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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研報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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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調研報告,每個人務必要遵循上級的命令,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調研計劃,調研報告是調研工作的文字證明,是落實一項計劃的書面借鑑,本站小編今天就爲您帶來了法院調研報告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法院調研報告5篇

法院調研報告1

7月下旬,我先後三次深入專題教育聯繫點——紅果子鎮惠西、惠東、紅果子、長城社區開展調研,在調研期間,認真聽取社區居幹關於社區基本情況的介紹,詳細瞭解社區在服務民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徵求基層黨員幹部、羣衆對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制約難題,努力推動重點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紅果子鎮轄四個社區中的惠東、惠西社區位於紅果子鎮政府所在地,紅果子、長城社區位於紅果子工業園區。四個社區基本情況如下:

(一)惠西社區:寧夏五星級社區,辦公場所位於紅寶家園小區內,與下營子村在一個辦公樓內辦公,社區居幹5名,網格管理員5名,公益性崗位2名,社區黨員62人,預備黨員2人,生活困難黨員1 人。社區主任:常惠琴。

轄區4.5平方公里,轄6個網格8個居民小組,居民3241戶9723人。各類商業網點 145個。服務人員多爲失地農民、勞務移民。

(二)惠東社區:辦公場所位於原惠西居委會,原辦公場所開辦“紅色驛站”,社區居幹5名,網格管理員2名,公益性崗位2名,社區黨員45人,其中流動黨員7人,離退休黨員15人,生活困難黨員2人。社區主任:馬小琴。

轄區2.5平方公里,轄5個居民小組,居民 1123戶3358人,行政、企事業單位62 家,各類商業網點268個。服務人員多爲本地居民。

(三)長城社區:辦公場所位於紅果子工業園區(110國道與紅禮路口處),社區居幹5名,網格管理員4名,公益性崗位3名,社區黨員36人,其中流動黨員 1 人,離退休黨員12人,生活困難黨員6 人。社區主任:胡玉霞。

轄區7.5平方公里, 轄7個居民小區,居民1652戶居住人口5562人,其中流動人口占常住人口68%享受低保45戶126人,殘疾孤寡人員116人,轄區企事業單位65家,商業網點256家。服務人員多爲企業職工、勞務移民。

(四)紅果子社區:辦公場所位於紅果子工業園區內,社區居幹5名,網格管理員2名,公益性崗位2名,社區黨員43人,其中流動黨員19人,生活困難黨員13人。社區主任:張淑芬。

紅果子社區是一個城鄉結合、人口流動頻繁的社區,現有11棟樓房和74棟平房,居民1125戶3265人,離退休職工185人。轄8個居民小組,行政、企事業單位65家,商業網點121個,服務人員多爲企業職工、勞務移民。

二、困難和問題

(一)共性問題:

1、隨着經濟的發展,居民在居住環境、基礎設施、生活服務、文化生活、治安秩序等方面對社區都提出了越來越多的需求,希望得到多方面的服務。目前社區在這些管理和服務方面還不能滿足羣衆多方面、多層次的要求。

2、居委會自治功能弱,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面對房屋拆遷、流動人口、下崗職工、老齡問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以及對屬地單位的社會化服務等各種問題,此外,由於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大量富餘勞動力涌進城市,增加了社區的管理壓力,社區居幹無法包攬解決全部困難,居委會人員不足,有些力不從心。

3、社區居民教育管理難度大。由於市場經濟形勢下行、企業轉換經營機制,下崗人員、失業人員、閒散人員日漸增多,個體戶和私營業主增多,對這些人員的行爲控制、教育和管理是社區面對的較大社會問題。

4、居委會爲居民出具證明難。隨着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醫保報銷範圍擴大,居民普遍反映在報銷中需要在社區開具情況證明才能報銷醫保。但社區對居民如何受傷、爲何就醫情況不能詳細掌握,不能瞭解事實發生過程,不具證明資格,無法出具證明,沒有社區出具的證明,居民無法報銷醫保,使社區在此事中陷入兩難境地。

5、社區居民的養老保障問題。人口老齡化日益突出,如何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爲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是社區面對的又一新的社會問題。

(二)個性問題:

1、辦公用房問題。紅果子社區現有辦公用房70平方米,目前活動場所較少、缺乏娛樂設施,社區辦公用房暨陣地建設遠遠跟不上城市的發展和居民的需要,無法開展相應活動。

2、移民就業安置問題。長城、紅果子、惠西社區安置的勞務移民中有部分人員尚未就業,紅果子鎮政府與區勞動就業服務局積極合作解決就業問題,但移民考慮到企業經營、工資待遇、勞動強度、工作環境等因素,尚有百餘人未就業。由於移民戶籍沒有遷移到本轄區,對符合享受低保的移民無法辦理享受低保,存在管理安全隱患及返鄉風險。

3、待業人員增多與拖欠工資問題。受經濟下行、產能過剩和產業結構調整等因素的影響,紅果子、長城社區居民就業形勢嚴峻。有的家庭一人就業,其他家庭成員閒散待業,就業職工普遍反映企業拖欠工資,一般拖欠2-3個月工資,生活困難居民越來越多,直接影響家庭生活和社區安全。

4、房屋拆遷問題。紅果子、長城社區內舊房較多,基礎設施較差,尤其是紅果子社區居民居住房屋,80%以上的房屋爲建造使用30年以上的危房,部分房屋爲建造使用40年以上的危房,大部分房屋沒有下水管道,或下水管道已不能正常使用,直接影響居民的正常居住和生活。XX年啓動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已對部分房屋進行了測量登記工作,居民普遍反映項目已擱置,意見較大,企盼能夠儘快進行棚戶區改造工作,改善居住條件。

5、居民就業不穩定。受經濟下行、生活習俗、觀念等因素影響,居民就業不穩定,尤其是入住移民,技術含量高的工作無法勝任,不願從事髒活、累活,安排居民就業成爲社區居乾的主要工作內容,在長城社區尤爲突出。

6、交通不便。紅果子鎮大部分社區居民在工業園區就業,紅果子社區居民孩子在紅果子鎮上學,紅果子鎮與紅果子工業園區區間開通中巴通行車,沒有開通公共交通通行車,中巴車運行不能正點發車,尤其是遇到雨天、雪天,通行車次少,嚴重影響工人上班和學生上學出行,另外,中巴車票價高。

三、建議

(一)逐步加強基層社區建設投入。區人民政府每年在財力允許的條件下,建立社區建設基金,專門用於社區設施投入,着力解決部分條件較差社區的辦公用房和設備問題,尤其是文化體育設施投入,增加社區必要的活動場地和娛樂場所,改善社區辦公條件,保證社區居委會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加大棚戶區改造規劃建設。加快紅果子工業園區居住居民的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度,優先改造連片規模較小、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羣衆要求迫切的棚戶區。同時,對羣衆做好棚戶區改造的相關政策宣傳和解答工作,向居民告知棚戶區改造時間表,做好安撫工作。

(三)加強對社區居民的教育培訓。廣泛開展城鄉社區教育,以職業技能、文化素養、休閒娛樂等爲主要內容的社區教育活動,爲居民提供多樣化的教育培訓服務,通過教育,提高居民文明素養、就業觀念、就業技能,培養他們遵紀守法、吃苦耐勞的工作作風和工作境界,提高他們的技術技能。

(四)關心支持社區工作。社區工作內容多,涉及千家萬戶,與每個家庭的生活息息相關,注重提高社區居乾的敬業、奉獻精神尤爲重要,多爲他們搭建工作平臺,不斷創新社區工作的理念。同時,要更多關心、支持社區工作。

四、幾點思考

(一)從嚴從實抓黨建。以專題教育爲契機,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重點在縣處級以上幹部開展,但也是對各級黨員幹部的普遍要求,特別是作爲基層羣衆的主心骨,基層“兩委”幹部在人民羣衆中的口碑,是檢驗落實“三嚴三實”的重要標誌。社區幹部必須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推行黨務公開,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三會一課”制度,開展創先爭優工作,創新完善黨組織建設,強化基層黨支部建設,打造堅強的“戰鬥堡壘”,切實做好推進發展、改善民生、夯實基礎等各項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好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升基層組織建設和運行的規範化水平;更加註重年輕黨員的培養和使用,爲基層組織注入新的活力;切實發揮好老黨員經驗豐富、影響力大的優勢,搞好傳幫帶,把基層黨組織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

(二)從嚴從實推進法治宣傳。以“”普法驗收爲契機,總結、宣傳普法、依法治區的經驗和做法,打造好法治惠農建設品牌,社區居乾的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和諧穩定,人民法院要緊貼人民羣衆的需求,充分發揮其職能特點,多下基層瞭解民情、民意,主動幫助解決羣衆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加大法治宣傳,藉助“法律便民服務直通中心”、“企業法律服務站”、“新市民法律宣傳點”、“便民服務流動法庭”車等平臺,延伸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的職能,逐步普及羣衆的基本法律知識,讓更多的老百姓明理是非,引導老百姓有糾紛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三)從嚴從實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發展。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和社區居幹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的能力,讓更多的糾紛在社區就能息訴化解,促進社區鄰里和諧。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目前,全區人民調解作用充分發揮,大量糾紛通過訴前就地化解,惠農區法院XX年上半年民商事新收案件較上年同期下降15%。同時,從嚴從實推進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延伸審判服務職能,紮實推進社區矯正工作深入開展,積極開展回訪幫教活動。

(四)從嚴從實踐行羣衆路線。深入基層瞭解民情、民意,只有到基層面對廣大的老百姓,才能真正聽到羣衆的意見,掌握羣衆的真正心願。同時,也才能體會到老百姓辦事的苦與難,也才能知道老百姓在想什麼、期望什麼,只有下得去,瞭解掌握了羣衆的期盼,工作纔能有針對性,問題也才能找到準,纔能有的放矢做好工作,工作也才能讓老百姓滿意。

通過下基層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瞭解了社區工作的對象、內容和任務,看到了社區居幹工作的認真、敬業和奉獻,社區居乾雷厲風行,有極強的工作責任心和愛心,爲服務羣衆解決“最後一公里的問題”,很多方面值得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我將始終牢記嚴以修身、嚴以用權是核心,嚴以律己是規範,謀事要實是前提、創業要實是標尺、做人要實是關鍵,切實把“三嚴三實”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經常用“三嚴三實”對照檢查自己,加強黨性修養,錘鍊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盯住作風問題不放,從工作中的一滴一滴做起,從本職工作做起,踏踏實實做人,勤勤懇懇做事,用實際行動踐行黨的羣衆路線。

法院調研報告2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xx年工作要點及主任會議安排,10月13日,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安斌帶領法工委兩名同志,對縣人民法院xx年以來的刑事審判工作進行了調研。調研中,召開了法院領導及刑庭全體幹警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法院領導的工作彙報及參會人員的意見建議,全面瞭解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相關情況。總體認爲,縣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嚴格依法辦案,突出打擊重點,提升案件質量,參與綜合治理,有力打擊刑事犯罪,爲維護思南的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有法官3名,其中庭長1名,審判員1名,助理審判員(兼書記員)1名,均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其中:四級高級法官、副科級審判員1名,科員2名,平均年齡35歲。

xx年以來,全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462件712人,其中公訴案件454件,自訴案件8件。在受理的462件案件中,從案件數量上看:盜竊107件佔23.2%,搶劫51件佔11.0%,故意傷害48件佔10.4%,性侵犯42件佔9.1%。從犯罪人數上看:盜竊194人佔27.2%,搶劫92人佔12.9%,故意傷害48人佔7.8%。

審結442件,結案率95.7%,作有罪判決655人。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7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23人、拘役的32人(其中判緩刑的167人),免於刑事處罰16人。在審結的案件中,未成年人154人,佔總人數的21.6%,其中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29人(其中宣告緩刑62人),管制1人,免於刑事處罰3人,不負刑事責任1人。

近年來,刑事案件的特點:一是侵財案件居高不下,並呈逐年上升趨勢;二是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犯罪增多,特別是留守少年犯罪,在盜竊、搶劫犯罪中,未成年人佔到50%以上;三是性侵害案件有所擡頭;四是毒品犯罪有增無減;五是尋釁滋事、聚衆鬥毆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明顯上升。

二、刑事審判工作取得的成效

xx年以來,縣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和“公正司法,執法爲民”的指導方針,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在案件多、類型雜、任務重、人員少、審限短的情況下,紮實開展工作,全面理解和正確執行黨的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懲治犯罪,保障人權,着重圍繞以下五個方面作出了應有的努力。

(一)嚴格依法辦案,着力提高辦案質量。

案件質量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生命線。爲了確保每個案件都符合“不錯不漏、不枉不縱、程序合法、實體公正”的要求,縣人民法院嚴格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努力把案件辦成“鐵案”。

一是充分發揮合議庭功能。發揮審判長、主審人在合議庭中的主導作用,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認真核實證據,正確運用法律,作出公正判決,確保案件質量。

二是依法保護被告人的辯護權。一方面,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被告人未請辯護律師的,爲他們實施法律援助,指定辯護人出庭辯護;另一方面,在庭審過程中,耐心聽取被告人的辯解。對控辯雙方關於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方面的不同意見,認真加以鑑別,查明事實,做到證據充分,力求判決公正。

三是完善案件質量管理機制,層層審覈把關,規範量刑制度。按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和《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要求,將案件質量納入考覈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之一,並細化案件質量的責任;對辦結的刑事案件,首先庭長審覈,其次,分管院長審覈簽發,再次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層層把關確保案件質量。通過以上措施,刑事案件審判質量有了顯著提高,xx年來,上訴17件,地區中級法院維持原判13件,發回重審只有1件,中院正在審理的3件。檢察機關抗訴4件,其中檢察院撤訴1件,3件正在中院審理中。發回重審率僅爲0.22%,抗訴率也只有0.88%。

(二)突出打擊重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縣人民法院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爲刑事審判工作的首要任務,依法嚴厲懲處各類危害社會的刑事犯罪,對有組織帶黑惡勢力性質的團伙犯罪,對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對盜竊、搶劫、搶奪等多發性侵犯財產犯罪,依法從重從快處罰,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保障社會安定和人民羣衆安居樂業。

(三)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堅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裁判原則,保證罪輕的不重判,無罪的不追究,着重抓好四個環節。

一是抓好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處工作。附帶民事賠償調解結案率高達70%以上,當即兌現達50%。這類案件雙方當事人矛盾較深,對立情緒大,如果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導致矛盾激化,甚至釀成新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中盡力瞭解原被告家庭狀況、心理狀態及經濟狀況,儘量做雙方當事人工作,減少仇恨心理,緩解對立情緒,勸導被告人家庭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化解雙方矛盾,調解結案。

二是認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在對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時,充分考慮到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爲的動機和目的、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等因素,從有利於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發,儘量適用非監禁刑。

三是對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悔罪表現好的過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寬緩爲主,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四是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加強法制宣傳。在刑事審判中,縣人民法院除按法律規定不得公開審理的案件外,其餘一律公開審理,允許公民旁聽,使刑事審判成爲教育公民增強法律觀念的重要形式。此外,縣人民法院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幹部職工旁聽案件審理,派刑事法官爲中國小生上法制宣傳課,擔任法制副校長,開展法制宣傳。

(四)是狠抓審判方式創新,努力提升辦案效率。

近年來,我縣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但刑事法官數量卻沒有得到相應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去年,我縣刑事法官人均辦案量在50件以上,任務重、壓力大。開庭前的閱卷、開庭後的裁判書製作多是依靠加班完成,一線法官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對此,縣人民法院爲了保質保量完成辦案任務,在依法公正的前提下,着重圍繞提高訴訟效率,積極採取以下舉措:

一是深化法官的審限意識,刑訴法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xx年以來,所審的案件做到100%在法定期限內審結;

二是適用簡易程序,提高辦案效率。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犯罪輕微的刑事案件,果斷適用簡易程序或簡化審理。在審結的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簡化審理的案件達309件,佔刑事審判總數的70%。這一舉措,節約了訴訟成本,有效利用了司法資源,使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得到一定的緩解。刑訴法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五)深化崗位練兵,全面提高刑事法官隊伍的業務素質。

堅持以法官職業化建設爲主線,利用各種平臺,提高法官業務水平。

一是強化業務培訓。本着邊學邊乾的原則,刑事法官在辦案任務十分艱鉅的情況下,一方面縣法院自身經常組織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參加省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業務培訓,多措並舉,強化訓練,提高法官的審判技能與業務能力。

二是培養法官後備力量,積極參加司法考試。

三是全面實行崗位目標管理。將各項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與法官工作業績、廉政建設有機結合,嚴格考覈,記入法官考覈檔案,作爲任用幹部的一個重要依據。

xx年以來,縣人民法院抓隊伍,促業務,全院刑事法官不但沒有一人因違法違紀而受處分,而是個個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無私奉獻。

三、存在問題

雖然縣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面對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刑事法官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刑事法官的辦案能力與刑事審判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之間存在差距。近幾年來,新的刑事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層出不窮,由於辦案任務繁重,法官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充電,法官法律專業知識不能及時更新,工學矛盾嚴重影響了法官辦案能力的提高。

(二)刑事案件數量逐年增加與審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近年來,重大、疑難、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案件數量逐年增多,而審判人員相對較少,刑事審判任務日益艱鉅。刑事審判法官人均年辦案數達50件以上。

(三)與公安、檢察院的聯繫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法律規定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 “分工負責、互相制約、互相配合”。但我們瞭解,我縣公檢法三部門互相制約做得比較好,但互相配合就有待加強,時常爲一些案件的定性、證據的補充偵查、捕與不捕及量刑幅度產生分歧,在這方面,需加強溝通,達成共識,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維護司法權威。

(四)案件當庭宣判率不高,對普通程序簡化審和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這幾年來,刑事案件的當庭宣判數只有2件,當庭宣判率只有0.45%。

四、幾點建議

縣法院對上述問題應予高度重視,認真分析,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克服和解決。爲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繼續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依法從重從快打擊殺人、搶劫、黑惡勢力等嚴重刑事犯罪,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社會安定、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各類犯罪,加大懲治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力度,爲我縣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進一步轉變刑事司法理念,更好地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注重人權保護,在堅持罪刑法定、適用刑法平等和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的同時,充分考慮被告人在積極履行民事責任情況下的量刑處罰,在審判環節加大追贓力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從有利於減少犯罪、增強羣衆安全感、促進社會和諧出發,準確把握和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着力提高刑事審判效率。針對當前刑事審判工作中案多人少的情況,適當充實刑事審判力量,充分調動法官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刑事審判方式改革,加強法官素質培訓,加大新類型犯罪和經濟犯罪法律適用的研究,不斷提高法官庭審技能,並盡力提高當庭宣判率。

(四)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檢察院的配合,健全工作聯繫機制,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共同研究解決刑事案件中的疑難問題。

(五)進一步提高法律文書製作水平。努力提高審判人員綜合分析能力和裁判文書製作能力,做到定性及適用法律準確,事實敘述清楚,裁判說理充分,對律師辯護意見採納與否予以說明,盡力提高裁判文書的製作質量。

法院調研報告3

江澤民總書記指出:“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肖揚院長也多次說:“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確保司法公正,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要求,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爲了總結基層建設的經驗,認真分析和解決基層法院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人民法院建設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4月29日召開的“全國法院基層建設情況調研工作電視電話會”決定,在今年5月以內對全國法院基層建設情況開展一次深入、全面的調研活動,此舉進一步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對基層工作的高度重視,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強基層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上級法院有關此次開展基層法院建設情況的調研要求,通海法院緊密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組織開展了此次基層法院建設情況調研,現將我院的具體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通海法院加強基層建設的基本情況

㈠、縣情基本情況概述

通海素以“禮樂名邦”而著稱,這裏人傑地靈、風景秀麗、物產豐富、交通便利,經濟發達,境內有全省四大名山之一的“秀甲南滇”秀山和“高原明珠”杞麓湖。全縣地處雲南省中部偏南,平均海拔1820米,氣候溼潤,四季如春。總面積爲721平方公里,人口26萬多人,人口密度334人/平方公里,有漢族、彝族、回族、蒙古族等17個民族。全縣設9個鄉鎮69個村民委員會,是農、工、商三結合的全省經濟相對發達的縣之一,全縣農業生產有一定水平,商業和輕手工業歷史悠久,改革開放後,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交通運輸迅猛發展,郵電通訊網絡健全,全縣國民生產總值、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和工農業生產總值位於玉溪市第二、雲南省前15名。整個縣情總體體現爲:面積小、人口多,多民族雜居,治安“熱點”、“難點”問題多,突發事件時有發生。

㈡、隊伍基本情況分析

通海法院總編制人數爲55人,現有在職在編正式幹警48人,平均年齡 35.8 歲。其中男 34人、女14人,少數民族7人,黨員19人,共青團員 6人。學歷方面:本科 23人、專科 23 人(有16 人正在攻讀本科學歷),法律專業證書畢業2人;在職在編正式幹警中具有法官資格的人員有24人。自實行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以來,通海法院先後有15人次報名參加了考試,有一人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通過率爲6.6%。在幹警隊伍的管理上,我院黨組嚴格按照“法官法”的規定,嚴把“進口”、疏通“出口”,自1999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止五年中,通過正常渠道調入法院工作的有6人,調出法院5人,退休12人,轉摘於 利用事業編制名額公開向社會招錄書記員5人。從95年實行《法官法》以來,我院在審判員管理及任命上嚴格按照“法官法”的規定執行,從沒有違法任命過任何一名法官。

在幹警的教育管理培訓上,通海法院制定了“以人爲本,內強素質,外樹形像”的工作思路,把培養法官的綜合技能作爲一項長期戰略任務來抓。五年來,通海法院採取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雙軌並進的方法,全院48名幹警中有46人已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其中本科23人,專科23人(有16人正在攻讀本科學歷),有5人讀完了研究生課程;對在職幹警進行崗位培訓345人次。

按照法院機構改革的要求,全院的內設工作機構爲14個;院黨組領導班子由五人組成,整個班子平均年齡結構40.8歲,知識層次高,是一支朝氣蓬勃、團結向上、求真務實、銳意進取、廉潔自律的具有堅強戰鬥力和凝聚力的領導集體。由於堅持“從嚴治院、從嚴治警”的原則,所以五年來沒有接到過羣衆有關幹警違法違紀的信訪舉報,全院幹警中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地,整個隊伍是一支忠誠可靠、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廉潔自律、敬業愛崗、訓練有素、業務精通的黨和人民完全可以信任的具有堅強戰鬥力的隊伍。

㈢、審判工作基本情況分析

通海縣人民法院現有業務庭7個(即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執行局)和四個下派人民法庭(即楊廣法庭、四街法庭、九街法庭、河西法庭)。五年來我院以審判工作爲中心,加強了立案、刑事審判、民事審判、行政審判、審判監督和執行工作,依法受理各類案件9532件,審結和執行各類案件9431件,結案率爲98.9%,比前五年的4075件上升43.2%,年平均審結各類案件1886件,按現有人員編制48人計算,年人均審結各類案件39.3件。其中,依法受理各類刑事案件920件1193人,審結920件1193人,審結率爲100%;依法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案件3929件,審結3927件,結案率爲99.9%,涉案標的3 .02億元;依法受理並審結行政案件5件,結案率爲100%,受理審查行政非訴案件71件;依法受理各類民商事執行案件4678件,執結各類執行案件4579件(含中止和部分執行),執行率爲97.8%,執行標的總金額達1.47億元。

五年來在全院所審結的各類案件中,共有上訴案件359件,佔審結案件數的0.07%,其中被髮回重審12件、占上訴案件的0.3%,改判65件(含部分改判)、占上訴案件的18.1%,維持原判和部分輕微改判282件,占上訴案件的78.55%。五年來在所審結的案件各類中有超審限案件18件(主要是未及時辦理延期報批手續),佔結案數的0.003%,已審結18件,主要類型爲民事案件;有申請再審案件6件,審結6件;無抗訴案件和超期羈押的情況。在五年來所審結的3927件民商事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有3616件,佔民商事審結案件數的92.1%;在所審結的各類民商事案件中,通過調解方式結案的有1094件,佔民商事案件結案的27.85%。五年來審判委員會共討論各類案件49件,其中討論刑事案件29件、民事17件、執行4件。

㈣、基礎建設基本情況分析

1、辦公和辦案經費情況

五年來,通海縣人民法院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建立了統一立案收費制度,各庭室取消了銀行帳戶,收費由立案庭統一管理,委託銀行收費,各業務庭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只開單不收費,嚴格實行票款分離制度和定期退費繳費清算制度(每月15號和28號),五年中全額上繳訴訟費共325萬元、罰沒款97萬元,減緩免訴訟費131萬元;辦公和辦案經費逐年得到了改善;地方政府五年來沒有向人民法院下達過創收和招商引資指標。

2、兩庭建設的基本情況

⑴、審判大樓的建設情況:通海縣人民法院審判大樓於1998年8月動工興建,至9月9日竣工,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整幢大樓總建築面積6395平方米,總投資1089萬元,共有大法庭1個(面積395平方米)、中法庭1個(面積170平方米)、小法庭7個(每個面積70平方米),有辦公室若干間,並設有食堂、車庫、檔案室、會議室、圖書閱覽室、審委會會議室等,整幢大樓建築氣勢雄偉壯觀、功能設計齊全完善。但是,由於原來立項時的各級投資比例資金沒有足額到位,到現在整幢審判大樓尚有800萬元的資金缺口沒有落實到位,這成爲了嚴重影響通海法院各項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問題,有待各級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妥善予以解決。

⑵、人民法庭建設的基本情況:通海縣人民法院現有四個下派人民法庭(楊廣人民法庭、河西人民法庭、四街人民法庭、九街人民法庭),四個人民法庭中有三個人民法庭有獨立的辦公、辦案場所,其中河西人民法庭有辦公、辦案場所400平方米;四街人民法庭有辦公、辦案場所200平方米;楊廣人民法庭有辦公、辦案場所160平方米,九街人民法庭無獨立的辦公、辦案場所,暫時租用九街政政府的臨時住房爲辦案場所。在四個下派人民法庭中,都存在辦案條件差、設備極爲簡漏的現象,需要今後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努力改善辦公條件。

3、辦公現代化信息網絡建設情況

在上級法院和通海縣委、政府的大力關心支持下,經過近一年的不懈努力,投入資金五十多萬元,完成了辦公現代化信息網絡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建設,現擁有IBM服務器兩臺、華爲交換機三臺、磁盤陣列櫃一個、UPS電源一套、134個網絡信息點、網絡打印機一臺、惠普激光打印機3臺、速印機一臺、索尼投影儀一臺、掃描儀兩臺、數據庫和業務管理軟件各一套,數碼攝影機3臺,微機53臺,全院人均擁有一臺微機,尚有五臺分配到法庭作爲庭審記錄之用。我院的局域網已於4月28日正式建成,通海縣人民法院互聯網網站於12月中旬正式開通上網,成爲雲南省基層法院中第一家開通互聯網網站的基層法院。

二、通海法院基層建設的基本經驗和主要成果

爲了全面加強基層法院建設,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併發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通海縣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加強自身建設,認真落實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及《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以司法公正爲核心,着眼於隊伍建設,着力於司法改革,着重抓好基層基礎建設;明確提出並實現了審判方式改革有新突破、審判質量有新提高、執行工作有新進展、隊伍建設有新氣象、法官和法院的精神面貌出現新變化的“五新”奮鬥目標;強化了審判、隊伍和行政三項管理;牢牢抓住了基層基礎建設這個重心;牢固樹立了政治大局、爲民服務、質量效率意識、學習調研和司法廉政五個意識;繼續發揚了勇於爭先、開拓創新、公正無私、勤奮好學、集體主義、艱苦奮鬥六種精神。

㈠、審判改革是動力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的要求,五年來,通海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所確立的“權責明確、互相配合、有效監督、高效運轉”的司法改革原則指導下,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積極穩妥地推進了法院各項改革。通海縣人民法院黨組確定的審判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一套符合審判規律,適應我院現實狀況又着眼於未來、職責明確、分工合理、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審判管理體制,力求使通海法院的改革跟上全國法院改革的步伐,並爭取有所創新。

在五年來的改革中通海法院一是認真把握十六大確立的司法體制改革的價值取向和基本定位,明確了全院改革發展的目標、方向和要求;二是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改革;三是認真總結了過去改革過程中的寶貴經驗和教訓,結合實際,從中探索尋找出了適合我院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從而實現改革的新突破。

1、深化審判方式改革

深化審判方式改革,是提高審判效率、確保裁判公正的基礎。傳統的審判方式是當事人一紙訴狀到法院,法官疲於奔命、到處調查取證,導致先入爲主,形成了訴訟成本增加、審判效率不高的被動局面。爲改變審判中的被動局面,五年來,我院全面落實了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形象公正的“三公正”和雙方爭議的焦點、舉證、質證、辯論、認證、裁判公開的“六公開”審判制度。全面推行新的庭審方式,使庭審成爲審判的中心環節,變糾問式訴訟爲控辯式訴訟,強化了法官主持庭審和居中裁判職責,強化了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實現了庭審公開化,增強了庭審的透明度。讓當事人有理講在法庭、有證舉在法庭,官司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既降低了訴訟成本,又確保了當事人和人民羣衆對庭審工作的監督,防止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敗。

爲完善審判方式改革,制定了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完善了審前程序,推行庭前證據交換制度,逐步擴大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範圍,提高了訴訟效率;實行法官開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規範了法官庭審活動中的言行舉止,樹立了良好的司法文明形象。

2、推進審判機制創新

爲樹立通海法院“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形象,改革了法院內部機構職能,全院共設了14個內設機構,並理順了內設機構關係;落實了立審、審執、審監“三個分立”制度;在全院實現微機辦公現代化管理的基礎上,制定並推行了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統一立案、統一送達、統一排期開庭,實現了對每個案件從立案、審判、執行、歸檔的全程有效監督,實現了全電腦智能化管理,革除了過去法官個人自收、自審、自執導致案件久拖不結、暗箱操作等弊端,強化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保證了全院司法活動各個環節的協調運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促進了以獨立、公正、公開、高效爲主要內涵的審判機制建立。

3、完善審判體系,建立了大民事審判新格局

按照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體系,通海法院撤銷了經濟庭,設立民二庭,全院只設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庭。爲建立與三大程序法相對應的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審判體系,解決長期以來民商分離的格局,避免因執行同一部程序法和實體法的民商案件分屬兩個庭室所造成的同一法院對同一類案件在裁判和適用法律上存在的差異,按照“民商合一、相對穩定、合理平衡”的原則,根據我院的人員數量、素質狀況及收案實際,於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將民一庭、民二庭合併,成立了民商事審判庭,下設三個合議庭,按民事法律關係的性質,將民商事案件劃分爲婚姻家庭、侵權、合同債務三大類,由不同的合議庭審理。通過審判實踐和理論研究,不同合議庭的法官在相關法學領域對同類案件的審理具備了較高的造詣,讓法官通過審判實踐和理論鑽研形成自己的專業領域,以此促進法官的專業化、精英化,變“全能型”法官爲“專業型”法官,提高了辦案的質量和效率,避免了同類案件由不同審判庭或不同法官審理作出不同裁判的結果,維護了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爲全院加快法官職業化建設、走法官職業化道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這一項改革,通海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質量有大幅上升。從玉溪中院對全市近年上訴案件的質量分析來看,我院上訴案件的改判率只在15%以下,是全市上訴改判率最低的法院,在隊伍人員不變的情況下,我們通過審判組織體制的改革,實現了案件質量一次質的飛躍。

4、深化立案改革,制定並實施了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

在立審分離的基礎上,以立案工作爲基礎,加快立案工作的改革步伐,規範立案工作的職能,並在微機網絡辦公現代化建設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出適合本院的可操作性較強的《通海縣人民法院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實現了整個案件從立案、排期、送達、審理、執行、歸檔的全程控制和管理,制定了立案送達規則,建立了規範科學、高效快捷、公平公正的審判管理模式。

5、推動裁判文書改革,提高案件裁判質量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是法院對每個案件審理全過程的客觀反映,也是向人民羣衆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好材料。過去的裁判文書,由於受糾問式審判方式的影響,不注重對證據的分析認定、不注重對控辯雙方意見的評判,導致判決書說理簡單,當事人不能憑判決書看懂自己的官司爲什麼贏、爲什麼輸。隨着法院審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內設機構職能的逐步理順,改革裁判文書的製作內容和結構已成爲必然趨勢,爲此,我院積極探索,不斷嘗試裁判文書改革。通過努力,現在我院製作的裁判文書,能夠客觀完整地反映案件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審理經過、控辯雙方的訴訟請求、理由和爭議的焦點;注重對證據的分析和認定理由的闡述,對各方的主張支持或不予支持的態度明確、說理充分。通過對裁判文書規範製作,增強了裁判文書的邏輯性和說理性,體現了裁判公正。度,我院向市中院報送了6份法律文書參加評選,其中3份被評爲優秀法律文書。

5、取消院長接待日製度,建立和實行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公開聽證制度

設立“接待日”的目的是爲了讓領導能夠及時地做好羣衆的來訪工作,爲人民羣衆解決實際問題,但是對於法院來講,羣衆來訪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解決案件上存在的問題,而涉及案件問題必須嚴格按照程序來進行處理,院長在接待過程中實際上並不能超越程序,直接給人民羣衆滿意的答覆,因而在法院內部設立院長接待日製度,其意義和作用並不大;同時,傳統的申請再審和申訴制度,存在着以下四個弊端:申訴的主體無限、申訴的次數和時間無限、申訴的審級無限、申訴的理由無限。出現了部分當事人以同一事實、同一理由對同一裁判文書反覆纏訴的現象,從而增加了訴訟成本,浪費了有限的審判資源,損害了法院正確裁判的既判力和權威性。爲此,我院爲了減少訴訟成本,節約審判資源,堅持既維護法院正確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權威性,又能及時糾正錯誤裁判的原則,於底在全省法院系統中第一家取消了院長接待日製度,實行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公開聽證制度,制定了公開聽證規則。公開聽證制度的建立,將申請再審和申訴的審查工作,進行陽光作業,減少和避免暗箱操作,將無限申訴變爲有限申訴、無限再審變爲有限再審,既保護了公民的訴訟權利,又維護了法院正確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權威。

6、加大執行力度,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抓好執行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大局,事關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事關人民法院的形象和聲譽。要解決執行難,必先解決執行亂。執行亂是法院審判管理中的一大難點,必須花大力氣徹底解決。我院於8月起,花了近半年的時間,調整了執行人員,徹底整治我院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弄虛作假、瞞報與漏報未執行和執結案件、檔案管理混亂等問題,糾正了執行亂的現象,爲法院的審判管理改革和治理執行難奠定了基礎。同時積極探索和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執行管理體制,徹底改變過去多年慣用的大量投入人物力,而執行效果不佳的陳舊執行方式,使執行工作逐步進入了良性運行,並在我院已形成的有關執行工作的“調研報告”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分析了“執行難”問題,找出了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方法和思路,並形成了專題調研材料《處理好三個關係,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

2月,以楊宗龍院長爲核心的新一屆黨組班子成立後,把執行工作作爲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樹立抓好執行工作是全面落實司法爲民措施的真正體現的執行觀念,積極探索和研究了新時期適合本地區的執行方法和技巧,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又提出了新的舉措:一、法警隊每週輪派二名法警到執行局,協助執行局開展執行工作,解決人員不足問題;二、加大執行力度,根據每一個案的需要,有必要強制執行的,堅決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三、在執行用車上,配備全院最好的車輛,執行局在必要時可動用全院所有車輛;四、加強執行隊伍自身的教育、管理,進一步提高幹警的公正意識、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幹警要克服畏難情緒,熱愛本職工作,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今後的工作中,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從固有的執行思維模式中解脫出來,積極探索和研究執行方法,窮盡司法程序,努力實現司法爲民的服務宗旨。

7、嚴格審判監督,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制度。

案件的審判質量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生命線,是司法公正的最終體現。爲確保案件質量,通海法院一是根據省高院制定的“四率一限”規定,全面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管理,嚴把案件質量,確保司法公正,制定並實施了《崗位目標責任制辦案獎懲考覈辦法》。將“案件的審結率、裁判的正確率、公開開庭率、當庭宣判率和審理期限”五項指標具體細化到每個業務庭,用以規範審判行爲,建立了嚴格的案件質量評查監督體系,每月一查一報。評查中,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嚴把案件的程序關、事實關、證據關和適用法律關,獎優罰劣,有錯究責,確保質量。二是嚴格執行“四項制度”(《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若干規定》),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大審判監督力度,嚴把案件質量關,樹立鐵案意識和精品案意識;加大對發回重審案件的懲罰力度,嚴格執行錯案追究責任制,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爲,嚴肅審判紀律;建立了法官與律師、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兩條廉政建設隔離帶,杜絕司法腐敗,確保司法公正。三是杜絕法院內部管理人員對案件的干預,法院領導不得過問不屬自己分管範圍內的案件。

8、積極探索小法院的審判管理模式

通海法院作爲小法院,我們沒有套用照搬先進發達地區的法院人財物充足的審判管理模式,而是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適合自身特點和發展的審判管理模式,在我院已經實施的民一、民二庭合併和法警隊、立案庭合併的實踐基礎上,圍繞優化人力資源,充分挖掘現有人力資源的內在潛能,公正高效地發揮作用,達到了人力資源的內部優化整合,努力尋找出了既完善機構,又要節約、集中和優化人力資源的小法院管理模式。一年來,根據審判實際需要,全院共調整輪崗人員38人次,並在大量實踐和深層調研的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和方法,形成了專題調研文章《通海法院關於探索小法院審判管理模式的思路》。

9、切實加強指導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

五年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最高法院有關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通知精神,就如何加強對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積極開展涉及人民調解協議案件審判工作等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一是加大宣傳引導,努力使審判工作與人民調解工作有機結合,深化民事審判方式改革,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努力提高訴訟調解結案率;二是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不斷提高業務指導水平;三是加強對基層調解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素質。通過研討會、培訓和觀摩庭審等形式,加強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和交流;四是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基層調解組織之間的工作聯繫與信息反饋制度。幫助當事人和人民調解組織及時建立聯繫;法院確定9名法官兼任調解指導員職責,採取"一幫一"結對子形式,加強對調解委員會的走訪,及時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的經驗,並對人民調解工作中反映出來的問題予以及時關注和解決,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與水平。由於工作成績突出,通海縣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爲“指導人民調解全國先進法院”。

㈡、隊伍建設是關鍵

五年來,通海法院40多名幹警在院黨組的堅強領導下,以“公正與效率”爲目標,嚴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決定》的要求,堅持“一手抓審判,一手抓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走“以人爲本、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精兵強審強執之路。全面加強了隊伍的理論學習、紀律教育、業務培訓和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職業意識、培養職業道德、提高職業技能、完善職業監督,在隊伍建設上探索出了一條成功的管理經驗和特色:確立了以推行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爲核心內容,實行法官助理、書記員、法警單獨系列管理,來全面推進通海法院法官職業化建設的改革思路,培養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嚴謹、道德高尚、廉潔文明、視公正爲生命的職業法官隊伍,不斷推進了法官職業化進程。創造了全院幹警十五年來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的司法廉政優秀紀錄,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社會形象。爲維護全縣社會的穩定和促進全縣經濟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贏得了縣委、政府和人民羣衆的普遍讚譽。

1、隊伍建設的主要成績:

1999年被省、市兩級法院表彰爲“人民滿意的好法院”;1999-,院黨組班子被考評爲全市特等獎;1997-,連續五年被考評爲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名;1998-,連續四年被考評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被省政法委表彰爲“全省基層政法隊伍建設先進單位;,被省法院表彰爲“全省法院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和,全院幹警兩次被市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被最高法院表彰爲“指導人民調解全國先進法院”。

2、加強理論學習,強化職業意識

五年來,通海法院堅持將提高法官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置於工作首位,認真學習和貫徹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在全院幹警中開展了集中教育整頓、“爭創人民滿意的好法院、爭當人民滿意的好法官”、“一教育三整頓”、創建“三無”法院、“轉變審判作風年”、“執行隊伍集中教育整頓”和“三講”、“三個代表”學習、“團結幹事”、“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回顧過去、開拓未來”等專題學習教育活動,引導幹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思想。通過學習教育,全體幹警的政治意識、公正意識、大局意識和全心全意爲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審判獨立意識、居中裁判意識、平等意識、司法文明意識和廉潔意識等現代司法理念在幹警中逐步樹立。

3、加強紀律教育,培養職業道德

近年來,通海法院重視加強對全院幹警的紀律教育,嚴格執行上級法院及本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靠制度議事、靠制度管人”已成爲一大管理特色。嚴格執行“收繳分立”和“收支兩條線”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全面落實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省、市兩級法院制定的30條司法爲民措施;嚴格執行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制定了具體考覈辦法,層層簽訂了責任書,狠抓了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嚴格按照省政法委和省法院要求,及時開展了年度執法檢查活動,“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審判紀律處分辦法、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和迴避制度”四項制度得到了落實;確立了“公正是法官的生命、是法院形象的基礎”和“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職業意識,使“公正在我心中”成爲了每個法官的座佑銘。全體幹警的思想作風、審判作風和紀律作風明顯轉變,法官職業道德素質顯著提高。

4、實行主審法官員額制,穩步推進法官職業化進程

在新的社會環境條件下,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是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是當前和今後法院隊伍建設的一條主線,是徹底實現“公正與效率”的必備條件。在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上,根據當前法官隊伍建設的形勢和任務,我院黨組經過一年多的討論和研究,提出了《通海縣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的工作思路》,並結合實際,制定了五項具體的規章制度。結合全院現有法官人數及素質情況,以確保公正高效、全面完成各項審判任務爲標準,從全院具有法官資格的24人中,選拔出8名素質相對較高的作爲主審法官,負責審理全院的訴訟案件,其他未入選的法官和一部份現職書記員列爲法官助理。在法官員額確定八名後,積極爭取縣委、政府的支持,推行法官“相對高薪制”,實現最高法院提出的“厚其待遇,隆其地位”的從優待警政策,從物質上增強法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強法官職業的吸引力。在省、市兩級法院及通海縣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經過我院黨組一年來的不懈努力,通海縣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工程於1月1日在正式啓動。

主審法官被任命後,負責審理全院的所有各類訴訟案件,即只負責開庭審理並作出裁判,其他輔助性工作由法官助理和其他人員來完成。主審法官是本院中最優秀的法官,他們所擔負責任最大、受管束最嚴、素質要求最高,因此,必須對他們實行“厚其待遇、隆其地位”的相對高薪政策,纔能有效推行這一制度,保證實施。具體方案是對被任命的主審法官,實行年薪總額3萬元,除國家正式發放的各項工資外,不足部份由縣財政通過預算補足。同時,對我院已實施的《辦案獎懲考覈辦法》進行修訂,對主審法官的辦案質量和其他考覈指標每月進行認真考覈,嚴格兌現獎懲。把相對高薪與案件質量掛鉤,與主審法官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掛鉤,與法官的業務能力的不斷提高掛鉤,做到責、權、利的有機統一。

我院的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考一任,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勵競爭機制,屆滿重考落選的,降爲法官助理。優勝劣汰,徹底打破隊伍建設中的論資排輩、一勞永逸、不思進取、能上不能下的常規陋習,使全院幹警走上一條人人有危機感、有上進心,人人可以通過公平競爭來實現自身價值的道路,使整個隊伍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盤活內部現有的審判資源。

我們最終的目標是以法官職業化建設爲方向,推行主審法官選任制,對主審法官實行相對高薪制,將裁判權進一步向主審法官集中,既充分挖掘和發揮優質審判資源,又通過激勵機制調動高素質人才的積極性。以此爲基礎,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和審判單元制度,構建科學、合理又面向未來的審判組織體制,全面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

現在,此項工作已被雲南省高級法院確定爲全省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試點,此項改革在雲南省基層法院中是第一家,並且在全國基層法院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改革中處於領先水平。

㈣、物質基礎建設是保障

1、加強法院自身的物質基礎建設,不斷改善辦案條件

加強法院自身的物質基礎建設,不斷改善辦案條件,是人民法院全面實現“公正與效率”目標的基礎保障。五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通海法院的物質基礎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審判業務用車由五年前的4輛增至13輛;新徵土地7畝多,新建了24套幹警宿舍,到現在爲止,通海法院共有功能齊全的幹警住宅46套,基本解決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幹警的住房問題。投資近1100萬元(至底,已支付建隊700萬元,尚欠400萬元建築款),興建了一幢面積爲6395平方米的審判大樓,含辦公、審判、停車、食堂等爲一體,功能齊全,設備完善,該審判大樓成爲了通海法院的法官們掌握和運用法律進行懲惡揚善、排解糾紛、保護人民、保障改革、維護穩定的神聖殿堂和公衆法制教育場所,極大改善了辦公條件和執法環境。

2、加快微機網絡建設,推進辦公現代化建設步伐

近年來,爲適應新形勢對審判工作的需要,全面加強法院物質基礎裝備建設,不斷推進審判工作的辦公現代化進程。通海法院黨組牢固樹立“科技強警”意識,確立了“向現代化要效益、向網絡化要信息”的改革發展思路,加快了計算機信息網絡軟、硬件建設的步伐,爲全院公正司法、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創建了一個良好的平臺。

在上級法院和通海縣委、政府的大力關心支持下,經過近一年的不懈努力,到目前爲止,已投入資金五十多萬元,完成了信息網絡建設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我院的局域網已於4月28日正式建成,“通海縣人民法院”互聯網網站已於12月中旬正式開通上網,成爲雲南省基層法院中第一家開通互聯網網站的基層法院。爲做到建有所值、物盡其用,我院在組織部門的關心支持下,調入了一名網絡管理專業人員,專門負責微機網絡的管理,並對全院幹警進行了爲期一個半月的計算機運用技能培訓活動。通過基礎技能的教學培訓,使全院每位幹警對計算機網絡的主要功能作用有一個全面瞭解,具備文錄入、文檔編輯能力和運用網絡進行辦公能力。到現在,我院的整個局域網已經逐步發揮瞭如下作用:

一是實現了辦公現代化,做到了無紙化辦公。逐步培養出嫺熟的技術管理人才和智力消費羣體,大大提高我院計算機實際運用和管理水平,實現了全院幹警能夠廣泛使用計算機進行文處理、信息查詢和資源共享;二是實現案件流程管理、人事檔案管理、車輛管理、財務管理的智能化。院領導能充分運用現代化網絡管理手段,實現對案件審理流程的全程網上管理、跟蹤和審判資訊、人財物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院領導的管理水平;三是與政府電子政務工程聯網,建立了我院自己獨立的網站,將法院一切可以公開的案件材料、文件、規章制度向社會公開,把法院的審判活動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四是通過網絡向社會提供法律幫助,如法律法規查詢、訴訟指南等服務;五是通過網絡幹警提供了一個獲取知識信息的窗口,努力實現幹警利用網絡進行遠程教育培訓,促進幹警素質的不斷提高;六是在我院網頁上開闢了《工作動態》、《法官園地》、《訴訟指南》等欄目,通過網絡及時將我院的改革成果、隊伍建設經驗、審判工作進程等信息進行發佈,使我院的網絡成爲集案件流程管理、業務資訊、新聞信息、法律服務等爲一體的綜合信息系統,加快信息上傳下達的時效性和新穎性。

我院辦公現代化微機信息網絡的建成及互聯網站的開通,爲審判工作的辦公現代化進程帶來了新的契機,爲我院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奠定了可靠的物質保證。現在整個微機信息網絡已經充分發揮其功能作用,成爲推動我院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的直接動力。

三、目前通海法院在加強基層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五年來,通海法院經通過努力,在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及法院改革等基礎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法院自身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現有法官隊伍素質與“入世”後的審判工作任務、形勢不相適應,思想觀念落後、知識結構單一,駕馭審判活動的能力不強,法官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部分幹警在政治思想素質、法律適用水平、知識結構、審判作風等方面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知識更新速度慢,駕馭審判活動能力差,加之個別法官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有損司法形象的行爲。因此,加強法官隊伍教育,全面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仍然是重點工作,並且任務十分艱鉅。

二是不斷增加的審判任務與現有的審判力量不相適應,隨着社會的發展,訴至我院的各類案件不斷增加,而我院原有的審判人員因年齡等關係出現了自然減員的現象,新的審判人員又無法及時得到補充,審判人員不足的缺口不斷擴大,導致現有的審判力量不能完全適應審判工作的需要,辦案負荷日益加重。在超負荷、高強度的審判壓力下,不但司法裁判的質量遭受嚴峻考驗,而且還會導致出現部分案件積壓等問題。

三是現有物質裝備條件與現代審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不相適應,在法院的辦公現代化建設方面,與先進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大投入。

四是通海縣人民法院審判大樓雖然建成投入使用,但大樓欠款高達400萬元,成爲困擾全院幹警的一大難題,制約了通海法院前進的步伐。

五是由於受地方財力的影響,從優待警政策困難重重,難以兌現,不同程度的影響了幹警隊伍的穩定。

六是因爲我院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工作還處於探索試驗階段,在制度的完善、監督管理、教育培訓、經費保障等許多方面有待今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七是司法公正的社會基礎薄弱,社會法治環境較差。人民羣衆的法律意識、法律素養和社會整體的法治環境,對於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實現影響很大。有的當事人由於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貧乏,不善於利用證據保護自己的權益,又不懂得法律活動的“遊戲規則”,一旦輸了官司便遷怒法院,到處告狀。有的“執行難”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所致,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又與申請執行人沒有及時而恰當地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有相當大的關係,但不少當事人及羣衆卻片面地將執行不能歸咎於法院執行不力。有當事人的則蔑視法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甚至發展到暴力抗法,極大地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由於社會的法治意識環境欠佳,司法的權威性無法在人民羣衆心目中獲得高度的認同,導致人民羣衆對司法機關的輕視、懷疑甚至排斥心理,影響法律的正確實施。

四、今後通海法院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的重點和主要任務

面對二十一世紀,面對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通海縣人民法院將在今後的審判實踐中,將繼續不斷地探索全面加強基層法院建設的方法和路子,以適應新的社會發展需要,爲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在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中,我院今後的重點工作和主要任務是以下幾個方面:

㈠、以建設學習型法院爲載體,着力促成法官理念現代化

一是開展豐富多彩的業務活動,在法官羣體中營造濃厚的學術研究氣氛,在提升業務素質的同時提升對法律的信仰和追求。依託法院內部網絡,充實完善法官圖書館,設立法官論壇,開展典型案件研討,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邀請法學專家開展系列專題講座,舉辦學術交流會,潛移默化影響法官思想,培育法官的現代司法理念。二是通過弘揚先進典型等形式,大力弘揚“團結健康、清廉勤奮”的團隊精神和良好院風。三是在評價標準方面,把對主審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的司法意識的考察,同現代司法理念在實踐中的運用有機結合起來。

㈡、以推進司法改革爲動力,着力促成審判工作現代化

一是進一步深化審判組織改革。適應審判工作的規律,繼續把審判權向優秀的主審法官集中,進一步完善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工作。科學界定審判組織的權限,進一步規範合議庭工作程序,進一步明確院庭長的工作職責。二是對適用最高法院兩個“證據規則”的問題進行研究,加大宣傳力度,促成社會各界的認同。進一步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並進行規範,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理。規範裁判文書格式和基本要素,實現裁判文書製作的規範化和繁簡分流。三是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執行權本質屬性、更加適應執行工作統一管理需要的執行機構。實現執行工作的審查權、裁決權和執行實施權的分離。四是依法加大業務指導力度。以案件質量評查制度爲中心,建立科學的審判質量監督機制;規範案件請示答覆制度,嚴格限定案件請示的適用範圍。

㈢、以法官職業化建設爲重點,着力促成法院隊伍現代化

一是堅持政治建院的指導方針,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學習計劃,落實學習制度,舉辦系列黨課,在審判活動中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二是積極抓好法官職業化改革試點工作,不斷完善主審法官員額制和法官助理制,全面總結經驗。四是研究制定各類人員的分類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建立能夠形成有效激勵機制的法官業績評價標準。進一步理順主審法官、法官助理與書記員的職責、關係和審判權力的運行機制。五是統籌建立和完善系統、科學的主審法官養成制度,創造一種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加大學歷教育力度,在 5年時間內,計劃培養10名綜合素質較高的優秀法官。六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司法技能。倡導、鼓勵幹警加強學習,牢固樹立終身培訓觀念、全員培訓觀念和全新培訓觀念。加強調研和學術研究工作,將調研能力和學術論文成果作爲培養優秀法官的手段。七是努力推進法官道德、形象建設。把法官的政治素質、審判工作、職業操守、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要求進行細化分解,加強定期考覈,建立法官考評檔案,形成符合審判規律和法官職業特點的法官業績評價標準體系。八是建立健全法官懲戒制度,培養法官的自律意識。向當事人發放監督卡,組織人員進行明查暗訪,違者必糾。嚴格約束法官行爲,堅決杜絕一切徇私枉法行爲。繼續實行審務公開,通過建立室外公告欄、電子顯示屏、實施監督卡等多種形式向羣衆公開訴訟程序、公開辦案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公開裁判文書,使羣衆更加清晰地瞭解法院工作。

㈣、以分類管理爲切入點,着力促成法院管理現代化

一是在審判(執行)管理方面,以公正爲價值取向,進一步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在權力分解的基礎上,將各項權力進行合理配置。

二是在人事管理方面,以公平爲衡量標準,以調動和激發廣大幹警工作潛能爲目標,積極探索符合審判工作特點的管理機制,在目標考覈上突出審判業務的特點。努力挖掘自身潛力,不斷創新激勵機制,鼓勵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以保證法官隊伍和法院各項工作健康發展。拓寬法院用人渠道,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法官隊伍。 法院現有進人(審判人員)條件苛刻、渠道單一是造成法官隊伍青黃不接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有根據法院的實際情況,拓寬法院用人渠道,多方吸納優秀法律人才,才能確保法官隊伍穩定和素質提升。

三是在行政管理方面,以效率爲檢驗工作質量的重要標準。進一步改進綜合部門工作管理模式,堅持服務審判的工作方針,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崗位科學、人員精幹、職責明確、任務量化、考覈到位。

㈤、以現代科技爲支撐,着力促成物質裝備現代化

在三年內,配備電視庭審直播、證據展示、同聲傳譯、審委會多媒體系統以及安全檢查系統等。在場所建設中,突出審判法庭的位置,使之成爲法官活動的主場所。在內飾方面,着力體現現代司法特點。進一步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繼續充實完善現有網絡,全面發揮現有網絡的功能和作用,實現案件流程監督、資料瀏覽查詢、行政公文起草、審批、簽發、歸檔等,全部在網上進行。逐步建立對庭審活動、機關保衛、車輛出入的數化監控系統,提高建設現代化審判機關的科技含量。

面對今後的機遇和挑戰,在全面加強法院基層建設工作中,通海法院黨組及全體幹警決心通過努力,發揚成績、克服缺點,進一步抓好審判和執行,全面推進改革,繼續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改善物質裝備條件。固本強基,確保司法公正,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樹立通海法院“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良好形象,爲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法院調研報告4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項長期而巨大的社會工程中,人民法院擔負着通過司法過程和結果化解社會矛盾和彌合社會衝突的責任。如何化解法院所處理的社會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是一項重大而疑難的現實課題。溫嶺法院面對當地經濟發達,轄區人口衆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以及由此帶來的訴訟壓力,積極探索,結合工作實際,藉助社會力量,在全院範圍內建立起協助調解員制度,並初顯成效。本文通過統計相關數據等方法,對建立該制度的原因、實踐運作、完善發展等問題深入調研,希望能爲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供幫助。

一、原因分析

1、現實困境

宏觀層面,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各種觀念、利益、矛盾的碰撞和衝突較爲激烈,各種矛盾和糾紛不斷涌入法院,司法成爲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的聚焦點。司法權能的侷限性,決定司法無法盡善盡美地解決所有社會糾紛和矛盾。社會公衆對司法寄予厚望,往往把訴訟作爲解決糾紛的第一或者唯一的選擇。社會公衆關心司法公正,但對司法活動及其本身存在的侷限性並不真正瞭解,有時對訴訟盲目崇拜,希望法院扮演“包青天”,隨時主動出擊深入羣衆查明真相。公衆對司法的期盼與裁判結果經常存在差距,“當事人對法律的程序公正和形式合理性難以完全理解,當自己的主張得不到支持時,往往堅信法院不公,於是不斷申訴、集體上訪、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等也就成爲他們與法院進行抗爭的慣用方式。”與此同時,司法改革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摒棄了我國優良的司法傳統,強調“一步到庭”,強調當事人舉證,強調坐堂辦案,從而與民衆越來越遠;以及一些社會比較敏感的案件審判中存在着法理與情理、法律與道德、法律與習慣、法律與政策、現代司法理念與傳統法律文化之間的衝突,經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放大,客觀上加劇了法院與社會之間的衝突。基層民主進程的推進與傳統司法的改革步伐並不一致,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衝擊並削弱。

微觀層面,XX年來溫嶺法院平均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約6500件,民商線審判人員每年辦結案件25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與此同時,司法實踐中存在着法律文書送達難,訴訟當事人尋找難,案件事實真相發現難,矛盾糾紛協調難,裁判結果當事人接受難。羣衆打官司不知怎樣舉證,如何應訴。更深層次的是法院與民衆之間的距離日漸疏遠,案件上訴、申訴率高,信訪、上訪纏訴不斷。

司法在現實困境中需要積極求變,爲避免基層司法實踐中遭遇尷尬,讓更多矛盾糾紛能及時、快捷、便利地得到化解,進一步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溫嶺法院於XX年開始聘請人民調解員爲法庭的協助調解員,協助法庭開展調解工作的設想,並分別於XX年、XX年在箬橫法庭和新河法庭進行試點。經過試行,兩個法庭的調解撤訴率提高了15個百分點。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提高的基礎上,該院於XX年底開始在全院六個法庭推廣協助調解員制度。

2、傳統繼承

在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調整機制中,我國創造的人民調解制度,在過去很長的時間裏,爲維護社會秩序、增進人民團結、促進社會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被世界各國譽之爲“東方經驗”,其核心就是發揮基層組織和人民羣衆自治的力量,調解糾紛,解決矛盾,把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人民法院強調審判工作專業化、制度化建設的同時,忽略了社會力量協助配合法院開展審判執行工作,人民法院只是坐堂辦案,不深入基層工作。而協助調解員制度是對“東方經驗”的新的創造,它並不是僅僅侷限於人民調解上,而是積極發揮司法的能動性,充分藉助各種社會力量,參與訴訟調解,協助執行、送達法律文書、息訴服判等工作。在如今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協助調解員制度有着廣闊的前景。黨的xx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

二、實踐與探索

1、運作情況

①從協助調解員情況分析,一是協助調解員的選任,協助調解員分固定與不固定,不固定的由當事人自己選擇確定後邀請參加或由法庭通知參加,固定的協助調解員一般從具有較高社會威望和豐富調解經驗的優秀的人民調解員中選任,並根據各法庭所轄區內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側重點有所不同,如農業、漁業區的箬橫、新河、鬆門、石陳法庭,一般都選擇村幹部,工貿區的大溪、澤國法庭一般在行業協會裏選任協助調解員(包括具有村幹部身份的會員),再由法庭商請當地黨委、政府共同確定,共計聘請了153名協助調解員,並頒發了證書。二是明確協助調解員是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之間的聯絡者,是法庭開展訴訟調解的參謀者和具體調解過程中的協助者。具體職責主要是:協助調解、執行、送達法律文書等。XX年至今,全院共計邀請協助調解員1066人次參與審理案件928件,其中調解752件、撤訴66件。

②從實施的結果來看,適用協助調解員制度的案件數量不多,但“含金量”很高。以XX年爲例,箬橫法庭適用協助調解員的49件案件,調解率和自動履行率分別爲85.71%和88.1%;同期,新河法庭適用適用協助調解員的11件案件,調解率和自動履行率分別爲100%和72.73%。

2、實際效果

調查發現,協助調解員制度的實施提高了法庭糾紛解決能力,並進而減輕了工作壓力。

①糾紛解決能力提高

調解結案儘管不是法院解決糾紛的終極目標,但作爲一種結案方式,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內,尤其是在熟人社會,可以產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提高法庭糾紛解決能力的同時,最大程度上實現案結事了,提高了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的滿意度和對司法的公信力。

②工作壓力減輕

通過適用協助調解員制度爭取調解結案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減輕了審判執行工作的壓力。對26名法庭幹警調查顯示,99%幹警認爲協助調解制度可以減輕審判執行工作壓力。有相當多的當事人反映“到了法庭,反正還是我們村某某幹部說了算,還不如不去法庭,直接找他好了”。這句話有點偏激,但內涵相當豐富:第一,一個在國家審判機關裏能“說了算”的村幹部,肯定能耐不小,村民也就更加信任他而願意把糾紛直接交給他來解決,這使得本來到法庭的一部分案件會分流到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得以解決,在源頭上減輕了法庭的工作壓力。第二,村幹部在協助調解員制度中充當了相當有利的中間人地位,他既藉助於司法對鄉民行使權力並強化自己在村民中的地位和威望,又以獨享的地方性知識來影響司法權力的行使並強化自己在人民法庭的地位。通過對42名受聘爲法庭調解員的村幹部的調查顯示,80%的村幹部認爲參與協助調解程序提高了自己的威信。在“兩頭漁利”的吸引下,村幹部對參與調解抱有很高的熱情,這也是爲什麼村幹部幾乎不拿報酬,而仍願意到法庭“無私奉獻”的原因之所在。這就使得相當一部分案件在受理後仍交由調解員得以妥善處理,減輕了法庭的工作壓力,審限縮短這一事實可以提供有力佐證,XX年箬橫法庭、新河法庭所有案件的平均審限分別是29.4天和30.8天,而同期適用協助調解員制度案件的平均審限分別只有19.1天和27.2天。

協助調解員制度的一大特點是由法院之外的其他力量介入,以期達成解決方案,這正爲人民法庭引入外力解決糾紛提供了制度平臺。通過對48名有協助調解員參與的案件當事人調查顯示,32名當事人自己提出要求協助調解員參與調解,16名是法庭指定;46名當事人認爲協助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而且在調解中做到公正、不偏心。

三、反思與進路

1、存在問題

雖然協助調解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法庭的人才困境並消除了當事人的司法懷疑,從而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但在司法操作層面和制度保障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①司法操作層面

a、司法獨立受干擾

理論上,在訴訟調解中引入村幹部不會影響法庭的司法獨立,因爲村幹部在訴訟調解中主持達成的任何一項協議,若得不到法院的確認,就不會生效。但在實際操作中,協助調解員制度是藉助村幹部的人格魅力和地方性知識來提高解決糾紛的能力,法庭必然會或多或少地遷就於村幹部,從而導致一般法官爲了提高調解率,不“忍心”對好不容易達成的調解協議加以否定。如此一來,相當多的適用協助調解員制度的案件實際上是在村幹部的強勢參與下予以結案。“到了法庭,反正還是我們村某某幹部說了算,還不如不去法庭,直接找他好了”,這句話的內涵除了前文所述之外,還隱喻着在事實上或者至少在村民的心目中,“我們村某某幹部”在國家司法機關裏是有權威的,甚至能代替法官作案件的最後拍板。所以,如果村幹部在調解程序中表現的太爲強勢,而法官一味遷就,就有可能影響司法獨立。

b、當事人意思自治受影響

目前大部分法院仍實行調審主體合一,法官在調解程序中具有雙重身份。一方面他是調解者,單獨或和調解員一道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另一方面,當調解不成時,他又是居中裁判者。這種雙重身份可能令法官採取各種方式促成調解,甚至違背當事人自願原則,迫使有些當事人在法官無形強制力和影響力的作用下,“自願”地接受與其本意不符的調解方案。

②制度保障層面

協助調解員制度的落實、推廣需要黨委政府重視,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但目前僅是法院在積極推動,黨委政府被動參與,尤其是協助調解員的經費除個別鄉鎮黨委出資解決,大部分協助調解員是無償奉獻,而且即使有補貼,調解一個案件得到20元的補貼,與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遠遠不成比例,在權利義務不對稱的情況下,勢必會影響其工作積極性的發揮。

2、完善措施

協助調解員制度的實踐表明其在基層司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也存在諸多問題。因此,需從多方面加以完善。

①原則堅持。根據上文對協助調解員制度的運作方式、實際效果、制度優勢以及存在問題的分析,完善協助調解員制度應堅持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堅持依靠黨委政府。在我國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是一項根本法治原則,司法工作能否有所突破,黨的重視程度是關鍵,司法權威能否真正確立,黨的推動作用是核心,司法權能能否逐步完善,黨的保障功能是重點。爭取以黨委政府名義發文,對協助調解員的內涵、日常管理、運行機制、經費保障等統一規範,將協助調解員制度納入綜治、平安考覈,建立“黨委牽頭、司法引導、多方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二是以農村社會爲背景。協助調解員制度的完善應充分考慮到運作環境——鄉土社會。三是以當事人意思自治爲準則。協助調解員制度是法院將訴訟外的人民調解等糾紛解決渠道與司法的強制力和正式的訴訟程序有機結合在一起的產物,兼具司法權的強制性和當事人的自願性。但目前,強調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更有針對性和現實意義。四是以維護司法獨立爲底線。鄉村精英參與到基層司法程序中也具有另一種危險,即可能會導致司法權旁移,所以維護司法獨立是協助調解員制度所面臨的一個長期而艱鉅的任務。

②提高素質。提高法官和調解員素質,對法官而言,不光需要具備一定的司法技能(尤其是調解技能),而且可能更爲重要的是組織與協調能力。在調解過程中,一方面要調動調解員的積極性形成調解團隊,另一方面,又要牢牢把握“分寸”,維護司法的獨立性和權威。故應把上述能力的培養納入法庭法官的培訓目標中。對調解員而言,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尤其是保密意識)和業務培訓,防止破壞司法程序、司法公信行爲的發生。

協助調解員制度作爲落實科學發展觀、踐行司法爲民宗旨的有力舉措,其着眼點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調解,最大限度拓展調解主體,夯實審判工作的羣衆基礎,體現了司法的能動性和對社會需求的迴應,呈現出“讓司法走到大衆中去,又讓大衆走進司法中來”的理性之路。但如何使其在基層法庭廣泛運用,還需要不懈地堅持和不斷的完善。

法院調研報告5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工作安排,4月9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在常委會副主任黃瑞瓊帶領下,開展全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深入xx區、xx、xx、xx等縣(區)人民法院和有關單位進行實地調研,並委託其他縣(市)人大常委會開展調研。調研組通過實地查看、召開有關部門、律師代表和當事人座談會,參閱委託縣(市)人大常委會的調研情況彙報,形成了調研報告。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審判工作的基本情

xx年以來,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新行政訴訟法,緊緊圍繞“司法爲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及時公正審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積極探索以行政審判爲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新思路、新途徑,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助推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顯成效。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554件,審結1358件,審結率87%;受理二審行政案件407件,審結231件,審結率56%;受理再審行政案件2件,審結2件。執行行政訴訟案件268件,執結259件。受理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110件,其中裁定準予執行101件,不準予執行9件。主要措施如下:

(一)突出司法爲民,依法保護行政參與人合法權益

全市兩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的有關規定,建立行政案件受理審查機制,清理限制當事人訴權的“土政策”,拓展行政訴訟調整領域,完善訴訟服務措施,暢通案件受理渠道,加強立案前的訴訟指導、權利告知、風險提示等訴訟服務窗口建設,積極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切實解決行政訴訟“立案難”問題,維護行政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xx--xx兩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369件,比前兩年上升166.91%。

(二)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助推依法行政

一是服務社會穩定發展大局。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化解歷史積案,指導和監督政府重大項目徵地拆遷工作,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監督行政機關依法管理。嚴格審查行政行爲的合法性,對具體行政行爲有瑕疵的案件,敦促行政機關改變或者撤銷,對違法的行政行爲堅持裁定不予執行;三是延伸行政審判職能。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互相聯動糾紛調處機制,提前介入和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法律風險評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糾紛;四是加強日常司法建議和年度行政審判“白皮書”發佈工作。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共向行政機關發送司法建議16件,爲行政機關糾正錯誤執法提供法律幫助。

(三)完善審判工作機制,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全市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公平與效率”工作主題,積極推進司法改革,提高行政審判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建設水平。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建立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配套齊全的行政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建立案件質量和效率評價指標及考評機制,嚴把證據事實關、法律適用關、審判程序關和裁判文書製作關,切實提高行政審判工作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陽光司法機制,全面推進行政案件的審判流程公開和庭審公開。xx年--xx年,共上網公開1063份行政裁判文書。對有影響的行政審判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執法單位代表和人民陪審員參加旁聽、座談和評議,向社會視頻直播行政案件開庭情況,有效促進了審判程序的公開和實體裁判的公正。

(四)開展協調和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全市法院堅持將矛盾和爭議解決在基層的原則,積極推進交叉管轄試行工作,平衡基層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數量,排除地方政府幹擾,提高審判質效。針對行政案件存在上訴率高、申訴率高,行政相對人服判息訴率低的問題,深入開展申訴上訪專項治理活動,通過深入耐心細緻的協調和解工作,使一些行政訴訟爭議得到妥善化解,官民關係得到恢復,裁判的社會效果得到最大值的實現。

(五)探索行政審判工作新途徑,妥善處理高速公路非訴執行案件

針對我市高速公路違法超限行爲逐年增多問題,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快速有效的高速路政案件審執速立速裁機制,在區內首創廣西高速公路超限運輸行政處罰案件速立速裁巡回法庭,並以點帶面,先後指導xx區、xx縣、平果縣、xx縣等縣(區)相繼建立高速公路速立速裁法庭。速裁法庭實行繁簡分流、簡案速立、速調、速結、速執的工作機制,爲非訴行政案件的立案、審查及強制執行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務,有效提高了高速路行政執法效率和非訴執行工作效率,爲營造xx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公平的從商環境,帶動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行政審判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我市各級法院在行政審判方面作了許多努力,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行政審判工作仍存在許多問題,比如行政訴訟法律制度不是很完善,導致我市的行政訴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適應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維權需要。

(一)行政訴訟“受案難”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

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擴大了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但對受案範圍的標準並不明確,實踐中難予把握,認識還不夠統一,有的法院對法條的理解不同,導致受案範圍界定不同,對一些較爲複雜行政案件的受理難以把握。如廣西凌雲縣岑王老山白毫茶專業合作社等與凌雲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行政侵權賠償糾紛、凌雲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龍烈思不服行政處罰等這些起訴具體行政行爲的案件是否受理難以確定,加之立案條件比較嚴格,立案審查與討論的時間會超過法定期間,容易引起行政相對人對司法公正的懷疑。

(二)行政訴訟審理難、執行難問題依然存在

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新實行的立案登記制度使立案難的問題得到逐步解決,但審理難、執行難問題依然存在。一是行政訴訟案件審理難度加大。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增加了對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制度、擴大了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加強了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等,對行政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行政訴訟案件審理難度。二是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執行難。對於法院的生效判決,個別涉訴的行政機關因爲未能轉變觀念,法治意識不強,不認真對待、不主動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得不到有效地執行,打贏了官司也解決不了問題,嚴重影響司法權威。

(三)行政訴訟中行政首長出庭率低,行政機關應訴能力有待加強

部分行政機關對行政訴訟重視不夠,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夠高,“消極應訴”、“告官不見官”、“出庭不出聲”現象較爲普遍,個別縣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至今仍是空白。另外,負責出庭的人員對案情和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應訴答辯不積極主動,涉訴的行政機關法定期限內不提供證據或提交答辯狀,影響法院審判工作效率。

(四)對司法建議的認識和使用不夠充分

在調研中發現,部分基層法院忽視司法建議的作用,不少審判執行人員對司法建議的潛在價值和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對有些行政個案是否要作出司法建議把握不準。而有些行政部門對法院的司法建議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對司法建議提出的問題沒有進行討論研究,沒有反饋,導致執法中的同一問題一錯再錯。

(五)行政審判力量不足、能力不強

隨着行政案件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許多過去不能或者不必進入行政訴訟程序的案件都要進入訴訟程序,行政案件數量迅速增加;而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除了審理正常的行政訴訟案件外,還承擔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工作,使本來就嚴重的“案多人少”矛盾更加尖銳,審判力量不足的問題日益凸顯。此外,行政審判業務骨幹調動頻繁,隊伍不夠穩定,新手多、行政審判人員能力參差不齊,對行政審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了解不多、研究不深,影響行政審判工作的正常運行。

三、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工作建議

針對我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的宣傳學習。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範圍、條件、審理方式、舉證規則等都作了新的規定和要求,各級政府和行政執法機關要認真組織學習,準確領會法律條文精神,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依法規範和促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各級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措施,加大對行政訴訟法以及審判工作職能、作用的宣傳,提高廣大羣衆對行政審判工作的認知度,以司法審判的公正取信於民,增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引導其依法理性行使訴權。

(二)妥善解決基層法院受理行政訴訟難問題。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對受案範圍、起訴時限、級別管轄等重點內容進行了調整。隨着立案登記制的施行,部分基層法院對受案範圍界定,存在理解模糊、標準不清晰等問題。建議市中級人民法院要針對存在問題,加強對基層法院的行政審判隊伍的業務培訓,提高司法水平。要根據法律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統一受案標準,爲基層法院受理案件提供統一規範的工作制度。

(三)加大對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執行工作力度。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執行難問題在我市行政審判工作中,雖然只是個別現象,但是社會影響較大,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建議人民法院要積極探索建立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執行制約考評機制,加強與各方面的溝通協調,把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執行納入年度績效考評,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判決的自覺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轄區內基層法院審理的異地行政案件,在行政轄區內進行通報,提高異地法院判決裁定的司法權威。

(四)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新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條明確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這是解決行政訴訟過程中老百姓“告官不見官”的現象而確立的一項制度。我市各級法院要加強宣傳溝通,促進行政機關及其負責人充分認識到出庭應訴是法律的規定,是對國家法律的尊重,是帶頭實踐法治的體現。要借鑑學習外地的做法和經驗,積極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納入績效考評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主動應訴自覺性,提升被訴行政機關出庭應訴率。

(五)強化審判工作職能,促進依法行政。行政審判工作不僅與人民羣衆生活密切相關,還客觀反映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行政審判工作,對建設法治政府具有重大意義。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各項政策不斷深化,各種矛盾衝突也在增加,必然反映到行政審判工作中來。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監督。一是建立完善法院和行政機關的信息交流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行政審判中發現具體行政行爲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或突出問題;二是加大司法建議運用力度。切實加強對行政行爲進行全面審查,對行政機關不規範、不合法行爲,包括行政行爲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存在的問題,通過司法建議向相關的行政機關提出意見建議。三是完善互助聯動糾紛調處機制。加強與行政機關的經常性工作聯繫,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提前介入和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法律風險評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糾紛。

(六)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能力建設。要全面落實辦案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進一步增強辦案人員的責任意識;要配足配強行政審判工作力量,對行政訴訟案件少的縣(市、區)要做好人員儲備,保持行政審判隊伍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