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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區2021年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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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區2021年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牡丹區2021年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

實 施 方 案

 

2021年牡丹區作爲全省養豬大區,繼續享受國家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獎勵資金582萬元。爲切實做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實施工作,促進我區生豬生產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建立生豬生產穩定發展機制,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778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認識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制度的重大意義

生豬生產是農村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豬肉是大多數城鄉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爲促進生豬生產發展和穩定豬肉市場供應,充分發揮生豬主產區區域優勢,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建立保障生豬生產穩定發展長效機制,促進生豬生產規模化、產業化、持續健康發展,從2007年起,中央財政建立了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制度,加大對規模養殖的扶持力度,使養豬真正成爲農民增收的穩定渠道。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的重大意義,切實發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的激勵作用,保證我區生豬生產健康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爲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獎勵資金的使用範圍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778號)規定,獎勵資金由縣(區)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於支持本縣(區)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支持範圍包括:生豬生產環節的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防疫、保險,以及流通加工環節的冷鏈物流、倉儲、加工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支出。

三、獎勵對象、條件及標準

按照“引導生產、多產多獎、直撥到場、專項使用”的原則,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對豬場給予適當獎勵;對全區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給予支持;對疫情監測、防疫服務、生豬生產動態監測等給予補助。

(一)新建或擴建豬舍獎勵。

對2021年度新建或擴建標準化豬舍2000平方米以上的豬場,安排獎勵資金200萬元。具體要求:

1.場址、佔地面積要求:新建豬場或原豬場遠離村莊、主要交通幹道及其他養殖場。

2.申報程序:計劃新建或擴建的豬場於2021年3月31日前向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提交申請書(加蓋當地鎮街公章)、土地租賃合同、設施農用地備案材料、場區地理位置圖及平面圖。

3.確定候選資格:項目領導小組根據提交材料進行實地考察確定候選資格,並拍照存檔。

4.建設要求:申請擴建和新建的豬場佈局規劃要合理,且按照不低於《2021年度牡丹區新建豬舍建設標準》進行建設,不得隨意改動,同時需配備數字化監管平臺。

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並向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報告,由項目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5.獎勵標準:新建或擴建豬舍按照不超過10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標準根據建設總面積共享200萬元獎勵資金。若建設標準高於《2021年度牡丹區新建豬場建設標準》,則獎勵資金可適當調整。

對於新建豬場新建的辦公室、消毒室、料庫、獸醫室、病畜隔離室、洗消中心等,若建設標準等於或高於豬舍的建築標準,則與新建豬舍同等享受獎勵資金。

6.對於建設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場按照1萬平方米計算,建設面積不能與享受過2020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建設面積重複

7.資金撥付:驗收通過後一次性撥付獎勵資金。

(二)支持生豬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收運體系建設。

安排資金45萬元,主要用於我區三個畜禽糞污集中處理中心收運生豬養殖場戶糞污補貼,包括糞污收集車輛的燃油費、收集設備的消殺費用等糞污集中處理相關方面。

(三)規模化生豬養殖場糞污治理補貼。

對2020年度以來新建豬場建設的糞污處理設施設備安排補貼資金220萬元。糞污處理設施主要包括沼氣池、沉澱池、糞污貯存池、氧化池、晾糞場、淨道污道改造、吸污車、拉糞車等環保方面的設施設備。規模養殖場新建面積需達到5000平方(已建成)以上,未承擔過其他糞污相關項目,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符合“防雨、防滲、防溢流”等標準,配套設施與所設計規模相適應。符合條件的規模養殖場申報後平分此資金,原則上每場補助資金不得超過50萬。

(四)生豬防疫補助27萬元。

主要用於生豬生產中的防疫相關費用。包括政府採購疫苗、消毒藥品與器具、防疫人員服務購買等方面。

(五)生豬規模場防疫監管經費補助90萬元

主要用於全區生豬飼養場、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廠等檢疫、防疫監管經費補助。

(六)其他。

1.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領導小組可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對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2.最終解釋權歸牡丹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解釋。

四、搞好組織協調,確保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

牡丹區作爲全國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縣區,這項政策對於夯實我區生豬產業發展的基礎,促進生豬生產健康發展,穩定豬肉市場供應,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意義。爲確保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落到實處,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財政、畜牧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牡丹區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加強技術指導。

生豬標準化生產技術是保障生豬生產安全,提高生豬生產性能,保障生豬生產供應穩定,提高生豬生產效益的技術保障。新建豬場的建設必須按照標準化豬場建設的標準和要求科學規劃、合理建設,才能保障項目建設的質量和效果。爲此,區成立項目實施技術小組,具體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幫助,嚴把建設質量和驗收關口。

(三)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明確政策導向。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項目是國家爲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提升生豬主產區的綜合生產能力,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加強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的宣傳,營造濃厚的政策惠農氛圍,確保廣大羣衆對獎勵政策全面瞭解,切實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使我區的生豬生產向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四)加強獎勵資金監管,做到公開透明。

對於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監管,要建立獎勵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的公開、公示制度,採取張榜公佈、網上公示等方式,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同時建立獎勵資金績效評價制度,用以強化獎勵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監管。獎勵資金支出方向要不折不扣的執行,不得擅自擴大支持範圍,不得挪作他用,保證政策落實到位,防止政策走偏。

(五)加強受獎豬場的監管。

受獎豬場要自覺接受畜牧獸醫部門的指導和監管,要按照國家對畜牧業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生產,必須具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應建立健全養殖檔案,要有科學的動物免疫程序,口蹄疫免疫率和耳標佩戴率必須達到100%。對不依法申報產地檢疫、不積極配合驗收組進行驗收(包括拒絕進場覈查驗收、驗收後拒絕簽字等情況)視爲自動放棄獎勵資格,凡有弄虛作假、騙取、冒領或挪用資金的,一經查實,追回獎勵資金,並嚴肅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從2021年起,不再享受有關扶持養豬生產的惠農政策。

 

附件:1.牡丹區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2.牡丹區2021年度新建豬場建設標準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法院,

區檢察院,區人武部。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發


附件1

 

牡丹區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

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長:尹慶良  區政府黨組成員

副組長:劉立新  區財政局局長

 員:耿宏偉  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主任

        李守欣  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副主任

        肖培軍  區財政局一級主任科員

王華東  區財政局農業科科長

霍道坦  區畜牧站站長

 

 

 

 


附件2

 

牡丹區2021年度新建豬舍建設標準

 

驗收內容

具體要求

1

土地租賃合同

具有土地租賃合同及農用設施用地批覆材料

2

豬場選址位置

新建豬場選址適宜,遠離居民區和主要交通幹線,具體位置以拍照爲證

3

新建豬場佔地面積

佔地面積達到10畝以上(含10畝)

4

豬舍面積

擴建或新建標準化豬舍面積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

5

新建或擴建豬舍

建築結構

1、檐高不低於2.4米;

2、豬舍圍護結構能夠防止雨雪侵入,能保溫隔熱,能避免內表面凝結水氣;

3、豬舍內牆表面應耐消毒液的酸鹼腐蝕;

4、豬舍屋頂應設隔熱保溫層,豬舍屋頂的傳熱係數k應不大於0.23W/(m2*K);

5、豬舍內硬化地面;

6、其他經項目領導小組批准的豬舍建築形式。

6

營業執照

取得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