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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市場監管力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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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業人口占76%,是典型的山區農業市。今年來,我市工商系統認真履行職能,以實施信用監管爲主要載體,積極探索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新路子,在農資打假護農、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證農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維護農民羣衆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強市場監管力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一、突出監管重點,強化執法力度

我局緊緊圍繞重點季節、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和重大案件,依法管理好種子、農藥、化肥等重點農資商品市場,集中力量查處九種違法違章行爲深入開展護農打假保春耕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進一步規範了全市農資市場秩序。截止八月底,全市系統共檢查各類農資市場、經營網點932家,規範農資市場和經營網點45家,立案25起,涉案金額100多萬元,罰沒款13.6萬元其中5萬元以上案件1起,查封涉嫌不合格化肥2000多噸,查處不合格化肥720噸、冒用他人登記號農藥45箱、不符合包裝規範種子140公斤,受理舉報案件10起。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化肥,追根溯源,及時予以追回,爲農民挽回經濟損失達21.64萬元。主要採取了四項措施:一是確定工商所爲農資執法的主力軍。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工商所作爲第一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省、市、縣級工商局登記的農資生產經營單位日常監管,並建立農資生產經營單位臺帳,全市工商系統查處的農資案件70%是由基層工商所查處的。二是開展化肥質量監督抽查。春耕期間,##市農資市場化肥質量問題突出,該局將化肥質量抽驗作爲今年農資檢測的重點,積極配合省局開展農資抽驗活動,在第一時間將省中心檢驗所的檢驗報告中8種不合格化肥及生產廠家的名單、處罰依據和處罰幅度下發給縣(市、區)工商局,組織力量查處,並通過各類媒體發佈消費警示引導農民使用質量合格的化肥。三是盡心盡力爲農民減少損失。通過建立農資進銷臺帳備案制度,及時將案件查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農資通知購買農戶,督促銷售商召回問題農資,今年來共召回問題農資121噸;
通過實行農資生產經營單位與農戶簽訂農資質量承諾書,明確賠償標準,進一步加大農資維權力度,上半年沙縣工商局根據農資質量承諾書的規定,責成農資經營單位做出賠償,184戶農戶挽回損失8.8萬元。四是建立案情聯繫制。加強農資案件查處信息資源的共享,各工商所和檢查大隊(支隊)在轄區內如發現可疑農資,必須在##紅盾在線網發出預警公告,通報其他辦案單位;
對已明確的不合格農資,查清流向,與當地工商部門聯絡,通報案情;
對已結案的案件,在全市辦案系統範圍內公佈案情和處罰結果,交流辦案經驗,積累辦案資料。

二、實施關口前移,建立准入制度

1、切實把好農資經營主體准入關。一是以實施准入制度爲重點,實現與行政許可工作的有效銜接。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註冊登記,嚴格覈准經營範圍,把好市場準入關,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督促農資生產、經營者做到證照齊全,亮照經營。二是對國家允許經營農藥、化肥等農資的農業“三站”和基層供銷社的農資經營主體進行規範。三是對缺乏有效管理和不符合法律規定,以掛靠、承包、代理、分銷等形式從事農資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清理。嚴禁出租、出借、轉讓、出賣營業執照。對未放開前置審批的品種,不能搞掛靠經營。對國家允許個人承包經營卻掛靠經營的,督促辦理變更登記。四是建立農資主體電子“經濟戶口”檔案。利用企業年檢換照和檔案清查等手段,建立健全專門的農資市場生產、經營主體電子"經濟戶口"檔案資料。目前我市共有農資經營主體2177戶,其中內資企業826戶,外資企業14戶,私營企業148戶,個體工商戶1189戶,經營化肥971戶、種子535戶、農藥698戶、農機具94戶、農膜400戶、經營飼料671戶。

2、建立健全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制度。一是督促所有農資經營企業和個體戶建立健全完善“兩賬兩票一卡”制度。即進、銷貨有詳細的經營臺帳,進、銷貨有正規發票備查,爲購買農資的農民開具產品質量“信譽卡”。二是推廣農資經營銷售合同備案管理制度。農資經營者在進貨和銷售種子(種畜禽、水產種苗、熱作種苗、牧草種子)時必須簽訂銷售合同,並向轄區工商所備案。三是實行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出制度。對在市場監管中發現、查獲的各類假冒僞劣農資,區分情況,分類處理,實行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出制度。

3、建立農資經營者市場準入制度。要求農資經營服務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能從事農資經營服務業。今年來,全市工商機關配合農業、質量技術監督、供銷社等部門先後舉辦了10期培訓班,培訓農資從業人員400多名,有效地提高了農資經營者的售後服務水平。

三、推進信用建設,提高監管水平

1、實行農資企業信用評分制度。我市基層工商所普遍實行了農資企業信用評分制度,實行百分制扣分辦法,根據農資經營企業違法行爲記錄情況,參照信用分類綠、藍、黃、黑四個檔次,由轄區工商所進行扣分評定信用等級,對不良信用的農資企業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實行分類監管。

2、建立農民公開評議制度。發揮農民羣衆的監督作用,推行農民公開評議制度,把農民公開評議結果作爲監管的重要參考依據。企業登記機關、轄區工商所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全面、及時收集、統計、彙總本轄區內依法覈准登記的農資經營企業信用評級所需的信息、數據資料,並對農資經營企業信用狀況進行評級。

3、實行“距離監管”模式。實行“三種距離”監管,即對長期守法經營信用狀況好的農資經營企業實施“遠距離”監管,對重點和熱點行業農資經營企業實施“近距離”監管,對案件多發農資經營企業和發生過重大案件的農資經營企業實施“零距離”監管,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4、建立守信激勵制度。與農資經營戶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以“文明經商好、依法經營好、質量管理好、售後服務好”爲主要內容,建立農資市場誠信經營評比制度,廣泛開展“誠信農資經營戶”評比活動,採取基層推薦、媒體公示和社會監督等辦法,對證照完備、信譽良好、自覺遵守商品准入制度、連續3年無違法違章行爲的農資經營戶,授予“誠信農資經營戶”稱號。

5、建立失信懲戒制度。對信用等級爲黑牌的經營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根據企業違法失信程度,分別給予提示、告誡、通報、披露,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或退出市場。對負有責任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業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2年內不得再擔任法定代表人或進行經營活動。

四、推行片區管理,創新監管模式

1、建立農資市場片區管理負責制模式。實行工商所片段長負責制和片區監管責任制,將農資市場監管納入片區管理的重點項目,實行劃片分段包乾負責制,即落實責任片區和責任人,明確監管職責和任務,量化工作指標,完善獎懲制度,實行績效考評,片長則擔負起農資市場監管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實行農資場監管專項問責制。層層建立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制,實行行政不作爲追究制,明確所長、片長及片管員的監管責任和問責內容,對轄區內農資市場監管發現重大問題的,實行責任連帶追究,片區責任人承擔直接責任,工商所長承擔連帶責任,相關股(隊、室)承擔間接責任,並視情況追究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責任。

3、建立科學的農資市場巡查制度。一是定巡查任務。明確片管員的監管職責,使片管員對片區內農資“經濟戶口”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二是定巡查時段。根據評定的農資經營企業信用等級,同時結合農業生產的時令特點,調整和安排巡查密度,農忙時必須強化巡查,農閒時結合其他工作安排巡查。三是定巡查內容。實行“五查五看五制止”現場檢查制度。四是定巡查計劃。縣局有關股室定期提出階段性工作重點意見。工商所根據階段性工作重點確定重點巡查內容,建立監管預警制度,在內勤組設立指令臺,根據各階段工作目標和監管任務適時對外勤監管小組發出巡查指令。

4、建立和完善工商聯絡員制度。在全市農村建立了工商聯絡員制度,將執法引向農村監管“盲區”。在各個行政村設立村級工商聯絡站,聘請村骨幹擔任工商聯絡員,統一掛牌、統一職責、統一設置聯繫箱,公開聯絡員聯繫電話號碼。實行聯絡員制度以來,工商聯絡員共受理農民一般消費投訴123起,反映農資市場問題線索27條,提供案件線索15條,爲消費者挽回損失18萬元。

5、推行多級受理機制,積極探索預警機制。以縣(市、區)局12315投訴臺爲中心,推行臺、所(站)、工商聯絡點等多級受理機制,按屬地原則、以基層所(站)爲主受理消費者投訴,12315臺負責組織協調。實行多級受理投訴制度,可以及時收集、掌握農資商品投訴信息,向基層工商所發出監管預警。工商所對經鑑定爲不合格的農藥、化肥,及時向農資經營者發出禁止銷售警示,並通過12315向全市發出消費警示,在新聞媒體公示不合格產品名單,引導農戶消費。

五、搞好協作配合,強化行業自律

1、加強部門的配合協作。主動加強與農業、質量技術監督、物價、供銷等部門的溝通聯繫,搞好協作配合,屬於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要忠於職守,盡職盡責,當仁不讓;
屬於配合其他部門的,當好幫手配角,共同維護好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去年來,我局會同有關部門送法下鄉進村,設立宣傳欄目,舉辦說真識假活動,共同營造了良好的農資打假氛圍。

2、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今年來,我局配合“紅盾護農行動”,聯合省、市多家新聞媒體開展了兩次“紅盾##行”記者行動,加強對農資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通過挖掘製假售假源頭、及時曝光坑農害農等違法違章案件,震懾違法分子,教育廣大羣衆,同時也自覺接受輿論監督,提高依法監管水平。

3、積極促進行業自律。積極發動各級消委會、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個私協、農資協會等社會團組織,開展宣傳、諮詢和生產、經營企業、個人自查自糾等各種活動,積極配合"紅盾護農行動",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引導,發揮自我教育、自我規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機制作用,搞好行業自律,全面提高農資經營者的素質。

作者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