土地869.1畝,佔16.05%;徵而未平土地464.7畝,佔8.58%;平而未供熟地4081.04畝,佔75.37%。
  二、存量工業用地分佈與分類情況
  實際擁有5414.84畝存量工業用地分佈在:市級工業平臺3804.22畝,佔70.26%;鄉鎮工業功能區(原二基地六功能區鄉鎮,下同。)1316.32畝,佔24.31%;市級工業平臺和鄉鎮工業功能區以外的其它鄉鎮(以下簡稱其它鄉鎮)294.3畝,佔5.44%。具體分佈與分類情況爲:
  三、存量工業用地原因分析
  形成工業用地轉而未供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級工業平臺和鄉鎮功能區以外的其它鄉鎮存量工業用地,基礎設施配套較差,加之入戶企業不能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項目)大都不願入駐,致使294.3畝工業用地閒置,佔全市實際存量工業用地的5.44%。需要指出的是:鎮村57.4畝休閒項目、鄉的303.3畝水電站項目、269.9畝休閒項目、鎮6畝便民中心項目、鄉的3.2畝水電站項目、鎮3.9畝客運站及幼兒園項目,以及鎮3.3畝、鎮2.4畝、鄉4.8畝和鎮29.8畝共計684畝已農轉用作其它用地,因規劃調整或業主放棄項目實施等原因而長期閒置。二是受相關因素制約難以供地。如中部山工業園724.5畝農轉用土地受園區連片開發的內在要求尚未徵用平整供地;街道區塊47.9畝農轉用土地與規劃中的市高新技術園選址重疊尚未啓動徵用;區塊428.6畝已徵農轉用土地因規劃滯後加之開發難度大尚未平整已閒置近二年之久,以上閒置工業用地佔全市實際存量工業用地的22.18%。三是留空留白開發主體主動預留。如區四期214畝預留工業用地已空置兩年多而未供地,佔全市實際存量用地的3.95%;一些區位條件好基礎設施配套全的區塊,如協作示範園1118.1畝、城西區725.1畝、中部工業園358.17畝,還沒有找到大項目好項目暫未供地,計2201.37畝,佔全市實際存量用地的40.65%;另外,鄉鎮工業功能區內,存在爲招商引資惜供因素,如鎮347.34畝,鎮239.1畝,鎮216.8畝工業用熟地均已空置近二年,計803.24畝,佔全市實際存量工業用地的14.83%。四是企業未供先用,造成存量工業用地指標虛高。一方面有些開發主體爲招商引資需要,默認投資企業未辦理供地手續先開工建設,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機影響,一些項目主體因資金緊張或行情變化而停止項目建設等因素不願辦理供地手續,全市共有未供先用工業用地632.43畝。
  四、盤活存量工業用地的措施和建議
  工業用地是稀缺資源十分寶貴。我市工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土地空間,另一方面又存在着較多的工業用地未用足。按土地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農用地轉用批准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徵用或用地行爲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徵地,滿兩年未供地的,在下達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時將扣減相應指標。對用地單位閒置的土地,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可見盤活存量工業用地(包括已農轉用和已徵用的其它用地),提高供地率,既是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內在要求,又是加快我市工業提升發展的現實需要,是我市當前工業平臺建設的一項緊迫工作。爲此就如何盤活用好存量工業用地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議。
  1、盤活轉而未供農轉用用地指標。(1)盤活尚未徵用,又不符合規劃或規劃已調整,以及已放棄實施項目的農轉用指標。具體是:區(跨江部份)117.7畝轉而不用土地,街道村閒置城市建設用地72.2畝,鎮村57.4畝休閒項目,鄉的303.3畝水電站項目,鄉的3.2畝水電站項目。(2)盤活尚未徵用,因毗鄰基本農田而無法進行土地平整或不能進行基礎設施配套區塊的農轉用指標。具體是:鎮二個區塊11.8畝土地,鎮桐村和上埂二個區塊57.1畝土地。(3)對一些土地已徵收補償,但因建設項目放棄實施等原因閒置二年以上未利用區塊的農轉用指標。具體是:鄉的269.9畝休閒項目的農轉用指標。以上盤活轉而未供農轉用用地指標889.4畝用於市級重點工業平臺開發建設。
  2、對未供先用工業用地進行清理。由市國土局牽頭,相關部門和開發主體參與,對全市632.43畝未供先用工業用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理。對符合區域規劃,並已開工建設或投產的未供先用工業用地的企業,要督促企業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用地出讓手續;對不符合區域規劃,或投資強度低、畝均產出少、有污染不符合環評要求的未供先用項目用地,以及圈地不建閒置二年以上的未供先用項目用地,按土地管理法規定予以收回處理。
  3、加強用地管理、寬嚴有度、提高存量工業用地供地率。目前我市工業用地主要依據產業佈局規劃、環境評估、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和建築容積率等指標來控制項目供地。針對我市現有存量工業用地的現狀分佈情況,建議按市級工業平臺、鄉鎮工業功能區和其它鄉鎮三個層次設定寬嚴有別的項目准入供地標準。對市級工業平臺內的存量工業用地,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在符合產業佈局規劃、項目環評要求的同時,投資強度必須達到每畝180萬元以上、畝均稅收在4萬元以上、建築物容積率達到1︰1以上,單個項目用地原則上在30畝以上;對鄉鎮工業功能區內的存量工業用地(含開發區的城西區),上述標準要求可適度放寬;對其它鄉鎮的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所在地區域規劃,項目不影響當地環境的前提下,可放寬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建築容積率等相關標準要求,以提高供地率,有效盤活閒置存量工業用地。
  4、合理安排留空留白。工業用地留空留白由市級工業平臺承擔,並且要根據我市工業產業佈局規劃做到合理安排。市級工業平臺留空留白總量控制在1000畝左右,但預留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二年。同時要確保我市每年XX畝優質工業熟地滾動開發建設。
  5、突出重點,用好新增工業用地指標。今後我市新增工業用地指標主要用於市級工業平臺的開發建設;對鄉鎮工業功能區新增工業用地指標應嚴格控制,僅安排少量用於既成區塊的補漏填缺;對市級工業平臺和鄉鎮工業功能區以外的其它鄉鎮不予安排新增工業用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