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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開展煙花爆竹執法監察工作的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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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春節期間開展煙花爆竹執法監察工作的情況報告

爲切實做好春節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杜絕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規範煙花爆竹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支隊在局領導及煙花爆竹科的指導下,對**市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支隊在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10日期間對全市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共出動車輛65次,檢查煙花爆竹零售點600多家,下達先行登記保存證據處理決定書37份,立案調查8起。據統計,春節期間支隊共查獲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4000餘件,價值50餘萬元;查處非法批發經營單位3家,涉案金額約30萬元,其中**琅俐盛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已移交青秀區安監局處理,廣西橫縣森輝昌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已移交橫縣安監局處理,**市弘爾昌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非法批發的煙花爆竹已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二、主要工作和完成的任務

(一)制定工作方案,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爲了貫徹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支隊制訂了《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計劃》(南安監支字[20XX]1號),成立支隊長**,副支隊長**牽頭帶隊的兩個檢查組,檢查前召集檢查人員進行分工部署,明確工作任務,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嚴格落實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實行檢查人員“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檢查落實到位。

(二)突出重點,強化煙花爆竹執法檢查。爲確保**市春節期間安全穩定,局領導對今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執法檢查高度重視,並將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執法檢查作爲重點,查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加大對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對我市範圍內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特別對快環附近和販賣非法煙花爆竹比較猖獗的良慶區加強執法檢查,有效的打擊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年三十晚上在對**市**區的煙花爆竹零售攤點進行執法檢查中發現了1處非法煙花爆竹零售點(無證),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當場對該非法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了處理。年八年級支隊按照局領導的指示,前往**縣,在當地安監局的配合下對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了執法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告局領導。

(三)嚴格要求,從嚴處罰。檢查人員嚴肅認真,依法辦理,對所有檢查場所必須填寫現場檢查記錄並由當事人簽字,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下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加大隱患問題的整治力度,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對超能力生產和超量儲存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停產整頓,對拒不執行監察指令、隱患不整改或改正不及時的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四)廣泛宣傳,增強市民安全意識。支隊積極開展宣教活動,在執法過程中深入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規,爲鼓勵市民自覺抵制和積極舉報非法儲存、運輸、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支隊廣泛宣傳我市實行的有獎舉報制度,並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對市局、支隊的執法監察工作進行報道,積極引導羣衆遵紀守法、文明燃放,自覺購買質量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堅決抵制非法銷售、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五)密切配合,努力完善聯合執法機制。支隊加強與縣(城)區安監局聯繫,實行聯合檢查、聯合執法。支隊多次參加了由自治區安監局,市局和其他職能部門牽頭的聯合執法,並與各縣(城)區安監部門密切配合,共同依法嚴厲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爲,嚴查煙花爆竹產品的違規銷售渠道。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採取的措施

從這次檢查情況看,發現以下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這些問題,支隊依法進行了處理,並建議採取一些相應的措施:

(一)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以下簡稱“私炮”)情況十分普遍

支隊在春節期間共對600餘家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了執法檢查,其中大部分的零售攤點存在販賣“私炮”的違法行爲,由於“私炮”的價格低廉,煙花爆竹零售點爲了獲取利潤必須販賣“私炮”來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導致大部分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存在販賣“私炮”的現象。支隊在自治區安監局煙爆處的指導下,支隊領導親自帶隊,在春節期間對我市範圍內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展開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販賣“私炮”的違法行爲。期間支隊對煙花爆竹零售點共下達了先行登記保存證據處理決定書37份,立案調查8起,處罰決定書已全部下發。建議縣區加強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巡查和管理。

(二)部分單位未經依法批准,擅自批發、儲存煙花爆竹

1月19日-1月22日,支隊接到局領導指示,和縣(區)安監局共同對**市**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檢查發現3家公司只持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具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資質,但卻從事煙花爆竹的批發活動,在合法的倉庫外擅自租賃房屋或利用自有的房屋作爲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將大量的煙花爆竹儲存在居民生活區內或附近,構成重大事故隱患,嚴重的威脅到周圍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支隊會同縣(區)安監局立即採取行動,將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先行保存至批發企業倉庫,並詢問當事人,製作了詢問筆錄,目前**琅俐盛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已移交青秀區安監局處理,廣西橫縣森輝昌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移交由橫縣安監局處理,**市弘爾昌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非法批發的煙花爆竹已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建議對此情況作進一步的問題調研。

(三)批發企業進貨、銷售把關不嚴,個別批發企業參與非法經營活動

支隊在執法檢查中發現部分煙花爆竹零售點販賣A級煙花(A級煙花必須由專業人員燃放),並且大部分是從正規批發企業進貨;有些產品包裝註明爲C級產品,但實際口徑已經達到B級或A級,批發企業在進貨、銷售的時候沒有嚴格把關,使得一些可能危及羣衆人身安全的煙花流入了市場,構成了公共安全隱患。在對鄉、鎮的執法檢查中發現有個別批發企業涉嫌參與非法經(!)營活動,向零售企業提供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擾亂了正常的經營秩序,某批發企業甚至將自己公司的商標發給煙花爆竹零售點,讓其貼在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上。建議對此情況作進一步的問題調研。

(四)鄉鎮煙花爆竹監管力量薄弱,“私炮”猖獗

春節放假期間,支隊在對賓陽、武鳴縣和邕寧區巡察時發現存在較多的問題:一是“私炮”問題十分嚴重,每個煙花爆竹零售點都有大量的“私炮”;二是煙花爆竹專營店較少,大部分爲雜貨店兼營煙花爆竹的零售,店鋪通常設在集市等人員密集場所,通常儲放有酒、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煙花爆竹經營點甚至將煙花爆竹儲存在煤氣爐附近,嚴重威脅到羣衆的生命安全;三是部分煙花爆竹零售點間距不足,有些零售點甚至相鄰擺放,攤位間距不足1米,經覈查,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上的地址和擺放地址一致,縣(區)發證審覈存在問題。建議對此情況作進一步的問題調研。

(五)絕大部分煙花爆竹零售點存儲的煙花爆竹超過2立方米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要求,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煙花爆竹存儲量不能超過2立方米。在實際的執法監察中發現,由於春節期間批發企業大部分職工放假,供貨存在困難,煙花爆竹零售點在年前就從批發企業一次性進貨2-5萬元不等,實際的存儲量遠超過2立方米,對於煙花爆竹零售點存儲的煙花爆竹不得超過2立方米的規定難以執行。建議對此情況作進一步的問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