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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屬地統計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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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建立與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相適應的統計體系,確保統計數據蒐集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對全區現行的“條狀統計”管理模式進行改革,推行屬地統計管理體制。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鄉鎮街道屬地統計實施方案
一、實施屬地統計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屬地統計是加強政府管理職能的需要 實行屬地統計有利於各級黨委政府全面掌握鎮鄉街道轄區經濟總量及構成,合理配置區域資源,統籌安排生產、生活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有利於抓住經濟發展中的薄弱環節,明晰工作思路,制定正確措施,更好地“創新服務、促進發展”。 (二)屬地統計是客觀反映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我區多年來實行以主管與隸屬關係爲依託的條狀統計組織模式,該模式因爲當前統計調查單位劇增和變化頻繁的現狀,容易導致單位底數不清、統計遺漏、虛報資料等現象。屬地統計建立在鎮鄉街道對統計調查單位面對面接觸的基礎上,能有效地加強對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業務指導,規範統計報送渠道,有效地減少弄虛作假、應統未統現象,保障統計數據的全面性。 (三)屬地統計是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需要 鎮鄉街道綜合統計應完成國家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以及蒐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鎮鄉街道的基本統計資料的工作職責。實施屬地統計,也是統計部門對鎮鄉街道統計工作實施綜合管理職能的要求。同時規模以上單位全面調查、規模以下單位抽樣調查,更需要完備的名錄庫,也要求屬地統計的運行模式加以支撐。 (四)屬地統計是鞏固和深化我區統計改革成果的需要 加強GDP覈算,推進屬地統計必須依託於部門統計,部門統計也必須以屬地統計爲基礎,進行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和上報。唯有二者結合起來,才能整合統計資源,理順統計渠道。20XX年,我區建立了部門覈算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初顯成效。但對於限額以下的二三產業的生產經營性單位和服務性單位的統計,受現有職能職責等影響,政府統計部門無法準確掌握。只有推行屬地統計,才能更好地發揮部門覈算工作協調聯動機制的作用,真正建立起比較完整和系統的統計調查體系,保障我區統計數據質量。 二、屬地統計改革整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屬地統計的整體目標 根據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與統計制度要求,對各類統計調查對象按所在地(鎮鄉街道)原則進行統計調查,實行屬地統計管理,通過改革統計管理方式和統計調查制度,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滿足各階層需求、符合萬州實際的統計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政府統計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信息、諮詢和監督作用。 (二)屬地統計的階段目標 從20XX年6月份開始,實行定期報表和半年報“雙軌制”運行模式,中央、市、區屬企事業單位向鎮鄉街道和區統計局同時報送統計資料,從20XX年開始全面實行鎮鄉街道屬地統計,鎮鄉街道按屬地原則收集所有統計資料,整理彙總後上報統計部門。 (三)屬地統計改革的基本原則 1、堅持統計數據真實可靠原則。保障轄區內統計調查對象不重不漏,確保統計資料全面、準確。 2.統籌兼顧、合理分工的原則。實行區、鎮鄉街道統計機構的合理分工、分級負責;理順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的關係。 3.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結合的原則。強化鎮鄉街道統計職能,建立與行政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統計管理體制。 4.統計創新的原則。積極開展統計方法制度研究和統計方法創新,真實、有效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 5.堅持循序漸進原則。先雙軌運行,待條件成熟後全面推開。 三、屬地統計的實施對象和範圍 (一)屬地統計的實施對象 一是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各類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民辦非企業等其它法人,以及法人單位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二是各鎮鄉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個體工商戶。

法人單位按實際經營(活動)所在地劃歸到相應鎮鄉街道統計;產業活動單位由其歸屬的法人單位統計;跨區域經營(活動)的單位由法人單位註冊登記地統計。個體生產經營戶由實際經營所在地統計。集團公司以法人單位爲基本調查單位劃歸所屬地統計。 (二)屬地統計的地域範圍 全區按照現行52個鎮鄉街道區域實施。鎮鄉街道是“屬地統計”的實施主體。江南新區、工業園區、渝東經濟技術開發區執行屬地統計制度。 (三)屬地統計的業務範圍 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政府統計部門組織實施的各類普查和調查。二是專業統計項目:農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及固定資產投資、勞動、科技、國民經濟覈算和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工作等統計業務。 1.覈算:地區生產總值以專業統計爲基礎,52個鎮鄉街道對轄區內的法人單位及法人所屬產業活動單位進行統計。對部分業務上垂直領導,財務上統一覈算,不宜按行政區域進行統計的單位,其增加值由區統計局統一測算後分解到各鎮鄉街道,納入鎮鄉街道GDP覈算。 2.農業:農業統計已經實行鎮鄉街道屬地統計,仍按現行調查制度進行統計。 3.工業:所有工業企業和工業個體經營戶都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鎮鄉街道進行統計。對飛地工業統計問題,按照工業企業所在地統計,其統計結果以註冊地30%開辦地70%的比例進行分解。 4.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及建築業:年度內計劃總投資在50萬元及50萬元以上建設投資項目由各鎮鄉街道統計。鐵路、高速路、城鄉電網、通信及監獄等部門和部分跨鎮鄉街道的重點投資項目由區統計局直接統計後反饋到鎮鄉街道。房地產開發和建築施工活動單位按單位登記註冊地由各鎮鄉街道統計。 5.貿易餐飲業:所有鎮鄉街道轄區內的批零、住宿餐飲法人企業及產業活動單位,貿易餐飲個體經營戶,加油站(點),轄區利用內資項目單位,由所在鎮鄉街道進行統計。對貿易餐飲企業飛地統計問題,按照貿易餐飲企業所在地統計,其統計結果以註冊地30%開辦地70%的比例進行分解。 6.勞動工資:所有鎮鄉街道轄區範圍內除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外的全部獨立覈算的企業、事業和機關(單位)由各鎮鄉街道進行統計,涉及全區GDP覈算基礎的教育、衛生等系統的單位暫不納入鄉鎮街道屬地統計,仍按部門覈算聯動的具體規定由相關部門統計後報送區統計局。 7.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工作:按照現行調查制度進行統計。 8.交通運輸業郵電統計:已由區運管處和區港航局報統的交通企業和個體戶按現行規定執行,未納入前述範圍的公路、水運經營對象則按屬地原則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所在鎮鄉街道進行統計。電訊統計由各電訊經營企業負責統計,直接報送區統計局,由區統計局按一定比例分解到各鎮鄉街道。 9、服務業統計(含金融、證券、保險等行業):按登記註冊地統計。 10.對外經濟統計、進出口統計:由區外經委負責統計。 11.旅遊統計:由區旅遊局負責統計。 12.政府統計部門組織實施的各項普查、專項調查及其它統計調查:按具體規定執行。 四、屬地統計調查制度 (一)統計調查方法改革 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限額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質以上建築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實行全面統計制度;交通運輸業、社會服務業實行重點調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規模以下工業、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資質以外建築業、個體經營戶實行抽樣調查方法。 鎮鄉街道轄區內統計調查單位較多,具備抽樣調查條件的,在得到上級統計部門批准後,可以實行抽樣調查方法。不具備抽樣調查條件的,繼續實行全面調查。 (二)區、鎮鄉街道統計機構的職責 統計部門綜合協調全區各項統計工作,強化統計管理,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統計分析。牽頭建立健全統一和動態管理的統計單位名錄庫,及時理順和確定本地區統計渠道。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負責解釋屬地統計制度。按國家統計制度的規定,地區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主要農產品產量、城鄉居民收入等一系列重要的統計指標,由統計部門評估論證,實行下算一級。 統計部門直接負責部分業務上垂直領導、財務上統一覈算的單位,飛地單位,跨鎮鄉街道的重點投資項目,涉及國家安全保密的單位及大型企業集團的統計工作。其它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由鎮鄉街道統計機構負責統計。 鎮鄉街道統計機構動態維護轄區內統計調查單位名錄庫。按統計部門的統一要求,負責統計業務管轄單位統計資料的採集、審覈、彙總、上報及相關的統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鎮鄉街道、村居統計臺帳,督促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開展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對本轄區統計調查單位變化、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江南新區、工業園區、渝東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動態維護轄區內統計調查單位名錄庫,按統計部門的統一要求,負責統計業務管轄單位統計資料的採集、審覈、彙總、上報及相關的統計管理工作,並定期向所在街道交換統計資料。 實行屬地統計後,區級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部門業務統計報表和部門覈算聯動成員單位的統計資料按原統計渠道上報,其管理體制不變。各有關部門仍應承擔政府統計部門組織實施的專項統計調查任務。 五、實施屬地統計的步驟 (一)方案制訂階段(20XX年2月-4月) 開展前期調研、廣泛徵求意見,起草工作方案。 (二)實施準備階段(20XX年5月) 成立區屬地統計改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具體負責對屬地統計進展和基層統計建設情況進行指導、規範和督查,及時協調解決試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各鎮鄉街道建立屬地統計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建立健全統計機構,充實統計力量,落實工作經費,落實各項統計制度。 區統計部門按經濟普查口徑和日常統計工作要求,向鎮鄉街道反饋各轄區內統計單位名錄。鎮鄉街道接收劃入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統計資料,對統計局反饋的單位名錄和接收的統計資料進行清查、覈實、整理、上報。區統計部門發佈屬地統計公報,分別採用書面通知、召開見面會、培訓會、座談會等形式宣傳發動,鎮鄉街道加強與企事業單位的溝通。區編委出臺鎮鄉街道統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的規範性文件,區財政局將屬地統計工作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確保屬地統計試運行的正常開展。 (三)實施試運行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 從20XX年6月份定期報表開始,採取新老渠道“雙軌制”報送統計資料,中央、市、區屬企事業單位向鎮鄉街道和區統計局同時報送統計資料,各鎮鄉街道按屬地原則蒐集、整理、上報調查單位統計資料。統計部門和鎮鄉街道都要開展統計數據質量評估,保障全區綜合統計數據平穩過渡。 統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總結經驗,調整、完善工作方案。從20XX年6月開始,每季以統計簡報的形式通報各鎮鄉街道屬地統計口徑的主要統計資料。

(四)抽樣調查數據評估階段(20XX年6月至9月) 在屬地統計實施試運行階段,區統計部門擬定抽樣調查方案,抽樣調查數據作爲推算全區經濟總量和評估各鎮鄉街道經濟總量的主要依據。 抽樣調查首先在規模以下工業和限額以下貿易中開展。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再推行資質以外建築業、交通運輸業、社會服務業等行業的抽樣調查。 (五)正式實施階段(20XX年開始) 從20XX年1月份定期報表開始,屬地統計改革基本到位,各鎮鄉街道按屬地原則全面履行統計調查任務。劃轉單位只需按本方案規定向所在地的鎮鄉街道統計機構報送統計報表,鎮鄉街道統計機構按照“屬地統計”實施範圍和對象進行統計管理,做好統計報表的收集、審覈、彙總和上報工作,統計部門按屬地統計口徑發佈統計信息。 六、屬地統計具體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實施屬地統計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鎮鄉街道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定期聽取屬地統計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屬地統計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區屬各部門要按企業屬地管理的統一部署,履行相關職責。 加強對統計數據質量的審覈和評估,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評估制。未經審覈或經審覈未能通過的數據不得上報和使用。各鎮鄉街道對上報的數據質量負責。 建立科學的經濟發展目標考覈制度。鎮鄉街道和有關部門使用統計資料時,須得到區統計局的核定、認可。政府各部門在企業評優評級、依統計資料實施獎勵性措施時,應當以基層單位報送並經政府統計部門評估的資料爲準。屬地統計工作列入區政府對各地、各部門考覈的內容。 (二)建立健全統計機構,充實統計人員力量 實行屬地統計後,基層統計工作量將大量增加。鎮鄉街道在機構、人員、辦公條件等方面予以保證,確保“屬地統計”順利實施。江南新區、工業園區、渝東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建立統計工作機構,配備專門的統計人員完成轄區統計工作。 1、機構設置。各鎮鄉街道要建立以綜合統計爲主、經濟社會管理服務人員協助的統計體系。鎮鄉街道單設統計辦公室或單設統計站。 2、人員配備。各鎮鄉街道要配備與統計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統計人員。根據屬地統計制度實施的需要,各鄉配備專職統計人員1-2人,兼職統計人員2-3人;各鎮、街道配備專職統計人員不少於3人,兼職統計人員3-5人。 3、管理方式。專(兼)職統計人員,一經確定,應保持其工作崗位及職責的穩定。統計人員確需調整,必須安排能夠承擔相應統計業務的人員接替,並須辦清交接手續。鎮鄉街道統計負責人的變動,應事先徵求區統計局的意見。 (三)做好統計經費和辦公設備保障工作 要把經費保障作爲屬地統計重要的環節來抓,按分級負責原則,區財政、各鎮鄉街道要爲屬地統計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創造必需的工作條件。 要充分利用萬州黨政信息網和萬州統計信息網,實現統計信息網絡對接。各鎮鄉街道配備信息終端,與區統計局聯網。各鄉鎮街道要調配必要的計算機、打印機和傳真機等辦公設施,使硬件配備與統計工作要求相適應。各鎮鄉街道安排固定的辦公室,所有專兼職統計人員應集中辦公,並確定專人負責統計資料、檔案的管理。 (四)加大統計培訓,大力提高統計人員業務素質 建立新上崗統計人員必須接受上崗業務培訓的制度,加大基層統計人員業務素質培訓,20XX年5月份對各鎮鄉街道綜合統計人員進行爲期15天的全面系統培訓,適應屬地統計的業務要求。同時從20XX年起每年開展不少於2次的統計和經濟知識等方面的業務培訓。 (五)加強統計法制宣傳和統計執法監督 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多種媒體,採用上街宣傳、接受諮詢、走訪企業等形式,宣傳《統計法》和屬地統計改革,使廣大統計調查對象充分認識實施屬地統計的目的、意義和要求,支持配合屬地統計改革。 實施屬地統計進程中,要加大對拒報、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等統計違法行爲的執法檢查力度,典型統計違法案件要予以暴光。對干擾統計工作和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行爲,必須堅決予以查處,依法追究責任。統計、法制、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發揮各自力量和優勢,共同做好統計執法監督工作。 (六)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宣傳力度 各鎮鄉街道要加強與在萬各中央、市、區屬單位的溝通與協調,主動搞好服務,爭取中央、市、區屬單位的支持,與其建立良好的統計關係,爲屬地統計奠定基礎。區統計局和各鎮鄉街道要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實行屬地統計的重要意義,宣傳統計工作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本方案由區統計局負責解釋,區統計局在遵循屬地統計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實施對象、實施範圍作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