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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設置及黨支部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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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設置及黨支部工作職責

黨組織設置及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組織設置

(一)黨支部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上級黨組織批准。根據規定:一般情況下,凡在一個單位或一個部門中,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建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工作相銜接的單位或部門的黨員聯合組成黨支部。

(二)黨員在3人以上,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建立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名,必要時可設副書記1名。黨員在7—5 0人的,應建立黨支部委員會。設委員一般3或5名。設書記1名、也可設副書記1名。黨員50—100人的,一般建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設委員5或7名,設書記1名、也可設副書記1名。黨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應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30人以上不足50人或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如確實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建立總支委員會或黨的委員會,但要從嚴掌握。

(三)黨支(總)支部委員會的每屆任期爲兩年或三年。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應及時進行改選,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應按期改選黨支部書記。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選舉,應報上級黨委批准。延長期限不超過一年。

(四)爲了便於管理黨員和開展工作,黨支部可根據黨員的數量和分佈情況,劃分若干個黨小組。劃分黨小組不宜過多,每個黨小組不應少於3名黨員,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黨員,並設黨小組長1人。建立或撤銷黨小組由支部委員會決定,組建後支委會應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黨組織,以便上級黨組織瞭解。

(一)黨支部委員會職責

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同時對上級黨組織負責,接受上級黨組織領導。黨支部委員會的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

(2)做好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搞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

(3)處理支部的日常事務,按期向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羣衆的切身利益;

(5)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衆組織的工作,充分發揮其作用;

(6)保證監督行政工作的正確方向和任務的完成。

(二)黨支部書記職責

支部書記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的決議,主持和領導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傳達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2.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經常與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的聯繫,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參與協調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的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組織支委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委生活會,加強支委會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支部副書記協助支部書記進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黨支部組織委員職責

黨支部組織委員,是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在上級黨組織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支部的組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瞭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的意見,檢查和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

2、瞭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支部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對黨員進行宣傳教育,蒐集整理黨員的模範事蹟,向支委會提出表揚和獎勵黨員的建議;

3、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的組織關係,按時收繳黨費等。

(四)黨支部宣傳委員職責

黨支部宣傳委員,是黨支部委員會的成員。在上級黨組織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支部的宣傳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瞭解黨內外的思想情況,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擬定和提出學習計劃和建議;

2、組織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理論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

3、根據上級黨委指示,圍繞每個時期的工作任務,開展宣傳鼓動工作;

4、協同行政和其他羣衆組織指導本單位羣衆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等。

(五)黨支部保密委員職責

黨支部保密委員,是黨支部委員會的成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在上級黨組織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黨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職責是:教育黨員和非黨羣衆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做好保密工作。

(六)黨支部青年委員職責(團委書記)

黨支部青年委員,是黨支部委員會的成員。在上級黨組織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黨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職責是:

1、指導和支持共青團支部根據廣大團員、青年的特點和需要開展活動;

2、關心團幹部的成長;指導團支部加強對團員和青年進行政治思想教育;

3、指導團支部組織團員和青年努力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做好本職工作;

4、注意充分發揮共青團的突擊隊作用和聯繫廣大青年的橋樑作用。

(七)黨支部紀檢委員職責

紀檢委員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黨的作風建設,經常對黨員進行黨規、黨法和黨紀教育,防止和糾正黨內不正之風。

(2)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檢查黨員執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的情況,對黨員違紀問題及時組織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受理黨員和羣衆的來信來訪,黨員的申訴和控告,及時向支部和上級紀檢部門彙報,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4)考察瞭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對他們進行有效的幫助和教育工作。

(八)黨支部統戰委員職責

黨支部統戰委員職責黨支部統戰委員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分工負責統戰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黨員學習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和有關統戰工作文件,提出本單位貫徹落實統戰政策的措施、意見;

(2)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向他們通報有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與黨外人士交朋友,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幫助民主黨派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協助他們把好發展新成員的政治質量關,支持他們開展工作和活動,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