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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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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產

池州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監督檢查計劃

爲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爲,提升監督檢查效能,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等規定,按照《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編制本局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要論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精準執法,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模式,推進全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提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水平,爲加快“三優”池州建設提供更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科學合理安排年度監督檢查的範圍和數量,增強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監督檢查計劃落實,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有效防範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始終把安全生產作爲基本盤基本面,將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範化爲抓手,突出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兩會、春節、國慶節等重點時段,開展重點檢查、一般檢查、專項檢查,結合全市“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重點工作,及時發現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持續提升安全監管和應急保障能力。

三、編制依據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關於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應急管理部關於規範督查檢查考覈和執法檢查的意見》《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全省安全生產鑄安行動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範化的通知》《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的實施方案》《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和能力。

(三)本部門監管檢查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分佈、生產規模及其安全生產狀況。

(四)重點檢查的行業領域及生產經營單位狀況

(五)道路交通狀況以及執法車輛、技術裝備配備執法經費情況

(六)影響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的其他因素。

四、編制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分類分級、突出重點、提高效能、守牢底線的原則,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

五、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我局行政編制人員爲16名,實際在冊人員15名。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事業編制20名,實際在冊人員 15名。目前,從事安全生產監管相關職責的執法人員24名,實際納入2021年度執法工作日計算的執法人員爲14名,佔在冊執法人員的58.3%,其中:

從事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3

從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3;

從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安全監管工作人員4名;

從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工作人員4名。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

1總法定工作日。2021年全年365天,52周、104個公休日,11個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365-104-11=250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250×執法人員數量(14=3500個工作日。

2其他執法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完成應急管理或者政府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預計所佔用的工作日等。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機構改革後工作實際,測算2021年度其他執法工作日爲2195個工作日。

3非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包括參加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覈、會議、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參加黨羣活動、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工作預計所佔用的工作日等。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機構改革後工作實際,測算2021年度執法工作日爲1145個工作日。

4監督檢查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3500-其他執法工作日(2195-非執法工作日(1145=160個工作日。

其中,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工貿企業92個工作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企業32個工作日,專業技術服務機構12個工作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有關單位24工作日。

六、檢查單位和責任

根據我監管檢查執法人員、監管範圍、監管對象等因素,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計劃在2021年安排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61家,其中重點檢查單位39家,一般檢查單位16家,專項檢查單位6分別佔年度監督檢查比例爲63.9%26.2%9.8%

(一)重點檢查單位名單(39家)及責任室。

1非煤礦山及尾礦庫企業(10家):安徽銅冠池州資源有限公司黃山嶺鉛鋅礦,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山石灰石礦,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青陽白雲石礦,祿思偉礦業資源(安徽)有限公司長龍山熔劑白雲岩礦,池州市銀龍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池州市銀龍熔劑用石灰岩礦,安徽東方鈣業有限公司雙橋溶劑白雲岩、化工用石灰岩礦,安徽聖馬礦業有限公司,青陽縣皖南礦業有限公司,青陽縣高大山銅礦,安徽省恆金礦業有限公司青陽縣雙合-陽山礦區(南段)電石用灰巖礦

工貿行業企業(12家):池州通威飼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裝(池州)產業園有限公司,池州市偉宏鋁業有限公司,安徽東至雙江紡織有限公司,東至東方紙業有限公司,安徽省石臺成龍木業有限公司,石臺縣徽衆鈣業有限公司,安徽草野傢俬有限責任公司,安徽鑄鑫機械有限公司,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池州瑞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責任室:安全生產基礎科

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2家):安徽東至廣信農化有限公司,安徽華爾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安徽龍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方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興東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瑞普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池州盈德氣體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新賽德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徽池州石油分公司油庫,安徽金鼎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室: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4技術服務機構(5家):池州市永信地質礦產開發有限公司,池州市正信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安徽交通技術學校,池州杏村實用技術培訓學校,池州華光特種作業(電工)理論培訓考試點。

責任室:辦公室。

(二)一般檢查單位名單(16)及責任室。

由相關室從2021監管對象名錄庫監督檢查對象中(除重點檢查單位之外),隨機抽取一般檢查單位16家。其中,非煤礦山企業6家,工貿行業企業4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2家,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2技術服務機構2家。

責任室:安全生產基礎科,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辦公室

(三)專項檢查單位名單(6家)及責任室。

馬鋼礦業資源集團桃衝礦業有限公司青陽白雲石礦,中電建安徽長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神山石灰岩礦,安徽省貴航特鋼有限公司,安徽超威電源有限公司,中石化池州石臺城關加油站,中石油九華山柯村加油站。

責任科室:應急指揮中心。

非煤礦山工貿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具體監管檢查計劃詳情見附件1234

七、有關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充分認識制定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措施,各相關科室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結合上級部門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抓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實施做好實施過程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因特殊情況確需對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重大調整的,按規定履行重新報批和備案手續。

(二)細化任務,規範執法。結合監管職責及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分解年度監督檢查任務。重點檢查要加大對安全管理條件差、問題隱患突出、嚴重違法違規、存在重大危險源以及發生事故的企業的監管力度,一般檢查要採取雙隨機方式,隨機抽取監管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按照“雙隨機”監管和部門聯合抽查有關規定,落實具體工作任務。開展現場檢查前要編制具體檢查方案,發現問題隱患要及時下達執法文書責令改正;針對違法違規行爲要依法立案查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認真落實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工作要求。

(三)創新方式,提升效能。改進監督檢查方式,推行“啓動會+現場檢查+總結會”“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全過程在場”和“監督檢查+專家”工作模式,積極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化系統建設,推廣“互聯網+執法”。堅持規範執法和指導服務相結合,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專家參與監管執法活動,充分發揮專家專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給予指導服務。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實現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嚴格執法,強化監督。針對監督檢查和羣衆舉報覈查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爲,認真開展執法活動。對符合立案條件的違法違規行爲要堅決依法查處,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對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影響惡劣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爲要落實聯合懲戒措施,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嚴格執法,持續提升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的震懾效果

(五)注重宣傳,營造氛圍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要求,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融入監督檢查全過程,把矛盾糾紛化解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有機結合,創新宣傳方式,強化以案釋法,不斷增強公衆法治意識進一步加大舉報獎勵政策宣傳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尤其是企業內部職工參與安全生產舉報活動,不斷鞏固安全生產舉報工作成果,營造全市安全生產協同共治的良好氛圍。

 

附件:1.  2021年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監督檢查計劃

2.  2021年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檢查計劃

3.  2021年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監督檢查計劃

4.  2021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項監督檢查計劃


 

附件1

 

2021度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監督

檢查計劃

 

一、非煤礦山、工貿行業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現有各類金屬非金屬礦山131家(露天礦山72家,地下礦山59家)。其中,市管礦山7家,貴池區64家,東至縣10家,石臺縣5家,青陽縣45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77家,在建的12家,長期停產的42家。尾礦庫17座(三等庫1座,四等庫1座,五等庫15座)。其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7座,停用的7座,閉庫的3座。

截至20201231日,在省應急管理信息化平臺註冊工貿企業738家,在營業579家。其中,金屬冶煉企業49家,涉氨製冷企業2家,粉塵涉爆企業47家,涉及有限空間作業103家,工貿企業使用公稱容積1000立方米及以上立式圓筒形鋼製焊接儲罐5家。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工作日確定

(一)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

安全生產基礎科現有從事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監管在崗持證執法人員3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開展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企業監管執法總法定工作日共750個工作日。

2.監督檢查工作日。92個工作日,其中重點檢查72個工作日一般檢查20個工作日

3.其他執法工作日。共418個工作日包括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實施行政許可、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機動檢查日、辦理行政複議或行政應訴、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檢查、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等事項。

4. 執法工作日。共240個工作日包括業務學習培訓考覈及工作會議、參加黨羣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

三、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安排。

1. 重點檢查單位範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重點檢查10家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非煤礦山企業(2家地下礦山、6家露天礦山和2家尾礦庫)和12家工貿企業(金屬冶煉2、粉塵涉爆企業7家、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3家、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企業1家。其中,安徽東至東方紙業有限公司涉及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兩個較高風險)(具體見表)

2. 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佔比。重點檢查的單位共22家,佔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爲68.75%;共72個工作日,佔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日的比例爲78.26%

3. 對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對10家重點檢查非煤礦山企業,全年檢查22次(市管礦山企業每家企業4次,含複查;其他企業每家1次)。對12家重點檢查的工貿企業,全年檢查14次(皖江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4家企業每家企業2次,含複查;其他企業每家1次)。

4.時間安排。重點檢查的非煤礦山企業中市管4家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單位每季度檢查1次,每次檢查需1天,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需:1×4×2×4=32個工作日;其他6家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單位年度檢查1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單位用時1個工作日,需1×2×6=12個工作日。

適時對重點檢查的12家工貿行業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全年檢查14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合計1×2×14=28個工作日;

共計72個工作日。

(二)一般檢查安排。

1. 一般檢查單位範圍、數量、行業領域。一般檢查單位爲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以外的6非煤礦山單位(其中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2家,露天礦山2家,尾礦庫2家)、4家工貿企業(金屬冶煉2家、粉塵涉爆1家、涉及有限空間作業1家)

2. 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佔比。一般檢查的單位共10家,佔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爲31.25%;共20個工作日,佔計劃檢查工作日的比例爲21.74%

3.時間安排。一般檢查的6家非煤礦山企業,年度內每個單位檢查1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需:1×2×6=12個工作日。

根據各縣區執法檢查、企業隱患自查自改上報等情況,適時從5大工貿企業執法庫中抽取工貿企業開展一般執法檢查。全年擬按4家,每家檢查一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用時1個工作日,需:1×2×4=8個工作日

合計20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項

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實施檢查,隨機抽取被監督檢查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並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三)檢查依據及內容。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非煤礦山領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60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798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廳應急〔201674號)《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年版)》《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安辦〔201719號)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於規範督查檢查考覈和執法檢查的實施意見(皖應急〔20199號)等要求,結合被檢查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執法檢查表,對錶、對標進行抽查。2021年年度內全市實現非煤礦山企業執法檢查覆蓋

工貿企業主要根據《安全生產《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關於印發<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隱患判定標準(2017>通知》(安監總管四2017129號)《關於發佈金屬冶煉企業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通知》(安監總管四2017142號)《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年版)》以及安全生產三年整治專項行動和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要求的“25+20”執法檢查重點事項、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檢查要點等,結合被檢查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執法檢查方案,對錶、對標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全市工貿行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2021年年底前,專項整治對象2年時間執法檢查覆蓋面達90%以上

四、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執法人員。現有從事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在崗持證執法人員2

(二)工作日確定。

1. 總法定工作日(75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從事工貿企業綜合監管執法人員數量=365-52×2-11×3=750個工作日。

2. 監督檢查工作日(92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72個工作日)。年度內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22家企業開展重點檢查36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合計2×1×36=72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工作日20個工作日)。除重點檢查單位名錄以外的6家非煤礦山單位(其中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2座,露天礦山2座,尾礦庫2座)、4家工貿行業企業(金屬冶煉2家、粉塵涉爆1家、涉及有限空間作業1家)開展執法檢查,每家檢查1次,每家用時1天,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合計10×2×1=20工作日

3. 其他工作日(418個工作日)包括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機動檢查日、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辦理行政複議或行政應訴、配合其他部門聯合檢查、完成領導或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等事項。

1)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55個工作日根據近三年生產安全事故情況,2021年預計參與事故調查擬定3,從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撰寫報告、下發執法文書、督促落實處理、檔案歸集等環節,每個案件需要3,共計5天;按照國辦發〔201520號文要求,2021年有1起市政府授權我局牽頭調查的事故需要開展事故防範措施評估工作,每起事故評估工作組織、現場評估、撰寫評估報告、上會討論直至印發評估報告需要2人工作5天。合計3×3×5+1×2×5=55工作日

2)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20個工作日)。根據2020年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事項情況,2021年預計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事項擬定10,每起投訴舉報需要2工作1天,合計2×10×1=20工作日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16個工作日)。重要節假日前、特殊時段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全年按4次計算,每次2天,2人蔘加,需:2×4×216個工作日。

4配合應急部、省應急管理廳執法督查檢查(16個工作日)。根據省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企業監督檢查計劃,擬定2021年應急管理部、省應急管理廳將赴我市開展執法督查檢查4次,每次迎檢準備及陪同檢查2天2名工作人員工作,合計2×2×4=16個工作日

5)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委託審查現場覈查工作(60個工作日)。預測2021年申領或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數約爲30個,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現場覈查,每家企業需要1天,共需工作日爲:30×1×2=60個工作日。

6)參與礦山綜合整治、綠色礦山創建、綠色工廠創建等工作(25個工作日)。根據2020年參與礦山綜合整治、綠色礦山、綠色工廠創建工作情況,預測2021年配合開展督查檢查和創建驗收25次,每次參加1人,檢查1天,共需工作日爲:1×1×25=25個工作日。

7)參加直其他部門聯合執法檢查6個工作日)根據2020年參加市直其他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情況,20213計算,每次21名工作人員參與。合計2×3×1=6個工作日。

8)非煤礦山、工貿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及特種專業人員考覈(30個工作日)。根據2020年培訓考覈情況,2021年擬安排30次非煤礦山及工貿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及特種專業人員培訓班,每次考覈派出1名工作人員,工作1天,需30×1×1=30個工作日。

9)機動檢查工作日(36個工作日)。因工作的不確定性,全年機動檢查工作日平均每人每個月1個機動工作日計算,合計12×3×1=36工作日。

10)參與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6個工作日)。按全年1,每次3天,2名工作人員計算,合計1×3×2=6個工作日

11非煤礦山、冶金等行業安全“三同時”審查(40個工作日)。根據2020年全市非煤礦山、冶金等行業安全“三同時”工作開展情況,預測2021年審查非煤礦山、冶金等行業安全設施設計數20個,每次派2人蔘加,工作1天,需20×1×2=40個工作日。

12)應急預案、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備案、審查(12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0.5,合計12×1=12個工作日。

1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48個工作日)非煤礦山需1名工作人員,每月2天,處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督促整改;“線上”巡查各縣區工貿企業平臺相關信息,定期對各縣區平臺應用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地消除紅黃牌,每月2次,每次需要11合計2×12+12×2×1=48個工作日。

14信息報送48個工作日每月調度統計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數據資料及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報表、總結、報告2每次12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12×2×2=48個工作日。

4. 非監管工作日的確定(240個工作日)包括業務學習培訓考覈及工作會議、參加黨羣活動、工作調研案卷評查、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

1)學習、培訓、考覈、會議(153個工作日)

①業務學習每人每月2天,合計12×2×3=72個工作日。

②參加各類現場、視頻培訓每人每年6天,在線教育培訓每人每月1天,合計6×3+12×3=54個工作日。

參加其他會議每人每月0.5,合計0.5×12×3=18個工作日

年度個人考覈每人每年1天;參與全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覈,每年1次,每次3人,共計2天,合計3+1×2×3=9個工作日

2)參加黨羣活動(45個工作日)

①安全生產基礎科在崗持證3名工作人員均爲黨員,按有關規定:支部學習(黨員活動日)每月1次、組織生活會每半年1次,每次活動按半天計算,合計12×3×0.5+2×3×0.5=21個工作日。

②局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會。按每季度1學習會、每次0.5天計算,合計4×3×0.5=6個工作日。

③參加專題教育活動。按每人每季度1安排,以半天的時間計算,合計3×4×0.5=6工作日。

④參加其他黨羣活動(扶貧、廉政警示教育)。按每人每季度1個工作日計算,合計4×3×1=12個工作日。

3)病、事假(12個工作日)。按每人每年4天,合計3×4=12個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30個工作日)。1人工齡超過20年,休假151人工齡超過10年未超過20年,休假10天;1人工齡不足10年,休假5天,合計15+10+5=30個工作日。

 

 

 

 

 

 

附表

非煤礦山領域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企業名稱

住所或地址

行業領域

備註

一、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

1

安徽銅冠池州資源有限公司黃山嶺鉛鋅礦

貴池區棠溪鎮

地下礦山

市管企業

2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山石灰石礦

貴池區牛頭山鎮

露天礦山

市管企業

3

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青陽白雲石礦

青陽縣蓉城鎮

露天礦山

市管企業

4

祿思偉礦業資源(安徽)有限公司長龍山熔劑白雲岩礦

貴池區墩上街道辦事處

露天礦山

市管企業

5

池州市銀龍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池州市銀龍熔劑用石灰岩礦

貴池區棠溪鎮

露天礦山

 

6

安徽東方鈣業有限公司雙橋溶劑白雲岩、化工用石灰岩礦

貴池區棠溪鎮

露天礦山

 

7

安徽聖馬礦業有限公司

貴池區梅街鎮

地下礦山

 

8

青陽縣皖南礦業有限公司

青陽縣陵陽鎮

地下礦山

 

9

青陽縣高大山銅礦

青陽縣新河鎮

地下礦山

 

10

安徽省恆金礦業有限公司青陽縣雙合-陽山礦區(南段)電石用灰巖礦

青陽縣酉華鎮

露天礦山

 

二、上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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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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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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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生產或者復工復產的生產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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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1年工貿行業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企業名稱

行業領域

備註

一、 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涉及

有限空間作業)

1

池州通威飼料有限公司

輕工

粉塵涉爆企業

(皖江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

2

深圳市深裝(池州)產業園

有限公司

輕工

粉塵涉爆企業(貴池區)

3

池州市偉宏鋁業有限公司

有色

金屬冶煉企業(貴池區)

4

安徽東至雙江紡織有限公司

紡織

粉塵涉爆(東至縣)

5

東至東方紙業有限公司

輕工

有限空間、粉塵涉爆(東至縣)

6

安徽省石臺成龍木業有限

公司

輕工

粉塵涉爆(石臺縣)

7

石臺縣徽衆鈣業有限公司

建材

有限空間(石臺縣)

8

安徽草野傢俬有限責任公司

輕工

粉塵涉爆(青陽縣)

9

安徽鑄鑫機械有限公司

機械

金屬冶煉(青陽縣)

10

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輕工

粉塵涉爆企業

(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11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機械

有限空間

(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二、上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12

池州瑞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輕工

2020年,機械傷害事故,死亡1人。

三、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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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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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按照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到2021年底專項整治對象3年時間執法檢查覆蓋面達100%以

附件2

 

2021年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檢查計劃

 

一、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01231日,全市共有頒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36家,試生產企業4家,一般化工企業4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68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5家,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企業9家、經營企業16家。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工作日確定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危化監管現有工作人員4持有效執法證件3人。實際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管的執法人員3人。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共75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管執法人員數量=365-52×2-11×3=750個工作日。

2.監督檢查工作日(共32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共24個工作日)。全年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見附表)的12家企業各檢查1次。每次檢查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共需要1×2×12=24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工作日(共8個工作日)。對全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隨機抽查4家企業,其中,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2家,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2家。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需要1×2×4=8個工作日。

3.其他執法工作日(共531個工作日)

包括開展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相關工作、實施行政許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評估、覈查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行政複議或行政應訴、完成政府或者應急管理交辦的執法工作任務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531個工作日。

4.非執法工作日(共187個工作日)

包括業務學習培訓考覈及工作會議、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參加黨羣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187個工作日。

三、重點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單位範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企業12家。其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0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家,近三年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家。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佔比。重點檢查單位共12家,佔本行業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爲75%;共24個工作日,佔監督檢查工作日的比例爲75%

(三)對有關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0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家,近三年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年度內各檢查1次。

(四)時間安排。12家列入《重點檢查名錄庫》的企業,每月隨機檢查1家。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共需要12×2×1=24個工作日。

(五)其他事項。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511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廳應急〔20167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安辦〔201719號)等要求,結合被檢查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執法檢查表,對錶、對標進行檢查。

四、一般檢查安排

(一)一般檢查單位範圍、數量、行業領域。針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隨機抽查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各2家。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佔比。一般檢查單位共4家,佔行業領域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爲25%;共8個工作日,佔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日的比例爲25%

(三)時間安排。每半年檢查1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和1家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共需要4×2×1=8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項。採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實施檢查,隨機抽取被監督檢查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並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五、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測算(共750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從事行政執法人員總數=36552×211×3=750個工作日。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共32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共24個工作日)。全年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12家企業各開展1次檢查。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共需要1×2×12=24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工作日(共8個工作日)。在全範圍內隨機抽查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各2家,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需要1×2×(2+2)=8個工作日。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測算(共531個工作日)。

1.開展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共18個工作日)。開展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相關工作, 全年需3名工作人員,每人6個工作日,合計3=18個工作日。

2.實施行政許可(共224個工作日)。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許可證核發工作。預計全年有12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50家危險化學品經營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員受理審覈申報材料、信息錄入、制證、歸檔工作 ,每個證件從受理到發證預計每人需1個工作日,共需:(12+50+2)×2×1=128個工作日。

2)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預計全年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含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查)共20次,2人審查,每名審查人員、每家企業需要1.5個工作日,合計2×1.5×20=60個工作日。

(3)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預計全年有12家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員受理審查申報材料、信息錄入、制證、歸檔工作,每人1個工作日。共需:12×2×1=24個工作日。

4)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備案工作。預計全年有6家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進行備案,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員受理審覈申報材料、信息錄入、制證、歸檔工作 ,每個證件從受理到發證預計每人需1個工作日,共需:2×1×6=12個工作日。

3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評估(共15個工作日)。全年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預計1次,3名工作人員參與,需要5合計1×3×5=15個工作日。

4.覈查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共32個工作日)。全年現場覈查安全生產信訪舉報8起,每起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起2天,合計2×2×8=32個工作日。

5.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共20個工作日)。參加直相關部門聯合督查檢查全年2次,每次5天,2名工作人員參與,需要2×5×2=20個工作日。

6辦理領導批示(共8個工作日)。全年2次,每次2天,2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2×2×2=8個工作日。

7.完成政府或者應急管理交辦的執法工作任務等事項(合計209個工作日)。

1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防控監測信息系統運維。從事系統運維工作人員1人,每月7天,合計12×7×1=84個工作日。

2)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全1省級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配合省廳每年開展2次專家指導服務,每次3名工作人員參加,每次7天;每年開展1市級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每次2名工作人員參加,每次5天,需要1×2×3×7+1×2×5=52個工作日。

3應急管理部門上報的相關工作總結及報表統計。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年12天,合計2×12=24個工作日。

4信息報送。全年11次上報應急管理廳工作總結及報表,每次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次2天,合計11×2×2=44個工作日。

5)非藥品類易制化學品系統信息錄入報送。全年5次錄入報送,每次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次1天,合計5×1×1=5個工作日。

8. 機動監管工作日(共5個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確定性,全年共安排5個機動監管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測算(共187個工作日)

1.學習、培訓、考覈、會議(共93個工作日)。

1學習。每人每月1天,需要3×12=36個工作日。

2培訓。每人每年10天,需要10×3=30個工作日。

3考覈。每人每年1天,需要3=3個工作日。

4工作會議。召開1次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3人蔘加,1天;參加應急管理部、省廳視頻會,每年10次,3人蔘加,每次需要0.5天;參加局機關調度會彙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每1次,每次1h0.125個工作日),每次1人蔘加,合計3+0.5×3×10+1×4×12×1×0.125=24個工作日。

2.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共6個工作日)。全年需3名工作人員,每人平均2天,合計3×2=6個工作日。

3.參加黨羣活動(共48個工作日)。

1裏統一組織的學習活動。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3×1×12=18個工作日。

2支部黨員大會活動。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3×4=6個工作日。

3黨課學習。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4×3=6個工作日。

4黨員活動日。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3×12=18個工作日。

4.病假、事假(共15個工作日)。每人全年5天,合計3=15個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共25個工作日)。1人工齡超過20年,休假15天;2人工齡均超過10年,每人休假5天;合計1×15+2×5=25個工作日。

 

 

 

 

 

 

 

 

 

 

 

 

 

附件

2021年危險化學品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企業名稱

住所或地址

行業領域

備註

一、危險化學品企業

1

安徽東至廣信農化有限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一級重大危險源

2

安徽華爾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一級重大危險源

3

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一級重大危險源

4

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一級重大危險源

5

安徽龍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三級重大危險源

6

池州方達科技有限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三級重大危險源

7

安徽興東化工有限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8

安徽瑞普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9

池州盈德氣體有限公司

貴池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三級重大危險源

10

安徽省池州新賽德化工有限公司

市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11

中石化安徽池州石油分公司油庫

貴池區

危險化學品經營

二級重大危險源

二、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12

安徽金鼎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池州市東至經濟開發區

危險化學品生產

2019年,閃爆事故,死亡1

三、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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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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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監督檢查計劃

 

一、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基本情況

截至2020年底,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共有8家,其中安全評價技術服務機構3家,安全生產培訓機構5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辦公室現有工作人員5人,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監督檢查執法工作4人,均持有效執法證件。

(二)工作日的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100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執法人員數量=365-52×2-11×4=1000個工作日。

2.非執法工作日(398個工作日)。

學習、培訓、考覈、會議。學習每人每月3天,合計3×12×4=144個工作日;培訓每人每年4天,合計4×4=16個工作日;業務工作會議,每人每月2天,合計2×14=96個工作日;準備綜合考覈、目標管理考覈、個人年度考覈每人每年5天,合計5×4=20個工作日;參加組織部門輪訓、上級部門業務學習32個工作日。總計144+16+96+20+32=308個工作日。

參加機關黨羣活動。全年每人平均12天,合計12×4=48個工作日。

病事假。全年每人平均3天,合計4=12個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1人工齡超過20年,休假15天;3人休假5天,合計1×15+3×5=30個工作日。

3.其它職責履行工作日(590個工作日)。

信息化規劃與建設。應急管理信息化平臺升級優化與推廣應用,2名工作人員,每人每月2天,全年合2×2×12=48個工作日;推動應急指揮平臺等系統建設2名工作人員,每人每月4天,全年合2×4×12=96個工作日;機關信息化系統運行維護,辦公系統、視頻會議系統運維管理、網絡巡檢,1名工作人員,每月5天,全年合計1×5×12=60個工作日。總計48+96+60=204個工作日。    

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2名工作人員,每人每月6個工作日,時間6個月,合計2×6×6=72個工作日。

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有關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制定完善監管工作制度等,1名工作人員,全年20天,合計24=20個工作日。

 執法裝備建設。申報安全監管執法裝備需求清單、交貨驗收、應用培訓、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等,2名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天,全年合計1×12=24個工作日。

專家組管理。規範和加強專家組成員管理,開展專家工作委派,1名工作人員,全年25天,合計1×25=25個工作日。

新媒體運維管理。門戶網站微信公衆號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參加在線訪談等,1名工作人員,每月5個工作日,合計5×12=60個工作日。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查工作實施,1名工作人員,全年5,合計1×5=5個工作日。

工作調研。調研機構編制、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技術服務狀況等2名工作人員,全年20天,合計20=40個工作日。

信息報送及其它。每月調度報送執法裝備建設、應急管理信息化應用、特種作業和企業安全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證件信息、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等工作情況,2名工作人員,每人每月5天,合計5×12=120個工作日;需要完成的其它事項和任務,全年20個工作日。總計140個工作日。

4.執法檢查工作日(12個工作日)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其他職責履行工作日,即:1000-398-590=12個工作日,其中重點檢查5家技術服務機構,每次2人檢查,1天,合計10個工作日;一般檢查,採用雙隨機方式檢查2家技術服務機構,每次2人檢查,0.5天,合計2個工作日。

三、執法檢查安排

全年擬安排6次執法檢查。其中,以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執法檢查不少於2次。

(一)重點檢查

1.資質保持情況專項執法檢查

檢查內容:技術服務從業人員、儀器設備等資質條件保持情況,是否存在人員、設備等基本條件發生變更已不具備資質條件且繼續開展技術服務的行爲,是否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開展技術服務。

檢查時間:全年檢查1次,共檢查2家,每次2人蔘加,每家0.5個工作日,合計1×2×2×0.5=2個工作日。

2.技術服務從業行爲專項檢查

檢查內容:是否依法和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是否存在租借資質證書、非法掛靠、轉包服務項目的行爲,是否存在不按照公示的標準和合同約定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爲,是否存在從業人員出租、出借資格證書的行爲,是否存在出具虛假或者漏項、缺項技術報告的情況等。

檢查時間:全年檢查1次,每次檢查2家,每次2人蔘加,每家0.5個工作日,合計1×2×2×0.5=2個工作日。

3.安全培訓機構從業行爲和服務質量專項檢查

檢查內容:是否存在違法和不規範的從業行爲,培訓課時和內容及檔案管理情況。

檢查時間:全年檢查2次,每次2家,每次2人蔘加,每家0.5個工作日,合計2×2×2×0.5=4個工作日。

4.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查

檢查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國家、行業或地方配備標準爲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所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是否按規定教育、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否建立了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經費管理制度及勞動防護用品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檢查時間:全年檢查1次,共檢查2家,每次2人蔘加,每家0.5個工作日,合計1×2×2×0.5=2個工作日。

(二)一般檢查

檢查內容: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隨機開展執法檢查,並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檢查時間:全年檢查1次,每次2家,每次2人蔘加,每家0.5個工作日,合計 1×2×2×0.5=2個工作日。

 

 

 

 

 

 

 

 

 

 

 

附表

2021年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重點檢查單位

資質類別

備註

1

池州市永信地質礦產開發有限公司

安全培訓

 

2

池州市正信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

安全培訓

 

3

安徽交通技術學校

安全培訓

 

4

池州杏村實用技術培訓學校

安全培訓

 

5

池州華光特種作業(電工)理論培訓考試點

安全培訓

 

 


 

附件4

2021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項

監督檢查計劃

一、基本情況

全市政府各級應急救援預案112個、企業各類應急救援預案513個;全市各級各類救援隊伍12支。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工作日確定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應急指揮中心現有工作人員4人,從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100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從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監管執法人員數量=365-52×2-11×4=1000個工作日。

2.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日(24個工作日)。全年共檢查6家企業,每家企業選派4名執法人員,用時1天,共需要4×1×6=24個工作日。

3.其他執法工作日(656個工作日)。包括實施應急預案修訂、預案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救援裝備配備、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及市局組織的重點時間段安全督查、辦理行政複議或行政應訴、完成領導或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等事項。經測算,共需656個工作日。

4.非執法工作日(320個工作日)。包括業務學習培訓考覈及工作會議、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參加黨羣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經測算,共需320個工作日。

三、專項檢查安排

結合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特點,計劃年度內對6家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非煤礦山2 家、危險化學品2家、工貿1家、冶金1家)各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每次選派4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共計24個工作日。

四、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100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從事監管行政執法人員數=365-52×2-11×4=1000個工作日。

(二)專項檢查工作日(共24個工作日)。全年對列入《專項檢查單位名錄庫》的6家企業各開展1次檢查,每次選派4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平均用時1天,共需要4×1×6=24個工作日個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測算(656個工作日)。

1. 應急預案管理(456個工作日)

1)市本級相關預案編制修訂,包括前期調研、草案編制、徵求部門意見、組織評審、上報印發等,63天、4名工作人員,計63×4=252個工作日。

2)督促指導全市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應急預案優化,及相關信息統計、覈查。每4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4×2×12=96個工作日。

3)預案備案,每1天,1名工作人員,合計1×1×12=12個工作日。

4)組織開展預案演練(96工作日)。

 2021年度市局級應急演練。協調聯絡市局及相關企業:4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4×2=8個工作日;方案策劃和腳本編制:15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15×2=30個工作日;現場組織(含預演):3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3×2=6個工作日;總結評估:2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2×2=4個工作日。

全市開展應急演練(應急救援專題活動)以及相關演練信息統計、總結上報等,每月2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2×2×12=48個工作日。

2.應急隊伍建設(200個工作日)。

1)組織參加省救援技術競賽40個工作日)。訓練指導:15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15×2=30個工作日;參加競賽5天,2名工作人員,合計5×2=10個工作日。

2)全市應急隊伍建設(制訂、修訂文件、調研、組織培訓等),全年40天,4名工作人員,合計40×4=160個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測算(320個工作日)。

1. 學習、培訓、考覈、會議 209個工作日)。學習每月每人2天,合計4×2×12=96個工作日;培訓每年6天,4人,合計6×4=24個工作日;年度考覈每年每人1天,合計1×4=4個工作日;全市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應急管理等工作會議5次,4人,合計5×4=20個工作日;國家應急部、省應急廳應急管理相關會議8次每次1天,每次4人,合計8×4=32個工作日;局周例會,每次1人、0.5個工作日,合計50×1×0.5=25個工作日;其他會議2次,4人,合計2×4=8個工作日。

2. 病事假 18個工作日)。全年每人4.5天,合計4.5×4=18個工作日。 

3. 法定年休假(45個工作日)。1人工齡超過20年,休假15天;合計15×1+10×3=45個工作日。

4. 黨員活動(48個工作日)。 全年每人12個工作日,合計12×4=48個工作日。

 

 

 

 

 


 

附表

2021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項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企業名稱

住所或地址

行業領域

1

馬鋼礦業資源集團桃衝礦業有限公司青陽白雲石礦

池州市青陽縣蓉城鎮

非煤礦山

2

中電建安徽長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神山石灰岩礦

池州市貴池區牌樓鎮神山村

非煤礦山

3

安徽省貴航特鋼有限公司

池州市貴池前江工業園

冶金

4

安徽超威電源有限公司

池州市青陽縣丁橋鎮永平村

工貿

5

中石化池州石臺城關加油站

石臺縣仁裏鎮

危化

6

中石油九華山柯村加油站

九華山九華鄉

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