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職場>辭職>

離職大鬧辦公室是怎麼想的?

辭職 閱讀(8.5K)

那些因受不公對待被迫離職的人,大鬧辦公室是出於什麼想法?除了這個辦法之外,我們還有哪些更好的辦法?

  感覺大部分人是贊成鬧一鬧的,因爲職場有個規則:會哭的娃有奶喝,默默忍受只能永遠得不到。似乎有點道理,但今天錦囊君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來說說這件事情。

  大凡離職大鬧辦公室的,內心一定很憤怒,究其原因可能是:第一,沒拿到賠償費用,或是沒到位;第二,被領導、同事排擠,逼着走人的;第三,被突然辭退了……總之,感覺自己受委屈了,需要討回公道,有的人還抱着魚死網破的心態,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好過。

  然而,結果是否如其所願呢?情況往往不容樂觀,最好的結果也是兩敗俱傷,公司可能忍一時之氣,賠錢了事,而個人卻也在圈子裏失去了很多機會,特別是圈子小的行業,一鬧幾乎全行都知道,對於旁觀的公司而言,並不願意僱傭一位有鬧事記錄的員工,而對於鬧事當場的其他員工而言,並不清楚當事人所受的委屈,也不願意去求證,更多的感覺是此人是“刺頭”,敬而遠之爲上。

  所以,離職大鬧辦公室的行爲並不明智:

  第一,你並沒有機會把事情講清楚,讓同事與你一起對公司同仇敵愾;

  第二自己不僅僅失去了工作,還失去了業內的其他機會。這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做法。

  那麼回到問題本身,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首先,一家公司值不值得你幹下去,你心裏得有個數,一旦“苗頭”不對,及早抽身是對自己的負責。等公司來逼你走人,那真的太晚了。那麼公司有哪些信號代表着你需要考慮走人呢?錦囊君做了些彙總:

  1.工作學不到新知識;
  2.早上醒來爲要去上班而感到沮喪;
  3.上網聊天購物來打發工作時間
  4.不喜歡大多數同事;
  5.月薪入不敷出;
  6.上班時花時間找其他工作;
  7.過去兩年沒有加過薪;
  8.你的老闆很糟糕;
  9.公司(部門)經營不景氣,沒有解決方案;
  10.工作壓力很大,影響到健康。

  其次,真到了有一天,公司突然讓你離職,你該怎麼辦?記得一點,千萬別馬上在離職書上簽字。因爲簽字了,代表你認可了一些事情,會對後面的維權造成被動。只要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就有補償或是賠償;而如果是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沒有任何補償費用的。

  所以你可以做的是:

  1.問清楚公司讓你離職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公司以你不勝任工作爲理由——勞動法規定公司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爲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參看《勞動合同法》四十條第(二)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注意,員工不勝任工作,首先要拿出證據,其次,要進行培訓或者調崗後,仍舊不能勝任工作,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這條幫助個人判斷公司方是無故解除還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讓你離職的程序是什麼?

  企業要辭退員工,並非只是一紙辭退通知書就能解決的,而是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包括經過與當事人談話、相關的考覈、公司領導審批等等,如沒有經過法定的必須程序,辭退行爲當屬無效。

  3.個人可以提出考慮的時間

  無論公司方提出什麼樣理由或是方案,穩妥起見,個人都可以提出考慮的時間。這個考慮的時間是個人給自己爭取最大利益的時間,個人可以與家人朋友商議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對策,有必要保留相關證據。

  4.爭取讓公司主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基於前面1-3的步驟,你手頭應該有一些與公司談判的籌碼,這個時候可以爭取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主動解除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協商無果,公司不同意,因爲你有籌碼在手,就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仲裁。

  總之,面對離職要冷靜處理,爲自己爭取應得的合法權益。(完)

離職大鬧辦公室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