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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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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爲適應中國國民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裝機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單機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國已有許多單機容量 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電機組大規模建設。大容量機組的本體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設備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這些變化對工程建設而言都是新的挑戰,特別是超高、超長、超重大型設備的吊裝,已成爲超大容量機組工程建設施工中的難點、重點。能否解決好大型設備的安全吊裝這一難題,關鍵是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也是確保發電廠工程建設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發電廠安裝中,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設備吊裝一般包括:鍋爐鋼架(大板樑)、鍋爐汽包、除塵器、發電機定子、變壓器、汽輪機本體、加熱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脫硫吸收塔及GGH等設備的吊裝。爲保證電力建設工程中大型設備吊裝過程中的安全,需對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吊裝事故實行有效控制,保證人員、設備、機械的安全,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結合實際,闡述了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但願對類似工作會有所幫助。

2.潛在錯誤隱患

2.1 方案性錯誤

一般是由於方案編制者的經驗不足,計算有誤,方案審批者也沒能把好關等原因導致方案選擇錯誤。施工時如果採用錯誤的吊裝方案,必然會造成人力、物力的嚴重浪費,使施工過程無法正常進行,還可能會引發無法想象的嚴重事故。

2.2 吊裝過程的錯誤

由於吊裝方案技術交底不明確、施工工具使用不當、起重指揮不當、起重機司機誤操作,都會產生吊裝過程的錯誤,引發機毀人亡的嚴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 培訓人員

制定大型設備吊裝方案的專責工程師,必須有很好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現場經驗。由項目部主管總工程師負責,在設備吊裝開始前由專責工程師對設備吊裝施工的人員進行起重吊裝工程施工技術要求、主要施工步驟、安全措施等培訓。培訓後必須經過書面考覈,及格後方可上崗。

3.2 配備資源

(1)人員:從事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機械的司機、起重指揮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2) 機械:用於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機械,必須狀況良好,檢驗合格,具有起重機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實,達到技術方案要求。

3.3 措施實施

3.3.1 吊裝方案的制定

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設備吊裝,應由負責施工的專責工程師編制,專業工程師審覈,項目部主管總工程師批准的吊裝方案。吊裝方案制定應作調查研究,結合現場的實際,參考同類工程成熟的施工經驗,徵求施工人員的意見。特別重大的設備吊裝。必要時可向有關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諮詢,可制定兩個以上的吊裝方案,經由專家匯審,進行安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比較,從中選擇出一個執行。

3.3.2 辦理安全作業票

凡是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5%: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擡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複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並應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否則不得進行吊裝工作。

3.3.3 遵守事項

應綁牢起吊物。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鬆鉤;千斤繩的夾角一般不大於90°,最大不得超過120°;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或逗留;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頭上越過;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應採取可靠的支承措施並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起吊前應檢查起重設備及其安全裝置;重物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並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良好後方可正式起吊。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擡吊同一重物時。綁紮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在擡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

用一臺起重機的主、副鉤擡吊同一重物時,其總載荷不得超過當時主鉤的允許載荷。起重機在工作中如果遇機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現象時,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後進行故障排除,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如果起重機發生故障無法放下重物時,必須採取適當的保險措施,除排險人員外,任何人嚴禁進入危險區;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爲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築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爲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覈算,利用構築物時,還應徵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六級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

3.3.4 進行技術交底

施工技術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環節,必須貫徹執行,未經技術交底不得實施吊裝。交底執行會簽制度,大型設備吊裝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交底,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業主、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蔘加。

施工人員應按交底要求進行吊裝工作.不得擅自變更吊裝方法,有必要更改時應取得交底人同意。發生事故時,事故原因如屬於交底錯誤由交底人員負責;屬於違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負責人或施工人員負責;屬於違反施工人員應知應會要求者由施工人員本人負責;沒有執行施工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級領導人負責。

3.3.5 檢驗試驗

在大型設備吊裝中,凡使用自行設計或委託有關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設計,自行製作或委託有關的廠家製作的構件作爲主要吊裝措施,在吊裝措施設置完成,設備正式起吊前,均應作負荷試驗。如條件限制。不能作負荷試驗,需經起重專業總工程師批准。

負荷試驗一般應模擬正式起吊過程進行全程試驗。負荷試驗的載荷,應大於設備的起吊重量1.2倍。負荷試驗不宜直接採用設備本身。

4.應急預案

4.1 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專門的應急領導組織結構,做到項項吊裝應急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

4.2 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發生緊急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或組長及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報告,亦可根據緊急事態情況直接報告地方相關救援機構。吊裝隊應急組長必須立即向項目部應急組報告,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接到報告後立即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部應急組副組長或項目部應急組組長報告,報告後不得離開現場,應組織人員進行救援。項目部應急組組長、副組長根據現場緊急事態情況迅速啓動應急預案,並立即報告地方救援機構,同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報告。公司應急組組長根據事態情況協調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公司救援組有關成員趕赴現場指揮協調。

4.3 應急資源配備

各級應急組織機構辦公室必須設置固定電話,應急組成員聯繫電話應保持暢通,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應急圖,應以視覺方式向全體員工展示撤離路線、緊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關鍵設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裝設備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安全警示標識牌。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禁止非該項目施工人員進入,項目部綜合辦公室配備足量急救藥品,備置救護車與其它醫療救助設備。

4.4 培訓與演練

培訓演練計劃表

培訓演練實施。力學基礎知識、起重機常識、應急處置方法及事故發生時的信息傳遞、安全規章制度、各種緊急事故處理的一般知識採取集中培訓。專責工程師、工區專責安全員具體講課,培訓不少於20課時。培訓後必須經過書面考覈,及格後方可上崗。

5.結束語

電廠建設中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從規章制度、責任落實、安全投入、教育培訓、隱患治理、事故查處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糾正習慣性違章行爲。對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促進大型設備吊裝安全工作向標準化、規範化、系統化方向邁進,是大有裨益的。開展危險點的分析與預控,加強過程監督、檢查、控制和糾正工作,保障廣大職工在電廠建設中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從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