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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市場聯合監管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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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加強市場聯合監管工作意見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場聯合監管工作的意見》精神,爲進一步加強我縣市場監管工作,整合現有市場監管資源,提高市場綜合監管能力,現就加強市場聯合監管工作制定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緊緊圍繞“一城四化”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強化政府和部門的市場監管職責,創新市場監管體制和機制,構建覆蓋生產、流通、消費三大領域,無縫隙、全天候、有訴必應、有應必果的“縣、鄉、村”三級市場監管網絡,努力實現我縣市場經濟秩序的根本好轉。

(二)總體目標

從根本上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多、監管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存在重複監管或監管盲區等問題,加快理順市場監管體制,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市場監管力量,實現市場監管的全面覆蓋、反應靈敏、協調聯動,確保處置及時、問責到位。

建立市場聯合監管長效機制

(一)成立縣市場聯合監管中心

縣市場聯合監管中心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整合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質監、文化、公安、農牧等部門的部分市場監管職能,爲跨部門協調機構。主任由政府辦分管商務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商務局局長兼任。工作人員從相關職能部門抽調,在商務局集中辦公。

縣市場聯合監管中心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協調組織、舉報投訴受理、督查督辦的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集中受理市場監管方面的舉報投訴,責成有關部門處理舉報投訴案件,督導檢查受理案件的落實情況;

2、協調各成員單位市場監管的相關工作;

3、制定年度市場監管工作綜合方案並進行督導落實;

4、組織開展綜合或專項市場聯合執法檢查活動;

5、定期組織召開有關部門聯席會議,分析研究市場監管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工作對策;

6、建立市場監管綜合信息平臺,對外發布市場秩序案件查處情況;

7、組織實施對各成員單位市場監管工作的目標責任考覈;

8、指導、監督、檢查調度各成員單位、各鄉鎮、村級市場聯合監管工作。

(二)工作流程

1、公衆撥打市場監管舉報投訴電話反映問題,也可撥打縣長公開熱線舉報投訴;

2、市場聯合監管中心接報後,根據“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案件性質,明確承辦單位,轉交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3、相關職能部門接案後,要及時組織查處,並在規定時限內向聯合監管中心反饋查處結果;

4、聯合監管中心要及時向舉報投訴人反饋查處結果,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

(三)鄉、村參照建立相應機構

市場監管是政府的四項基本職能之一,責任重大。各鄉鎮負責組織、協調本轄區的市場監管工作,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

1、鄉級。鄉鎮設置專門電話,安排1至2名專(兼)職工作人員負責市場聯合監管工作,接受縣市場聯合監管中心交辦的相應任務,縣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2、村級。每個村設1至2名市場聯合監管聯絡員(由村雙委成員兼任),負責本村市場秩序的巡查和舉報工作,縣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職責分工

市場監管工作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政府形象和執政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市場監管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市場監管工作作爲一項重要的職責和全局性工作擺上議程,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分工:

(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和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負責組織查處各類製售假劣變質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爲。

(二)農牧局:負責組織查處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生產和經營中的違法行爲;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負責對屠宰場進行動物的檢疫證明持有和畜禽耳標佩帶、動物交易市場檢疫證明的持有、規模飼養場產地檢疫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屠宰動物檢疫、動物產品經營者持證、病害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進行監督;負責對畜禽養殖、交易、調運、證章標誌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進行監管;負責對屠宰、經營、運輸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動物產品的檢疫證明持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動物診療機構、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監管。

(三)工商局:負責組織查處登記註冊及市場主體准入過程中的違法行爲;負責查處無照經營、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企業亂收費及壟斷、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爲;負責監管並查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問題及走私販私行爲;負責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爲;負責組織查處假冒僞劣商品及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爲;負責依法查處不法電子網絡經營、商標侵權,違法廣告及合同欺詐等行爲。

(四)商務局:負責組織查處定點屠宰、酒類、成品油、拍賣、典當、洗染、美容美髮、再生資源回收、調味品等商務領域違法違規行爲。

(五)文教體局:負責組織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吧和非經營性互聯網上網服務、美術品銷售等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爲;負責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絡出版、計算機軟件和印刷、出版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

(六)衛生局:負責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打擊非法行醫違法違規行爲。

(七)質監局:負責組織打擊生產、加工環節假冒僞劣等產品違法行爲。

(八)建設局:負責查處建築、房地產市場及相關諮詢、中介企業存在的各種擾亂市場交易秩序、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爲。

(九)文旅局:負責查處旅遊市場中“零負團費”、價格欺詐等各種欺騙消費者行爲。

(十)其他各成員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負責查處其他各種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爲。

保障措施

(一)加強綜合協調。市場聯合監管中心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好協調組織、接受舉報投訴、督查督辦參謀作用,及時研究分析市場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組織、督導落實政府各項決策部署。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果斷進行處置。食品安全是當前市場監管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作用,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加大日常監管、專項整治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二)完善責任考覈與追究制度。縣政府將市場聯合監管工作列入各級各有關部門年度考覈目標,要將目標責任分解落實到每個部門,強化領導責任,實行嚴格考覈。並建立市場聯合監管問責制,對於失職、瀆職,對市場聯合監管中心交辦案件查處、反饋不及時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搞好宣傳、擴大影響。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市場聯合監管中心和舉報投訴電話的宣傳力度,通過戶外路牌、道牌廣告、報紙、電視、知識競賽等方式,提高市場聯合監管中心和舉報投訴電話的羣衆知曉度。

(四)經費保障。認真落實文件精神,加大對市場監管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縣財政要將市場聯合監管中心工作經費,鄉(鎮)村兩級市場聯合監管員補貼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切實解決市場聯合監管經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