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本公司 年 月 日第 次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經營範圍,增加股東和註冊資本,改變法定代表人、( )、( ),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條原爲:“公司在 工商局登記註冊,註冊名稱爲: 公司。”
現改爲: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條原爲:“公司註冊資本爲 萬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條原爲:“公司股東共二人,分別爲 ”。
現改爲:“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原爲:
全體股簽字蓋章: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