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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承包經營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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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保證了雙方的利益,才能將合同制定得更加出色,無論任何合作在開始前都應該制定好相關的合同,下面是本站小編爲您分享的企業承包經營合同7篇,感謝您的參閱。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7篇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1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發包方承辦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

發包方地址: 傳真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簽約人:

承包方風險抵押金:聯繫電話:

承包方地址:擔保人:傳真電話:

爲了加強本企業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郵政局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爲調動承包經營者的積極性,雙方本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經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對國有資產的認定

以上資產均屬於國有資產,只限於乙方經營使用,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爲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二條甲乙雙方發包與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將共 萬元的國有資產交給乙方全權承包經營,承包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承包標的額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向甲方上繳稅後利潤萬元(大寫:)。

第四條承包風險金

按協商條件,乙方自簽訂協議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納現金萬元整,作爲風險抵押金。

第五條承包協議的自動終止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協商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繳稅後利潤計劃表,於每月日前將%的上繳計劃款額上劃帳戶。協議自動終止條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繳稅後利潤計劃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繳稅後利潤萬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繳稅後利潤的%;

出現以上三種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自動終止合同,並從終止合同之日起,將應上繳稅後利潤的差額部分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其責任屬乙方違約。

第六條承包經營中的獎罰條件

①、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全年完成上繳稅後利潤 萬元後,超額部分的全部稅後利潤獎勵給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主動補齊 萬元的視爲完成上繳任務,不獎不罰。

③、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不主動補齊萬元時,由甲方從乙方的風險金中扣交,罰差額的1%並視爲違約,下一年度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協議續簽。

第七條承包經營中的財務管理

①、爲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規範乙方依法經營,由甲方按郵政局要求向乙方派會計一名,並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在經營方面向乙方負責,在管理和履行協議方面向甲方負責。

②、乙方在經營與財務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允許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經檢查發現有以上二種行爲的,帳外帳和小金庫除沒收外,按乙方違約自動終止協議論處,損失由乙方負責。

③、甲方爲鼓勵乙方承包經營,以現金方式注入萬元流動資金,專門用於資金週轉;受聘會計應監督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不出現違法、違規等行爲。

④、乙方承包經營期滿,如不再續包或因違約等原因被終止承包經營時,乙方在返還甲方萬元流動資金時,剩餘物品按進價抵頂現金不得超過10%。

⑤、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只能在相關銀行開立一個資金帳戶,並接受甲方的監督,除此之外不得開設其他帳戶。

第八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爲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甲方對其經營不進行干涉。

③、乙方有權選擇用工形式,在不違犯《勞動法》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招聘臨時工(但必須報甲方備案),有權決定臨時工的工資待遇及分配形式。爲了解決郵政局職工的待業和下崗子女,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先招聘本局下崗職工和待業子女。

④、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用工條件負責安置名本局在職職工(含乙方在內),在其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盡職盡責、圓滿完成分配任務的前提下,乙方應參照市局工資標準和其它福利待遇進行發放。隨着市局經營體制和用工體制的改革,以後的工資等標準作相應的調整。

⑤、乙方承包經營中一切設備及物品的使用是無償的,有義務對其使用、保管、保養以及維護管理負責,對損耗、毀壞物品的重購應由乙方負責。

⑥、乙方在承包經營中所需新增購置物品由乙方出資,承包期滿所購物品歸乙方所有。

⑦、乙方必須守法經營,嚴格執行工商、稅務、公安特業、衛生防疫、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規。負責交納除房租以外的其它相關稅費,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處罰、停業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⑧、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參加市局佈置的統一活動,遵守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全力支持乙方工作,本局相關活動應安排乙方收益,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要求乙方妥善安排相關事宜。市局有所安排時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②、甲方對乙方有管理、監督、檢查的權力和職責,有權制止乙方違犯勞動法,違犯相關規章制度和合同的行爲,對情節嚴重或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並對乙方進行1%—5%的經濟處罰。

③、合同到期後,乙方不能將萬元流動資金交回時,甲方有權凍結乙方帳戶、進行行政處罰或向法院起訴。

④、甲方有義務保護承包給乙方的國有資產不受侵害,並保證乙方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將國有資產作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十條承包期滿後的結算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如數上繳了稅後利潤,並經審計部門對全部資產審覈無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風險抵押金。乙方不能履行上繳稅後利潤時,按合同的第六條執行。

第十一條承包經營合同的續簽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如數上繳了稅後利潤,在承包標的額同等條件下,承包人優先進行新的一輪承包經營簽約。如不願續包,視爲自動放棄。

第十二條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出現矛盾和糾紛時,本着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能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對出現的新問題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局多種經營管理委員會調解解決,相關部門解決不了時,也可經法院判決。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一年,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相關資料詳見附件)

附件:

甲方(章):乙方(章):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月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2

第一條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願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爲五年,自年一月三十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乙方爲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覈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爲: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爲掛鉤考覈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鉤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範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範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於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帳戶,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帳戶,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帳戶,並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後,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稅、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稅、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稅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稅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帳戶,甲方不處置或佔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覈算,設置帳戶,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並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爲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爲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鉤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覈。

第九條

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在職責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爲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爲,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爲,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爲。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後,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先生)追索由於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爲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後,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20_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分公司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經營承包人(簽名)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3

發包方:______(簡稱甲方),地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承包方:_______(簡稱乙方),地址:_____,企業經營者: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爲上繳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上繳利潤數額1.乙方以___元爲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年爲___元,___年爲___元,___年爲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乙方,由乙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爲:

生產發展基金 獎勵基金 福利基金 備註

3.乙方完不成上繳利潤時,其差額由乙方用當年留利抵交。不足時,用企業資金抵交。

四、承包期間,乙方保證完成國家的指令性計劃。

五、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乙方保證___年達到___企業標準,___年達到____企業標準。

2.承包期間,新增固定資產總額爲____元,其中___年___元,___年____元,___年___元。

3.新產品開發數分別爲:____年____個,___年___個,___年___個;主要項目是___;新產品產值率___年____,___年___,___年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共____元,新增總產值___元,利潤____元。

5.承包期間產品質量達到___級標準,新創___。

六、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________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尊重乙方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乙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

七、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自主權。企業經營者爲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理干擾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____

2.甲方不按合同條約____條規定爲乙方解決___問題時,按___的_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

4.乙方未實現第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___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

5.乙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

……

九、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乙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

2.________。

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

2._______

十、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________

2.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交___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交___法院審判。

十二、本合同自___時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簽章): 企業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 地點: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4

甲方:赤峯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就礦山企業承包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赤峯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經營項目爲礦山開採和礦石銷售。

二、開採範圍:以甲方持有的c57120xx2279號、c87120xx3466號採礦許可證確定的範圍。

三、承包期限:從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至採礦許可證範圍內的礦石開採完畢止。

四、承包費的數額和給付方式:承包費以乙方開採的礦石量多少計算,每日開採量在 噸以內,按每噸20元給付甲方承包費,每日開採量超出 噸的部分,按每噸15元給付甲方承包費。甲乙雙方每一週結算一次,並將承包費支付給甲方。

五、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將赤峯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構信用代碼證、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負責修建從礦山至初頭朗鎮 村的柏油公路,路面寬爲8米至10米,費用由甲方承擔,並保證乙方在經營生產期間運輸礦石的車輛通行順暢。

(三)企業的一切證照的年檢、審覈、延續、擴採事宜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對開採礦石的數量進行統計並結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要保證其發包的企業所有證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證沒有將該礦山企業用做抵押擔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該企業的債權歸甲方享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 日內向甲方交納承包礦山保證金200萬元,該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由甲方退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賠償時,可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二)乙方須在每次結算後 日內將承包費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遲延給付按日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經營期間所僱用工人的工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均由乙方負責支付和交納。如未給所用工人交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設備均由乙方自己購置,承包期滿後均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在甲方發包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和越界開採。

(六)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歸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七、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該礦山企業,不得將該礦山企業抵押,也不得另行發包給他人,如違約須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承包的企業轉包他人,也不得將該企業抵押。

(三)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八、 本合同經公證後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潮州市潮安縣浮洋鎮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手彩業務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以下簡稱公司)的手彩業務。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三、承包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該承包保證金作爲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時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

2、將公司手彩業務在本合同簽訂後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

3、將公司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物品借用登記表》爲準) 。

4、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後即告解除。

5、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手彩業務,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保證金。

3、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甲方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

6、對公司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7、承包經營期間,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應每 月前據實向甲方報送手彩的財務報表。

9、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築結構及用途,特殊情況確需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11、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2、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公司,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4、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5、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環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17、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種類管理費等與本公司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8、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 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9、甲方對外所享有的債權,乙方負有清收義務。

20、乙方應自行解決承包方工人的食宿問題,但需遵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寢,公司將按規定收取費用並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築結構及用途。

3、乙方損壞公司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乙方經營超出公司《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賠償的。

7、承包期內,乙方經營公司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行爲。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與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公司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繫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公司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公司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收回的;

2、該公司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公司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保證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保證,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公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爲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各六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

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

)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

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

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____ ,其中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____ ,其中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___年爲________ ,_____年爲________ ,……。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篇7

爲了在公司內部營造鼓勵員工幹事業,支持員工幹成事業的積極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推動公司的超常發展,根據平等互利、民主協商的原則,特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發包方爲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爲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願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爲五年,自 年一月三十一日至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乙方爲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覈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爲: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爲掛鉤考覈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鉤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範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範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於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e;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帳戶,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帳戶,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帳戶,並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後,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稅、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稅、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稅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稅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帳戶,甲方不處置或佔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覈算,設置帳戶,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並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爲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爲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鉤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覈。

第九條 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在職責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爲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爲,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爲,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爲。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後,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 先生)追索由於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爲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後,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