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條 梧州市單項協會須獲得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授權後,方可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二級(含)以下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以下簡稱裁判員認證)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 梧州市單項協會獲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授權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二)裁委會人員名單,按《梧州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執行;
(三)本項目裁判員認證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按《梧州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執行;
(四)裁判員認證授權申請表。
第三條 授權流程:
(一)梧州市單項協會將申請材料報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訓練競賽和青少年體育科。
(二)經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審覈後,下發授權文件。
第四條 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對裁判員認證授權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第五條 獲得授權的梧州市單項協會在開展裁判員認證管理工作時,接受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監管,在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訓練競賽和青少年體育科備案。
每年12月,獲得授權的單項協會將本年度裁判員認證工作總結、認證人員名單等有關材料報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訓練競賽和青少年體育科進行備案,訓練競賽和青少年體育科負責監督獲得授權的單項協會,對不符合要求的單項協會提出整改意見,若整改後仍不合格,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有權撤銷授權。
第六條 裁判員實行分級認證、分級註冊、分級管理,獲得授權的梧州市單項協會需做好二級(含)以上裁判員認證管理工作,對各縣(市、區)三級裁判員認證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協助廣西單項協會或廣西體育運動發展中心做好二級、三級裁判員證書的管理、發放工作。
第七條 裁判員技術等級證書申領流程,按《梧州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第八條 獲得授權的梧州市單項協會不得跨區域、跨項目,各縣(市、區)不得跨區域進行裁判員認證。
第九條 各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參照《梧州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梧文廣體旅字〔2020〕35號)第十五條規定,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有序推進本地區三級裁判員認證工作。
第十條本實施細則解釋權歸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梧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辦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