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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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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現代農業建設領導小組7月9日《關於對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調研的通知》要求,我縣從農工部、農業局、農機局抽調了精幹力量組成了調研組,對每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進了全面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合作社各年發展情況。到6月底,我縣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各類農民專業社29個,從登記時間上分:20XX年登記的10個,佔總數的35%,20XX年登記的14個,佔總數的48%,20XX年登記的5個,佔總數的17%。最早在工商登記的木蘭鄉菸草生產專業合作社,登記時間爲20XX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產業中的分佈情況。29個專業合作社中種植業方面13個(白蓮4個、菸草2個、果業4個、花生1個、紅薯1個、油茶1個),佔總數的45%,養殖業方面12個(生豬養殖7個、蜂業3個、肉牛養殖1個、水產養殖1個),佔總數的41%,農機服務4個,佔總數的14%。

2、合作社註冊資金情況。各類合作社共有註冊資金1055.85萬元,其中現金994.34萬元,實物折款62.79萬元,實物折款主要是4個農機專業合作社。註冊資金最多的爲華豐畜禽專業合作社,達300萬元,最少的爲0.5萬元,平均36.40萬元。部分組織成員出資數額極少,難以開展經營活動。

3、合作社社員規模情況。各類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員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員爲27名, 30人以下組織共19個,佔組織總數的65.5%,人數最多的組織爲113人,贛江源蜂業合作社在08年是曾擁有社員人數爲86人,目前成員減少很多。全縣合作社共有農民成員815名,佔成員總數的97.8%,非農民社員17名。每個合作社農民成員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設情況。多數合作社參照示範章程,結合實際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關制度,如財務社務公開、股金管理、資金管理、盈餘分配、生產資料供應折讓、社員產品交售、開支審批、現金存款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財務監督、公文和檔案管理、學習培訓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較規範的合作社佔52%,章程內容比較完善,切合實際的佔44%,重視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執行較好的佔35%。

5、“三會”建設及民主管理情況。30人以上的組織(10個)三會組織健全,三會活動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會2次/年、理事會1次/季、監事會3次/年。理事會、監事會配合較默契的不多。多數組織議事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權制度,實行附加表決制度組織暫時還沒有。民主管理做得較好的組織不多,有些組織理事會內部較民主,但社員大會作用發揮不夠。

6、合作社服務情況。實行了信息、培訓、技術指導、農資供應、產品銷售綜合服務的合作社19個,佔總數的66%,實行單一服務,如加工或產品銷售的組織10個,佔總數34%。服務內容,有提供“九統一”( 統一對外承攬生產訂單、統一按規劃要求組織生產、統一購進農資、統一良種供應、統一農事安排、統一技術標準和培訓、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調劑勞(!)力和大型生產用具、統一品牌和包裝)服務的,如菸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務;有提供“五統一”( 統一供應良種獸藥飼料、統一執行無公害養殖技術標準、統一疫病防治和技術培訓、統一品牌、統一銷售產品)服務的,如養殖類合作社;還有農機專業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統一”服務(統一提供農機配件、統一技術培訓、統一承攬耕作事務、統一調配農機耕作、統一耕作價格和結算)。服務效果較好的組織有12個,服務效果一般的11個,服務效果較差的6個。多數組織的服務,如木蘭的菸草合作社、珠坑的紅薯澱粉合作社、華豐畜禽合作社等較好地促進了成員的規模生產,大大降低了生產成本,有效提高了產品產量和品質,大幅度提高了成員收入。

7、經營及利潤分配原則情況。目前經營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組織僅1個,多數經營收入30萬元以下,市場獲利低。利潤分配多數組織按章程規定只提取了10%的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益金的佔多數。

8、財務管理情況。多數組織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都有兼職的財會人員,均按農業部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覈算辦法》進行記帳和核算。但財務報表不及時,報表質量不高。

9、帶動農戶情況。全縣合作社帶動農戶7596戶,帶動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爲主。

二、好的做法近幾年我縣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方面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好的做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重視發揮農民的源動作用,促進組織自我發展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過程中,我縣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尊重農民意願和選擇,全面體現民辦、民管、民受益的辦社宗旨,緊緊依靠參與者的才智及市場資源,不強迫命令,不包辦代替,把專業合作社真正辦成多數社員說了算,多數社員得實惠的組織。爲激活、保障農民的主體作用,主要採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一是營造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的良好環境。把合作組織知識宣傳列爲新村抓點工作組的考覈內容,把合作組織知識培訓作爲新農民培育的培訓內容,把參觀成功合作社列爲對鄉鎮考覈、對每個合作組織考評的重要內容。近三年我縣一直重視組織參觀,採取縣鄉統一和各合作社自行組織參觀相結合的辦法參觀縣內外好的合作組織,如,一直堅持的“萬名羣衆看新村”活動,都把示範性合作組織列爲活動的必看點,一些合作社還自行組織社員外地參觀。二是鼓勵農民參與。如縣菸葉生產領導小組三年來對驗收合格的菸草合作社每年給予30元/畝的扶持,其中15元/畝給予參加菸草合作社農戶的生產補貼。三是在組織內部建立參與管理的保障機制。指導合作組織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制度,明確了“三會”議事範圍和步驟、參與對象、議事規則等問題。有效保障了社員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是開展合作組織優秀負責人評選活動。通過這些措施激發農民主體作用的發揮,實現了專業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

2、重視發揮幹部的拉動作用,促進組織全面發展充分發揮幹部,特別是業務主管部門幹部、鄉(鎮)村幹部的作用,有利於推動專業合作社的全面發展。爲此,我縣在抓好合作組織知識培訓的基礎上,把發揮業務主管部門、技術服務部門和鄉村幹部的作用作爲抓好專業合作社建設的着力點:一是鼓勵技術服務部門幹部牽頭辦好農民專業合作社,辦得較好的專業合作社基本上有技術部門幹部擔任合作社的理事長或監事長,如珠坑鄉紅薯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就是鄉農技站退休的返聘人員、華豐畜禽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是縣獸醫站副站長。二是推行“2+1”幫扶模式,即一名縣、鄉(鎮)主要領導和一名業務骨幹幫扶一個合作組織,把業務部門和鄉鎮新村辦熟悉合作組織業務的幹部安排到合作組織中結對幫扶。要求幫扶幹部當好“宣傳員”,把合作經濟組織知識、政府扶持政策宣傳到合作組織中,宣傳到各村小組和農村專業大戶中,增強農戶參與的自覺性;要求幹部當好“指導員”, 在組建、股金設置、制度建設、內部管理、經營運作、利益分配、民主理財、民主管理、開展統一服務等方面給予精心指導,增強合作組織建設的規範性;要求幹部當好“協調員”,協調各相關部門或組織,解決合作社在組建或運轉過程中的各種實際問題,如辦公場地、經營人才、稅收減免、資金融資、品牌建設等問題,把優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要求幹部當好“監督員”,監督合作組織合法經營和資金的正確使用,維護其合法權益,杜絕侵佔、擠佔、挪用、平調合作經濟組織財物的事件發生,對合作經濟組織損害成員利益的錯誤行爲予以糾正,增強組織運作的合法性;要求幹部當好“服務員”, 幫助合作經濟組織分析預測市場,捕捉有效市場信息,拓展服務功能,降低經營成本,開拓市場,樹立品牌,提高效益,增強組織經濟實力和市場獲利能力,增強組織服務的高效性。三是充分發揮業務部門的指導服務作用。縣新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經常會同小組成員單位專業人員深入組織精心指導,現場辦公,爲合作組織解決困難。部門指導和幹部的幫扶,有力的促進了合作組織全面發展,提升了合作組織質量。

3、重視扶持政策的驅動作用,促進組織持續發展政府對合作社的扶持有助於推動合作社的發展,扶持力度大,農戶參與組織的積極性就高,合作組織發展速度就快,組建的質量就好。爲促進合作組織持續快速發展,我縣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出臺了八項推動合作組織發展的扶持政策,如繼續從縣新農村建設資金中切塊安排50萬元資金,用於支持合作社建設;免費爲合作社辦理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合作社辦理農產品運輸、檢疫證明實行減半收費;對已登記且有固定辦公經營場所、有實際運作的合作社,給予3000元開辦補助經費;被認定爲縣級示範性組織的專業合作社,給予3萬元扶持資金;對新獲得省以上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專業合作社分別給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獎勵;對合作社優先承擔項目實施,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生產用電優惠收費等等,這些政策的出臺和落實爲合作社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4、重視示範培訓的促動作用,促進組織規範發展一是抓示範帶動。把建設示範性合作經濟組織列入了對鄉鎮、縣直農口單位的考覈內容,要求鄉鎮或相關單位年內負責抓好一個達縣級標準的示範性組織建設,制定了《**縣縣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認定標準》。要求每個組織高標準做到“十有”:有登記證書、有固定辦公和營業場所、有含該組織名稱的標牌、有單獨的銀行開戶帳號和組織公章、有必要的辦公培訓經營用具、有經全體成員討論通過的章程和明確的服務職能、有規範運轉的三會機構及辦事機構、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財務賬簿和成員賬戶、有自已的商標品牌、有記錄完整的會議記錄薄。通過規範化建設,有效提高了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如**縣華豐畜禽專業合作社在較短的時間內完善了組織的軟硬件設施,成功實現了與社員、生產投入品企業、產業化龍頭對接,全面開展統一服務,到6月底實現銷售收入1950萬元,利潤21萬元,起到了較好的示範帶動作用。二是抓培訓促動。幹部、農村能人及農戶對合作組織知識知曉程度直接影響合作組織發展,近三年我縣統一舉辦合作組織知識培訓班6期,系統培訓了幹部、合作組織成員2000多人次。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了業務知識,解決好農民不懂合作組織爲何物,幹部不懂如何指導、服務合作組織建設,合作組織負責人不懂如何管理運營好組織等影響合作組織發展的突出問題。

5、重視督查考評的推動作用,促進組織平衡發展。針對我縣合作組織建設鄉鎮與鄉鎮之間重視程度不一,發展不平衡,組織與組織之間進展不一樣的情況,我縣充分利用督查考評的手段促進鄉鎮之間,組織之間平衡發展。一是充實年終綜合獎評選條件,完善單項工作考評細則。對年終組建新經濟組織不達標的鄉鎮,不能參與綜合獎的評選。單項工作考評細則對年內新組建的組織考評實行上半年與下半年區別計分,增加了對示範性組織建設及幹部幫扶的考評內容;二是定期調度和不定期開展督導。每次的全縣新農村建設調度會及每次的新農村建設綜合督查均有新組織建設情況通報。平時一般性督導側重於對每個組織在軟硬件建設及開展服務情況等方面的具體督導。這些措施較好地解決了在新農村建設中鄉鎮對新組織建設重視不一,進展不一的問題。

三、存在的問題、一些合作社建社目的不純。有的合作社是基層爲完成新農村建設任務一手炮製出來的,目的是應付新農村建設檢查,有的是爲了套取扶持資金,有的是養殖戶爲了減免工商稅收和享受優惠政策成立的。不純正的目的必然導致形式辦社,合作社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1、現有的專業合作社規模偏小。30人以下的組織佔65%,經營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組織佔多數,而且這些組織做大的希望渺茫,對市場的影響力極爲有限,帶動社員增收的能力也不強。社員的出資數額小,有些合作社收購社員產品的資金都沒有,難以有效開展經營活動。

2、農民合作素質低。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意願不強,小農意識仍很嚴重,普遍缺乏大局意識,社員議事意見難以統一。一些不願加入合作社的農戶主要對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怕麻煩。

3、合作社人才缺乏,嚴重影響組織活力。在農村,具有公平公正、無私奉獻、甘願爲衆人服務的思想品德和兼具懂經濟法規、熟悉市場規律、善經營管理素質的帶頭人少之又少。有些帶頭人有前者品德又沒後者能力,有後者才幹又沒前者品德,致使多數(!)合作組織缺乏活力。

4、合作社的民主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章程、制度要進一步充實、完善,章程、制度管社的意識要進一步強化,“三會”議事要按章程規定進行。合作社資金(包括股金)管理要民主,資金運行要透明,利潤分配要合理和規範。

5、合作組織知識宣傳普及不夠,效果不佳。當前幹部、羣衆包括合作社成員對專業合作社知識的缺乏是影響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工作建議、要搞好土地流轉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實現土地向種養能手集中、向合作社集中,促進農業產業的規模化生產,爲加快專業合作社發展奠定堅實的產業基地和發展基礎。

1、把培訓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人員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則、合作技巧、財務管理、信貸和投資等方面的培訓工作。培養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導服務組織發展的領導幹部和具體管理合作組織的負責人,增強基層幹部和合作組織有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2、進一步加強專業合作社的民主建設。規範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程序,確保大多數人的利益。防止濫用民主、極端民主,貽誤時機,影響工作效率。防止負責人獨斷專行或理事會少數人說了算,以致決策失誤,損害多數人的利益。

3、適當提高合作社的社會地位。將適合合作社執行國家的部分支農政策交由合作社落實。在各級人大、政協機構中安排適當代表或政協委員名額給合作社負責人,讓他們能代表成員參政議政,提高其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以此激發農村更多的能人蔘與合作事業,帶領衆人實現共同致富。

4、加強指導和管理。職能部門要堅持“引導不強迫、支持不包辦、服務不干預”原則,搞好對合作社的建設指導,及時對合作社機制建設和內部各項制度建設、日常民主管理、會計覈算和盈餘分配等提供指導;經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加大對合作社財務工作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對國家扶持專業合作社發展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以規範財務行爲,穩步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定期對合作社的負責人、財務人員等進行相關管理、財務知識的培訓,定期對合作社生產、經營等各方面的數據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幫助合作社搞好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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