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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演講稿中情、理、事的交融

演講稿 閱讀(1.54W)

一、演講稿的概念及類型


談演講稿中情、理、事的交融

1、演講稿的概念

演講稿也叫演講詞,是人們在公共場合發表講話的文稿。包括演講前準備的完整文稿和演講後整理的文字記錄。它是口頭演講的一種局面形式,具有有聲性、宣傳性和鼓動性的特點。它是出自於某種政治活動或社會活動的需要而進行的,在特定的公開場合進行當衆的言態表達,具有很強的社會公開性。

2、演講稿的類型

由於演講稿內容及其應用比較廣泛,表現形式也多種多樣,所以它有不同的類型。從演講場所上分集會演講、廣播演講和法庭演講;從演講的內容和性質上分政治演講、學術演講、社會生活問題演講、宗教演講等等。例如我國最早的演講家盤庚的“遷都演講”、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講”、魯迅在“北師大操場上的演講”以及當代的李燕傑的“塑造美的心靈”的演講、曲嘯的“心底無私天地寬”的演講等,均屬於不同類型的演講。

隨着人們的社會參與意識和人際交往需求不斷增強,對於演講這種有很強的現實活動形式的認識也日趨深刻,應用的範圍不斷地擴展。因此,進一步研究演講活動規律和演講稿的寫作特點、要求,提高演講者的表述水平,具有現實的意義。

二、情、理、事是構成演講稿的重要因素

演講稿是以說理爲主的,目的就是以理服人,是一種宣傳教育羣衆的手段。通過演講者對所講事物的態度,引發自身真實而有必然性的情感,只有將真摯的情感融入於所講的“事”、“理”,才更能使人樂於接受,也更能引起聽衆的情感“共鳴”。演講者藉助的事例必須生動、正確、可信。通過敘事產生道理,利用敘事中產生的情感溝通聽衆的思想,達到其演講的目的。因此,“情”、“理”、“事”是構成演講稿內容結構的重要因素。瞭解“情”、“理”、“事”的內涵及各自的作用,是寫好演講稿的關鍵。

1、“事”是演講成功的物質材料

“事”在演講稿內容結構中最有實體性,也最有客觀性的要素,是演講成功的物質材料。

演講者講的觀點和主張,一般都是因爲某一客觀事例形式,並表現對這一“事”的看法。例如秋謹的《敬告二萬女同胞》的演講中,講述“女人一生下來就晦氣,是個沒用的,恨不得摔死。從小纏足,肉也爛了,骨也折斷了,只不過是討個某人家姑娘的腳小說法罷了。男人死了,女子要戴孝三年,而女人死了,男子只戴幾根藍線,嫌難看不帶。人死了沒有幾天,就出去偷雞摸狗……七天未盡,新娘子早已過了門了。”這些事例都極其普通,都是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平常之事,但是被用到演講中,卻有力地反映了封建社會中國婦女的悲慘遭遇,體現出秋謹對中國婦女在封建社會的不幸遭遇,寄於極大的同情,批判了男尊女卑的“女孩子無才便是德”、“夫爲妻綱”等讕言。鼓勵婦女同封建勢力抗爭。對這一主題如果不用上述材料,會達不到目的,爲什麼呢?就是缺乏具體有力的材料,也就是對傳播道理缺乏有力的證據。任何演講都不能不是談論事物的演講。事例有大有小,在演講中出現的方式也有不同,但他們在演講內容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卻是不可替代的。正確地對待和處理事例的關鍵就是理解和掌握有着正確根據的事例。尤其是它的本質和規律,這樣無論對事例的感性陳述或理性的抽象,就都會是正確的、可信的,而不是片面的、歪曲的或失實的。只有真實令人信服的事例,才能在內容上保證演講的成功。

2、“理”是演講成功的中樞靈魂

“理”是演講稿內容結構的重要因素,是演講成功的中樞靈魂。

“理”包含着客觀的本身所蘊含的道理和演講者的觀點、主張。一般說來任何演講要獲得成功,它的理性內容都要體現一定的普遍的真理性。只有真理性的道理,才能以理服人,才能對聽衆產生理性的啓迪。否則,演講就不能在聽衆的心理上留下理性的積澱,也就是聽完了就結束了,留不下什麼東西。因而也就沒有什麼社會作用可談,演講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作用,無任何意義了。因此,“理”就是演講稿中的中樞靈魂。李燕傑的《塑造美的心靈》和曲嘯的《心底無私天地寬》的演講,由於闡發了關於青年修養和人生道路的真理,因而啓發了廣大青年乃至全國億萬羣衆的良知,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普通的演講詞也必須具備真理性的理性啓迪,如《做一頭躬耕報苑的老黃牛》一位競選報社副總編職務的競選演講中講到:“我將協助社長、總編輯抓好三件事;一抓英雄二抓膽三抓皮膚是關鍵”他把報社的職員喻爲“英雄”,利潤喻爲“膽”,報紙喻爲“皮膚”,而幹部職工是皮膚上的毛,演講中用了幾個生動有效的比喻,說出了自己的主張和觀點,闡明瞭道理,指出了報社的振興之路,只有幹部職工上下一致,團結奮鬥,報社才能得到振興發展,取得更大的利潤。報社倒閉,我們也將失業,謂之“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而這個理與在場的聽衆達成共識,得到聽衆的認可,取得了演講的良好效果。
 3、“情”是演講成功的助燃劑

“情”也是演講稿內容結構中不可缺少的要素,而且是最有活力的,最有激動力的要素,是演講成功的助燃劑。

演講者對所講的“事”必然構成某種特定的關係,這關係中就有演講者對事物體驗和態度。對事物的理性認識和利弊判斷。演講內容中的情感一般都是由演講者對所講事物引起的,不是無緣無故的,既是客觀事物引起的,又是發自內心的真實必然性情感。這種情感會升華所講的“事”,使之事例更加感人,所講的道理更能使人接受,也更能引起聽衆的情感“共鳴”,對聽從產生更大的情感激發性。例如《要事業,也要生活》的演講“女性在事業上作無謂犧牲的時代正在結束,我們要在事業和生活之間構築堅固的橋樑,我們這一代人的事業,就是通向一個嶄新時代的曲折的路溶着我們的足跡,人們找到的不是一個事業的畸形兒,而是一個創造生活的強者,一個開拓事業的富翁……讓怯懦的人接下去徘徊吧!讓俗人們接下去議論和憐憫吧!同伴們,我們走着自己的路,弱者,你的名字不是女人。”演講中滲透出最深刻、烈的情感,這種情不是故意捏造,而是在敘事說理中的自然流露,是必然的,是襯托“事”“理”的需要,使“事”更加感人,“理”更易服人。演講者正是用鏗鏘有力真摯激昂的話語,煽動着當代女性,既要事業,也要生活的堅強決心和無畏勇氣。這種情感有着廣泛的羣衆代表性,是廣大有志向女性的心聲,所以演講者的情感也是一種個性與共性統一的情感。只有這種情感,才能引起更廣泛的聽衆的情感“共鳴”,產生更大範圍的情感激發作用。演講稿中的“情”代表着一定的人民的情感、民族的情感和先進的階級情感,這種“情”有一定的羣體共性,是通過演講的個性情感表現出來的。演講的情感也是多種形態的,並非都是慷慨激昂、憤憤不平,也有幽默方式表達的情感,但無論用何種形式表達情感,它都必須服務於“事”的需要,這樣才能使“事”更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