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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合同推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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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遇到過要簽署合同的場合吧,想必大家都知道合同在簽署時的重要性了,本站小編今天就爲您帶來了職工勞動合同推薦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職工勞動合同推薦6篇

職工勞動合同篇1

用工單位:____

職工姓名:____

甘肅省勞動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 性別:___ 出生年月日:___

民族:___ 文化程度:__

籍貫:___省___市縣(區)___鄉(鎮)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現在住址: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爲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試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擔任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覈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週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爲未成年工(16-18週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爲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爲: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爲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交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爲: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爲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爲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徵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鑑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鑑證機構(蓋章):

乙方(簽章):年月日

年月日

職工勞動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短期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試用合同期限:

合同期爲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工作崗位。

3、甲方聘用乙方的工資爲_______元/天。

4、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工作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工作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5、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需提前_______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6、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合同。

7、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合同;

(2)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勞動合同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爲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爲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爲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爲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職工勞動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xxx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爲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並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合同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施∈些縣(區)鄉(鎮)村(街)號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崗位,爲

工種,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爲: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爲每月

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爲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爲____。

(二)加班工資爲每小時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等,每月計元,津貼____元,獎金____。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範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爲,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覈與管理。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應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若鑽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爲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

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保險責任。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合同鑑證

本合同簽訂後,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鑑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勞動行政仲裁機構各一份。未經合法授權代簽、塗改無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保險、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保險、法規、政策執行。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職工勞動合同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起至 止,期限爲 。其中試用期從 起至 止,共 。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 崗位,爲 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爲每小時 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癒的再延長 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病假工資爲 元。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 元,撫卹費 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爲 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 月。

(2)乙方的醫療費 。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 元,直系親屬撫卹費 元,其他費用 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 天,婚假 天,喪假 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算)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本條第2款第(1)、(3)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爲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爲 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元,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鑑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