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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彙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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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關於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縣自去年6月開始,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機制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展順利,成效較好。現彙報如下:

某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彙報材料

一、20XX年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去年6月中旬至年底期間,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專項治理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建制4個階段開展工作。全縣160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鄉鎮15個,縣會計中心統管145個)全部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自查自糾面達到100%。對24個單位(20個縣直部門和4個鄉鎮)實施了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達到的15%。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均未發現“小金庫”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加強領導,工作機制到位。全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啓動後,縣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和四大組織聯席會議,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此項工作。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治理辦公室,抽調專人辦理日常工作。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定期不定期聽取工作彙報,討論審定實施方案,督查指導專項治理工作。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成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靠實工作責任,全縣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組織,工作部署到位。縣委、縣政府於20XX年7月8日召開了全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傳達學習中央、省市“小金庫”專項治理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縣專項治理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縣政府印發了《Xx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專項治理的範圍內容、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和具體要求,使專項治理工作有章可循,保證了治理工作紮實有序地開展。

三是廣泛參與,宣傳發動到位。各鄉鎮、各部門層層召開宣傳發動會,進行了全方位、多層次、大張旗鼓的宣傳。在縣電視臺和《Xx報》開設宣傳專欄,懸掛過街標語36條,印放宣傳資料2400餘份,張貼《Xx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公告》180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實時開展政策諮詢和業務指導,治理辦公室還公佈了舉報電話、電子信箱,舉報的方式方法、獎勵措施等,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羣衆參與“小金庫” 治理工作,爲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是明確責任,自查自糾到位。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一把手爲專項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和分管財務的領導爲具體責任人,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專項治理工作。各鄉鎮、各部門按照工作方案規定的程序及方法步驟,開展“小金庫”自查自糾,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大多數單位還報送了書面總結報告,自查自糾工作基本達到了全覆蓋。

五是強化督導,重點檢查到位。縣治理“小金庫”領導小組於8月13日召開轉段會議,專題安排部署重點檢查階段工作。制定了《Xx治理“小金庫”工作重點檢查方案》,對重點檢查的總體要求、方式步驟、重點內容和措施方法做出了明確規定。從成員單位抽調16個業務骨幹,分成四個檢查小組,對20個縣直部門和4個鄉鎮開展重點檢查。檢查組進駐被查單位後,組織召開不同層次的座談會,講明政策界限,張貼治理工作公告,公佈舉報電話,對自查情況進行覈查,於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承諾書》。重點檢查面達到納入治理範圍總數的15%。

六是邊查邊改,整章建制到位。我們把“小金庫”專項治理與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規範津貼補貼、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財政票據使用管理、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情況等六項檢查結合起來,綜合實施。對檢查中發現個別單位存在的內控制度薄弱、資產管理不嚴、往來賬款過大、會計信息不實以及“收支兩條線”規定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責成和督導單位健全機制制度,及時整改糾正,有效規範了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財務管理秩序。

二、20XX年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今年以來,我們認真貫徹落實賀國強同志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把治理“小金庫”作爲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之一着力加以解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嚴明紀律要求、狠抓工作落實,切實保持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態勢,保證中央關於“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達到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預期效果。具體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調整充實了組織領導機構。鑑於人事變動,我縣及時調整了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Xx任組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Xx、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Xx任副組長,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增列縣民政局、縣經委兩個成員單位。治理辦公室設在財政局,由縣財政局長兼任主任,審計、監察、財監分管領導兼任副主任,財政局確定兩名業務骨幹負責日常事務。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專門聽取彙報,討論審定20XX年治理工作安排意見,多次親臨有關部門督查指導治理工作。爲了使廣大幹部羣衆瞭解治理“小金庫”的有關政策、情況,我們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地進行了宣傳,營造了“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是明確了部門治理工作職責。縣治理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夯實了相關單位的專項治理工作責任,要求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認真履行本部門承擔的治理職責。紀檢監察機關依照有關紀律規定,嚴肅查處違紀違規案件;組織部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及時作出組織處理;宣傳部門協調有關新聞單位做好輿論宣傳和引導工作;公安機關做好涉及“小金庫”有關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財政、審計部門搞好有關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問題的處理處罰工作,並把“小金庫”治理作爲財務檢查和日常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稅務部門做好涉稅問題的查處工作;人民銀行和銀監辦協調商業銀行支持配合治理工作,依法及時辦理賬戶查詢、資金凍結和劃轉等事宜;民政部門牽頭做好社會團體“小金庫”治理工作;經委牽頭做好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治理工作。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負責人承擔“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領導責任,要求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認真抓好本單位的“小金庫”治理工作。在治理工作中,各成員單位做到了“分工不分家”,注重協調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運轉順暢、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多部門工作聯動協調機制。

三是紮實部署全縣專項治理工作。根據上級對今年“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下發了《關於做好全縣20XX年“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進一步增強對深入推進“小金庫”治理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充實領導機構成員,注重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和工作程序,形成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局面。通知對今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回頭看”、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治理工作做出了具體安排。強調嚴肅處理“小金庫”違法違紀行爲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和適用政策規定,繼續擴大宣傳,發動羣衆舉報,按照“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作爲今年的重點工作積極推進。

四是組織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回頭看”。針對20XX年出現的自查自糾“零申報”和重點檢查“零問題”,縣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專題研究,發出了《關於開展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回頭看”的通知》,要求20XX年列入治理範圍的160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面開展“五查五看”,並且重申了小金庫的各種表現形式和政策規定。我們要求,這次“回頭看”要注重實效,做到“三公、兩核、一承諾”。“三公”是指:一是公開,治理“小金庫”工作要公開進行;二要公告,要在本單位內向單位幹部職工和廣大羣衆公告“小金庫”的表現形式、內部治理機構以及領導小組、單位舉報電話、郵箱、地址;三是公示,要將 “回頭看”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張貼公示,自覺接受幹部職工和廣大羣衆的監督。“兩核”是指要對下屬單位個數進行覈查,對下屬單位 “回頭看”的8項具體內容進行覈實,一承諾”是指在上報報告時,要向縣“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承諾“小金庫”治理“回頭看”工作報表和總結報告的真實性。

五是認真整改省上督導組反饋的問題。今年8月6日,省上督導組查出我縣一個單位存在“小金庫”問題,責成我縣再次開展自查自糾,嚴肅查處存在問題,切實抓好整改落實。爲了認真貫徹省督導組指示精神,縣委、縣政府於8月7日召開全縣治理小金庫工作促進會,通報省上督查情況,分析治理工作的形勢和現狀,查找出現“雙零”問題的主因是各級領導不重視,自查自糾不認真,督查清理不力所致,要求加大專項治理力度,使“雙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此後,我們重點抓了以下措施的落實:一是進一步明確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發出《關於開展“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補報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全縣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8月20日前全面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在重點抓好“五查五看”的基礎上,單位“一把手”和財務人員填寫《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承諾書》,對本單位申報情況的真實性進行承諾保證。二是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抽調6名業務骨幹,組成2個檢查組,對20個重點單位實施檢查。國資、非稅部門組成2個工作組,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門面房屋出租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三是進一步拓寬舉報渠道。縣治理“小金庫”辦公室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再次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和獎勵政策,加大宣傳力度,發動羣衆舉報,確定專人負責做好舉報事項的查處、跟蹤、落實和反饋工作。四是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專項治理政策、制度、措施的諮指導,形成整體合力,確保不走過場。截至目前,單位自查申報以前年度設立“小金庫”1個,金額0.48萬元,已調賬糾正;重點檢查2個單位“小金庫”金額115.46萬元,調整賬務104.12萬元,收繳餘額資金11.34萬元。同時,對省上督查發現礦管辦應繳未交財政資金176.1萬元已全額收繳財政。

六是全面開展了社會團體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小金庫”治理實施方案的要求,分別由縣民政局和縣經委分別牽頭負責社會團體及國有企業的專項治理工作。各牽頭部門分別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細化實施方案,安排指導社團和企業開展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糾階段,全縣14個社會團體和3戶國有企業全面進行了自查,自查面達到了100%,未申報有私設“小金庫”問題。針對“零申報”問題,於9月17日,再次召開社會團體國有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分工,部署重點檢查階段的工作任務。在自查自糾回頭看過程中,有1戶國有企業申報存在“小金庫”問題,金額0.218萬元,主管部門已責成企業進行整改。在重點檢查階段,縣經委抽調3人組成工作組,對3戶國有企業全部進行了重點檢查,尚未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在此基礎上,治理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2戶國有企業進行了再次覈查,發現供水總公司截留應繳財政代收水資源補償費13.125萬元,未查出設立“小金庫”問題。縣民政局會同審計部門抽調6人,組成3各工作組,對8個社會團體實施了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達到60%,發現社團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問題,也未查出私設“小金庫”問題。

七是着力構建“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縣紀委於8月13日發出了《關於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了“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措施和紀律關要求,從銀行賬戶開設、票據管理規定、非稅收入管理、國有資產處置、嚴格財務覈算和加大監督管理方面,提出治理“小金庫”有關政策要求和工作規範,嚴格落實“小金庫”責任追究制、治理“小金庫”連帶責任追究和處理處罰落實跟蹤制、禁設“小金庫”承諾保證制、舉報查處督辦制、治理“小金庫”監督管理責任制等五項機制,將“小金庫”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形成了制度、管理和監督“三位一體”的長效防治機制。實施以來,全縣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均向縣紀委呈報了《禁設小金庫承諾保證書》,承諾保證不以任何理由批准、同意、授意設立“小金庫”,切實做到“七個嚴禁”、“四個不準”,如有違反,將接受組織從嚴處理。近期,縣經委、民政部門正在深入調研和擬定企業和社會團體“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建設辦法措施,以“小金庫”專項治理爲契機,進一步提高財政財務監管水平,努力實現標本兼治的目標。

三、 存在的問題和今後工作重點

我縣“小金庫”治理工作已經完成一個段落,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小金庫”產生的原因複雜多樣,其慈生土壤不是很容易剷出的,治理工作依然是任重道遠。首先,“小金庫”與部門利益、小集體利益或個人利益通常緊密聯繫在一起,並且有着深厚的“羣衆基礎”,其本身具有非常強的隱蔽性,各項“小金庫”的資金來源或明或暗,且通常都是在體外循環,導致了對“小金庫”資金從源頭治理和監控存在着比較大的困難。其次,“小金庫”的設立,多與機關單位的“一把手”有關,他們執掌着“一支筆”又決定着財務的審批大權,具有使用和監督的雙重角色,自查自糾工作不夠深入細緻,也有可能存在走過場現象。下一步,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賀國強同志關於“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繼續組織對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領域進行重點檢查,同時改進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着力健全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鞏固行政事業單位治理成果,全面落實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的各項措施。針對治理工作暴露出來的問題,深刻查找原因,從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強監督入手,圍繞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規範財政資金使用、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整頓金融市場秩序、推動事業單位改革,以及加強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督等方面,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解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經費不足等問題,進一步提高財政從財務監管水平,真正做到標本兼治,建制固本,杜絕“小金庫”問題反彈。

二是持續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對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宣傳政策、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對治理“小金庫”工作意義的認識,打消僥倖心理,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鞏固和擴大自查自糾成果,爭取把治理“小金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自查自糾中得到解決。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將再次對各部門、各單位進行自查情況全面督查,檢查發現存有“小金庫”行爲,將嚴肅予以處理。

三是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暢通羣衆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辦法。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作用,加大協調配合力度。強化宣傳,積極依靠羣衆舉報和監督,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注意發揮羣衆舉報作用,經常性地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信地址,認真受理舉報,建立健全相關的登記、覈查、處理、督辦、答覆、統計和報告制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甘肅省“小金庫”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兌現獎勵,形成社會各界共同深挖“小金庫”的治理環境。

四是統籌安排,擴大“小金庫”治理工作的綜合成效。在今後的“小金庫”治理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堅持綜合治理、整體推進。把“小金庫”治理作爲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與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監督檢查、規範津貼補貼、推動事業單位改革、規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管理,以及加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緊密結合,與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金融市場監管、國有資產監管,以及稅務稽查等工作同步推進,進一步擴大“小金庫”治理的綜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