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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領導班子檢查報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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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領導班子檢查報告材料



單位領導班子檢查報告材料


共收集意見建議102條,對照黨章黨規等查找了突出問題,並認真分析原因,進行了對照檢查。下面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單位領導班子檢查報告材料文章,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喜歡閱讀。

自教育活動以來,某局機關按照市委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學習教育,廣泛徵求意見建議,先後召開座談會6場,40餘人參加座談,發徵求意見函62份,還採取到幫扶點隨機走訪等形式以及自己找、上級點、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共收集意見建議102條,對照黨章黨規等查找了突出問題,並認真分析原因,進行了對照檢查。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照黨章黨規,對照廉政準則,對照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規定,對照改進作風要求,對照羣衆期盼,逐個查擺問題,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有:

(一)形式主義方面

1.政績觀有偏差。能動服務全市發展大局的自覺性不足,思考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發展的重要問題不深入,一些工作出現不良後果。羣衆意願和上級要求結合的還不夠好,一段時間內片面地認爲只要拿到上級授予的獎牌、獎盃、榮譽,就代表工作好,就代表人民羣衆滿意。存在唯上是從的傾向,過分看重上級的考覈大棒,對一些工作機械式、強制性執行,引起基層和羣衆的反感。

2.理論學習缺乏深度。班子理論素養還有待提高,學習制度有待健全,中心組學習往往是按上級要求完成任務,偏重學習各級領導講話、各類上級文件,僅滿足於“吃透”上級精神和對時勢政治的瞭解;班子成員重實踐輕理論的情況仍有存在,對新頒佈的法律法規、新出臺的工作政策措施學習不深,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透,對新形勢下工作特點規律把握不夠;聯繫單位工作和個人思想實際深入思考不深,運用所學理論解決影響公衆安全感、法治建設滿意度、執法公信力等突出問題的能力還有待提高。

3.文風會風有待務實。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會議數量、規模控制不夠嚴,還有應合併召開的會議沒有合併召開的情況;會議效率還不高,沒有完全做到開短會、講短話,集中開會也佔用了基層同志較多的路程往返時間;有時下發會議通知、佈置工作任務、要求提供材料比較倉促,給基層預留的時間比較少,不利於基層安排工作。

4.調查研究浮在表面。深入基層不夠,分析研究基層情況不足,一方面擔心下基層調研影響基層工作正常開展,另一方面自身也常湮沒在繁雜的具體事務中,真正深入基層一線“接地氣”的時間和機會不多。有時下基層調研,走安排好的路線、看準備好的點,沒有深入第一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對基層需求研究得還不透徹、對社情民意掌握得還不充分,還有的只瞭解自己想了解的問題,沒有關心羣衆真正想什麼、要什麼,聽不到羣衆有價值的建議。有時在工作中也發現和了解一些問題,進行了一些調研,但解決問題的舉措還不多。基層反映,職級待遇偏低,造成留不住人、人才斷層等問題,局機關對此已牽頭開展專題調研,但調研成果還未落到實處。

5.督查落實力度不大。抓落實缺乏“釘釘子”精神,有時重安排輕督查,存在抓而不緊、抓而不實的問題,下功夫解決羣衆關心、企業關注問題的力度有待提升。圍繞中心工作抓落實的意識還不強,對執行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重點工作檢查督導不夠,對重點項目任務缺乏一抓到底的韌勁;對社會治理創新工作中亟需出臺的一些政策意見,沒有及時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影響了相關工作的開展。到基層督查指導工作,聽彙報看材料的比較多、表揚肯定的比較多,深入瞭解情況、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力度不大。執法監督職能發揮得還不充分,執法不公不廉等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二)官僚主義方面

1.聯繫羣衆不深入。在執行把羣衆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爲衡量工作的根本標準問題上還有搖擺,對羣衆的呼聲、羣衆的疾苦、羣衆的困難瞭解不充分,對基層、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缺乏有效的迴應和解決辦法。到基層時,與各級領導幹部交流比較多,與普通羣衆接觸比較少;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比較多,面對面聽取羣衆意見比較少;看先進典型比較多,瞭解落後情況比較少;瞭解面上情況比較多,關心羣衆身邊的小問題比較少;以活動形式到羣衆中去的比較多,主動與羣衆交心的比較少。開展“三解三促”活動,有時流於形式、浮於表面,沒有真正做到身入、心入、情入,對基層和羣衆所提意見建議沒有及時轉化爲政策措施。

2.服務基層意識不強。指導基層具體工作多,總體設計和宏觀指導少,如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長效性有待提高,科技防範機制缺乏前瞻性、規範性、統一性,對羣防羣治工作的組織推動力度不足。深入基層分析研究情況不夠,貫徹上級部署比較多,主動聽取基層和羣衆意見比較少,對基層提要求比較多,主動幫助基層解決困難和問題比較少。如對基層反映人少事多、經費不足、待遇偏低、能力素質跟不上、工作壓力大等問題,缺乏有效解決的舉措。有些決策脫離基層、脫離羣衆。如老小區防盜門問題,事前調研、事中管理、事後服務沒跟上,羣衆意見很大。

3.考覈評比不夠科學。考覈評比工作自去年以來有較大改進,但指標體系仍有不科學之處。在單項考覈中拼體量,有不公平現象。羣衆參與不充分,讓羣衆評判做得不到位。考覈方式聽彙報、查資料較多,深入調查、運用信息化手段少,牽扯了基層不少精力,增加了基層負擔。

4.對機關幹部關心不夠。機關自身建設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新時期幹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少,幹部交流、輪崗、掛職鍛鍊等機制未有效建立,幹部職工業餘文化活動較少,對幹部職工的生活關心、心理疏導不夠。

(三)享樂主義方面

1.擔當意識淡化。職能定位不夠明確,沒有完全做到議大事、抓大事、謀全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如在隊伍建設方面,協管幹部的力度有待加大、效果有待提高。協助紀委監察機關查處領導幹部違法違紀問題,是一項重要職能,但目前該工作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2.存在厭戰畏難情緒。因爲工作接觸的多是特殊困難羣體,面對的多是難事、瑣事、操心的事,畏難厭戰情緒在班子成員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今年以來我市進京非訪形勢嚴峻,組織串聯嚴重,基層組織和幹部壓力很大。對此,局領導班子在凝聚各方合力化解矛盾、穩控人員、打擊處置等方面還應加大力度。

3.艱苦奮鬥意識不強。有的缺乏“趕考”精神,心思沒有完全放在工作上,怕苦、怕累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到基層時接受高標準接待,公車管理還不規範。

(四)奢靡之風方面

1.黨風廉政建設亟待加強。有的班子成員廉政風險防範意識不強,認爲工作風險係數不高,對分管範圍內的廉政建設抓得不緊,“一崗雙責”要求落實不到位。有的謙虛謹慎的作風保持不到位,總認爲做得不錯,不自覺地放鬆要求。對機關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有待加強。

2.勤儉節約意識不強。對勤儉節約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在“三公”經費開支方面控制不嚴格,辦公耗材使用、節能、經費管理等規定落實不到位,沒有做到勤儉辦一切事情。會議開支有下降,但仍有浪費現象。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前存在公務接待超標問題,總覺得接待不好影響關係、有傷感情、丟了面子,特別是接待上級檢查考評時存在大手大腳情況。辦公用房清理,清出的房子沒有得到充分、合理地利用,造成了資源浪費。

三、原因分析

經過深刻剖析,領導班子深刻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四風”問題,究其根源,主要是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黨性修養、政治紀律、“三嚴三實”等方面還不同程度存在着差距和問題。

1.沒有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宗旨意識、羣衆觀點與良好作風,是“源”與“流”的關係。宗旨意識淡薄,深入基層、聯繫羣衆不夠,根本原因在於沒有牢固樹立羣衆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觀,沒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羣衆觀念不強,對羣衆感情不深,在思想上、行動上還沒有徹底解決好“我是誰、爲了誰、依靠誰”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加深對馬克思主義羣衆觀點和黨的羣衆路線的理解和把握,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堅定性和自覺性。

2.沒有始終堅持求真務實作風。求真務實是貫徹黨的思想路線的必然要求,是我們黨的一貫作風。工作中存在的脫離基層、脫離實際等現象,以及文風會風、考覈評比等方面的問題,說到底是主觀主義、功利主義思想作祟,沒有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還需要進一步轉變作風,真正做到察實情、出實招、求實效。

3.沒有充分發揚開拓進取精神。工作中存在的精神懈怠、動力不足等問題,歸根結底是缺乏憂患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對當前形勢的複雜性、任務的艱鉅性認識不到位,對面臨的風險和挑戰研究不充分,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時站位不高、觀點不新、思路不寬,不能主動適應形勢任務的新要求、人民羣衆的新期待,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還需要以先進典型爲鏡,銳意開拓進取、爭創一流業績。

4.沒有真正確立法治思維方式。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無論是決策、執行,還是化解信訪矛盾、提高公衆安全感和法治建設滿意度等,之所以出現一些問題,根本原因在於沒有自覺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運用於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各個環節,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對法治的認識,帶頭信仰法治、堅守法治,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工作的能力。

5.沒有自覺加強黨性鍛鍊。加強黨性教育、提高黨性修養是對領導班子的基本要求,也是黨員領導幹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的根本途徑。理論學習不夠、思想作風不正、廉潔自律不嚴等問題,關鍵是缺乏經常性的主觀世界改造和黨性鍛鍊,沒有很好地堅持和弘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有時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該堅持的沒有堅持、該抵制的沒有抵制、該糾正的沒有糾正,還需要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把好思想上的“總開關”,築牢道德上的“防火牆”。

四、改進措施

必須在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羣衆方面有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切實在全市機關中發揮表率作用。針對上述問題,按照爲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就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強理論學習,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水平。把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作爲主線,健全並嚴格執行學習制度,深入系統開展學習,不斷提高班子思想理論素養。規範中心組學習制度,完善年度學習計劃和專題學習方案,把集體學習研討作爲班子學習的主要形式,年度集體學習不少於12次。班子成員抓好經常性自學,結合實際需要和分管工作,完善個人年度學習計劃,明確重點內容和書目,撰寫讀書心得,保證時間和效果。堅持理論聯繫實際,深入學習研討踐行羣衆路線、服務蘇南現代化示範區建設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努力從本質上把握問題的發展規律,在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中提高理論素養、堅定理想信念。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學習情況,納入年度述職述廉內容。

2.改進調查研究,不斷增強調研工作實效。以人民羣衆的關切和期待爲着眼點,緊緊圍繞重點工作,科學制定年度調研計劃,經局辦公會審定後實施。局領導同志每年到基層開展調研時間不少於2個月。改進調研方式,瞭解基層一線實情,重點開展好公衆安全感和法治滿意度提升、隊伍建設和突出非訪問題解決等專題調研。安排更多時間同羣衆和基層幹警直接交流、溝通,鼓勵講實話、講心裏話。
        強化問題導向,既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和單位去總結推廣經驗,更深入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羣衆意見較多的地方和單位去剖析問題。調研結束後,認真撰寫調研報告,形成高質量的調研成果,及時將基層意見建議轉化爲政策措施,推動解決實際問題。健全“三解三促”長效機制,既做好走訪、座談、接訪等常規動作,又帶着問題沉下去“解剖麻雀”,讓人民羣衆真切感受到新作風、新氣象。強化統籌協調,整合優化調研力量,提倡開展聯合調研,避免在調研時間、地點安排上過於集中。建立基層聯繫點制度,局領導成員每人確定1至2個基層單位作爲聯繫點。

3.強化作風建設,着力改進會風文風。堅決壓減會議活動,以局名義報請市委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人數不超過200人,時間半天。專題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半小時。各類會議一般提前3天發出通知,遇有特殊情況應提前預告。未經批准,各類表彰、研討會、論壇等一律不再籌辦,局領導一般不出席各地各相關部門舉辦的此類活動。嚴格實行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禁超預算列支經費。各類會議在政府採購的定點場所或內部場所召開,小型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得在定點場所以外的高級酒店和旅遊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會議代表住房安排以標準間爲主,用餐一律安排自助餐,不搞會外活動和宴請,不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及與會議無關的其他物品。嚴格控制培訓活動數量、時間、規模,不安排與培訓內容無關的活動,嚴禁以培訓爲名搞公款宴請和旅遊。大力精簡文件簡報,凡中央、省文件、電報已發至縣級且要求明確具體的,一般不再另發貫徹意見;凡已通過媒體及時公開發布的文件,不再印製下發;凡能通過網絡、電話、電報、便函等方式傳遞辦理的,不再印發紙質文件。對外統一編髮一種簡報,每月原則上不超過2期。倡導簡潔樸實的文風,文件應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簡報應重點反映重要動態、經驗、問題和工作意見建議等內容,講話應提倡講短話、講新話、講管用的話。改進宣傳方式方法,多種形式宣傳基層創造性經驗、特色亮點和先進人物,提高社會公衆對局工作工作的知曉率。

4.創新制度機制,認真解決執法突出問題。堅持以羣衆工作統領工作,把做好羣衆工作作爲化解社會矛盾的基本功,不斷改進羣衆工作方法,在服務中增進與羣衆感情、融洽幹羣關係。以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爲主要任務,緊緊圍繞公衆安全感、法治建設滿意度兩項指標,積極創新平安法治建設的思路舉措。當前,要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公以及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不斷健全完善各項制度機制,研究制定懲處非訪違法犯罪的規定。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認真落實加強執法活動監督的相關意見,加強執法權運行機制建設,建立執法風險隱患排查整改長效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重點解決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領域存在的以罰代刑、有罪不究問題。年底前,對執法突出問題組織一次執法檢查、對踐行爲民公開承諾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切實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執法突出問題。

5.規範考覈評比,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從嚴控制,遵循嚴格審批、控制批次、統一規範、合理設置、注重實效原則,除中央、省明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批准開展的以外,其他的檢查評比表彰創建活動一律不再開展。加強規範管理,綜合檢查每年1次;機關業務處室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檢查評比表彰創建活動。改進方式方法,繼續修訂綜合考評辦法,更加註重民意導向,更加註重結果性指標的運用,進一步簡化程序,爲基層減負。除中央、省有明確要求的以外,不得對辦公場所、房屋面積、人員配備、經費額度等方面作硬性規定。少聽面上工作彙報,多深入基層瞭解實際情況,不以臺賬多少爲衡量工作實績的依據。合理安排年度考覈考評工作,儘早下發考評實施細則,便於基層有針對性開展工作。

6.加大督查力度,全力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加強對重大決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通過座談交流、實地調研等督查形式,全面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推進落實措施。加強對重點任務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明確督查重點和完成時限。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