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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兩高工作報告發言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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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兩高工作報告發言提綱

聽了X院長和X檢察長所作的工作報告,總的感覺是兩高報告雖然篇幅不長,但概括性強、內涵豐富、主題鮮明。報告用事實和數據做支撐,總結工作實事求是、全面具體,分析問題嚴謹客觀、深入透徹,部署工作思路清晰、重點突出,可以說講得非常到位,聽得也非常“解渴”。從報告的字裏行間,我們可以感受到法治建設、司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地位、作用得到空前加強,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強意志和鮮明態度,體現了法檢兩院守好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堅定決心和信心,順應了人民羣衆對法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是一個富有新意和特色的好報告。我完全贊同這兩個報告。有三點突出的感受:

一是司法改革力度大。從201x年6月,中央深改組第三次會議司法改革被提上議程,再到去年深改組通過的文件中有三分之一涉及司法改革,可以看出,中央對司法改革工作高度重視,各項改革舉措正在加速推進。正如兩高報告中提到的巡回法庭、公益訴訟等制度,在201x年都成爲了全面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標誌着我國法治建設步入了“快車道”,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得到進一步提高。這一年無論是司法體制、司法程序,還是工作的具體方式方法,兩高的改革力度非常大、亮點非常多,比如,爲了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去年1月底,最高法分別在深圳市和瀋陽市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羣衆訴訟,這不僅保證了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且還有利於最高法自身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同時也對地方法院審判案件和地方政府依法辦事起到重要的監督制約作用,從而推進整個司法系統迴歸本位。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落實領導幹部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同時發力,構築防止干預公正司法的制度體系,爲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切實保障。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司法機關不受地方人、財、物的控制,保證了獨立公正依法行使法院的審判權,符合司法轄區設立制度的發展規律。再比如,選擇北京、內蒙古、吉林等13個省(區、市)作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對改變目前社會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冷淡”現狀,將起到較爲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是司法爲民效果好。兩高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司法改革工作,開展了一系列務實的爲民舉措,讓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有了更多的獲得感。最高法爲解決“立案難”這個羣衆反映強烈的沉痾痼疾。去年5月1日起,在各級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對當事人的起訴只進行形式審查,只要當事人的起訴符合形式要求即可立案。這使得長期以來困擾人民羣衆訴權行使的“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等立案難問題成爲歷史。法院不拒收訴狀、法官不拒絕審判,是現代司法的應有之義。作爲司法改革的重要舉措,立案登記這一改革舉措,可以說符合現代法治精神,得民心、順民意,也成爲去年司法改革的一大亮點。自治區檢察院積極迴應羣衆反映強烈的“爲官不爲”“爲官亂爲”問題突出懲治瀆職侵權案件、突出查辦熱點領域和羣衆關注的職務犯罪案件,切實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使人民羣衆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三是隊伍建設抓得實。隊伍建設是司法工作的永恆課題。按照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兩高把隊伍建設作爲根本,全面推進司法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努力培養更多業務專家和辦案能手,切實提高了法官、檢察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同時以零容忍的態度正風肅紀,懲治司法腐敗,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努力實現“不敢腐”,爲法檢機關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發揮作用提供了堅實的人才保障。特別是建立了法官、檢察官員額制,進一步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不僅體現了法院、檢察院中法官、檢察官的主體地位,而且讓法官、檢察官更科學、更合理地辦案、審案,避免“案多人少”的情況出現。

今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一年,對加強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兩高報告對做好201X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重點突出,任務明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相信通過這些舉措的深入實施,必將爲“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爲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出新貢獻。

提三點建議:

一是建議繼續加強基層司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支持西部地區充實壯大基層政法隊伍,完善司法從業人員培養機制和激勵政策,引導法律工作者到西部、到基層工作,爲推動法治建設提供更多的專業化人才。

二是建議全面推進司法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網絡技術,推進司法向智能化、大數據分析方向發展,提升司法現代化水平,促進司法爲民、公正司法。

三是建議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調解機制。調解是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和有效途徑,也是最受廣大人民羣衆歡迎的糾紛解決方式。特別是在當前社會轉型期,通過調解這種簡便、快捷的方式,既可以節約訴訟成本,避免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讓羣衆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省時、省力、省錢,又可以更好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議進一步整合各類調解資源,實現各種調解手段的有效銜接、相互配合,形成規範、長效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中的正能量。