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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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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黨建責任不擔當、不履職、不盡責的人和事,制定了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舉起問責利器;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在全市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希望大家喜歡!

在全市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

近年來,×區政協黨組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積極履行《黨章》賦予的新使命,全面落實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着力構建四個體系,開創了政協黨建工作新局面。

一、重抓“三項教育”,構建學習體系。

一是重抓黨性教育。確定每月第一個星期一上午爲黨員“專題學習日”,組織機關黨員、黨員委員持續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結合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適時舉辦委員履職能力提升班,組織委員赴×幹部學院、×幹部學院等地,尋訪紅色足跡,傳承革命情懷,有效增強了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二是重抓宗旨教育。以政協例會、黨組(擴大)會等會議爲契機,教育政協委員和政協工作者強化宗旨意識,踐行羣衆路線。深入開展“百名委員進社區”、“政協界別進鄉村”、脫貧攻堅“三幫”行動,通過面對面傾聽羣衆訴求、心貼心感知百姓冷暖、一對一掛鉤聯繫幫扶,切實增強了政協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強化了政協委員、機關黨員民本思想和宗旨意識。

三是重抓警示教育。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爲主線,定期開展黨紀黨規集中學習、專題輔導、知識測試,常敲警鐘。蒐集近年來發生在各地政協系統的腐敗案例,利用黨組中心組學習、黨課、幹部培訓等時機,以“舉案說法”形式,開展警示教育,讓政協委員和政協工作者時刻保持清醒頭腦,不碰紅線、不越底線。

二、加強“三個建設”,構建管理體系。

一是加強組織機構建設。成立政協機關黨委,明確機關黨建工作職能,配備機關黨委書記,確保了機關黨建工作有人抓、抓具體。同時,對機關黨委所屬機關支部、退休支部進行了改選,充實了力量,補充了新鮮血液,實現了黨的工作全覆蓋。

二是加強黨組班子建設。嚴格落實班子和班子成員“兩個責任”,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政協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覈。規範民主生活會,實行批評意見和整改事項清單管理制度,使班子成員在批評與自我批評中完善自我,在相互監督中不斷提高。認真落實“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議事決策制度和主要負責同志末位表態制度,凡重要事項均由黨組班子討論決定。

三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理順黨員組織隸屬關係,將政協機關幹部的組織關係全部轉入政協機關支部,實行黨費按月自覺繳納,強化日常管理。認真落實“三會一課”、談心談話、黨員活動日等制度,推進黨內政治生活規範化、制度化。

三、開列“三張清單”,構建責任體系。

聚焦機關黨建責任不清、賬目不明等問題,我們開列“三張清單”,實現崗位責任具體化、目標任務項目化、整改落實精準化。

一是開列三級書記黨建責任清單。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圍繞年度黨建目標,制定年度黨組書記、機關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細化黨組書記責任清單×條、機關黨委書記責任清單×條、黨支部書記責任清單×條,明晰三級書記崗位責任,以責定單、照單履責、按單問效,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推動三級書記把責任扛在肩上,做到心中有數、手上有活。

二是開列年度黨建重點任務項目清單。借鑑抓項目建設的經驗,建立從項目生成到組織實施、過程管理、成果評估和總結推廣的一整套工作機制,使黨建任務項目化、可操作、能落地。比如2019年,圍繞區委部署,結合政協實際,我們制定了年度黨建重點任務清單,確定了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支部規範化建設、黨員委員能力作風建設等9個重點黨建項目,按照“一個項目、一班人馬、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確責任、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了黨建任務按時按質“完工”。

三是開列黨建工作問題整改清單。我們堅持正視問題、主動應對、積極整改,把日常發現、上級巡察、檢查考覈等指出的問題,及時列出整改清單,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限,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強力推動問題整改落實。

四、完善“三個機制”,構建目督體系。

一是目標定量化。明確黨組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次、向區委專題報告×次黨建工作、至少召開×次政協黨建工作會,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聽取彙報、研究指導黨建工作×次,黨組成員每年至少聽取彙報、研究指導分管領域及聯繫支部黨建工作×次,以定量的方式強化黨組主責主業意識。

二是督導常態化。建立“月報、季督、年考”機制:每個月末各黨建責任人向黨組報告工作推進情況,未完成階段性任務的及時“補課”,以時間倒逼進度,確保按時按質“交卷”;每季度對照責任清單、項目清單、整改清單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醒通報,人對人、面對面點問題、促整改;每年末開展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和黨建考覈,評議考覈結果與評先評優直接掛鉤,把黨建“軟任務”變成“硬指標”。

三是問責嚴厲化。針對黨建責任不擔當、不履職、不盡責的人和事,制定了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舉起問責利器,以“不落實之事”倒查“不落實之人,對抓黨建失職、失責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約談等處分,把黨建責任制由“橡皮筋”變成“硬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