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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縣2021年實施苗種場地清理整頓試點項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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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縣2021實施苗種場地清理

饒平縣2021年實施苗種場地清理整頓試點項目實施方案

整頓試點項目實施方案

 

爲推進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工作,從苗種源頭控制重大水生動物疫病擴散,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根據饒平縣財政局《關於下達2020年省級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貼資金(第一批)的通知》(饒財農〔2020161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防控重大水生動物疫病、保障水生生物安全的要求,加強檢疫工作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全縣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水平,爲漁業環境安全、水生生物安全、水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促進漁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專項資金的名稱及額度

專項資金名稱:中央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苗種場地清理整頓試點項目。

專項資金額度:160萬元。

三、績效目標

用於扶持2個育苗場、苗種養殖專業合作社、育苗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開展苗種生產試點項目,主要包括苗種場地整頓建設、生產設備配套、優良品種引進推廣。

四、項目建設內容及補助標準

確定2個經營主體開展苗種生產試點項目,每個補助資金按該經營主體的生產規模及2021年計劃投資建設規模分配,投入財政補助資金以80%比例,共160萬元

五、進度安排

(一)20212月上旬,起草項目實施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二)20214月上旬-4月中旬,遴選項目實施主體;

(三)20215月上旬,下達項目資金和建設任務;

(四)20215月中旬,組織項目實施;

(五)202112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六、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凡在我縣範圍內依法登記合法經營,並從事水產育苗的育苗場、專業合作社、水產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均可申報苗種生產試點項目。原則上已承擔同類型項目財政補助的單位,或使用財政資金承擔類似建設內容的單位,不能重複申報。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生產規模較大、技術力量高、被列爲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或省級良種場的單位及規上、限上企業。

(二)申報基本條件

1、申報單位應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誠信記錄,經營業績良好,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

2、制度健全。申報單位有健全的制度、規範的管理團隊,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規範,會計機構和從業人員符合規定。

3、具備養殖、生產合法手續。申報單位必須持有《水域灘塗養殖使用證》、《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

4、水產育苗面積較大,生產符合標準化,產品優質安全,質量可追溯,經營品牌化的單位優先選擇。

七、項目申報

(一)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按照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1),連同申報佐證材料,上報縣農業農村局漁業管理股(一式三份,並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到),申請承擔建設任務。

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近2年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營業執照、《水域灘塗養殖使用證》、《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企業榮譽/資質、現有生產經營場地、設備、產品等照片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申報時間各項目申報單位於2021420日前完成項目申報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項目評審、公示及下達。饒平縣農業農村局對經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進行綜合評審,擇優選擇作爲承接主體。若各項目申報單位有3家及以上的,縣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2家申報單位並報局黨組會確定作爲試點項目實施主體;若申報單位只有2家的,則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人員對申報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審覈,審覈結果報局黨組會直接確定作爲試點項目實施主體。並在饒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予以確定。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再由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財政局下達項目建設資金和建設任務。

(四)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單位按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詳見附件2),上報縣農業農村局漁業管理股(一式二份,並將實施方案電子版發送到)。

八、項目建設

(一)項目實施。履行申報、評審、公示、下達建設任務等程序後,各項目實施單位按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報縣農業農村局審批。各項目實施單位按照審批同意的《項目實施方案》,在規定時間內開展項目建設,建設過程中應積累反映項目建設的音像資料、文本檔案等材料。

(二)跟蹤督促。項目建設過程,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有關人員,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開展指導檢查。各項目實施單位應配合做好各項督查工作,並對項目實施過程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項目建設完成時間。項目建設必須在202112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

九、項目資金管理及撥付

饒平縣中央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苗種場地清理整頓試點項目應規範管理,公開操作,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安全有效。

(一)項目建設推行公示制、報賬制等監管制度,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安全有效。項目支出部分應採用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入賬,資金通過銀行進行結算,杜絕大額現金支付。使用財政資金進行設備採購的,按有關規定規範執行。

(二)根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要求,要加強項目管理,加快資金使用,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如發觀有截留、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專項資金採用“先建後補”的方式,待項目竣工驗收後再全額撥付項目補助資金。

十、總結及驗收

建設任務完成後,項目實施單位對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驗,及時編寫《項目竣工報告》(詳見附件3)和《工程項目建設進度表》(附件4),並將反映項目建設的文件、合同、匯款證明、稅票、音像資料、財務資料等編製成冊,再向縣農業農村局提出驗收申請。縣農業農村局成立專家組對項目進行驗收,查閱相關材料、實地核查,並出具驗收意見(附件5)。

 

附件:1.項目申報書模板

2.項目實施方案模板

3.項目竣工報告模板

4.工程項目建設進度表模板

5.項目驗收表模板


附件1

 

 

饒平縣2021年中央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

補貼——苗種場地清理整頓試點項目

申報書

 

 

 

 

 

 

 

申報單位:                                                                      

法人代表及電話:                                             

項目申報日期:                                                  

 

饒平縣農業農村局監製


一、項目基本信息

單位:萬元

項目單位概況

 

建設基礎條件

 

 


二、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績效目標

 

 

建設內容及進度安排

 

申請財政補助及主要用途

 

 

 

三、績效目標及保障措施

主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分析

 

項目管理、保障機制及措施

 


四、項目審批

 

 

 

項目申報單位責 任

 

 

 

 

本單位承諾:作爲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書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保證將財政補助資金     萬元全部用於2021年中央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苗種場地清理整頓試點項目建設,專款專用,不截留、挪用項目資金,對資金使用用途、真實性負責,否則願承擔一切責任。

 

 

 

 

項目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縣農業農村部門意見

審批意見:

 

 

 

                              饒平縣農業農村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