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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護我市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建議提案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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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B
對市政協三屆二次會議第***號提案的答覆
**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關於保護我市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覆如下:
 首先,向您對外來務工人員的關心表示崇高的敬意!
 正如您提案中所講,近年來,隨着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越來越多,農民工外出務工,爲城市創造了財富,這農村增加了收入,爲城鄉發展注入了活力。然而,由於受長期城鄉二元結構的分割,農民工在進城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待遇,同時,留守子女問題也越來越突出。農民工問題目前已逐步成爲社會熱點問題,也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尤其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
 對於您提案中建議“政府要出臺爲農民工子女入學提供方便,保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城市能讀書、讀得起書”的建議,現答覆如下:就國家而言,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同時對農民工面臨的一些困難在政策上給予解決。如2006年出臺了《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文件在第七節、第二十一款明確規定: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規定輸入地政府要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爲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並按照實際在校人數撥付學校公用經費。城市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向農民工子女加收借讀及其他任何費用。還規定,輸出地政府要解決好農民工託留在農村子女的教育問題。
 我市對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已在2007年列入了市政府十件實事之一。作爲具體實施部門,市教育局以貫徹執行《**市教育局關於“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就學”的意見》(商教文[2004]17號)基礎上,2006年轉發了《**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對我市進城農民工子女入學做了進一步的規定,在政策和具體措施上進一步細化。另外正在完善外來務工婦女子女教育管理制度,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爲主,以公辦學校爲主”的原則,將她們的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統籌安排,簡化各種手續,不得收取借讀費,做到她們的子女與城鎮職工子女同對待,一視同仁,確保農民工子女能讀起書,上起學。
 對於您在建議2中提出,全社會都要關注、關心農民工,取消各種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歧視性規定,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等,答覆如下:
 爲做好農民工工作,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把解決農民工問題作爲一項重要任務,擺在重要位置,把統籌城鄉就業和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各級政府成立了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和指導農民工工作。如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長***爲總召集人、市勞動保障局局長***爲召集人的**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包括市勞動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市直三十家單位,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爲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自2005年起,我市就相對一些針對農民工的歧視性規定進行了清理,取消了一系列不合理規定,想方設法解除農民工的後顧之憂,爲農民工進城提供良好政策支持,逐步構建關注、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環境。
    ***委員,您的提案是對我們勞動保障工作最大的關心和支持,我們衷心感謝你對勞動保障工作的關注。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一定會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們的服務意識,加大對勞動者的維權力度,爲勞動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務。希望你單位繼續關注、支持我們的工作,並懇請對我們今後工作中的問題,及時提出寶貴意見。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關於保護我市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建議提案的答覆


聯繫單位及電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聯繫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抄送:市政協提案委(3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夏邑縣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