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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什麼情況下可以直接走人

辭職 閱讀(1.14W)

隨着95後或者00後不斷涌向職場,其隨意灑脫的做事風格也在離職這件事上發揮得淋漓盡致,比如今天在工作中受了委屈,下班時可能就給領導發了電子離職申請書,然後打包自己的工作物品,第二天便不來上班了。這樣的事不少見,卻讓管理者很是苦惱。對此,離職不批可以自行離職嗎?什麼情況下可以直接走人?如果辭職未批直接走人需要承擔哪些後果呢?馬上來了解一下吧。

離職不批可以走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可知,對於處於試用期的員工,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離職即可;對於正式員工,一般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提出辭職申請30天后,無論單位是否批准,均視爲合法程序,可以自行離職。但是,如果只是發信息或者只是口頭提出離職,未經批准不能直接離職。

離職未批直接走人的後果

在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前提下,離職未批直接走人需要承擔以下後果:

1、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勞動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直接離開工作崗位的,在司法實踐中,將被視爲非法終止勞動合同。且企業不能在短期內補充人員,或者公司的重要項目可能無法完成,有外部商業違約風險,間接會給公司造成損失。

賠償標準可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勞動者自身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剩餘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的,按最低工資支付。”

2、下家單位辦理入職時受阻

當前企業在招聘員工的時候,爲了防止員工沒做好離職善後工作、同時在多家公司任職,會在入職時要求員工出示從上家公司離職的離職證明,如果沒有離職證明,則不容許你入職。因此,離職不批就直接走人的話,就無法擁有離職證明,在下家單位辦理入職時會遇到阻礙。

離職什麼情況下可以直接走人

綜上所述,離職不批就擅自離職,對於勞動者來說是弊大於利的。對此,建議大家一定要按照正規程序提交離職申請,從而做到規範化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