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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承包合同

合同範本 閱讀(1.51W)

承包合同是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的文件,以下是小編爲您帶來的經營承包合同範本,歡迎閱讀!

經營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承包項目:

因市場經濟調節需要,甲方將溫州國真眼鏡有限公司給乙方承包。爲了使承包方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甲方將生產場地、廠房的現狀、車間設施固定資產,部份流動資金、眼鏡製品的各種產品類型,經營渠道供方便乙方自引、自產、自消、自負盈虧。

  二、承包原則:

1、本協議本着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以承包的形式確定甲、乙雙方的權、責、利的關係,並按協議約定進行利益分配和風險擔當。

2、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所有生產資源和資金投入(所有物料的應付款均由甲方代爲支付,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現金),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和落實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

3、承包期間車間的所有權、行政隸屬關係及稅收、財政等渠道不變。

  三、承包期限:

本協議的承包期限爲 1 年,即從 2010 年 2月 22 日至2011 年 2 月 21 日止。

  四、承包人員:

一車間:楚辛道、二車間:戴中秋

  五、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利潤分配:甲方利潤爲 80 %,乙方利潤爲 20 %。

2、乙方的利潤報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每月預支乙方應發工資和獎金,利潤分紅剩餘部分次年5月份一次性付清。

3、承包期間業績年產值承包線定爲 萬元(淨利潤額匯入戶冊爲準)包括廠房設備折舊在內。按9個月平分,每月30日前上交 萬元整按時轉入甲方帳戶內,多餘利潤歸乙方所有。承包費從承包的第4個月起每月30日之前上繳給甲方。

4、合同到期帳款還沒有全部收清,甲方先付乙方的工資和獎金,剩下利潤分紅在合同結束後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5、淨利潤高於 萬元的,超出部份甲方享有淨利潤的50%,另外50%歸乙方支配。

6、以原材料倉庫、模具材料倉庫、半成品倉庫、成品倉庫(白銅、黃銅、磷銅、18NI、22NI、25NI、錳料、記憶、易耗品倉庫材料等)各金額爲資金保底週轉資金(以各倉庫、車間各類銅材盤點爲準附清單;但銅材單價按照盤點當時年月單價爲準,盤點的各類銅材重量不變)計人民幣( 萬元整)。(按銀行利息爲準,每月30日之前轉入甲方帳戶)

7、原公司應收未收、應付未付的老帳資金一律由甲方自行負責理清,但需乙方幫助甲方負責收款。

8、稅務費、地方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員工計件工資、行政人員工資和其它社會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權責:

1、乙方(承包人)受權後,有權針對企業生產管理,經營管理、行政管理、技術開發、質量管理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並負責確定協調各部門主管、各車間工作,正確掌握企業發展的經營決策,指揮職能部門和領導廣大職工全面完成各項生產、經濟技術質量指標。並按季度向甲方提交企業實際財務會計報表,供甲方覈實。

2、乙方對主管級以下員工有人事任免權,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有建議權。有權自主調動和使用現有的車間人員,在不違犯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的情況下,有權進行獎懲、辭退違紀員工。

3、全公司安全生產、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由乙方負全責。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生活,督促好職工福利工作。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督促好職工福利工作。

4、在生產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和因交期或品質等原因產生的客戶投訴索賠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在2000元以下由乙方支付,2000元以上甲方負責40%;乙方自行負責60%。在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的補料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如因交期和品質等原因導致訂單變更或取消的,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承擔責任。

  七、其它事項

1、廠房車間各建築物不變,如需改變房間隔拆建構,需甲方同意,否則不能任意拆除、改變車間、隔拆及牆體的建築建構。

2、擴大新設備或設備確作廢需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能擅自改變

3、設備及低值易耗品,以清單進行交接;如在承包期間損失要按帳面折舊值賠償。 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4、乙方流動資金和成品材料及現金由甲方主管人員當月審批。

5、乙方在簽訂合同日開始,生產出的一切廢銅材料只能換原材料,不得買賣;其它廢材料如需買賣必須由甲方主管批准。

6、承包期間以廠房、設備,人員不變爲基礎,需人員技術人員由乙方負責。

  八、協議變更

1、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不負違約責任。

3、甲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干擾乙方的生產管理活動,使乙方生產管理活動無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直接損失,並從甲方利潤中扣除 %作爲違約金。

2、 乙方違反協議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從乙的利潤中扣除 %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協議期滿,乙方不能按質量交還甲方提供的設備等財產,乙方應賠償缺少或損壞數量價值的損失,並從乙方利潤中扣除 %作爲違約金。

  十、附則

1、本協議期滿後,如甲方仍須將承包時,乙方在履行本協議良好的情況下,甲方應優先考慮由乙方續約。

2、本協議期滿後,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續約或終止協議,應於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協議期滿後3個月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間應享有的利潤。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