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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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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印發天津市交通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

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市道路運輸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各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委組織處、幹部人事處:

    經委領導同意,現將《天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138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

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

 

爲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不斷提升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辦法〔20215號),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爲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提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爲主線,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實現我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執法公信力顯著增強、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主要任務與舉措

    (一)提升政治素質

1.組織開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

圍繞“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要求,制定專題教育工作方案,在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中開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以講政治爲統領,突出專題學習、警示教育環節,引導執法人員把好理想信念總開關,牢固樹立執法爲民的理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做到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以優作風爲關鍵,突出整治問題、肅清頑疾環節,通過自查自糾、專項巡查、分類處理等方式,全面整治執法不廉、辦案不公、擔當不力等突出問題,實現執法隊伍風清氣正。以強服務爲落腳點,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實現專題教育成果長效化。(責任部門:市港航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和各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112月底前)

2.加強基層黨建工作

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基層黨組織建設,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要在所屬執法支隊(管理處)建立黨支部,具備條件的把黨支部建在執法大隊上。(責任部門:委組織處,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112月底前)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打造一批黨員先鋒隊、黨員示範崗。(責任部門:委組織處,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312月底前)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責任部門:委組織處,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提升專業素質

3.推進文化素質提升

積極探索實施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准入制度,新錄用執法人員原則上應達到本科以上學歷。提高交通運輸、法律、管理類專業執法人員的錄用比例,鼓勵優先提拔使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領導幹部。鼓勵與高等院校開展合作共建,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在崗執法人員參加繼續學歷教育,努力實現到2023年執法人員基本達到大專以上學歷。(責任部門:委幹部人事處,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4.推進綜合業務素質提升

市港航局、市交通執法總隊要選拔一批執法業務骨幹,積極參加交通運輸部和我市組織的各類法律類、專業類知識培訓,儘快培養成爲行業專家型人才,與相關專家學者和專業律師一併作爲我市執法隊伍業務培訓師資庫成員。(責任部門:市港航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完成時限:202112月底前)

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要根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執法隊伍輪訓工作方案和執法人員培訓考試大綱,在委法規處的指導下制定本單位執法人員輪訓工作方案,到2023年底,分期、分批對本單位全部執法人員進行全員輪訓。輪訓結束後,由市交通運輸委統一組織考試和考覈驗收。(責任部門:委法規處,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5.推進法治素養提升

全面推行綜合執法機構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安排集中專題法律學習一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並落實執法人員培訓計劃,執法人員每年參加法律業務培訓學習不少於40學時,將憲法、執法常用法律法規和行爲規範、職業道德、文明執法等方面作爲培訓考試的重要內容。採取組織執法人員參加法庭旁聽、錄製法治學習微視頻、開展法治徵文、法治知識競賽等形式,切實提升執法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開展工作、維護穩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6.推進職業道德素質提升

舉辦職業道德大講堂活動,周密制定本單位活動方案,通過誦經典、講故事、省自身、談感悟、作點評等多種形式,引導執法人員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和時代精神,樹立愛崗敬業、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廉潔自律的職業道德精神,切實提升執法人員職業道德素質。(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210月底前)

(三)提升執法能力

7.加強執法隊伍崗位訓練

區分年齡、性別和崗位開展執法人員體能達標測試。定期組織執法全過程現場訓練,突出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應急處置、案卷製作等模擬訓練以及執法信息系統、新型執法裝備應用訓練。(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8.開展執法能力比賽

制定全市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執法能力比賽活動方案,組織執法能力比賽活動,突出考覈現場執法能力和水平。(責任部門:委法規處,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210月底前)

9.組織執法案卷評查

嚴格落實《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定》,按要求組織執法案卷評查活動,篩選優秀案卷典型差案,分析通報評查情況,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責任部門:委法規處,市道路運輸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10.提升執法規範化水平

    制定並公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印發天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通知》(津交發〔202120),印發全市交通運輸執法單位統一執行。(責任部門:委法規處,完成時限:20216月底前)

    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執法行爲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全覆蓋。依據《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津交發〔201975號)、《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印發天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通知》(津交發〔202120),制定並落實本單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覈清單。(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112月底前)

(四)提升服務質效

11.拓寬羣衆監督渠道

搭建新媒體監督平臺,暢通政務網站、微信公衆號、便民服務熱線等公衆參與渠道,聘請羣衆監督員,發放執法評議卡,廣泛開展執法效能評議,接受人民羣衆監督。針對企業、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採取檢查、督察、暗訪巡查等多種措施,切實整改、及時處理。(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12.加強執法評議考覈

按照交通運輸部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執法評議考覈制度,細化考評內容和指標,完善考評方法和工作機制,不斷提升考評質量和水平。落實考評結果反饋機制,對優秀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對不合格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加強整改,到達以評促改、以評促進、以評促優。(責任部門:委法規處,市道路運輸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

13.創新爲民便民利民執法方式

深入企業、工地、站場,開展大調研、大走訪活動,與企業、羣衆互訪交流,幫助企業、羣衆解決實際困難。(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14.擦亮執法服務窗口

組織開展執法體驗周、基層站所開放日等活動,邀請羣衆和媒體參與、觀摩、體驗執法工作。設立便民服務站,發放便民服務卡,設立公示欄,擦亮執法服務窗口。(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15.落實普法責任制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加強對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安全知識的宣傳講解,展示執法隊伍良好精神風貌,提升執法公信力。(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五)夯實基層基礎

16.推進四基四化建設

深入推進以基層執法隊伍職業化、基層執法站所標準化、基礎管理制度規範化、基層執法工作信息化爲內容的四基四化建設,切實發揮基層執法作爲行業管理最後一公里的重要作用。(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17.着力提升基層站所領導班子素質能力

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抓住關鍵少數,切實發揮頭雁效應。落實交通運輸基層站所領導初任培訓制度,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對所屬執法支隊的基層站所領導要進行初任培訓。加大實踐鍛鍊力度,提升基層站所領導班子履職能力,重點提高研判決策、指揮調度、現場處置、應急保障、組織協調水平。(責任部門: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完成時限:2021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要結合本實施方案和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方式步驟、工作重點,將各項任務舉措分解落實到具體時間節點和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及時部署安排,統籌協調推進。確保各項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實效。

(二)加強實施保障。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要加強執法保障,將學習培訓、裝備配備、宣傳教育等經費列入預算,圍繞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行動有關情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保障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三)加強宣傳示範。市、區交通運輸執法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廣泛宣傳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行動工作成效。要注重發現、培養和宣傳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充分展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新形象、新作爲。

(四)加強跟蹤督導。各責任單位和部門要切實抓好本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的貫徹落實,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逐項推進落實到位,並根據完成情況報送重要工作動態、優秀經驗做法等信息,每半年將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報送委法規處。市交通運輸委將組織督導組,不定期抽查、督導各單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辦公室                 20213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