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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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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

演講稿具有邏輯嚴密,態度明確,觀點鮮明的特點。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能夠利用到演講稿的場合越來越多,那麼你有了解過演講稿嗎?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歡迎閱讀與收藏。

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

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一

各位領導,同道們:

今日我在那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禮貌、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構成“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能夠說是玄色的,由於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能夠說是紅色的,由於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那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那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提高,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於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異常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職責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禮貌、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當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禮貌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我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並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並且“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堅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當是每一個進取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日,我們誇大“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能夠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能夠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我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

又何至於此!

總之,僅有遵紀遵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以往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盡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我,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多謝大家!

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二

尊敬的教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日,我們演講的題目是:《自律克己,遵紀守法》。

古人云:“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魚在水中嬉遊,離不開大海之浩瀚;鳥在空中飛翔,離不開天空之遼遠,自由是它們的夢想,天地是它們的準則。人也一樣,無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約束,法律是人們共同的準則。它告訴我們,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

法律看似離我們很遠,實則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隊不講秩序、喧鬧擾人、髒物到處亂扔、騎車亂闖紅燈等,這些都是法規所禁止的。法律法規並不是文本的東西,而應當是心裏實實在在的準繩。同時,知法守法也並非成年人的職責和義務,知法守法對於我們國小生來說也十分重要。法國思想家、教育家盧梭說過這樣一句話:“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是從出生到12歲。在這段時間裏如果還不摧毀種種錯誤和惡習的話,它們就會發芽滋長,以致到了以後採取手段去改的時候,它們已經紮下了根,永遠也拔不掉它們了。”那麼,要想從小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應當怎樣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違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識淡薄、在日常學習生活中不注意約束自我,在學校不遵守學生守則、違反校紀校規。作爲一名國小生,在學校裏,我們要自覺認真地學習、貫徹和執行《國小日常行爲規範》和《國小生守則》,時刻用它來約束我們的行爲,做到自尊自愛、注重儀表,禮貌待人,遵規守紀、勤奮學習,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和學習習慣,並自覺抵制不良行爲習慣。當我們做某件事情時,首先要想一想,我們的做法是否對同學、對班級、對學校有利,損害團體和他人利益的事我們堅決不能做。在社會上,我們要用社會公德來約束自我,例如熱愛祖國維護祖國尊嚴,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珍惜資源保護生態,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務保護公共設施,乘車購物自覺排隊,公共場所安靜不大聲喧譁,禮貌上網等,努力做到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

其次,我們還要做到知法守法。我們要主動學習一些法律常識,不斷提自我高明辨是非的本事。作爲一名國小生,除了《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國小生守則》外,我們還應當主動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豐富自我的法律知識。爲了強化同學們的法律意識,學校每年也都會開展相應的主題教育活動,今日午時將面向三至六年級同學開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報告學校公益巡講活動,讓我們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熱情投入到活動中去,進取主動地學習法律法規,做遵規守紀的國小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學們,俗話說:“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昨日的習慣,成就了今日的我們,而今日的習慣,必將決定我們的明天。那就讓“自律克己,遵紀守法”也變成我們的一種習慣,貫穿於我們的學習和生活,從身邊小事做起,從學習每一條法律法規做起,從遵守校規校紀做起,讓法律守護我們健康成長。

遵紀守法主題演講稿範文參考三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日我在那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禮貌、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構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能夠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能夠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提高,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異常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職責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禮貌、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當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禮貌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期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我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並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並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堅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當是每一個進取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日,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能夠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能夠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我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僅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以往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我,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