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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招聘錄用制度

職場規章制度 閱讀(8.78K)

人員招聘、錄用制度

人員招聘錄用制度

1、招聘原由:

1.1缺員的補充:因員工異動,按現編制需要予以補充;

1.2突發的人員需求:因不可預測的業務、工作變化,急需人員;

1.3擴大編制:因事業發展壯大,需擴大現有的人員規模及編制;

1.4新規劃事業:因企業發展,需設置新的機構或創辦新的事業;

1.5儲備人才:爲了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而需儲備一定數量的各類專業人才;

2、用人原則:用人唯賢,德才兼備;能者上,庸者下。

3、招聘流程:

3.1各用人單位在每年一月份,根據公司年工作計劃和公司決策層的要求作出全年的人力資源規劃及預算,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彙總並依據決策層意圖作出總的全年人力資源規劃,經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經總部人力部、(副)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實施;總部由總部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全年的工作計劃做出總部當年的人力資源規劃及預算,報(副)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實施;

3.2各用人單位應於每月5日前向總部人力部提交《人力資源月報》,提出人員編制調整計劃,並說明超員或缺員情況。

3.3各用人單位計劃招聘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職位計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用工原因、數量、崗位、職責、任職條件、需到職時間等,如是新崗位需同時附《員工個人操作手冊》。一般經審批的《職位計劃》的時效爲自審批之日起兩個月,過期作廢;

3.4所有的用人計劃必須由各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總部人力資源部作出評估,提出內部調配或招聘的建議,如招聘需提交詳細的招聘方案,再交主管領導簽字批准方可組織招聘;

4、招聘人員

4.1人力資源部根據經批准的《職位計劃》,開始組織和安排招聘工作;

4.2內部選聘

4.2.1招聘應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選聘,審定公司內部是否有合適和富裕的人員;

4.2.2員工可以自行申請、由部門推薦或是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4.2.3人力資源部對選定的員工進行考察,並協調好相關部門之間的關係;

4.2.4內部選聘必須考慮部門之間的關係和工作的安排,必須是在員工所屬部門同意和該名員工符合新的崗位要求的情況下進行;

4.3外部招聘

4.3.1外部招聘的途徑可以通過網上招聘、人才市場現場招聘、報紙廣告招聘、獵頭公司推薦、員工推薦、高級人才交流會等形式進行;

4.3.2考慮招聘成本和招聘效果的原因,原則上以網絡招聘爲主;

4.3.3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提出的要求製作招聘廣告,並定期根據需要進行更新。

4.3.4公司原則上不招聘在職員工的親戚到公司就職,如因特殊情況需要招聘,必須將情況如實向總部人力部反映,經總部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錄用。招聘者隱瞞情況而招聘的,一經查實,可以辭退所招聘員工,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4.3.5公司原則上不招聘夫妻雙職工在公司任職,如特殊情況需要招聘的,由總部總經理批准,方可錄用。未經批准招聘的,一經查實,可以給予雙方或一方辭退處理,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甄選

5.1初步甄選

5.1.1應聘人員的資料(包括個人簡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複印件等)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並根據部門提出的人員要求參照應聘人員的資料進行初步甄選,從中選出參加面試的人員;

5.1.2在應聘人員不太富裕的情況下,初步甄選可以放寬用人部門提出的用人條件而選拔面試人員,以滿足崗位的需要;

5.1.3各部門從別的途徑獲得人才信息,需將其資料遞交給人力資源部進行甄選;

5.1.4甄選出的面試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通知參加面試;

5.1.5面試時間儘量安排在休息時間,以不影響公司正常工作,同時方便麪試人員安排時間;

5.1.6面試準備:人力人員負責組織面試場地的佈置,公司簡介、企業文化、操作手冊、員工個人操作手冊等資料的準備,體現出智聯文化的特色,吸引應聘人員,樹立公司良好企業形象。

5.2面試

5.2.1面試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主持;

5.2.2被面試人員首先填寫擬聘員工《求職履歷表》,然後由用人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共同進行面試;

5.2.3《面試評估審批表》由參加面試的用人部門人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加簽意見;

5.2.4面試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進行復試並覈對用人計劃後報主管領導簽字批准;

5.2.5部門副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副)總經理進行復試並提出試用意見(可交由授權人予以辦理);

5.2.6複試時需要進行筆試的應聘人員,根據用人部門意見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進行筆試;

5.2.7獲得批准的擬聘員工由人力資源部按入職程序辦理入職手續,方可錄取爲公司新員工;

5.2.8面試沒有通過的應聘人員資料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在今後的招聘活動中可以考慮其中合適的人員再次參加面試;

6、員工入職

6.1根據員工招聘程序面試合格的被錄取人,由人力資源部填發《入職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前來領取《入職通知書》,並知會用人單位;

6.2被錄取人交驗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上崗證等的原件以查驗真實性。如相應證件被確認爲虛假證件後,《入職通知書》自動失效;

6.3新員工入職時由各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蔘照《新員工職前介紹表》要求爲其進行相關介紹,並參照《新員工報到手續清單》的要求爲其辦理報到手續,要求在入職當日簽署《試用勞動合同書》等文件;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溝通,制定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6.4入職所需相關資料包括:

6.4.1身份證、學歷證、上崗證及其它資格證明覆印件(交驗原件);

6.4.2公司指定的區級以上醫院3個月以內的體檢表(含常規項目、乙肝二對半、肝功能、透視等);

6.4.3一寸彩色近照4張;

6.4.4擔保:暫住戶口者,提供本市常住戶口人員擔保書一份以及擔保人戶口薄、身份證複印件(需擔保人親臨公司簽訂擔保書),如駕駛、倉管、配送、出納崗位必須有本市常住戶口人員擔保,還需做家訪,並做好家訪記錄,公司在職員工不能爲新進員工擔保;

6.4.5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

6.5當個人資料有變更時,應於發生變化30日之內將有關證件複印件(需交驗原件)一起交公司人力資源部;

6.6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任何一項情況失實,公司可解除已受聘職務或採取其它處理方式,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離開公司人員的資料恕不退還;

7、入職適應

7.1被錄取人在指定的時間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確認相關手續表格無誤後,進入5天適應期(不含節假日),通知用人部門交接或參加培訓,在此期間如本人提出辭職或由於不合適崗位要求而給予辭退的,公司只給予每天15元的生活補貼,上崗前需進行培訓的職位,培訓期間工資根據部門規定而定;

8、入職培訓

8.1新員工上崗前須參加入職培訓;

8.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企業文化的培訓,並向被錄取人說明公司的歷程、業務、前景、組織機構、崗位職責及公司的相關規定;

8.3用人部門負責部門業務的培訓,向新員工介紹部門基本情況,介紹部門同事,安排上崗及崗位技術技能培訓事宜;

9、入職試用資料保存

9.1入職資料保存應建立入職試用清單,包括:

9.1.1《求職履歷表》、《面試評估審覈表》;

9.1.2《員工入職擔保書》、體檢表;

9.1.3員工應聘資料、學歷、資格證明、上崗證、身份證等複印件;

9.1.4《試用勞動合同》;

9.2將新員工的個人資料歸檔,交專人負責保管和錄入;

10、入職其他手續

10.1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的公司,新員工必須向財務部提交所需銀行帳號,(具體銀行公司另行通知);

10.2新員工入職後,分公司人力成員需要做以下工作:OA上建立員工檔案,並及時與信息部聯繫,開通新員工的權限;部門主管以上新員工入職後,人力成員可根據其工作需要向總部信息部提出設置企業郵箱的申請,並將密碼及時告知新員工進行修改。

10.3新員工入職後,總部人力部修改通訊錄,及時下發,通訊錄中含有本月人員入職、離職、輪崗、調動等明細信息。

11、附表單

11.1人力資源月報

11.2職位計劃

11.3求職履歷表

11.4面試評估審批表

11.5入職通知書

11.6員工入職擔保書

11.7試用勞動合同詳見勞動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