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職場>工作報告>

外出請假制度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工作報告 閱讀(6.16K)
外出請假制度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摘要〗充分履行職責,樹立領導幹部的良好形象,確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實,使全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怎麼寫自查報告?小編今天就給大家特別準備了一篇《外出請假制度執行情況自查報告》,措辭能做到十分得體,您不妨予以借鑑。

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執行情況自查自糾報告,根據區委《關於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中關於幹部外出請假制度整,現將個人外出請假報告的制度落實情況、報告情況、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自查自糾,1.報告制度落實情況上,由於對幹部請假報告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存在過一次未執行請假制度而直接參加外地考察學習,可能是對請假制度認識上有誤區,請不請假不重要,而未能帶頭遵守請假制度,造成本的單位對請假制的不嚴謹。
  根據區委《關於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中關於幹部外出請假制度整改要求,現將個人外出請假報告的制度落實情況、報告情況、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存在問題:
  1.報告制度落實情況上,由於對幹部請假報告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對其重要意義不清楚,落實不到位,存在過一次未執行請假制度而直接參加外地考察學習。可能是對請假制度認識上有誤區,認爲外出都是爲了本職工作,請不請假不重要,而未能帶頭遵守請假制度,造成本的單位對請假制度重視程度不夠。
  2.報告程序認識上,外出請假報告制度的認識不到位。存在過一次先外出、回來再補辦手續的情況。由於對請假制度瞭解掌握不夠,在程序上不知如何操作,曾經存在過一次忘記請銷假的情況,後經相關負責人提醒,才及時進行了銷假。
  3.報告執行上,由於外出考察期間,臨時有其他單位的學習考察安排,有兩次請假後的實際時間地點與申報的不符。這可能是思想上對請假制度認識不到
  位,心理上重視程度也不夠,因而未能及時上報而直接參與考察。
  整改措施:
  1.加強制度學習,切實增強貫徹落實外出請假報告制度的自覺性。要從思想上充分認識貫徹落實外出請假報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請銷假制度,並嚴格監督,抓好請銷假制度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同時辦公室要充分發揮上傳下達和協調溝通的作用,及時提醒、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確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2.嚴格履行手續,確保外出請假報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對關於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進行再學習、再認識、再提高,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同時如實填寫《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審批表》,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書面呈批手續的,也要採取當面或電話方式請假。請假人按期返回後,要及時向批准人及登記備案機關銷假。
  3.強化日常監管,不斷提高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水平。充分履行職責,樹立領導幹部的良好形象,確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實,使全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篇2:外出請假情況自查報告
  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備制度,對於上級領導機關及時掌握和了解情況,處理緊急事項和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工作正常運轉,改進領導幹部工作作風,嚴肅領導幹部組織紀律性具有重要作用。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假人員和事由範圍 全縣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各鎮(鄉、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因公因私離開本縣,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
  二、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外出人員、事由、時間、地點,在此期間代其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姓名、職務及聯繫方式。
  三、請銷假程序 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實行分級管理,科級幹部採取書面方式進行,特殊情況可先採取口頭方式請假再行書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協等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外出的,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向縣委書記請假。其他副縣級領導幹部直接向縣委書記請假。
  2、各鎮(鄉、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外出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向縣委書記請假;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向縣長請假,同時報告縣委書記。
  3、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外出的,在徵得分管縣領導同意後,向縣委書記、縣長請假;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主任向人大常委會主任請假;政協各專委會主任向政協主席請假;各紀工委書記向紀委書記請假。
  4、各地、各單位的其他科級幹部外出的,須向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
  5、領導幹部外出期間,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須按管理權限請假。
  6、領導幹部獲准外出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7、外出活動結束後,應及時銷假。對外出不請假的,給予通報批評;影響正常工作開展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8、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相關領導幹部請假登記備案工作。凡按上述規定需要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請假的,將外出報告事項報告至縣委辦公室祕書科或政府辦公室祕書科,由祕書科呈辦公室主任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