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職場>工作方案>

營銷人員工資方案

工作方案 閱讀(1.53W)
營銷人員工資方案
一、營銷人員工資結構
營銷人員工資=基本工資+補助類工資+提成類工資
二、基本工資考覈方法
1、結合市場和酒店實際情況,營銷人員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
2、基本工資考覈項目:出勤率、協議客戶擴展
(1)出勤率:營銷人員每月固定休息日3天,多休一天按天平均數扣除對應固定工資(天平均工資50元/天)。
(2)協議客戶擴展:每月營銷人員個人應完成15份營銷協議的簽訂,少完成一份,按30元/份扣減基本工資。營銷協議以單位客戶爲準,營銷協議應具備單位負責人的簽名或公章、有效聯繫電話、單位地址、日期等主要內容。
三、補助類工資考覈方法
補助類工資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以下標準計算:
1、營銷人員全勤的,按交通費150元/月/人,通訊費100元/月/人發放。
2、交通費於每月工資發放時一併發放,如出現缺勤,則按天平均數扣減。
3、通訊費每月持指定手機號碼話費清單報銷。每月通訊費超過100元的,按100元標準計發,未超過100元的,按實際話費清單報銷。如出現缺勤,按天平均數扣減。
四、提成類工資考覈方法
1、營銷人員每人每月核定銷售任務10萬元。
2、基本任務:5萬元。當月營銷任務完成50%以下的,即5萬元以下的,無提成類工資。
3、提成類工資:當月營銷任務完成50%以上的,即5萬元以上的,按1.3%比例計提(計提基數將包含5萬元基本任務)。
4、如當月營銷任務超過10萬元的,超過10萬元部分,按2%比例計提獎勵性工資。
5、提成類工資的業績組成:客戶在店所產生的餐飲、茶樓、住宿及附加商品消費。產生的應收帳款不進入業績統計,待帳款收回後,方可進入收回當月的業績統計中。
6、因回收帳款產生的業績,按普通業績提成標準計算,不能計提獎勵性工資。
五、業績分類的說明
根據酒店實際情況,酒店經營業績分爲上門散客、協議單位兩類。
1、上門散客:指客戶未經過營銷人員介紹,直接到店進行消費的。其中包括酒店董事長等客戶關係或自主上門的散客,該類客戶不計入銷售人員業績中。
2、協議單位:即由銷售人員維繫並上門產生消費的單位或個人。該類客戶將計入對應的銷售人員業績統計中,作爲提成類工資的計算依據。
3、客戶轉化:如出現某客戶以前爲酒店董事長等客戶關係或自主上門的散客類型,經過銷售人員維繫後,該客戶轉化爲直接聯繫銷售人員進行消費的,可計入銷售人員業績,作爲提成類工資的計算依據。
六、該方案於20XX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