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學2021年研究生“百優宿舍”評選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宿舍文化建設,建立良好的校園秩序,爲廣大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依據《湖南科技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修訂)(科大政發[2017]96號)、《湖南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試行)》(科大校辦發[2020]13號)、《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管理辦法》(科大政發[2020]47號)等文件精神,並結合研究生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範圍爲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宿舍,評選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二章 申報條件和要求
第三條 宿舍學習科研氛圍良好,宿舍成員學習成績優良,科研能力突出,在文明宿舍創建中發揮引領作用。
第四條 宿舍全體成員嚴格遵守《湖南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試行)》(科大校辦發[2020]13號)。
第五條 宿舍成員團結互助,積極參加和開展各類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且成績突出。
第六條 宿舍或者宿舍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百優宿舍:
(一)擅自調換、佔用學生宿舍、牀位;
(二)使用熱得快、電爐、電飯煲、液化氣竈等違章器具;
(三)在學生宿舍區參與打麻將、骨牌;
(四)私改電路、竊電;
(五)在宿舍內餵養狗、貓等寵物;
(六)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第三章 名額與獎勵標準
第七條 研究生工作部(院)根據各樓棟宿舍總數的8%分配名額,詳見附表。另外,根據日常檢查,確定“當然百優宿舍”10間,不佔用學院名額。
第八條 榮獲“百優宿舍”的宿舍由研究生工作部(院)頒發證書併發放獎金800元/間到宿舍負責人賬號。
第四章 評選程序
第九條 “百優宿舍”評選程序如下:
(一)各學院評審委員會根據“百優宿舍”評選細則要求組織評選,評選完成須在本學院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於5月20日前將結果報送至立德樓317室。
(二)研究生院(部)組織對各學院“百優宿舍”名單進行復核後,公示“百優宿舍”推薦名單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研究生工作部(院)發文公佈評選結果並進行表彰。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所有數據統計自2020年9月起至2021年5月止。
第十一條 在學校公示期間如因投訴並被證實而取消評選資格後產生的空缺,所在院系不得補報。
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研究生工作部(院)負責解釋和修改。
附件:各學院各樓棟參考指標數
序號 | 學院 | 百優宿舍名額 |
1 | 資源環境與安全工程學院 | 6 |
2 | 土木工程學院 | 5 |
3 | 機電工程學院 | 6 |
4 | 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 | 3 |
5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4 |
6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4 |
7 |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2 |
8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2 |
9 | 生命科學學院 | 2 |
10 | 建築與藝術設計學院 | 3 |
11 | 人文學院 | 5 |
12 | 外國語學院 | 4 |
13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5 |
14 | 教育學院 | 4 |
15 | 商學院 | 5 |
16 | 藝術學院 | 3 |
17 | 體育學院 | 2 |
18 | 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2 |
19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2 |
20 | 總計 | 69 |
序號 | 樓棟 | 宿舍數 | “百優宿舍”名額 | “當然百優宿舍” |
1 | 一區10棟 | 30 | 3 | |
2 | 八區10棟 | 132 | 11 | |
3 | 八區11棟 | 132 | 11 | |
4 | 八區12棟 | 44 | 4 | |
5 | 八區13棟 | 246 | 20 | |
6 | 八區14棟 | 246 | 20 | |
7 | 總計 | 831 | 69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