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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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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適應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時代要求,推動我省高中新課程實驗和大學聯考改革的有機銜接,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實際的全面、綜合、多元化的考試評價制度和科學、合理、多樣化的高校招生制度,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文)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高中新課程實驗的實施情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現行的普通大學聯考制度,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有助於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於基礎教育實施素質教育,有助於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有助於實施高中新課程實驗的指導思想,以深化考試科目和內容改革爲重點,以完善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爲目標,充分發揮大學聯考的積極導向作用,積極推動基礎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創新人才的培養。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以先進的教育理論爲指導,符合教育教學規律,確保實施過程和結果的科學性。
(二)公平性原則。方案實施有利於維護教育公平,在科目設置、考試內容、錄取實施等各個環節構築公平公正的平臺。
(三)綜合性原則。注重人才評價的過程性和綜合性,滿足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和多樣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
(四)漸進性原則。充分考慮中學的教學實際,考生的適應程度,在科目設置、考試內容和錄取辦法上逐步推行改革,既有近期實施辦法,也有中期規劃目標。
(五)導向性原則。正確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各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方向。
(六)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力使考試組織、中學備考、高校錄取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易爲考生、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理解並接受。
三、改革任務
在認真結合20XX年我省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的普通大學聯考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思路,拓寬視野,加強對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和中學綜合評價三方面統籌,推進綜合改革,促進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中學課程教學改革相結合,促進國家統一考試改革與中學對學生的綜合評價制度改革相結合,促進考試改革與高校錄取模式改革相結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實際的更加全面、綜合、多元化的考試評價制度和科學、合理、多樣化高校招生制度。
(一)建立科學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把握好人才培養與教育教學規律,考試科學與人才選拔規律,建立科學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使水平考試與選拔考試分離,實現人才評價的全面性、經常性、綜合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是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實驗的重要保證,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特長髮展的有力舉措,必須從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出發,在統一的要求下,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性和公平性,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做到可信可用,爲推進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製度綜合改革奠定基礎。
(二)進一步深化考試內容改革。考試內容改革是大學聯考改革的重點。以能力考覈爲核心,考試內容要進一步貼近時代、貼近社會、貼近考生實際,注重對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堅持科學性、實踐性、選擇性和探究性,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引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
(三)進一步推進高校選拔錄取

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
模式和方式改革。要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中學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評價選拔辦法,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爲基礎,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的考察,多元、綜合地選拔高校新生。按照“高端多元、中端穩定、低端開放”的高校招生改革方向,遵循實事求是、循序漸進的原則,高水平大學逐步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評價選拔方式,促進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建立;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逐步推行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相結合的招生錄取制度,探索符合高職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評價選拔模式。
四、深化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改革
(一)科目設置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爲:“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爲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其中數學分爲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學科。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採用同場分科考試。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組合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爲文科類(含外語類,下同)專業、理科類專業、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含音樂和美術,下同)專業科目組合。
文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
理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體育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理科類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加考體育術科。
藝術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文科類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加考音樂術科或美術術科。
外語專業及對外語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須加考外語口語。
(二)考試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的考試內容包括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和《考試說明》指定的考試範圍,其中數學分爲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
文科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等三門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內容和《考試說明》指定的考試範圍。
理科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等三門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內容和《考試說明》指定的考試範圍。
英語口語、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內容另定。
(三)成績處理
普通大學聯考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的卷面滿分值各爲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卷面滿分值各爲300分,每位考生總分由“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組成,總分爲750分。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分數構成有兩個方案:
方案一:文科綜合中政治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110分、歷史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100分、地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9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110分,化學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100分、生物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90分。
方案二:文科綜合中政治內容、歷史內容、地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各爲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110分、化學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100分、生物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爲90分。
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總分各爲100分,美術術科總分爲300分。
英語口語成績實 行等級計分制,以A、B、C、D

四個等級呈現。英語口語成績滿分爲50分。考生考試成績獲得滿分值85%以上的爲A級(即獲得42.5-50分),獲得滿分值65-84%的爲B級(即獲得32.5-42分),獲得滿分值50-64%的爲C級(即獲25-32分),獲得滿分值50%以下的爲D級(即獲得25分以下)。
(四)考試日程和時間
語文:6月7日上午,150分鐘。
文科數學/理科數學:6月7日下午,120分鐘。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6月8日上午,150分鐘。
外語:6月8日下午,120分鐘。
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2-3月份
英語口語:3-4月份
如教育部隊考試時間有統一要求,即以教育部要求的時間爲準。
五、建立以水平測試爲目標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一)科目設置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步進行設置,逐步實現對考生在校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
第一步(近期):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爲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中,選考文科綜合的考生(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爲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選考理科綜合的考生(即理科類、體育類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爲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其它學科由各地根據當地教學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第二步(中期):語文、外語、數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九門學科爲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各類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指定爲九門學科。
其它學科由各地根據當地教學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二)考試內容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試內容包括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XX]7號)中指定的選修內容。即“必修+選修”,其中必修課考試內容約佔90%,選修課內容約佔10%。第一步(近期)全部採用選擇題;第二步(中期)再逐步擴展到其他題型。
(三)成績處理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計分制,各科考試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爲100分,各科考試成績等級計算方法:100分~90分爲A級,89分~75分爲B級,74分~60分爲C級,59分及其以下爲D級。參加兩次測試的,取較高等級計算成績。
(四)考試時間
學業水平考試由省統一組織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評卷、統一進行成績評定。考試時間安排有兩個方案:
方案一: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再高中第三學期(高二上學期)和第五學期(高三上學期),即每年的1月份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爲100分鐘。學生在校期間可報考兩次。
方案二: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高中第四學期(高二下學期)和第五學期(高三上學期),即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爲100分鐘。學生在校期間可報考兩次。
六、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法(試行)>的通知》(粵教研[20XX]10號文)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堅持完善普通高中學

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逐步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等級認定機制。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規範和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如實反映考生的特點、特長和學習潛能,不斷提高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爲高校擇優錄取提供真實、全面、可靠的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由省教育廳公佈統一的評價要求,由學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以寫實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項目記入考生電子檔案。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生高中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技術領域、藝術領域、體育與健康領域、綜合實踐活動的考覈或表現情況、獲獎情況等。
七、不斷完善志願填報方式
總結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分段填報志願、分批二次填報志願(公開徵集志願)、考後公佈分數填報志願等填報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和研究考生志願填報方式,逐步推廣平行志願,積極探索有利於考生填報志願、降低志願風險、增加考生選擇機會的較優化的方法,提大學聯考生志願滿意度。
八、建立多元評價的錄取模式
(一)錄取條件確定
1.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確定高校錄取資格。
考生的錄取資格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普通高校的辦學層次分類設置必要條件。
具備第二批A類以上院校(含第二批A類院校)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選考文科綜合的考生(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三門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選考理科綜合的考生(即理科類、體育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三門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
具備第二批B類院校、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B類院校)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選考文科綜合的考生(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選考理科綜合的考生(即理科類、體育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
普通高校還可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自主確定學業水平考試錄取標準。
2.依據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確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省招生委員會依據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分別以統一招生考試4科總分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4科總分和術科分數,按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綜合素質評價是高校錄取或退檔依據之一。
(二)錄取實施辦法
1.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錄取實施辦法。
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採取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

錄取辦法,並積極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評價選拔方式,促進創新型人才選拔和培養機制的形成。
2.一般本科院校錄取實施辦法。
一般本科院校以考生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爲主,結合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3.高等職業院校錄取實施辦法。
高等職業院校錄取辦法分步實施,逐步推進改革。
第一步(近期):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積極探索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相結合的錄取辦法。一般高等職業院校,以考生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爲主,結合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第二步(中期):創造條件,積極探索,爭取所有高等職業院校按照院校以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爲主,結合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上述實施辦法和教育部的具體要求,制定具體的錄取操作細則。
九、實施時間
該方案報經省政府和教育部批准後,從20XX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實施。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從20XX年開始實施。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確保大學聯考方案順利實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清普通大學聯考改革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從維護社會穩定、政治穩定的高度提高認識,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切實加強對大學聯考改革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大學聯考方案的要求,認真研究大學聯考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熱點問題,高度警惕並消除一切損害社會穩定和大學聯考改革的不利因素,保證目標責任落實、政策規定落實、工作措施落實,確保大學聯考方案順利實施。
(二)嚴密組織,積極穩步推進大學聯考改革。大學聯考新方案改革措施多、力度大、任務重、要求高、穩步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完善相配套的招生管理措施,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平穩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明確責任,嚴密組織,完善措施,形成統一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精心制訂科學的工作方案,積極主動協調各方力量,穩步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
(三)加強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加強輿論引導,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是環境是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媒體要認真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宣傳工作,讓社會充分了解大學聯考改革的目的和內容,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確保我省高中新課程實驗及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