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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公司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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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公司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辦法

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公司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深化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和黨建量化計劃管理,建立完善公司黨建工作績效激勵和約束機制,持續提升公司黨建引領力,推動基層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依據《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XX公司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制度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注重黨建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着力提升黨建工作專業管理和價值創造能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條 考覈評價原則:

(一)政治引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引領全體黨員幹部牢樹“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二)突出重點。堅持“兩個一以貫之”,積極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把安全生產、優質服務、改革創新等中心工作作爲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三)科學考評。堅持量化考覈與定性評價相結合,設置具體易操作的考覈指標,並依據黨組織工作特點及差異,分別制定考覈評價標準。

(四)獎懲並舉。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結果應用於公司業績考覈、評先評優、獎懲、黨組織活動經費等方面,通過以評促建、以評促改,充分發揮“指揮棒”作用。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黨委所屬各基層黨組織。

第二章 主要內容

第五條 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辦法根據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工作實際,設置指標體系(詳見附表)。

第六條 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黨建價值創造力、黨建專業管理力、黨建工作滿意度3個一級指標,分別佔60分、30分、10分,共100 分。

(一)“黨建價值創造力”體現黨建引領保障各項工作的價值貢獻,重點考覈:政治建設(10分)、安全穩定(10分)、提質增效(15分)、改革創新(5分)、依法治企(5分)、新聞宣傳(5分)、典型選樹(5分)、黨建品牌(5分)。

(二)“黨建專業管理力”體現黨建基礎工作的專業管理水平,着重考覈:黨建基礎工作(10分)、組織人事工作(10分)、黨風廉政建設(10分)。

(三)“黨建工作滿意度”體現黨員、羣衆對黨建工作成效的認可度,着重考覈:黨建基礎工作民主測評(4分)、選人用人工作民主測評(3分)、黨風廉政建設民主測評(3分)。

第七條 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指標體系的分值計算:

(一)“黨建價值創造力”的政治建設、安全穩定、提質增效、改革創新、依法治企、新聞宣傳、典型選樹、黨建品牌8個指標,由各專業責任部門考覈。

(二)“黨建專業管理力”的黨建基礎工作、組織人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3個指標,依據“大黨建”考覈評價辦法要求,制定評價標準(剔除民主測評部分),分別由各專業責任部門進行考覈。

(三)“黨建工作滿意度”的黨建基礎工作民主測評、選人用人工作民主測評、黨風廉政建設民主測評3個指標,根據“大黨建”考覈中民主測評結果折算得分。

(四)聚焦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重點,考覈評價辦法設置8個一票否決項,分別爲:

1.發生由於意識形態領域問題產生責任追究情形,由黨委黨建部考覈。

2.發生五級及以上安全事件,由安監部考覈。

3.發生特別重大服務事件及重大服務事件,由營銷部考覈。

4.發生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由紀委辦公室考覈。

5.發生典型性或造成嚴重影響的行風事件,由紀委辦公室考覈。

6.發生有企業責任的重大羣訪(30人及以上)事件和惡性上訪事件,由辦公室考覈。

7.發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由辦公室考覈。

8.發生典型性或造成嚴重影響的輿情事件,由黨委黨建部考覈。

發生以上情況之一的黨組織,則直接被評爲“不合格”黨組織。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八條 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由公司黨委統一領導,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方案,組織推進考覈工作,協調解決考覈過程中的問題,並形成最終考覈結果。

第十條 各考覈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協同配合:

(一)辦公室:負責“安全穩定”指標中信訪、保密方面、“改革創新”指標中深化改革重點工作方面、“依法治企”指標中會議、公務接待管理方面的考覈評價。

(二)發展策劃部:負責“提質增效”指標中內部對標方面、“改革創新”指標中管理創新、科技創新方面的考覈評價。

(三)財務資產部:負責“依法治企”指標中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方面的考覈評價。

(四)黨委組織部:負責“提質增效”指標中企業負責人業績考覈方面、“依法治企”指標中出國(境)管理方面、“組織人事工作”指標的考覈評價,以及開展“選人用人工作”的民主測評。

(五)安全監察部:負責“安全穩定”指標中安全生產方面的考覈評價。

(六)營銷部:負責“安全穩定”指標中服務投訴方面的考覈評價。

(七)審計部:負責“依法治企”指標中審計方面的考覈評價。

(八)黨委黨建部:負責“政治建設”指標、“安全穩定”指標中輿情方面、“改革創新”指標中QC方面、“新聞宣傳”指標、“典型選樹”指標、“黨建品牌”指標、“黨建基礎工作”指標的考覈評價,以及開展“黨建基礎工作”的民主測評。

(九)紀委辦公室:負責“安全穩定”指標中行風方面、“依法治企”指標中違規違紀和巡察方面、“黨風廉政建設”指標的考覈評價,以及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民主測評。

(十)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依法治企”指標中公務用車、辦公用房、週轉住房管理方面的考覈評價。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採取日常考覈和年度考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黨建專業管理力採用日常考覈和年度考覈,黨建價值創造力和黨建工作滿意度年度考覈。

第十二條 日常考覈主要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調研、通報,督促落實各項黨建工作要求。日常考覈結果納入公司月度業績考覈。

(一)建立調研檢查機制。專業責任部門結合日常工作,定期開展黨建專業管理落實情況調研檢查,並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建立定期分析機制。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專題會議,深入剖析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協同推動工作落實。

(三)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調研檢查、內部巡察等情況,結合公司月度工作例會、政工例會等適時通報基層黨建工作進展情況。

第十三條 年度考覈由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本辦法組織實施。黨建價值創造力、黨建專業管理力、黨建工作滿意度、一票否決項分別由各專業責任部門依據專業工作完成情況及考覈標準進行考覈。

第十四條 公司黨建績效考覈評價接受公司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和黨員羣衆監督。各基層黨組織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各考覈責任部門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對考覈中出現失誤失察、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嚴肅追責問責。

第五章 結果運用

第十五條 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年度考覈得分、一票否決事項,將各基層黨組織劃分爲“標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標杆”黨組織比例不高於20%),報公司黨委會審議決定。

第十六條 考覈結果與業績考覈、評先評優、獎懲、黨組織活動經費等掛鉤:

“標杆”黨組織優先推薦參加上級表彰和公司先進集體評選,併合理增加個人榮譽表彰名額;

“不合格”黨組織不得參與年度所有評先評優,其負責人由公司黨委組織約談;

在保證基層黨組織活動需要的基礎上,下一年度黨組織活動經費適當向“標杆”、“優秀”黨組織傾斜。

第十七條 年度考覈評價意見及存在問題及時反饋各基層黨組織。基層黨組織針對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時報告整改情況,並作爲下一年度績效考覈評價內容。

第十八條 各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負責部門及時整理相關考覈資料,並提交黨委黨建部統一歸檔保存。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根據公司工作實際,及時修訂、動態改進。

第二十條 公司各基層黨組織可參照本辦法健全黨建工作績效考覈評價體系,逐級考覈、分級負責。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並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