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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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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工作總結可以讓我們對過去工作任務的系統回顧,,工作總結是我們在工作結束之後必須要寫的一種書面材料,本站小編今天就爲您帶來了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5篇

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篇1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集中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髮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二、集中開展排查安全隱患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範。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 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篇2

今年我社區按照鎮綜治委的部署,認真紮實地做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着力於解決羣衆困難,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及時成立調整組織,加強領導

及時成立調整了由社區一把手任組長,副書記爲副組長,兩委其他同志爲成員中街社區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朱衛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4名治安信息員、巡邏員爲辦公室成員,對本單位轄區內的治保工作進行認真的調研,強化單位辦公室治保工作的制度。爲抓好此項工作,我社區在人、財、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有力地推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建章立制,規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秩序

良好的制度是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保證。我社區主要建立了以下幾項制度:一是分級調處工作制度。規定重大矛盾由社區主任負責調處,一般矛盾由治保主任調處,必要時請“兩代表一委員”協助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適時開展一次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三是建立“一包三定”責任制和“三公開”制度。對受理的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包案、定責任人、定調處措施、定解決問題的時間與期限;公開接訪、調處人姓名,公開接訪時間,公開接訪地點。四是建立“五理”機制,即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

三、加強督促指導,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再上臺階

加大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力度。根據矛盾糾紛的的性質和內容,根據分級調處的原則,及時確定人員進行調處,並要求接受調處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調結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給予批評,並限期整改;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

在服務方式上,堅持方便於民。制定便民服務措施,在受理羣衆上訪、申訴以及各類矛盾糾紛時,實行首問負責、無償服務的原則。

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篇3

今年以來,縣司法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 “預防爲主、調防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積極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工作 ,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13件,調解率爲100%,調解成功2196件,調解成功率爲99%。

在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網絡建設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實” “六統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縣、鄉鎮、村(社區)、組四級人民調解網絡建設,目前全縣10個鄉鎮、152個行政村、4個社區的調委會的建設全面達到標準要求。

二是積極推行第三方調解機制建設,今年新增建立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使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達到了11個。通過這兩項建設,目前全縣共有177個調委會,調解人員633人,基本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解決了有地方調解,有人調解,有制度規範運行的的問題。爲迅速有效調處矛盾糾紛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抓隊伍建設

調解隊伍素質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關鍵,因此,我們時刻注重人民調解隊伍的建設。

一是高標準高要求選拔、聘用人民調解員,所選拔聘用的調解員必須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熱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本着分級培訓的原則,逐層展開,即縣局培訓鄉鎮,鄉鎮培訓村一級,村級培訓屯組調解員,一級培訓一級,使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的調解工作水平得到整體提高。

三是建立目標責任管理制度,落實激勵獎懲機制,強化調解人員的責任意識,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現在全縣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講政治、講奉獻、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調解員隊伍,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堅持以塊爲主,條塊結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蓋、無盲區的網絡化大排查工作格局:鄉鎮、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二是採取普通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對村組、社區、廠礦、企事等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瞭解糾紛信息,掌握糾紛苗頭;重點排查相結合主要是對困難人羣多、矛盾糾紛多、工作難度大的村、屯、社區、廠礦、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針對的排查,重點排查涉及民生的醫療糾紛、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徵地拆遷等矛盾糾紛,排查越級上訪、治安隱患、羣體性的事件等苗頭線索,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以上的排查,專項排查主要是在重要節點、敏感時段,針對特定區域、特定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項排查。

四、抓調解工作:

一是堅持以前創新的“三種方式”,增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實效性。1、堅持以百育鎮九合村“流動調解”爲示範,指導鄉鎮、村調委會推廣“流動調解”和“調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間地頭、羣衆家中及時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收到了“調解一案、普法一場、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堅持組織人民調解員開展了“走訪”活動。全面掌握瞭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化解。三是堅持“以農事村辦”爲平臺,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調處重大、疑難糾紛更趨於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要求各調委會就本轄區的矛盾糾紛或本行業、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化解的難易、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嚴重程度,認真制定相應的調處方案,及時進行調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項機制”,發揮“三項機制”作用。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工作主體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層調解員,及早發現矛盾糾紛,採取多種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及時普法預防,增強廣大人民羣衆自我管理的能力,減少了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做到小事不出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一般糾紛,由村(社區)及調解小組及時解決;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務中心協調有關部門實行聯合調處。三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門工作彙報,針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部署,確保了排査調處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圍繞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針對新山工業園區等重大項目相繼落戶田陽,土地徵用引發的土地山林糾紛、徵地款分配糾紛等矛盾日益凸顯特點,我們積極調動幹部力量,成立專案組,實行單位包案、一名領導負責、一個調解工作組,廣泛深入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糾紛,爲重大項目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縣司法局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工作經費保障有力。我縣將人民調解業務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並做到專款專用,還根據工作情況適時下撥業務經費。制定《田陽縣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及獎勵辦法》,落實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

以上就是一祕爲大家帶來的2篇《司法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希望可以對您的寫作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篇4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爲主線,以維護人民羣衆利益爲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爲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並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範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範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範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裏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三、強化服務,加大調解力度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羣衆的看法與意見,(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後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爲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023年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總結篇5

爲做好全旗衛生系統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自治區、市和旗委、政府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市和旗委、政府關於維穩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組織幹部真正深入到基層一線、深入到農牧民當中,瞭解羣衆訴求,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突出排查化解各類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苗頭隱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及任務

工作目標:通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把存在的醫藥矛盾和問題隱患查清,把凸顯的醫藥矛盾問題及時化解,防止發生羣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工作任務:

1.及時組織幹部排查掌握矛盾糾紛的底數,建立統一的工作臺帳,爲動態掌控和化解社會矛盾問題提供基礎依據。

2.依法依規解決羣衆合法合理訴求,及時就地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問題,理順羣衆情緒。

3.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對於難以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做到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上報化解、第一時間處置。

4.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基層組織職能轉變,使廣大幹部真正深入基層,到田間地頭、農牧民家中、企業內瞭解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切實做好服務羣衆、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在衛生局統一領導下,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迅速行動起來,負責組織抓好本單位和所聯繫嘎查村(社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齊抓共管、注重實效。

(二)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既要注重解決面上浮現出的社會矛盾問題,又要注重研究社會矛盾產生的根源,積極探索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的思路和辦法,做到標本兼治、統籌兼顧。

(三)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立足當前,抽調幹部駐嘎查村(社區)、駐企業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又要着眼長遠,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長效機制,做到長抓不懈。

四、工作重點

1.排查化解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矛盾糾紛。

2.排查化解社會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3.排查化解公共醫療衛生領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頭隱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因素。

五、工作步驟和方法

本次活動從2013年5月28日開始,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8日—6月5日)。召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會議動員部署會議,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層層動員部署。

(二)動態摸排階段(6月6日—6月15日)。

1.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醫療衛生單位、旗衛生局相關責任股室按照要求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啓動矛盾糾風和問題隱患日報告制度,堅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分析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動態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摸清矛盾糾紛底數。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統計、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羣衆訴求底數清、情況明,有穩控措施、解決方案。各醫療衛生單位於6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登記表(總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

2.建立臺帳,上報備案。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已掌握和新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隱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註明產生原因、涉及人員、責任單位、包案領導、解決辦法、辦結時限六個要素,分類梳理後進行彙總,各醫療衛生單位於6

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臺帳(分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在重大政治節日活動和敏感節點期間實行信訪信息零報告制度和信訪形勢日研判機制,及時上報工作情況。

(三)集中化解階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務,調處化解。三駐幹部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上級交辦案件,妥善化解,確實無法化解的採取代理羣衆信訪的做法,主動協調、爭取有關部門解決。按照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套人馬,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求。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及化解時限,採取有力措施,及時組織調處化解,對重點信訪案件和重點教育對象,要落實包情況掌握、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置的五包責任制。

2.深入走訪,公開接訪。三駐幹部要緊緊圍繞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到農牧戶、居民家中,問冷暖、問疾苦,廣泛瞭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穩苗頭。特別是走訪困難羣衆和有信訪訴求的羣衆,盡力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落實領導信訪工作日製度,領導班子全員參與、輪流接訪,將接談的信訪事項詳細登記,及時轉入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把定點接訪與重點約訪、帶案下訪、基層巡訪相結合,深入羣衆,聽取多方面意見。三駐幹部要認真填寫**托克前旗領導幹部接待羣衆、帶案下訪登記表,並於每月20目前將登記表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

3.集中化解,解決問題。三駐幹部要將走訪、排查、穩控、化解工作貫穿排查化解全過程,發現問題,隨時解決。在排查中,對存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問題,及時彙總和梳理。對訴求合理的,及時組織解決,不留隱患;對訴求合理但基層無法解決的,逐級報告,按職能、權限、期限解決;對訴求無理的,做好政策解釋、思想教育疏導工作;對纏訪、鬧訪、非訪的,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逐件分析研判。誰製造矛盾,誰負責解決,不得推向上級、推向社會。

4.案件歸檔,覈查終結。各醫療衛生單位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隱患,要及時整理有關資料立卷歸檔。並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結案備案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

(四)檢查總結階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蹤回訪。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所進駐嘎查村(社區)、企業的矛盾糾紛化解情況進行回訪,對本次三駐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和自查自糾,對問題處理不徹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2.強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將面上督查和重點督查結合起來。旗衛生局將組織督查組將適時深入各醫療衛生單位,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指導。視情況對重點地區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必要時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督查督辦,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各醫療衛生單位也要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全程督導檢查,一級一級抓檢查,一件一件抓落實,確保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不推諉、不扯皮、不梗阻。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要採取走下去檢查、請上來約談等形式進行重點指導。通過督導檢查,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3.穩控管理。對一些不合理、不具備解決條件和結案後上訪人仍不服,還有上訪苗頭的,做好教育穩控工作,並落實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和五包責任制,防止到市赴區進京上訪。對繼續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的,依法處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醫療衛生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總責,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問題要親自包案解決。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完成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二)嚴格責任查究。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力的,要嚴格實行問責。將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爲年度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嚴格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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