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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開始部分、中間部分和結尾部分的寫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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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開始部分、中間部分和結尾部分的寫作方式
個人的簡歷寫法要層次分明、簡捷明瞭,突出重點。通常情況下,求職者多采用的是開始部分、中間部分和結尾部分的寫作方式。

  (1)開始部分 包括:標題,姓名,年齡,學歷,婚姻狀況,健康情況,聯繫地址,求職目標等。

  求職目標 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去選擇職業目標,應該考慮的因素有:專業所長;興趣;待遇; 能力;學歷;年齡;性別;性格;愛好;社會習俗(其中興趣與待遇最爲重要)。例如:你一心想學好外語,並且打算在一兩年之內出國深造,那麼你就可以把旅行社、國際觀光賓館、貿易公司、外事機構、航空公司、進修學院作爲優先考慮。對於特別熱門、應聘人特別多的職業,選擇要謹慎行事。 簡歷中職業目標的寫法:工作目標書寫講究簡練清楚,最好不要超過四十個字。

  (2)中間部分 主要陳述個人的求職資格和所具備的能力。

  A、專業 包括自己所學的專業和業餘所學的專業及特長; 具體所學的課程等;自己所受教育的階段;體的證明材料、證書等;育背景的陳述,要突出與招聘工作密切相關的論文、證書與培訓課程等。

  B、工作經歷和能力 說明工作經歷,尤其是與求職目標相關的工作經歷; 一定要說出最主要,最有說服力的資歷、能力和工作經歷; 說明的語氣要堅定、積極、有力; 具體的工作、能力、關係等證明材料等; 寫工作經驗時,一般是先寫近期的,然後按照年代的逆順序依次寫出。最近的工作經驗是很重要的。在每一項工作經歷中先寫工作日期,接着是工作單位和職務。 在這個部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陳述了個人的資格和能力經歷之後,不要太多提及個人的需求、理想等,適可而止.

  (3) 結尾部分 多是提供證明自己資歷、能力以及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其中也包括自己的一些補充。例如學歷證明、學術論文、獲獎證明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證書、專家教授推薦信等。這些材料可以列在另外的附頁上.如有必要,可以附加證明人一項.但需要說明的是:在證明人欄目中要說明證明人的姓名、職務、工作單位與聯繫方式。當你同時對許多單位寫個人簡歷,而難於提供許多對方熟悉且有說服力的證明人時,你也可以在簡歷結尾處註明,"一經需要,即提供證明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