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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承諾書4篇 承諾優質 餐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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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承諾書是指餐飲企業對消費者所提供的服務進行保障,並且承諾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它是一種信譽保證和品牌形象的體現,也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措施。各地餐飲企業紛紛出臺了自己的承諾書,以提升服務標準和經營水平。

餐飲服務承諾書4篇 承諾優質 餐飲服務

第1篇

我是食品餐飲服務單位(個人),爲了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承諾如下:

一、保持經營場所佈局合理、環境整潔、不店外經營,嚴格把好從業人員健康關,做到上崗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明,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有效證照。

三、嚴格索證索票制度,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嚴格食品進貨檢查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二年。

五、遵守“誠實可信”的商業道德,明碼標價,如實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經營涉藥食品,不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絕不經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及超過保質期的腐敗變質食品。

六、嚴格按照許可申請提交的“經營場所佈局圖”守法經營,杜絕超範圍經營。

七、積極配合政府的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時上報。

八、我店將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經營活動,如我店的食品出現質量問題,我們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餐飲服務承諾書4篇 承諾優質 餐飲服務 第2張

第2篇

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落實執行伊濱區食安辦【20xx】36號,伊濱區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本經營者莊嚴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對社會和公衆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

2、保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並亮證亮照經營。

3、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有與餐飲服務規模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完善進貨索證制度和驗收制度,並做好臺賬記錄及進貨發票存檔工作。

5、建立健全覆蓋採購、驗收、儲存、加工製作和服務等作業環節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沒有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證明的生豬肉品。確保使用的生豬肉品100%來源於定點屠宰企業或合法經營商戶。

6、具有餐飲具消毒的設備,消毒鍋或消毒櫃,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應當留存集中消毒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

第3篇

爲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營造餐飲業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無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從事經營活動,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申請。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保證每個工作人員有有效健康證和兩套工作服。健康證到期10日前重新辦理。發現有妨礙餐飲衛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脫離工作崗位,監督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外露,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操作前將手洗淨,操作時保持手部清潔,入廁前換掉工服,出廁後必須洗手。

三、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四、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五、嚴把食品原料採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並建立食品採購與進貨驗收臺賬且記錄規範完整不採購腐壞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範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顧客使用,禁止重複使用消毒企業提供的餐飲具,堅決杜絕大中型餐飲單位在包廂和大廳內用"一盆水"和"一塊抹布"擦洗茶杯,酒杯等餐飲具陋習的發生.

六,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爲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衆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4篇

我是食品餐飲服務單位(個人),爲了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專項資金使用承諾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關食品安全承諾書如下:

一、保持經營場所佈局合理、環境整潔、不店外經營,嚴格把好從業人員健康關,做到上崗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明,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有效證照。

三、嚴格索證索票制度,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安全承諾書承諾書。

四、嚴格食品進貨檢查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二年。

五、遵守“誠實可信”的商業道德,明碼標價,如實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經營涉藥食品,不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絕不經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及超過保質期的腐 敗變質食品。

六、嚴格按照許可申請提交的“經營場所佈局圖”守法經營,杜絕超範圍經營。

七、積極配合政府的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時上報。

八、我店將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經營活動,如我店的食品出現質量問題,我們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