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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考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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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考覈方案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考覈方案

根據《河南省衛生廳關於選拔高等院校畢業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通知》(豫衛人〔20XX〕25號)和《南陽市衛生局關於做好選拔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醫療機構考覈工作的通知》(宛衛人電〔20XX〕4號)精神,爲確保考試、考覈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拔計劃

根據豫衛人〔20XX〕25號文件規定,本次選拔高校畢業生到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21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11名(縣直醫療衛生機構5名,限接收西醫臨牀醫學專業畢業生;中心衛生院以外的鄉鎮衛生院6名);專科生9名聘用到中心衛生院以外的鄉鎮衛生院。

二、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 依據豫衛人〔20XX〕25號文件規定的選拔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選拔條件的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核發准考證,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或不按時領取准考證的視爲自動放棄。資格審查工作貫徹整個選拔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一經查出,取消考試、考覈、聘用資格。

2、筆試 ①研究生及211高校畢業生實行綠色通道,按照有關規定直接辦理就業手續。②其他本科畢業生採取考覈的形式進行選拔。③專科畢業生採取考試、考覈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選拔,對於參加“三支一扶”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筆試內容爲基礎醫學知識(包括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解剖學),考試時間及地點以准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爲準。

3、考覈 主要考覈在校表現和社會表現情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

4、體檢 根據考試、考覈結果,按照選拔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XX)1號)執行,若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考覈結果依次遞補。

5、公示 根據考試、考覈、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陽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天。

三、審覈備案

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和工作單位,以正式文件上報市衛生局、省衛生廳審覈備案。

四、組織領導

選拔高校畢業生到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爲確保考試、考覈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決定成立以副縣長呂秀武爲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付栓柱、衛生局局長王文峯、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陳永成爲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考試、考覈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人才中心主任張平浩同志兼任。

選拔高校畢業生到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覈工作,要在縣選拔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和指導下開展,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保障選拔人員的質量,同時,要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