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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質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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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質量管理制度

一、學校領導要分別深入備課組、教研組,儘可能參加各學科教研活動或集體備課活動,定期檢查集體活動記錄,督促教師按時參加集體備課活動。

二、檢查備課情況。教師本人每月自查備課、批改作業情況1次,年級組長每月檢查本組教師備課、批發作業情況,學校領導每學期3次統查或抽查教師備課筆記,特別是抽查青年教師和新教師的備課筆記,看備課是否認真,教案是否規範,發現用老教案或無教案上課的教師要及時幫助,批評教育,做好檢查記錄。

三、每學年舉辦一次評選優秀教案活動,以進一步提高備課的質量。

四、建立聽課制度。校級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負責教學的中層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教研(年級)組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0節。

五、認真記好聽課筆記,提出教學意見或建議,課後要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以便改進教學。

六、教研組長每學期要檢查兩次本組教師的聽課筆記,教導處每學期檢查兩次組長的聽課筆記,校長每學期檢查兩次領導幹部的聽課及備課筆記。

七、學期末,年級組長統計本組教師聽課節數及學習摘記字數(一學期不少於1萬字),並將統計表及組內每位教師的聽課本、摘錄本交教導處。

八、負責教學的領導每學期要普遍檢查學生的作業3次,並作好必要的記載。具體檢查作業是否規範,作業份量是否恰當,習題難易程度是否適中,發現問題,及時研究並與任課教師交換意見,改進教學工作。

九、語文、數學作業要求每天批改,其它學科視情況批改,作文要求全批全改,並寫好評語

十、爲了解教師教與學生學的情況,學校可不定期地在部分年級、部分學科進行調研。

十一、調研考試或質量抽測由教導處組織命題,聘請教研組長或經驗豐富的教師參加,任課教師迴避。考試和閱卷由教導處指定人員參加,實行統一標準,流水作業,教導處要做成成績統計與試卷分析,向校長報告。

十二、每個教師在測驗、期末考試後都要填寫教導處下發的質量分析表,作出成績統計、試題分析,彙總學生考試情況,提出改進教學的意見和措施,反映學生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

十三、由教導處作出全校各年級的成績統計,在教學質量調研後的向全體教師作出質量分析,指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十四、學校領導要仔細閱看教師的質量分析表,瞭解教師的教學情況,發現教學中帶傾向性的問題,瞭解教師的意見和要求,得到教學的第一手資料,以利指導教學。

十五、教師要採取多種形式檢查教學質量,如通過個別輔導、課堂提問、板演、作業、測驗、考試等途徑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以改進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