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簡歷模板館>書信>公開信>

社區業主的一封公開信範文

公開信 閱讀(1.29W)


尊敬的小區全體業主:

社區業主的一封公開信範文

大家好!

xx富民廣場小區正式交付使用,至今已近3年,入住戶達230多戶,佔總住戶數的77%,我們很高興能有緣和大家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希望大家在今後的生活中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彼此能成爲好鄰居、好朋友。

大家知道,我們富民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至今尚未召開和成立,小區在建設和管理上還不規範,鄰里間、業主與物業公司間出現了一些不協調、不和諧的音符,業主與開發商之間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與其個人喋喋不休、無休無止的“吶喊”,不如實實在在地組織起來,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依靠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設小區,密切鄰里關係,協調解決與物業公司及開發商的問題。正因爲如此,我們發出這封公開信,一是希望將廣大業主召集到一起,共同商討小區中存在的問題,並促成業主委員會的早日成立;二是希望借這個機會給大家提供一個交流和溝通的平臺。

  可喜的是,在轄區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衆多小區業主的熱心關注下,在永誠物業公司的通力配合下,我們富民廣場小區業主大會即將召開,屆時希望全體小區業主都能參加大會,積極參與支小區建設中來,有了業主們的支持和參與,建設“平安小區”,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就一定能夠實現。

“小區是我家,建設靠大家”!富民小區是我們廣大業主自己生活的空間,需要大家去用心呵護,希望我們能走到一起,關注小區的成長,關注小區的建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去努力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和諧的小區吧!

xx富民廣場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

~年7月1日

  社區業主的一封公開信2

尊敬的愉園社區“三小”場所業主: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龍城街道愉園社區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防患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爲進一步整治火災隱患,確保轄區“三小”場所業主及經營者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請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以下安全事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業主不得將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三小”場所業主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出租的“三小”場所消防安全負責。業主必須和承租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責任,未明確消防責任的,由業主負責。

三、《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規定:“出租屋業主或者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保障住宅出租屋建築結構、供電、燃氣及消防設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承租人安全用電、用氣等安全常識……出租屋業主或者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保障住宅出租屋建築結構、供電、燃氣及消防設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承租人安全用電、用氣等安全常識,並對出租屋安全使用進行定期查驗,至少每月查驗一次。發現出租屋消防隱患的,及時排除或者督促承租人處理,發現承租人有消防違法行爲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的房屋要符合消防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此外,還要監督承租人安全使用出租建築物及相關設施,發現存在火災隱患的,及時整改或者督促承租人整改。”因此,業主每個季度必須安排專人對出租場所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並開展安全宣傳和教育,並留下痕跡。業主檢查發現隱患的,必須書面告知承租戶整改,若承租戶未能按要求整改,業主必須於三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社區報告,由社區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查處。

“三小”場所業主到社區、派出所、計生辦、房屋租賃部門辦理相關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提供業主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三小”場所涉及較大隱患經警告仍未整改的,將由相關職能部門採取罰款、查封、拘留等措施進行懲戒。發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三小”場所業主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

人人防火患,家家樂平安。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堅決消滅安全隱患這一“公敵”,共同鑄就龍城“安全夢”。

備註:“三小”場所是指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檔口:經營面積在300㎡以下具有銷售、服務性質的商店、營業性的飲食店、汽車摩托車修理店、洗衣店、電器維修店、美容美髮店(院)等。小作坊:建築高度不超過24米,且每層建築面積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產、製造性質的場所(含配套的倉庫、辦公、住宿等場所)。小娛樂場所:建築面積在200㎡以下的具有休閒、娛樂功能的酒吧、茶藝館、沐足屋、牌室(含麻將房)、桌球室等。

龍城街道愉園社區工作站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