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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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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爲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爲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甲方與乙方就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入場須知
1.1 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施工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爲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場管理與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覈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至項目管理部,複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複印件再次複印]。
1.3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北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北京市政府指定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等。凡因爲乙方工人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務市場管理規定及甲方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2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乙方應通知甲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由甲方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3乙方應保證現場隱患整改率爲100%。
2.4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爲零。
2.5乙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2.6乙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7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8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2.8.1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2.8.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乙方項目經理、安全員必須持有建委核發的《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
乙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覈後方可上崗。
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乙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2.8.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2.8.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
置齊全並且靈敏可靠。
乙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
乙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施須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管理。
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乙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驗收制度。
2.8.5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管理制度。
2.8.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2.8.7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2.8.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爲工傷事故。
乙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僞證,不準隱瞞不報。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爲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爲乙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凡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如屬乙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8.9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現場指令。三、安全防範
3.1乙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採取一切嚴格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妨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應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3.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爲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3.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如:安全帽、安全帶、安、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電焊機專用保護箱等。乙方應提供並督促施工人員佩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要佩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乙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3.6乙方應按規定每50人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消防保衛
4.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2乙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4.3凡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5.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5.2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爲,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5.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安全生產;
b消防保衛;
c文明施工:
d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5.4乙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5.5乙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急救設備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六、 違約責任:
6.1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報甲方備案並經安全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必須持證
上崗。每發現一名未經教育上崗作業或特種作業未持證上崗人員,罰款個人_100_元,單位1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2發現現場抽菸的,每發現一人次處罰個人50元,單位500元,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未經過批准,開具動火作業證的,每發現一次處罰個人100元,單位1000元。造成嚴重後果影響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現場所有二級配電箱以下用電設備使用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監督,所有臨時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05》規範要求,每發現一處違章用電設備,甲方由權沒收違章用電設備並處罰單位2000元,每發現一次非電工接電,處罰個人100元,單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4施工期間,如發生乙方施工人員私自偷盜甲方材料事件,除按甲方進貨價格雙倍賠償外,處罰單位_2000元,個人依法扭送公安機關。
6.5 乙方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電工作業穿好絕緣鞋等,每發現一次罰款個人50元,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6 乙方須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垃圾必須及時清運。如乙方未及時清運,甲方有權指定他人清理,所需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並處罰單位1000元。
6.7 乙方使用小型機械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工人使用時必須按章操作,每發現一次不合格設備工具,違章操作使用,甲方有權沒收,並罰單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 其它約定事項:
1. 甲方與總包方簽訂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臨時用電協議對乙方具有同等約束效力,甲方有權對乙方加重處罰。
2. 如因乙方降低安全生產投入及條件,使用租賃不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標準產品、設備,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違反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所引起的政府部門、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一切處罰均由乙方承擔。造成事故及嚴重後果的,除承擔責任外,甲方有權對其追償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並在追償未果前提下藉助法律手續解決糾紛 。
七、 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並加蓋各有關單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八、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人名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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