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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情況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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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農民經濟合作組織起步於1995年。近十年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尤其是碭山縣被爲國家農業部、蕭縣被省委、省政府確定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試點單位後,列爲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來抓,加強調研,強化宣傳,認真總結推廣典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最近,又在探索、總結成果經驗的基礎上出臺了《關於加快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意見》(宿發[20XX]17號)。從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重點工作、政策扶持、強化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爲全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進一步發展指明瞭方向。總的看,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比較快,勢頭較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具體情況簡要彙報如下。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情況總結

一、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現狀及特點。到目前爲止,全市共有農民合作經濟組織416個,入會人員爲10.6萬人,帶動農戶15.7萬戶。主要呈以下幾個特點。

1、興辦形式靈活。一是農業龍頭企業創辦,與農戶結成利益聯合體。如泗縣屏山萬頭養豬場,以其爲龍頭,組建了“三元雜交豬養殖協會”,擁有會員1000多人。二是農村能人帶頭創辦,包括農村致富帶頭人、種養大戶、經紀人等。宿州市無籽西瓜協會創辦人劉孝科被譽爲“農民專家”,榮獲過全國勞動模範、安徽省農村致富帶頭人等稱號,協會裏擁有會員1060人推廣無籽西瓜近50萬畝。三是依託供銷社興辦。碭山唐寨水果專業合作社就是依託唐寨供銷社興辦的,發展到20XX年底,股東增至1350多戶,股金560萬元。四是科技人員創辦,一些鄉鎮農技人員依靠自身技術優勢,組建各類協會組織,爲農民服務。如蕭縣新莊鎮的養殖協會,就是由鄉鎮畜牧專業人員創辦的,目前有會員100多戶。五是是省、市縣選派幹部創辦。如蕭縣20多個省、市縣選派到村任第一支部書記的同志共同創辦了“蕭縣農業綜合服務社”,爲農民提供信息,農資供應等各種服務。

2、區域和產業特色明顯。全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員區域性較突出,以本村本鄉鎮農民爲主,佔90%以上;同時,成立的合作經濟組織主要集中在水果、畜牧、優質麥、棉花、林業和蔬菜等市委、市政府確立的六大主導產業上,這類組織佔到80%以上。

3、服務範圍逐步拓寬。由過去單純生產、技術合作向生產、加工、銷售、信息服務綜合方面發展。目前,全市以產加銷綜合服務爲主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有73個,以技術、信息等綜合服務的有139 個。

4、運行機制日趨規範。在引導和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過程中,各地立足當地實際,堅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制定章程和制度,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在合作經濟組織數量不斷增加的基礎上逐步進行規範化建設,爲其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很大作用。

一是促進了農業產業化向縱深發展。目前全市有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10個,市級29個,去年實現銷售收入19億元,建立基地200萬畝,與30萬農戶簽訂購銷合同。安徽省東方面粉廠與農戶簽定優質麥生產訂單10萬畝,帶動3萬戶農民,羣衆來自企業方的收入280萬元。

二市架起了農民通往市場的橋樑。碭山縣有水果面積80萬畝,年產量13億公斤,全縣成立的166個水果協會,組織羣衆外銷水果達總產的70%以上。由碭山唐寨供銷社創辦的水果專業合作社,自99年以來,在上海興辦了“北海”和“浦東”兩個水果專業批發市場,在河南民權縣承包140畝耕地,從山東引進果樹新品種建立唐寨水果精品園,植,取得很好效果,四年共爲羣衆銷售水果1.38億公斤,銷售額1.1億元。碭山華利水果協會創辦人孫宗華,爲省級致富帶頭人,協會有會員500餘人,年爲羣衆銷果2000萬公斤,產品打進越南、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去年水果又銷往英國,獲得自營出口權。

三是降低了農業生產交易成本,增加了農民收入。由於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根據市場行情與農民簽訂生產銷售合同,因而減少了市場風險,降低了生產和交易成本。碭山華利水果協會去年與周邊6個鄉鎮農民簽訂水果銷售合同,收購時價格比市場價高出0.1元。

四是促進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如靈璧縣林匯養雞協會,自20XX年以來共發展本省及山東、江蘇等地農民會員2000多人,實踐中,協會與農民形成了“五統二分一扶持”的生產經營模式。即統一供應雞苗、統一提供飼料、統一銷售產品、統一防疫、統一技術指導;分戶飼養、分戶覈算;對農戶所需資金以雞苗、藥品、飼料等實物予以扶持。現協會資產超億元,年孵化德國羅曼雞苗650萬隻,存欄蛋雞400萬隻,年產值突破4億元,成爲皖北地區最大的養雞協會。其他如蕭碭邊界養豬協會、蕭縣丁裏養鴨協會等都是爲社員提供產銷全程服務。

二、存在問題

1、思想認識障礙。中國傳統小農的最大特點是善分不善合,平等協商精神較少,希望自己擁有土地並自主經營,實踐中一些農戶雖有合作,但多數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的相互幫助,而以契約、組織形式的合作卻不多。隨着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不少農戶可能自發地走向聯合,但由於思維定勢的慣性影響,短時期內很難形成真正定義上的合作。

2、規模小實力弱。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數爲鬆散型的專業協會,且發展不平衡一個縣區多的上百,少的僅幾個;組織規模也不大,一般會員在幾十戶到上百戶,很難形成強力。碭山縣水果協會是全市最大的專業合作組織,下轄160個鄉鎮、村協會,參與人數上萬人,有效地爲果農提供生產、銷售等方面服務,社會反響很好,但本身實力卻很弱,幾乎沒有積累,以至出現自身運轉困難的狀況。

3、管理運作不規範。在我市416個合作經濟組織中,組織緊密、制度健全、管理有序、運轉較好的不到一半。在民主控制上,雖然合作組織都訂了章程,建立了制度,成立了理事會、監事會,但在重大決策中很難體現出“一人一票”,主動權往往由發起人或大戶直接控制,一般會員參與程度低。在利益分配上,基本沒有二次分配。大多數會員既不交納會費,又不參與分配,能證明是合作組織成員身份的常常是從享受優惠服務中體現。

4、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性質不清、政府支持不到位。突出的是合作組織到目前還沒有取得獨立的法人地位,是社團組織還是股份制企業沒有權威的解釋,導致合作組織成立、登記、註冊、運轉無依據,在民政、工商、農委登記的都有。一些政府部門支持也不夠,指導、服務多停留在口頭上。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目前普遍存在資金不足問題,雖然中央1文件明確規定,“從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專門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培訓、質量標準與認證、市場營銷等服務”,但實際在地方基本沒落實。從金融部門貸款,要求高難度大。

三、對策與建議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總的看我市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還處在探索和起步階段,必須採取切實措施,促使不斷壯大。

1、要明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性質,放寬條件,簡化登記手續。我國各地現階段發展起來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從本質上說是勞動者爲了共同利益,按照合作原則和規章制度建立起來的經濟組織,是勞動者的聯合,不是資本的聯合,接近於國際上傳統合作社。我們在辦理登記中要從實際出發,根據目前合作組織具有社團法人和企業法人雙重性的特點,放寬登記條件,在國家沒有頒發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法之前,到民政部門或工商部門登記,由合作組織自行選擇,對暫不具備登記條件的可先報縣以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先發展,規範運作,待條件成熟後再登記。

2、採取多種形式推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應走“多元發展,逐步推進”的路子。在組建形式上,要充分調動農民創建合作經濟組織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培育自治和自主精神,同時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特別要利用好現有的組織資源,發揮好供銷、農技推廣等單位的作用。供銷社是爲農民服務的組織,多年的發展,由民辦逐漸變爲官辦,應還原爲本來面目,有條件的基層社可直接改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合作方法上,可以辦成鬆散性的協會,也可以創立專業性的合作社,還可以採取土地、資金、技術等入股的方式創建股份合作社。在服務內容上,根據實際擴大服務領域並逐步發展成爲服務型的經濟實體。沒有強有力的合作金融爲依託,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很難發展。現在羣衆對資金需求很迫切,要按照中央1號文件精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嚴格監管、有效防範金融市場風險的前提下,積極興辦直接爲“三農”服務的多種所有制的金融組織。

3、進一步規範管理運行機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應按章運行,規範管理。一是抓民主管理規範。合作經濟組織無論採取什麼形式發展,都要訂立章程,健全內部各項制度,明確成員和組織間的責權利關係。在組織的管理層中農民要佔主體,堅持一人一票,平等互利,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糾正少數人說了算的做法。二是抓利益分配機制規範。合作組織要將服務與盈利有機結合起來,對內不以盈利爲目的,對外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能將合作組織變成“農業公司”,成爲單純盈利的企業。對組織中的各種收入,除去必要的開支和留下一定的積累外,應公平合理地分配給成員,體現合作組織“二次返利”的本質要求。三是抓監督機制規範。充分發揮組織中監事會和參與農民的作用,實行事務公開、財務公開,強化經營管理尤其是財務管理,確保合作組織健康運行。四是抓發展機制規範。合作組織要制定明確的發展戰略,圍繞自己的主導產業和優勢產業,按照區域化佈局、專業化生產,標準化管理、集約化經營、品牌化銷售要求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對發展基礎好的合作經濟組織,應建立風險防範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市場、自然和合作風險,增強合作組織的凝聚力。

積極扶持,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當前,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好wto的“綠箱政策”,圍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在政策、資金、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全力支持。強化宣傳工作,利用現有各種大衆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合作組織的內涵、性質、地位及創立的重大意義,統一思想認識,消除疑慮,爲創造合作組織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培訓工作,有計劃地對幹部羣衆進行合作組織的基礎知識培訓,重點掌握興辦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鍵環節,包括可行性研究,認證成員資格、制定章程、籌集資金以及如何運轉等具體內容,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迅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