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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失業了超級痛苦怎麼辦

求職風向 閱讀(5.01K)

中年危機不是你的錯,因爲中年危機的本質是衰老,而衰老是沒有藥醫治的。


你買房也沒有錯,負債也沒有錯。相反,如果你沒有這套房子,今天,你的境遇會更糟糕。


但是,就你描述,走到這一步,你依然要承擔相當的責任。


其中,最大的責任在於,在37歲的“高齡”,過去的兩年你竟然跳槽了3次,工齡直接沉沒爲0。


假想一下,如果你在30歲之後,在一個公司紮下根來,一工作7年,那麼,今天,很有可能你已經擁有了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按照勞動法規定,除非公司裁員,只要你認認真真,不作奸犯科,你就可以一直做下去,擁有一份穩定的收入。而且,即使被裁員,按照勞動法n+1的補償方案,這筆錢至少能讓你扛過1年的風險。


對一家正規的公司來說,合法裁員的可能性是很低的。因爲裁員並不能特別針對某個員工發生,是需要一定規模,有充分的理由(例如經營困難),是需要到勞動部門備案的。


在職場上,好多人抱怨人到中年,生活如浮萍,朝不保夕。但是,細究起來,這個還真不能全怪到社會身上,勞動者自身也要負很大的責任。


公允的說,中國的勞動法是相當嚴格的,對勞動者保護的力度非常大的,包括且不限於以下措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不能勝任工作時的培訓、轉崗。

解除勞動時的N+1補償。

非法解僱時的2N賠償。


所以,按照當前的就業市場的34歲門檻,爲避免中年危機,人最晚就要從28歲開始佈局,進入一個相對穩定的公司,開始積攢工齡。


從28歲開始,就必須清晰的建立下面的意識:


1)工齡是金錢


2)工齡是保護


隨着年齡增加,就別迷信所謂的能力論,人脈論。這些東西,初聽起來,是那麼的讓人血脈噴張,但真等你落魄的時候,卻毫無可執行性。


所以,今天,雖然我依舊相信“歲月有積澱”這句話,但在我看來,歲月積澱的首先不應是所謂的人脈和能力,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真金白銀的工齡。


我無意批評你,也沒有資格批評你,只是想以此爲契機,分享一個76年生人,43歲大叔的經驗,以爲後來者誡!


有些人不斷diss我,說我書生之見,說我搞笑


聽到這些,我真的笑了,和你以爲的恰恰相反,我在文章中寫的的恰恰是“真刀實槍”幹出來的領悟。


也就在2020剛過了年沒幾天,我的一位在頂尖互聯網公司做軟件測試的朋友,被公司以“績效不達標”爲理由勸退。


而之後,以法律爲武器,哥們生生的和公司“鬥爭”了2個月,公司一點辦法都沒有。最後,要不是哥們覺得“沒意思”了,最後自己提出n+1的補償,外加一個月離職緩衝期的條件,他就可以堅持堅持履行勞動合同到2023年。


就像評論區有人所以爲的,公司可以“一萬”種方法可以讓你離開。對此,朋友應對的方法其實非常簡單,任你東西南北風,他只堅持一點:“按法律規定的辦”


而下面是公司對付朋友的招數:


1)勸退


對不起,法律上沒有勸退一說。


2)離職證明上寫不利的話?


對不起,這是非法的。法律規定,離職證明是勞動關係解除的證明,在上面,企業不能寫對勞動者不利的話。


3)背景調查威脅


你績效都被打不合格了,都離職了,嘴還不是張在人家身上,該咋說還咋說,和你是否爭取n+1補償有關係嗎?


4)不能勝任工作


對於這一點,首先,朋友不同意,他已在這公司工作了4年半,剛剛成功交付了一個項目,怎麼就突然不能勝任工作了呢?


好吧,即使不能勝任工作,按照法律規定,公司也得先對他進行培訓,培訓之後,如果還不能勝任工作,那再談調崗,但具體是什麼崗位,還得朋友簽字同意。


如果最後不能達成一致,公司可以以“不能勝任”工作爲由解除勞動合同,但n+1補償一分都不能少。


5)降薪


對不起,這是非法的。法律上面並沒有降薪一說,這種操作,在法律層面叫做變更勞動合同。但是,變更勞動合同,如果不經勞動者簽字,則是非法的。


6)變化工作城市


對不起,朋友勞動合同寫的工作地點是北京,讓他去別的城市,不合法,拒絕。


自始至終,公司都沒有提出強制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到勞動仲裁和打官司。


非常簡單,從以往實踐看,勞動爭議案件,企業敗訴的比例是非常高的。而且,一旦走上法庭,最後無論結果,大概率的會給企業的聲譽帶來負面影響。


因爲,在勞動爭議中,輿論天然的傾向於同情弱者。


以上,只是最近的,疫情期間我朋友的一個親身經歷。如果再往前追溯,我身邊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無一例外,只要勞動者堅持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都能獲得公道。


至於評論區裏,好多人說我“書生之見”,我只能說恰恰相反,是你太油膩,太懦弱了。


勞動法不是刑法,民不告官不究。


在勞動糾紛的時候,如果勞動者不敢於堅持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靠別人主動的把權益裝到你口袋裏,是我幼稚,還是你幼稚?


今天,我們之所以在這裏討論這個問題,就是因爲今天,我們的勞動環境還有不盡人意的地方。


相反,如果有一天,社會上,企業無論大小,都有極強的法律意識,能夠自覺、切實的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那麼,如果我再寫這樣的文章,那纔是說我真正“幼稚”的那一天。

中年失業了超級痛苦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