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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優秀社團評比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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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大學優秀社團評比細則

第一條 爲推動校園文化建設,促進學生社團發展,表彰在活躍校園科研學術氛圍,豐富校園文化,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發揮突出作用的社團,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團聯合會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評比細則。

第二條 “十佳社團”的評比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進行,通過客觀,全面的綜合評估,最終選出

廣大學生所接受,所喜愛的社團。

第三條 十佳優秀社團的評選工作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由社團聯合會組織實施,並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

第二章 評選辦法

第四條 “十佳社團”的評比對象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內所有正式註冊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團,且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社團:

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評選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

2、違反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或破壞學校社團整體形象,情節嚴重的;

3、以社團名義從事嚴重損害社員合法權益或學校形象的;

4、違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社團管理辦法》,情節嚴重的;

5、其他嚴重損害學校或社團利益情況的;

6、上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

第五條 “十佳社團”的評比內容主要包括社團的組織管理情況,活動情況,財務管理情況,會員及廣大師生的評價等多個方面。

第六條 社聯評分所佔比例爲總分的30%(75分),社團質量調查所佔比例爲總分的30%(75分),社團陳述和答辯所佔比例爲總分的40%(100分),總分爲250分。

第七條 社團評比設置了十佳社團10個,社團聯合會將在全校範圍內進行爲期一個星期的公示,並且在評選過程中將積極地接受廣大同學的監督,評選工作在每學年的第二學期進行,社團聯合會將提前公佈評選的具體時間和進程,評選結果存入社團檔案。

第八條 社團聯合會根據工作中所得信息結果,並根據各社團所遞交的十佳社團申請資料,對社團進行綜合評估,完成初評。

第九條 社團聯合會及時地完成材料的評審工作並將各社團的初評和調查得分予以公佈,並通知各入選社團準備進行答辯工作;其中,參與最後答辯的社團(申報十佳社團的)爲15名。

第十條 由社團聯合會組織召開“十佳社團”最後答辯評比的評選大會;評委會的組成人員必須包括各學生社團代表、社聯常委,其他組成人員將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十一條 參選社團代表按規定在評選大會上進行參選陳述和答辯;評委會綜合各個方面的表現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第三章 評選程序

第十二條 評選過程分爲四個步驟:

1、社團向社團聯合會遞交書面評優申請書和相關材料。各社團所遞交的十佳社團申報材料必須包括本社團的介紹、定位,社團各項活動的申報表,還有各個社團的工作大事記,工作總結,所獲榮譽,社團今後發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團自行決定,於規定時間完成並遞交至社團聯合會辦公室。過期視爲自動棄權;

2、社團聯合會根據考覈得分由高到低確定十佳優秀社團名單,如果有分數重合的,以社聯的評分爲優進行最終排名;

3、十佳優秀社團名單報送校團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數初次確定後,有異議的社團應在7天內,提供確鑿證據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聯申請複議,複議過後,校社聯將公佈評比結果。

第四章 評選細則

(一)社聯評分部分(滿分爲75分)

社團評優過程主要由主席團主持,具體的統計評分由監察部、財務部執行;社團評優實行量化記分.

第十三條 社團活動綜合評分(50分)

1) 社團聯合會活動參加情況(20分,有加分的加滿爲止;)

總體要求:服從社團聯合會的領導,嚴格按社團章程辦事。社團活動需事先向社團聯合會遞交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經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審覈批准後,方可開展。各社團必須積極配合社團聯合會各個部門的工作。社團聯合會召開的各類與社團相關的會議,各社團負責人不得無故缺席,有事須向社團聯合會遞交書面請假。

此部分評分依據爲各個社團參加社團聯合會舉辦活動的情況。具體根據社團聯合會辦公室之日常活動簽到記錄給分。凡有無故不到、遲到、早退等情況,按情況扣除該部分分數。

① 對校團委和社聯的工作和活動有重大貢獻的視情況成效,獎5~10分;

② 各社團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承擔校團委和社聯佈置的工作任務,或在執行任務中有嚴重失誤的最高扣5分;

③ 對社團出勤率方面的考覈(基準分爲10分)。社聯對各社團的會議出勤情況進行考評,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爲止。

2) 活動開展方面(20分,加滿爲止)

總體要求:社團在每學期開學初兩週內向社團聯合會遞交學期工作計劃,放假前遞交工作總結,大型活動要單獨上繳計劃和總結。

① 針對各社團所舉辦的活動社聯將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相應的加分:

(1) 每次大型活動加2分,其相應的活動形式有:大型講座、校外交流活動、校外調研、比賽、出版刊物、全校的舞會等活動。

(2) 每次常規活動加1分,其相應的活動形式有:針對會員的各項活動、主題展覽和主題宣傳活動等。

(3) 對各社團每次的特色活動(被社聯認定爲該社團的特色活動的)加3分。

對於各社團的一些其他活動形式,社聯將根據具體情況對其進行合理的劃歸,同時對其進行相應的加分。

② 社團遞交工作計劃和總結情況5分:

(1) 社團能夠按時遞交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3分;

(2) 社團在大型活動後能夠及時遞交財務報表和總結2分;

3) 社團活動(針對各社團的特色活動及大型活動)的效果5—10分:

① 對講座類的考覈標準爲:

(1)活動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動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動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動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 對非講座類的考覈標準爲(由社聯組織人員形成評定小組對各社團的相應活動進行打分):

(1) 社團該活動深受會員喜歡,多數會員對社團工作滿意,無意見投訴4分;

(2) 社團工作有特色,具有開創性2分;

(3) 社團該活動注重培養會員的相關素質和能力4分;

第十四條 宣傳工作方面(15分,加滿爲止)

總體要求:宣傳品(網絡、海報、傳單、節目單等)對外張貼,需經社團聯合會批准。

1、在校級及其以上的宣傳媒體上進行宣傳將視情況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傳方面出現一次不符合規範的宣傳內容的將依據一下標準進行扣分:

(1)協會的相關宣傳內容未嚴格按照校團委、社聯的要求執行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爲止;

(2)不在學校規定的宣傳地點從事宣傳活動的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爲止。

3、在社團網站上發佈本協會工作、活動或者其他的一些文章和相應圖片的可以酌情每次加分(1~2分)。

第十五條 財務制度方面(10分)

總體要求:社團會費收繳必須按照社團聯合會制訂的標準,開、取應蓋有社團聯合會公章的收據。支出要有明細的賬目並有原始憑證,做到專款專用。

1、社團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社團聯合會制定的會員費收取標準收繳會員費,並能按期上繳相應的票據到社團聯合會進行統一覈實(3分);

2、社團會員費必須全部用於本社團的針對會員的發展和協會建設方面的開支,無任何違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社團管理辦法》中會員費使用規定的行爲(1分);

3、社團接受的任何捐贈、贊助都必須如實上報社團聯合會,並全部用於本社團的發展建設和活動(1分);

4、社團建立了清晰的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賬目清楚,支出合理;財務清單、報表及賬本及時上交到社團聯合會,並能主動配合社團聯合會的財務檢查,社聯根據其實施情況酌情進行加分(0-5分);

5、財務賬單必須屬實,如發現做虛假賬本,財務管理混亂的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分(最多扣5分);

(二)社團質量調查(滿分爲75分)

第十六條 社聯將製作社團質量調查表,並獨立的展開調查。相應的調查表將在評比開始前一個月製作完成(具體的調查內容將根據情況而定)並及時的展開相關的調查工作。這部分的滿分爲75分,社聯將根據調查表瞭解廣大同學對社團的評價,並把相應的分數加總到社團評比的綜合得分中。

(三)社團陳述和答辯(滿分爲100分,附選票)

第十七條 社團陳述

1 內容:參選學生社團一旦確定,參選學生社團須根據本社團一年來的工作狀況,陳述社團工作。

必須包括的內容:社團簡介、組織團隊建設、開展特色活動、服務會員、服務學生情況;

可以包括的內容:突出獎項、優秀個人、先進事蹟、感人事例、與衆不同的特點;

2 方式

必須:準備發言稿,提前提交電子版

可以:配樂、可採用PPT等形式展示,可在現場擺放站板,但是都要提前聲明

3 時間

以實際公佈爲準,陳述的具體時間在5分鐘左右。

第十八條 社團答辯

1 提問 由社聯常委提問 問題2-3個(所提問題應與社團的相關工作相聯繫)

2 投票 由評委組員投票

社團代表所進行的答辯應該充分的體現所代表的社團的意願,並有針對性的回答社聯所提出的問題.

第十九條 評分辦法

相關評比細則:

考查內容分思想內容、語言表達、儀態表情、綜合印象四部分:

1.內容思想:要求演講內容緊扣主題,思想積極向上,富有真情實感。

2.語言表達:要求儘量脫稿演講,語言規範,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表達流暢,激情昂揚。

3.儀態表情:要求衣着整潔,儀表大方,舉止得體。

4.綜合印象:由評委根據演講選手的臨場表現作出綜合演講素質的評價

由參加社團大會的學生社團代表根據參選學生社團的表現進行投票。把相應的社團名字填寫在選票上,在各社團答辯結束後,評委們根據他們的綜合表現寫出10個十佳社團。社聯將把各社團的所得票數a進行現場彙總,並把他們的得票轉化爲相應的分數A,其轉化公式爲:A=100a/c (c爲現場評委的人數)

第二十條 分數加總

權重比例:

將學生社團最後的陳述和答辯的得分爲A;

社聯考評結果得分爲B;

社團質量調查得分爲C;

最總得分爲:A+B+C

總分相同時,按照社聯考評結果爲優。

評選結果

第二十一條 根據綜合評分,取前十名,評爲年度十佳優秀社團。

第二十二條 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對獲獎社團頒發十佳優秀社團榮譽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二十四條 如在評比過程中出現有爭議或新的情況,由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另行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施行)的具體修改權屬於社團聯合會,並對此細則享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