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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承包土地合同

合同範本 閱讀(1.71W)

土地承包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達成的關於土地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法》第20條,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30年。草地的承包期爲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爲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這一法律規定做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據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的差別,更有利於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下是小編在網上找到的長期承包土地合同範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長期承包土地合同
  長期承包土地合同範本(一)

甲方:××縣××鎮××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爲××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流轉方式爲轉包。

二、甲方流轉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經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發包給農戶的土地,必須在取得承包農戶委託書的前提下,向乙方進行轉包,並將委託書的複印件報乙方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三、流轉的期限爲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爲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3、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出租土地的農民。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乙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權農戶的委託下,可優先向乙方轉包。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鄧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承包土地合同範本(二)

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爲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畝,租給乙方作爲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爲當年的 月 日,承包費爲每畝 元,每年共計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證明人: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